餐饮招标通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人社局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人社局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人社局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社局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20)—02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及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物业管理和食堂服务

1年

1200000元/年

备注: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是否续签须根据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及单位实际情况,由业主单位集体商量决定。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投标人在工商注册经营许可范围内有物业管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6月9日9:00时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1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5 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自龙 联系电话:0574-8929323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电话:0574-88225172 传真:0574-88225200

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燕蓉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5日


附件信息:

  • 026人社局综合管理服务标书.doc

    294.5K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人社局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YZ-ZFCG(2020)-026

2020年5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其它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社局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YZ—ZFCG(2020)—02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及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物业管理和食堂服务

1年

1200000元/年

备注: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是否续签须根据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及单位实际情况,由业主单位集体商量决定。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二)特定条件:投标人在工商注册经营许可范围内有物业管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6月9日9:00时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1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6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5 号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自龙 联系电话:0574-8929323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电话:0574-88225172 传真:0574-88225200

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燕蓉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5日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基本概况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鄞州区人社局”)大楼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主楼、附属楼以及院墙内各种附属设施和场地。

有主体大楼一幢,地上9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基本布局是:

地下一层:高低压供配电房

一楼:门卫、大堂

二楼:区慈善总会办公场地,机房;

三至八楼:属办公区;每层东西两边各设有卫生间、配电房;

九楼:两边各设有大会场、活动室各一间,两边各设有卫生间、配电房;

主楼内共有18套公共卫生间;

附楼建筑地上4层,一层为仓库,二层为食堂,三至四层为办公区域,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泵及供水房。共有3套卫生间。

区域内周边绿化面积约1500平方米;主楼两侧设有楼梯走道,有两部电梯;区域内周围设有停车场地,共有停车位120个;大楼有完备的供电、供水系统,消防系统(与区供电局共用),中央空调系统和数字监控系统。

上述管理场地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到现场实地勘察。

二、综合管理服务内容

(一)总体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各岗位人员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不得擅自顶替调换,保证各项服务质量符合标准。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方案与中标人协商议定,以保证奖罚分明。

3.中标人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采购人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按照规章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

4.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内安排专职行政管理人员,根据招标要求,制定各项行政管理制度,每日进行现场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好。

5.中标人要做好厨房整体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工序流程、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人员安全、规范操作、成本控制等。

6.中标人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中标人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发放情况每季向采购人报备)

7.采购人不安排上岗人员住宿。

(二)各项规章制度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下列管理规章制度,并作为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1.大楼治安管理规定;

2.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3.车辆管理登记制度;

4.安保巡查登记制度;

5.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管理制度;

6.食堂管理制度;

7.大楼消防、治安(包括信访)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8.防汛、抗台或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

9.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0.安保领班岗位职责;

11.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12.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13.维修岗位职责;

14.花木工岗位职责;

15.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其他有关制度。

(三)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

1.安全保卫

岗位要求

出入口和主楼大厅两处门卫岗各一名保安员,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无不良纪录和嗜好,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出入口保安员要求8小时上岗,不漏岗、缺岗、串岗,确保大楼安全。

24小时安排人员对主楼进行值守巡逻,确保双人双岗,安保交接班有记录。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大楼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24小时值班,不间断巡逻,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和值班记录。

(2)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定的巡逻路线加强巡逻,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事故发生。

(3)负责定时巡视水电、电梯、消防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日常门禁管理,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引导、咨询等服务。

(5)负责每日升降国旗。

(6)按照法规要求和操作规定,认真做好消控设备和监控设施的检查、监视,充分发挥技防和人防的结合,发现安全隐患和监控报警及时指令巡逻岗安保处置。遇突发性事件及时支援并做好报警,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或事故的发生,确保大楼随时处于安全状态。

(7)协助做好大楼内设施设备检查,发现故障要立即报采购方单位,通知技术人员迅速到场,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复工作(故障主要是指非正常性停电停水、管道爆裂、供电不正常、地下室积水、电梯异常、供电线路短路以及异常气味和异常噪音等)。

(8)负责车辆进出管理,实施车流疏通和车辆停放引导。

(9)做好报刊、邮件和信函的收发。

(10)负责楼层公共区域照明及空调管理,按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及空调设施;协助做好大楼的节能降耗工作,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电源,避免发生意外。

