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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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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关于润恒现代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B-14-2国际食品交易中心A01号楼3层326室(变卖)的公告(变卖)

招标详情

法院公告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关于润恒现代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B-14-2国际食品交易中心A01号楼3层326室(变卖)的公告(变卖) 公告时间:2020.05.15 10:55:52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月1日10时至2020年7月3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4户名: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变卖标的:

  • 变卖对象为泰安润恒现代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B-14-2地块国际食品交易中心A01号楼3层326室。

    证号:泰房预(销)售证第(2017)085号。房屋建筑面积61.99平方米,总层数3层,所在层为第3层,层高为3米。朝向:东,从南往北东向第9个门(门口已贴标签)。钢混结构,建于2018年。毛坯房、顶层刮白、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抹灰。公共部分的楼道为室内楼梯、水泥楼梯踏步,供水供电设施齐全,消防设施齐全,有供暖设施。

    该房产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泰土国用(2016)第D-0214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069平方米(未做分摊),登记用途为商服,属泰安市城区六级商业基准地价范围,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5年10月23日。

    变卖标的物位于泰安市满庄镇石膏工业园104国道以西泰安润恒现代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B-14-2地块国际食品交易中心A01号楼3层326室,东临104国道,西临上泉路,南临南迎接,北临泰安润恒现代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附近有203路、263路等公交车站点,公共便捷度较好。周边商店、餐饮、娱文、文教、金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房屋未办理产权证。

    变卖标的物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认真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变卖预缴款:184363.2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山东瀛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

    山东瀛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538-8787188 18660836684 杨经理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按主管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财源支行;账号:15511201040005650)。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或按差额部分交纳。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拍卖人有关电话咨询。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38-8819106 夏法官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府前街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报名购买、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信息来源:https://sf.taobao.com/notice_detail/27070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