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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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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受 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3-202005-hzhy015-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0,000

四、采购数量: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按要求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备注:1、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2.1.1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该项目允许自然人可以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没有委托授权其他人而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并签署相关材料的,其投标文件中可以不用提交该委托授权书。如需认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信息时,可以查阅开标会议的《开标人员签到情况表》中该投标人的投标签到记录和其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内容,如果不一致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如果此种情况缺少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将导致该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该投标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投标人作出的声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不良后果。

2、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5条规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条的备注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2.1.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5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类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须进行自身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否则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5条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时,应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时,审查者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审查者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该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在“投标人名称”处盖章(可以并列盖章),在“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签名(可以并列签名),否则此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4、如果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6、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8、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9、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1、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25%(含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25%(含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14、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备注:广东省财政厅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下称“省厅公告系统”)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固化”了招标公告的格式,暂时无法修改,因为我中心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关条款特别说明如下:

1、关于招标公告“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和“四、采购数量”的问题,由于“省厅公告系统”固化的原因无法针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具体描述,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关于招标公告“七、购买招标文件”的问题,我中心是公益类集采机构,按我市政府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收费,供应商无需购买招标文件,可以在我中心网站上自由下载电子稿招标文件。

3、关于招标公告“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的问题,报名时间按规定应当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是指在网上报名,无需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是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15日 至 2020年06月04日 期间(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详细地址:http://zyjy.huizhou.gov.cn/免费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10楼2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10楼2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752-391198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2-3370378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2-3911987
传真:0752-3919963邮编:516211
(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惠阳淡水金惠大道5号
联系人:黄惠琴联系电话:0752-3371698
传真:0752-3393669邮编:51621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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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惠阳【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惠阳【2020】】019号号 采购项目名称: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采购项目名称: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 目目 采采 购购 人: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标日期:2020-06-05 09:30:00.0 第 1 页,共 158 页 第 2 页,共 158 页 目录目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第 3 页,共 158 页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 第 4 页,共 158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人应当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完成网上打 印交纳保证金通知书、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网上设置并提交参加本项目开标的交易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网上审核并确定递交电子唱标、二代身份证投标签到、网上电子唱标等的网上交易流程(此项目不需要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全程适用《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之〔惠州市政 府采购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交易平台在网上投标相关环节向投标人发出短信提醒, 该短信仅为温馨提示,以投标人在系统上进行网上操作为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接受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 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惠阳【2020】019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财采字20200590 (二)项目受理编号:惠公易采惠阳【2020】019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四)最高限价(元):人民币:9500000.00元(服务期限:1年),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 要求。 2、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备注: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如果是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投标文件需要提供《开标一览表(按总价报价 的报价方式)》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如果是下浮率的报价方式,投标文件需要提 供《开标一览表(按下浮率的报价方式)》;如果是资格供应商招标且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文件需要 提供《开标一览表(按资格供应商招标且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按资格供应商招标 且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如果是资格供应商招标且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文件需要提供《开标一览表 (按资格供应商招标且单价的报价方式)》;如果是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报价的报价方式,投标文件需要提 供《开标一览表(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报价的报价方式)》。 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唱标文件只需提供《开标一览表》,不需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在开标校核电子 唱标时,只校对开标一览表,不需再校对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 材料;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说明: 1、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关于资 第 5 页,共 158 页 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并同时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该项目允许自然人可以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没有委托授权其他人而是法定代表 人亲自参加投标并签署相关材料的,其投标文件中可以不用提交该委托授权书。