(11)遇有重要会议和活动,根据采购人需要增派安保人员;

(12)协助会务人员做好会议室会务准备工作;

(13)协助采购人做好大楼防汛防台工作;

(14)完成采购人交给的其它工作。

2.保洁服务

保洁区域和范围:主楼及附楼所有公共部位。公共部位包括会议室(仲裁庭、附楼大厅)、地面道路、大楼通道、消防楼梯、卫生间、车位以及其他院落场地等。

岗位要求:日常保洁人员人员不少于5人(含会务服务)。要求品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好的服务意识。

(1)清洁实行包干制,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区清晰。要求保洁员全天候保洁服务,完成对过道、走廊、门窗扶手、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清洁工作。对大厅、电梯等人员出入频繁之处,要不间断保洁。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议室并关灯、关空调。协助会务人员做好会场的保洁、服务等工作。

(2)建立各类台帐制度,做好物品进、出库和盘点记录。

(3)各卫生间的卫生纸和洗手液不得脱空。大楼内基建维修、装饰工程结束后,要协助做好卫生清理工作。

(4)协助采购人做好垃圾分类等工作,保洁后的垃圾和废品放归到指定地点并及时分类处理。

(5)协助采购人做好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保洁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整理收集;

(2)庭院、绿地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收集;

(3)外墙及玻璃窗定期清洗(一年一次);

(4)化粪池清洗(如需要,按实计费);

(5)卫生间清洁用品(如卷纸、洗手液等)的更换;

(6)电梯清洁,及时更换轿厢地毯。

(7)会议室(仲裁庭、附楼大厅)做到用后及时清扫,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8)卫生间(包括洗台)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无物品乱堆放。

(9)及时收集生活和办公垃圾,按照要求分类,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日处理。

(10)在雨、雪、台风天气应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11)根据采购人对会场布置的要求,提早落实桌椅摆放等相关会议室布置要求;做好会前茶水茶具准备,会后清理会场,对会议使用的茶具消毒。

(12)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3.设备维护、使用、运行管理

岗位要求:按规定配置万能工,不少于1人,业务精通,具有电工上岗证。

负责定时巡视水电、电梯、消防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大楼的日常水电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做好供电、供水、排水、排污设施的运行检查,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任务;配电房和水泵房的日运行操作及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2)做好对电梯、空调等设备看护和日常运行中简单故障的排除,发生故障无法排除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监督维保单位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大楼的弱电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对讲系统等)检查、检测和弱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4)熟练掌握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5)保持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冒滴漏现象,污水排放通畅,对雨污水窨井每季度至少疏通清理一次,并建立台汛期间应急处理措施预案。

(6)协助采购人做好大楼防汛防台工作;

(7)协助做好会议保障工作,做好音响等设施设备调试维护;

4.食堂服务内容

人员要求

不少于5人,身体健康,无不良纪录和嗜好,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书,其中厨师需有厨师行业相关证书,主厨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运行方式

(1)采购人提供场地(厨房、餐厅、库房)、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所有设施设备及耗材,并负责支付水、电和燃料费用。

(2)中标人负责厨房设施的清洁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中标人需照价赔偿。

(3)中标人负责原材料(食材的主料、副材)采购、加工,供货方直接开具正规含税发票给采购人,由采购人入账并支付给供货方。

(4)中标人自主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支付厨房员工的工资福利和日常管理。

(5)委托管理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及餐具、耗材、灭害消杀等物品,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负责购买后,中标人领用。

(6)用餐时间:根据采购人上下班时间确定

(7)就餐人数:食堂在工作日供应早、中二餐,用餐人数约为120人左右。如就餐当日有重大变动,采购方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调整。

(8)人员就餐实行刷卡制,饭卡制作及标准、设备等由采购人负责落实。

工作要求

(1)食堂采用早餐自助,午餐半自助模式(即荤菜限量(6选2),素菜自助)。按照每人每天24元标准配餐(早餐6元,中餐15元,其他费用控制在3元以内)。菜谱一周一定,并提早一周予以公示,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调整。

(2)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行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员管理、食材采购、菜肴的搭配与制作,确保良好的就餐环境。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坚决杜绝劣质、腐败物品,不得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每月公布原材料批发进货价格,核算成本。

(4)按时供应采购人工作日用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好。

(5)做好餐料的清洗及粗加工,保证食物原料的清洁卫生,满足进一步加工的要求;

(6)餐后严格做好消毒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做好每餐开餐后的餐具洗涤、消毒工作,做到不留残渣及油垢,保证餐具消毒不少于2小时,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7)做好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垃圾当天清理干净。餐厨垃圾按照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负责清运。,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协助做好垃圾分类、雨污分流等工作。做好消除蚊、蝇、鼠害。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存。

(8)节假日、工作日晚餐等特殊情况下的用餐,必须确保相关服务人员到岗,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按相应人员的加班标准另行支付。

(9)来客接待:需在食堂接待用餐的双方协商确定。

5.绿化养护服务

人员要求:配置兼职绿化养护人员(计0.5人)

工作要求:要求摆放在楼内的花木美观新鲜、整洁有序。无死株、枯株等。每株花木要外套瓷盆(或其它装饰盆)。定期对花木修剪,去黄叶,擦叶面和清洗花盆。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绿化带的植株做修剪、锄草、浇水、灭虫等处理。具体如下:

内 容

养护管理要求

绿地环境

① 绿地(含硬地)整洁,无杂物(纸屑、果壳、塑料纸、砖头、石块、堆物、堆料、搭棚等)。

② 绿化生产垃圾(枝叶、草屑等)、杂物日产日清,重点区域随产随清。

③节日期间及重大活动期间,做到巡视保洁。

④绿地设施整洁,立面无涂刻、招贴等。

树木养护

修剪

1、乔木修剪

树冠完整美观。

骨架枝(3-5枝)数量适宜,分布合理。

枝叶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光腿”现象。

剪口平整,不损伤树皮,无折损枝、过密枝、枯枝。

生长期的去萌修剪合理。

2、花灌木

根据植物生长习性进行修剪、剥芽(含脚芽),按时开花结果。

无枯枝败叶,修剪后无枝叶残物。

3、整形植物修剪

①生长期修剪图案美观清晰,线条流畅,外缘枝叶紧密。

②每次修剪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cm。

③修剪后及时清理枝叶残物。

4、攀援植物修剪

及时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

适当抑制过长茎蔓的生长。

病虫防治

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用药配比正确,操作安全,不发生药害。

树木养护

土壤施肥

①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及时施肥、追肥。

②施肥方法、用量正确到位。

灌溉排水

①根据不同的树种和不同的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

②浇水树堰完整(直径为树木胸径的10倍左右),浇水后无明显跑水、漏水现象。

③绿地积水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松土除草

①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的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②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性杂草。

③路边及零星区域的杂草控制在5cm以下,不得蔓延到路面、花树坛。

④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应用时不发生药害。

抗台抢险

①风暴来临前,及时扶正、疏枝、立柱绑扎根浅、冠大迎风、枝叶过密、歪斜树木。

②风暴来临时,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及时抢救危险树木。

扶 正

绑 扎

涂 白

防 冻

保 暖

①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支撑、绑扎。

②支撑、绑扎牢固,规范统一。

③及时扶正歪斜树木。

④树木涂白规范统一。

⑤ 及时清除树木钉挂物、悬挂物。

做好越冬能力差的树木冬季保暖工作。

草坪养护

修 剪

①根据草坪三分之一修剪原则进行修剪。

②根据草坪草生长速度来确定修剪频率。

③控制草坪草修剪高度,冷季型6-8cm,暖季型2.5-4cm,入冬前需重剪草坪。

④清理草坪内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并正确处理剪下的草屑。

⑤修剪后的草坪需平整。

施 肥

①根据草坪草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及时施基肥、追肥。

②施肥方法、用量正确到位,不产生肥害。

病虫防治

①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②用药配比正确,操作安全,不发生药害。

灌 溉

①草坪生长季在鹑需要的时候灌水。

②7-8月干旱季节每周浇灌1-2次,深度5cm以上。

三、其他说明

(一)最低人员配置

岗位

人员数量

主管

1

安保

6

保洁

5

万能工

1

食堂

5

绿化工(兼职)