如需认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 加投标的信息时,可以查阅开标会议的《开标人员签到情况表》中该投标人的投标签到记录和其投标文件中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内容,如果不一致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如果此种情况 缺少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将导致该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 见附件)。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该投标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 关系。(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投标人作出的声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不良后果。 2、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5条规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条的备注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 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5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 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须进行自身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否则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5条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时,应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于被 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时, 审查者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审查者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该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 在“投标人名称”处盖章(可以并列盖章),在“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名)”签名(可以并列签名),否则此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 参加。 4、如果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 6 页,共 158 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 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 个表格) 6、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8、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 标一览表) 9、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1、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 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 本项目最高限价低25%(含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 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25%(含25%)以上的,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14、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备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 (http://www.gdgpo.gov.cn/)(下称“省厅采购公告系统”)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固化”了采购公告的格式, 暂时无法修改,因为我中心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关条款特别说明如下: 1、省厅采购公告系统关于招标公告“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和“四、采购数量”的问题,由于“省 厅公告系统”固化的原因无法针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具体描述,详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函”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省厅采购公告系统关于招标公告“七、购买招标文件”的问题,我中心是公益类集采机构,惠州市政 第 7 页,共 158 页 府规定我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收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稿招标文 件,无需购买招标文件。 3、省厅采购公告系统关于招标公告“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的问题,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 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20年05月15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交易平台集成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数字证书系统(简 称GDCA数字证书),投标人使用该公司发放的GDCA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唱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封、递交 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操作。 2、投标人需要预先领取GDCA数字证书,GD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或者是由其提供全国 各地的办理窗口,GD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QQ号码:8008301560,GDCA数字证书网站: http://www.gdca.com.cn。GDCA数字证书的相关信息可能会有变动,以GDCA数字证书的发证机构公布的信 息为准。 3、GDCA数字证书只是投标人的“数字身份证”,登记前,GDCA数字证书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无关 联。只有成功自主登记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通过GDCA数字证书对投标人的网上操作进行记录管理。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通过IE浏览器访问惠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huizhou.gov.cn/)→政府采购,可以预先阅读办事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注意事项等栏目进行自主学习,由投标人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并按其提示说明进行网上操作。 5、投标人点击“政府采购:1.自主登记数字证书”→选择“供应商自主登记”→点击“下一步”,完成GDCA 数字证书自主登记,立即就可以参加该项目投标报名。 6、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后,需要预先自行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 (http://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 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 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三)发布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述两个平台同时发布,因技术推送的原因不一致的,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 四、交纳保证金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05月15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通过 对公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小额(一般是5万元以内)划转在周末不受影 响,跨行划转由于受人民银行在周末不转帐的影响,因此,投标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公网上银 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小额)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不能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对公网上银行交纳投标 保证金,银行窗口在周末不办理交纳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5000.00元,投标人在系统打印交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 证金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 (详细见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保证金) 五、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自2020年05月15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方式:通过系 统提交。 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予以退回。由于未提交电子唱标将会影响 到投标人在开标(含纸质唱标文件校核电子唱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网上操作,因此,递交电子唱标文 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不予接受,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方式:通过现场 提交。 第 8 页,共 158 页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签到,投标人现场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 标文件。 (三)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该项目交易员必须亲自带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网 上投标签到。 缺少第二代身份证的又不能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相关身份证件(一般为居民户 口簿或临时身份证),则投标人不能进行投标签到,交易平台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四)在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预先授权设置该项目的交易员和随同人 员,未在交易平台预先授权设置并提交的交易员、随同人员无法进行网上投标签到,不能参加开标会议。 六、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10楼2号开标室 (三)开标方式:网上开标对已经提交了电子唱标的投标人由交易平台自动完成。 七、开标现场将以纸质唱标文件校核电子唱标文件 网上解密电子唱标文件后,中心、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封纸质的唱标文件并现场核对电子唱标文 件,经校核,如果发现纸质唱标文件与电子唱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提交的纸质唱标文件为准,并由 投标人在打印出具的电子唱标文件一览表上签名确认修正。 八、本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本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 止。 