0.5

合计

18.5人

1.中标人所有配置岗位人员的食宿等生活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2.中标人需制订用工计划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必须符合劳动法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相关政策规定的要求,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承担体检、培训费用,并负责办理上岗人员的居住证等有关证件。保证满足的工作需要。

3.所有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工伤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涉。

4.所有岗位作业人员所需要的工器具:保洁用具、保安防护用具、维修人员的工具等由采购人承担。

(二)办公和休息场地

为了更好的开展大楼综合服务,采购人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办公用房,以及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凳子、柜子等日常所需)。

(三)检查与考评

采购人将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中标人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结果与物业管理费挂钩。

1.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投诉。对存在问题和投诉,要求中标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投诉处理率达100%。服务满意95%以上(定期测评)。因管理原因引起的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如发生类似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2.保洁率应达到99%以上:卫生保洁区内地面、窗台、门面无灰尘、无杂物、无烟蒂、无痰迹、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玻璃镜面和清洗台盆台面整洁,无积水、无污垢;九楼会议室桌椅干净无污渍、无灰尘;绿化区内无瓜果皮、纸屑,无枯枝败叶等杂物;垃圾桶、窨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无污水、无虫蝇滋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做到不因混投、乱投等情况被相关检查考核部门扣分。

3.按照季节定期更换品种,花木成活率达到100%。

4.严守各项保密制度,对采购人工作内容及文件资料,严格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

5.中标人工作人员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认真听取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立即整改。

6.物业管理所涉的采购方所属的设施设备完好率要达到100%,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不慎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灭失的,应按原价赔偿。

7.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如门卫登记表、巡查记录卡、外来车辆情况登记表、问题事故发现及处理备案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

8.采购人将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中标方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物业费支付直接挂钩。将考评内容量化,总分100分,若一次考评平均分在80分以下,提出警告,限期进行更正,不做更正的或更正后仍不合格,可酌情扣除物业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中标人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具体考核细则,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

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未达到物业管理目标,以及因管理失职发生严重事故,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按照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的损失,酌情扣除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费。

9.付款方式说明:按季度付款。在中标人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采购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内,每次支付年物业管理费的20%。年度合同履行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剩余20%。

(四)其它说明

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权限为三年。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超时加班费、外墙清洗费、税金、管理费等,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保安工具、保洁工具耗材、洗手间用品、绿化工具耗材、食堂器具耗材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相应部分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确保用工合法,由此增加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人社局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YZ-ZFCG(2020)-026

3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61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鄞州区泰康西路70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6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

8

结果公告: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9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本次采购预算为1200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10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1

付款方法:按季度付款。在中标人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采购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内,每次支付年物业管理费的20%。年度合同履行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剩余20%。

12

履约约定:中标单位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

13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 、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项目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4、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委托

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被授权人须提供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它相关内容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作无效或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实质性内容有大的修改,需十五日),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

1、商务技术文件:

(1)目录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技术参数

①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完整的服务方案。

② 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

③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固定职工,并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④企业管理制度:提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各类保洁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等。

⑤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或承诺。

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6)服务承诺

(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8)与评标内容相关的资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小微企业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

(4)投标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提供)。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技术文件中不能出现报价。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并注明“正本”、“副本”。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a) 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必须分开单独密封包装。

(b)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文件密封包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商务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报价文件“正、副本”必须用一个密封袋封装,封口处贴有封纸,封纸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唱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为初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带“★”的款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5)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3、特别说明: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

3、确认无异议后,开标会结束。

十、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客观的评标原则,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3、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定标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按序推荐中标人。如遇综合得分相同取报价低的,报价也相同取技术得分高的,再者以异常情况由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十二、合同授予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和投标时的承诺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同时凭合同原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所承诺的期限内履行合同,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逾期的,应承担损失,具体违约处罚由合同双方约定。

4、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合同的鉴证;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中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可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如采用)。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如有)。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四)、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

(五)、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 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六)、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

(2)对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评定分;

(3)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4)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细则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分

15分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综合管理服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 

业绩

5分

投标人管理过2017年以来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项目(与采购需求同类),每个得0.5分,最高得5分;同一项目只计一次分,不累加(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随带合同原件备查)。

荣誉

6分

1、投标人管理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示范)称号的获得3分,获得区(县)级(示范)称号的获得1分,以获得最高荣誉为准,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最高3分。

2、投标人管理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示范)称号的获得3分,获得区(县)级(示范)称号的获得1分,以获得最高荣誉为准,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最高3分。

管理体系

认证

5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

综合实力

3分

1、投标人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

2、投标人获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1分;

3、根据投标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分,连续三年被税务部门评为A级信用单位的得1分,B级的得0.5分,C级的得0.2分,最高得1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

项目服务

方案

66分

项目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6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综合管理服务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被评为优的得4-6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安全保卫管理的具体措施(6分):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被评为优的得4-6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保洁会务管理的具体措施(6分):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被评为优的得4-6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6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工程方案进行综合评议。被评为优的得4-6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食堂管理的具体措施(6分):制度、措施、采用的标准及作出的具体承诺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切合项目的实际,质理监督、检查机制是否到位等进行评分。被评为优的得4-6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绿化管理的具体措施(6分):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被评为优的得4-6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有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6分):项目特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解决措施是否得当。被评为优的得4-6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人员配备(6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0.5分;持有物业经理上岗证的得0.5分;持有物业管理师证书(资格、注册)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投标人拟派厨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的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的得1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同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人员培训与管理(5分):培训机制与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培训内容与项目定位和管理目标是否相符;管理方案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测算的物业服务费与整体定位是否相符;测算的物业服务费是否符合物业服务费构成要求;测算的数值是否合理、规范。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5分):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应急预案(5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及工作配合方案进行综合评议。被评为优的得4-5分,被评为良的得3-4分,被评为一般的得2-3分,被评为差的得0-2分。

快速服务能力(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本地化服务能力及快速服务支持能力进行评议,满分3分,评委酌情打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物业管理合同

(供签约时参考)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后勤物业管理事项达成协议。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第三条 管理服务范围

(一)安保服务 

(二)保洁服务

(三)综合服务

…………

以上各项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期限

1、物业管理的期限为三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月日止。

2、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首期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 月 日止。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以及在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物业管理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年。

(二)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三)管理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的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宁波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上调,则合同中的人员工资部分按最低工资、社保基数实际上调幅度上调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后勤物业管理外包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额度、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按季支付后勤物业管理费用。

5.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人员指定、更换或调整的权利。

6.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后物业管理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有关主要管理服务人员之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在实施物业管理管理工作过程中,若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密要求。

3. 合同期间,乙方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各部门主管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任职。

4. 对物业管理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物业管理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

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7.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物业管理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最多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 %的违约金;因乙方物业管理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盖公章有效)

名 称

页 码

备注:

1、投标人须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顺序装订投标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导致产生不利于投标人评标结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目录也可在制作投标文件中系统自行生成。


商务技术文件

一、投 标 函

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商务技术文件

(2)报价文件

(3)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承诺

(5)其他相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

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

5、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中标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同意不向贵方追回投标保证金;

6、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以提前报备或用其它不良手段阻止预中标人获得货源的、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方放弃投标的,愿意接受贵中心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处理;

7、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招标人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接受处罚,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公章)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全权代表签字:_____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编号:

日 期: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_______________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地址:__________,特授权_____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距开标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中任意一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

投标人名称

注册年度

及注册编号

注册资金

(万元)

资格(质)证书批准单位

等级批准时间及编号

税务登记证编号

经营场所

在职

技术人数

得奖或评优项目数量

注:1、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

2、有关资质和获奖情况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类似物业项目案例

序号

物业名称

业主

物业规模

(平方米)

项目管理

起止时间

所获奖项及

获奖时间

业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类似项目案例须随表提供合同复印件,随带原件备查。


六、物业管理班子情况

(一)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

相关资格证书

参与项目情况

业主

物业名称

物业面积

所获奖项名称及时间

业主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其它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姓别

学历

拟任岗位及职务

持何种资格证件

相关工作经验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1、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主要管理人员需明确姓名及持何种资格证件(证书复印件附后);其它人员可以承诺的方式填写,无须明确姓名,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若不履约,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3、本表格所要求填写的人员是指供应商将安排在此项目的具体人员。


七、为完成本项目配备的办公及安保、清卫设备明细表

(备注:若采购人提供相关设备,则本项下相关表格可不填)

(一)办公设备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