九、投标文件内容公开和原件备查 根据《惠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需要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信誉材料一览表》、《同类业绩一览表》、《投标人 为本项目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情况表》作为投标文件公开内容(简称 《投标公开文件》),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投标公开文件》的,将列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 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公开文件》存在虚假材料、虚假响应 的,可以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说明,并作为书面材料,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报告,由财政监管部门进 行处理。 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后,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将公布中标人的《投标公开文件》接受社会监督。参与投标 的投标人可以查阅中标公告公布的中标人《投标公开文件》,发现中标人存有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的情形,依法提出质疑、投诉时,应提供由政府行政部门出具或《投标公开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的颁证 机构出具的书面材料予以佐证。 现阶段的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中心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政府采购行 政执法权,不能对投标文件虚假材料进行调查、取证、鉴别。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质疑中标人的《投标公 开文件》存在虚假材料或进行虚假响应时,需要由政府行政部门作为公权力部门或《投标公开文件》相关证 明材料的颁证机构出具的书面材料予以佐证,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质疑时如果缺少必要的、有效的证明材料, 将可能被认定为质疑不成立。 (备注:公开招标项目的WORD格式通用投标文件格式下载:可在交易系统“投标工具”→”参与采购项 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栏里,在“模版”列里下载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模版。投标文件格式 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参考,最终格式将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质疑受理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的单位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质疑受理的单位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号 质疑受理的联系人:杨小姐 质疑受理的联系电话:0752-3370378 十一、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第 9 页,共 158 页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2-3370378 (二)集中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项目负责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联系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10楼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020年05月15日 第 10 页,共 158 页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内容 2.1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 2.2 投标总体要求投标总体要求 2.3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 2.4 商务要求商务要求 第 11 页,共 158 页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1 供应商资格 序号序号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 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2 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 十二条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 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 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 有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 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 12 页,共 158 页 二、 符合性评审 序号序号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 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 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 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 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 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5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 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 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6 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 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 唯一确定 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 案是唯一确定 8 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 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 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9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1 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 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 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 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 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 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 价低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 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 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 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 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 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 定)。 14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 情形 第 13 页,共 158 页 2.2投标总体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货物服务的数 量、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包含所有工作等的一切费用。 第 14 页,共 158 页 2.3 采购需求 序 号 名称 编码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图片 备注 、 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qjgstspyclpsfwcgxm 年 1.0 第 15 页,共 158 页 详细采购需求 第 16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 页 共 32 页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编号:〔财采字 20200590〕 (二)采购项目名称: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1 名,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 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 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的投标 人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 求的,将予以废标。 (五)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六)本项目未分包采购 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二、招标文 件中关于项目进行分包”及“三、投标文件中(三)投标文件编制第 1 点”等相关分包的内容。 (七)报价要求 有效报价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 第 17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 页 共 32 页 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 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 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 (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 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 定)。 投标风险提示: (1)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评标委 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 投标文件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 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一”)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低 25%(含 25%)以上,此情形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市 场竞争的现场情况来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投标人按评标委员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 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 以通过审查。(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二”) (3)投标人可以有预见地参照“有效报价提示一”情形的要求, 投标文件预先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预先 准备好书面说明和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而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第 18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3 页 共 32 页 或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够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 分包和转包。 (九)政策扶持功能 1、中小企业政策扶持 采购人认为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小型或微型企业产 品采购,因此对小微企业投标不进行价格方面政策扶持。 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扶持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 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华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 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要求,我单位要求中标单位至少 5% 供货来源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具体采购品目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十)关于进口产品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 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 管理”的规定,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元):人民币:9,500,000.00元/年,服务期 限 1 年,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支出为准。 采购人关于最高限价构成的情况说明:由财政性资金 8,620,000.00元/年和非财政性资金 880,000.00元/年组成此最高限 价即 9,500,000.00元/年。 第 19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4 页 共 32 页 (二)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的报价方式 1、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标 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三)报价要求: 1、该项目是资格供应商招标,按照下浮率报价的报价方式进行 投标报价,该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9,500,000.00元/年)作为 本项目在本项目合同履约的上限,时间期限为 1 年,以具体合同履约 的结算为准。 2、下浮率报价的实际投标金额是采购清单中各种产品、各个服 务对应的最高限价×(1-下浮率),实际投标金额不得高过最高限价。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只需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 式”中的“开标一览表(按下浮率的报价方式)”的格式进行报价, 投标文件无需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按下浮率的报价方式)”表 格。 4、供应商在交易平台按下浮率进行报价,并完成其他相关内容 后一起提交电子唱标,开标时报价将按下浮率进行唱标。 5、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提交电子唱标完成网上投标,才能参加 该项目的投标签到、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 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第 20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5 页 共 32 页 5、投标人按要求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 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备注:1、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1条、第 2条、第 3条、第 4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 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2.1.1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 明函),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该项目允 许自然人可以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 人没有委托授权其他人而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并签署相关材 料的,其投标文件中可以不用提交该委托授权书。如需认定法定代表 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信息时,可以查阅开标会议的《开标人员签到情况 表》中该投标人的投标签到记录和其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 内容,如果不一致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 标,如果此种情况缺少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将导致该投标人的资 格性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该投标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投 标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可参见附件) 投标人作出的声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不良后 果。 2、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5条规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条 的备注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第 21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6 页 共 32 页 中 2.1.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 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5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类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须进行自身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否则 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5 条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时,应分别查询“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 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时,审查者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印 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 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审查者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该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成员各方 均应在“投标人名称”处盖章(可以并列盖章),在“法定代表人(非 第 22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7 页 共 32 页 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签名(可以并列 签名),否则此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 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4、如果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 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号) 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号) 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第 23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8 页 共 32 页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采购人关于设置其他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情况说明:根据《食品经 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 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材配送服务,属于从 事食品销售活动,故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 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 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 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6、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 是唯一确定 8、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 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9、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1、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 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 第 24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9 页 共 32 页 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 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 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 认定); 14、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 形 四、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 1、本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主要标的)公开事项,包括:食 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 发布中标公告时,主要标的为服务类将公布服务时限、价格等公 开事项,由于开标一览表已经包括了服务时限、价格的公开事项,投 标人无需再填写《核心产品公开事项》。 序号 类别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核心产品 (主要标的) 1 服务 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资格采购 服务 1 年 是 备注说明:投标人响应★号不可偏离项条款的事项 除《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外,投标人对采购文 件标注的★号不可偏离项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之投 标文件格式的“★号不可偏离项条款响应表”中作出投标响应,投标 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该★号不可偏离项条款的响应要求 作为投标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 第 25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0 页 共 32 页 通过。 2、采购清单具体要求 2.1 项目内容 此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惠阳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供应商资格采购,区机关食堂提供相关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及晚餐的 用餐服务,就餐人数存在上下浮动,平均每天约 1800人次。 2.1.1 投标人所报的食品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 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中标单位不能因为开发票等手 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2.1.2 最终供货食品及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采 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 少。 2.1.3 投标人所提供食品的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 的要求。 2.1.4 中标单位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 2.1.5 送货时间和地点:中标单位需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 每日上午 6:30 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惠州市惠 阳区淡水金惠大道 5 号政府食堂以及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行政服 务中心食堂(如配送点发生变动,应按照采购人实际配送地点为准; 因特殊情况的需求,另行加送食品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送 达) 2.1.6 中标单位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 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因中标单位 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 购,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1.7 中标单位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 第 26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1 页 共 32 页 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 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2.1.8 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 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 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 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2.1.9 运输要求。投标人要有不少于 3 辆自有或租赁的箱式货 车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 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运输工具应清洁卫 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 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 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 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 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1.10 仓储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冷库,冷库应符合卫生 要求,无不良气味,定期消毒检疫。投标人须提供冷库建设合同或租 赁合同原件、冷库彩色照片及近三个月委托消毒检疫记录、发票。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情况说明:冷库主要用作对食品、乳制品、 肉类、水产、禽类、果蔬等食材的恒温贮藏,是对食材质量的保证。 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冷库,同时对冷库卫生、消毒的方面作出要 求,是为了确保投标人能够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 2.1.11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 定期检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 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 中标单位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 第 27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2 页 共 32 页 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并在 1小时内更换好所有食 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2.1.12 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 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2 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 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 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 注或证书。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 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 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 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单 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 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 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 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 格。 2.2.1 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 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 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第 28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3 页 共 32 页 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 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 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 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单位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 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 事责任。 2)油类质量检验标准: 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 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 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 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需 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5μg/kg~ 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 (≤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 0.2mg/kg)、镉(0.1mg/kg~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 (0.1mg/kg~0.2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余种农 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 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 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 出法还是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 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单位将承担 第 29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4 页 共 32 页 全部责任。 ①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1537-2003 油茶籽油:GB11765-2003 玉米油:GB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3)稻米的质量检验标准 大米的品质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主要从大米的品种、成熟情 况、含水量等来检验,主要的方法和标准是看大米的存放时间长短的 功能,综合上述因素,检验大米的品质,以其粒形、腹白、硬度及其 新鲜度来确定。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米类执行 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①米的粒形:米粒形均匀、整齐、重量大,没有碎米和爆腰米的 品质较好,相反则差;(碎米是指米的体积在整粒的 2/3以下的米; 爆腰米为米粒上有裂纹的米,易碎、品味较差); ②米的腹白:米粒上呈乳白色的部分叫腹白,没有腹白的米,体 积小、硬度低、易碎、蛋白质含量低,品质差; ③米的硬度:米能承担机械力的程度叫米的硬度,凡是硬度大的 米,品质就高;硬度小的米,品质就差,易手成碎米; ④米的新鲜度:米的品质检验除上述三种外,对其新鲜度和卫生 状况的检查是最主要的方面。新鲜的米有清香味和光泽,无米糠和其 它杂质、无虫草害、无异味、无霉味,用手摸时滑爽、干燥;而陈米 第 30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5 页 共 32 页 则颜色暗淡无光、染有虫害痕迹,甚至发霉、粘连占块,煮熟食用质 感粗糙、口味差。 4)面粉的品质检验标准 面粉的品质好坏有较明显的区别,主要从含水量、颜色、面筋质 和新鲜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品质检验。 ①水分:国家规定面粉含水量在 12—13%之间,含水量正常的面 粉用手捏有滑爽的感觉;如捏而有形无散,则含水量过多,不易存放; ②颜色:面粉的颜色随着面粉的加工精度不同而不同,颜色越白 精度越高,但其维生素含量低,如果保管时间越长或保管条件潮湿, 面粉的颜色就会加深,品质降低; ③面筋质:面筋质决定面粉品质,面筋质含量高,品质就好,但 也有一点的含量标准,如果过高其它成分就相应减少,品质就不一定 好; ④新鲜度:新鲜的面粉有正常气味,颜色较淡,如果带有腐败味, 霉味,颜色发深的面粉则是陈面粉;如因水分过多、产生发霉、结块 现像,表明已变质;新鲜程度是鉴定面粉品质的基本标准和方法。 2.2.2 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 瓜、果、蔬菜需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单位 需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 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 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第 31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6 页 共 32 页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 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 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 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 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 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 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 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 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 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 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 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 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 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 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 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 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第 32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7 页 共 32 页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 匀,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 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番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 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 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 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 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 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 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 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 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 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水果类:果形完整,新鲜洁净,无机械伤、无病虫害、无腐烂、 无异味、无任何病斑或裂口,成熟度适中,同一品种大小均匀,具有 本品种应有的色泽和风味。 食品供应链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投标人满足自有种养殖合作 社,最好自己建设或租赁的蔬菜基地,从食品的源头开始把控整个食 品供应链,务必让食品健康可控(投标人需提供合作社营业执照、蔬 第 33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8 页 共 32 页 菜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蔬菜基地种植相片等相关证明材 料),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蔬菜应当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 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每批次产品须有第 三方检测报告,批次检测合格方可供应(须提供近三个月农产品官方 检测报告)。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情况说明: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蔬菜基地就 能清晰了解整个食品生产流程,更好的把控食品安全。 2.2.3 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投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 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根据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 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家禽的品质检验, 主要是对新鲜度进行检验,一般根据家禽体外部特征变化,以感官检 验方法从家禽的嘴部、眼部、皮肤组织及脂肪状况等方面判别品质好 坏: 嘴部:新鲜的家禽嘴部有光泽、干燥、有弹性、无异味; 眼部:新鲜家禽的眼部,眼珠充满整个眼窝,角膜有光泽; 皮肤:皮肤呈淡白色,表面干燥,具有该家禽特有的气味; 脂肪:新鲜家禽的脂肪色白、稍带淡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肌肉:新鲜家禽的肌肉结实而有弹性,有特殊香味。 2)猪、牛、羊等肉类:投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 来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 正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 表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注水。 五花肉:要新鲜、皮薄、肉质好,并切除腩头腩尾的纯肥肉,无 第 34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9 页 共 32 页 注水; 前上肉:不能有淋巴瘤,不带前腿,颜色要好,不能有淤血,猪 毛,无注水; 扒肉:不能太薄,用手感要有粘性,肉红色,重量每条 4—6 斤 左右,不要有淤血,白色为注水肉,无注水; 后上肉:不能太肥,要瘦肉多,无淋巴瘤,皮无斑点,无注水; 后瘦肉:肉色要好,不能有淤血,不能有肥肉、碎骨,表面上不 能有发白积水,无注水; 肥肉:厚度为 3厘米,3厘米宽,不要有瘦肉,无注水; 前梅肉:每条半斤左右,不能有猪油存在,无注水; 猪肝:最好为粉红色; 猪脚:净毛,斩块均匀,每块 3厘米左右; 排骨:斩块均匀,每块 2厘米左右,无注水; 牛肉: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 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 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 注水; 牛腩:色泽新鲜、无杂质、无异味、无注水。 3)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 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鲜鱼类质量的好坏主要通过感官来鉴 别,其主要方法有: 眼睛: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凹陷,色泽 浑浊不清,呈微蓝色; 鳃:鲜鱼的鳃紧闭,鳃片呈鲜红色,无黏液和污物,不新鲜的鱼 鳃发暗,呈灰红,灰紫或灰色,有污垢; 鳞:新鲜的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光泽,轮层明显;不 第 35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0 页 共 32 页 新鲜的鱼鳞片松弛,没有光泽,轮层不明显,腐败的鱼鳞片不仅松弛, 并有大片脱落现象。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需附品牌或正规肉联厂肉类采购合同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采购人设 置此条款的理由说明:品牌猪肉也称“无公害”猪肉,其企业要求所 有猪源来自国家注册饲养基地,保证完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等。即每 头生猪都有一张“身份证”,凭“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可准确知 道每头猪的出生地,可及时追溯各生产基地的产品质量。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 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 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 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 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 需求。 (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 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 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2.4 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 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 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 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 第 36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1 页 共 32 页 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 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 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 人有权拒绝接受。 (1)肉皮: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 有哈喇味,即已变质;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 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 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 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 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 卷曲,肉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 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 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 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概况大而发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 薄菇和菇丁四类,基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 质量最差;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 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 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 朵稍大、质量稍次; 第 37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2 页 共 32 页 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 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 菇差,味淡; 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以下,味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 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手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 有的光泽。 (9)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色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 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 发霉的为变质品。 (10)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 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 体型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 薄者为次品。 (11)海蛰:海蛰是出水母加式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 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 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2)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型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 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型大、肉质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 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有沙粒者较差。 (13)紫菜: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 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 第 38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3 页 共 32 页 品质优。 2.3 结算方式 2.3.1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 中标下浮率%) 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双方每半个月定价一次,原则上每 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第一个工作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 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组织市场调 查,所有物品的价格参考惠阳区家乐福超市价格或周边两大肉菜市场 (新城市场、一区市场)报价中心价格,零售价以不高于当日市场零 售价,通过协商确认价格。 2.3.2 采购时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实际供货价: 1)实际采购价格≤市场货物价格×(1-投标时承诺的下浮率%)。 2)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 3)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4)投标人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 2.3.3 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中标单位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 市场调查,发现中标单位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 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2.4 食品配送便利性及相关配送要求 2.4.1 中标单位配送的蔬菜应为 24小时内采收、分拣、配货、 配送的新鲜食材,肉类食材在正规肉联厂加工完毕后应 8小时内配送 给采购人,综合考虑到食品食材的特殊性质,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 货物运输时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 求,能做到 1小时内送到。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理由说明:采购人如因特殊需求,需临时配 送餐饮材料,中标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 第 39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4 页 共 32 页 求,能做到 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 到。 2.4.2 中标单位首次供应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等证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采购人备案。 2.4.3 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 单)。 2.4.4 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 数量为准,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 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单位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 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中标单位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 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 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2.4.5 送货时间要求:一般为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货物 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单位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按当天总 货款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2.4.6 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工作 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2.4.7 采购人对应急食品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 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单位和本项目制约。 2.5 食品安全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蔬果、肉类 等进行农残检测,检测项目应涵盖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所涉及项目, 确保食品安全。(投标人需提供农残实验室彩图及农残检测设备清单 及购买发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理由说明: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第 40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5 页 共 32 页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农残检测。投标人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 送的每一批次蔬果、肉类等进行农残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2.6 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 督、管理。 2.7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 度、配送服务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及售后服务制度等。 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 投标人无需再在“★号不可偏离项条款响应表”进行投标响应, 而是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交《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 书》作为投标承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 求的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 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 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公司郑重承诺: ★(1)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 6:30前 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 道 5 号政府食堂以及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食堂。 (如配送点发生变动,应按照采购人实际配送地点为准;因特殊情 况的需求,另行加送食品的,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达) ★(2)我公司承诺采购人如发现我公司送货的货物不合格, 有权要求我公司进行更换,我公司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小时内 对不合格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超过 1小时,按 当天总货款的 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如采购人临时增加采购 需求,我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必 第 41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6 页 共 32 页 须 1小时内送达。遇到特殊情况,我公司需听从采购人的调度指挥。 ★(3)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品牌 或正规肉联厂肉类采购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采购发票(加盖我公 司公章)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 ★(4)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合作 社营业执照、蔬菜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蔬菜基地种植 相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近三个月农产品官方或第三方检测报 告。 ★(5)我公司承诺中标后配送责任,如因我公司所送货物造 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我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我公司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且保险期限(合同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 ★(7)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中标下浮率及履约期间服 务考核标准执行。 ▲(8)我公司承诺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内容:供 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 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 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 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 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 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 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每次送货时, 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 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 第 42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7 页 共 32 页 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 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投标人同意遵守采购人要求承诺的事项,请在下面签名盖章。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采购人关于设置安全责任保险条款的理由说明: 条款(1):因我单位每天上午早餐时间为 8点至 8点 30分,为 确保不影响工作人员就餐,要求中标单位每天上午 6点 30分前必须 将食材送到位。另外,因我单位性质特殊,就餐需求也会有突然增加 的情况,故要求遇特殊情况,中标单位也具备及时加送食材的能力。 条款(3):品牌猪肉也称“无公害” 猪肉,其企业要求所有猪 源来自国家注册饲养基地,保证完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等。即每头生 猪都有一张“身份证”,凭“身份证”号码上网查询,可准确知道每 头猪的出生地,可及时追溯各生产基地的产品质量。 条款(4):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蔬菜基地就能清晰了解整个食 品生产流程,更好的把控食品安全。 条款(6):保监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 导意见》,上述意见中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定义为:以被保险人对因 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 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条款(7):为确保本项目有效执行。 第 43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8 页 共 32 页 (二)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 1、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 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 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采购人设置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 作为服务场所的情况说明:由于惠阳区机关食堂的就餐人数较多,为 保证供应商服务的便捷性,供应商在惠州市内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 所,能及时和更好的服务采购人。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 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 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 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 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 的服务需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号)第 17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1)供应商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 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固定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可以只复 印关键页)、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 (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 复印件等; (2)供应商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 第 44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9 页 共 32 页 出人员提供服务,一般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以只复印关键页)、 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 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复印件等; (3)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在该项目投标期间未能设置服务场所 来投标响应服务场所的需求,可以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的签 订合同环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服务需求完成设置服务场所,并 需在承诺中明确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 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 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 (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 复印件等。 2、服务团队的需求 政府采购活动面向中国境内,考虑到当前国内有些直辖市按照半 年打印一次社保记录的现状,因此,服务团队的社保记录时间设置为 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的连续 3个月社保购买记录。投标人需要安排服 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共不少于 5 名,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派出 1 名已经为其购买了社保的人员 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 成的相关工作。 (2)拟派出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 4 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为本 项目按招标要求拟派出的服务团队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具有连 续 3 个月的社保记录才能得分,投标人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社保记 录的原件备查。 采购人设置社保记录时效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为本项目按 招标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具有连续 3 第 45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30 页 共 32 页 个月的社保记录才能得分,投标人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社保记录的原 件备查。 (三)本项目信誉因素的需求 1、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 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 信用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税务行政部门公布的最新的年度纳 税信用等级的材料,按照 A级、B级、M级、C级、D级的顺序进行评 价。须提供自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纳税信用等级的情况说明: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8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新增 M级。增 设 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 A、B、C、D四级变更为 A、B、 M、C、D五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税务机关每 年 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 务。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 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 证明材料。 关于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的情况说明:信用报告在国内近几年才 开展,当前信用报告并无具体年限的查询信息,一般显示报告日期或 打印日期,因此要求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出具报告日 期或打印日期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当 前税务部门对“纳税信用等级”没有出具盖章书面或匾额的证明材料, 一般由纳税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因此,投标人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的自 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不再限于书面盖章或 第 46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31 页 共 32 页 匾额,不再要求原件备查。“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由 于有些城市未再开展或连续情况不同,也没有有效期,因此,投标人 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 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复印件材料。 2、采购人根据自身项目需求增加的信誉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证明文件。(投 标人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人要求投标文件提供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情况说明:HACCP 和 ISO22000 体系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 证,HACCP体系是国家对于从事食品安全企业和机构的一个全方位的 监控体系,重点是监控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检测及安全监管。 这两项体系认证是食品安全质量认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食品行业内 具有权威性,适用于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组织,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 组织将食品安全进行系统管理,重点强调对“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 品链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进行过程化、系统化和可追溯性控制。 (四)本项目业绩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近三年(从 2017 年至今)食堂食品原材 料配送服务相关同类业绩。单个同类业绩项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 300 万元。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一般是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 件,投标人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 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 签订日期等)。 第 47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32 页 共 32 页 (五)本项目财务状况因素的需求 投标文件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年度或 2019年度的 会计审计报告。 第 48 页,共 158 页 2.4 商务要求 2.4.1 综合要求 1、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定供货合同的事宜。 (2)中标单位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单位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 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所提供的物品、食品需是合格的、有生产许可认证、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 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 (4)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中标单位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 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惠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并需承担 相应的责任。 (5)投标人需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 务。 (6)非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 费用。 (7)投诉处理:如中标单位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单位,确认 中标单位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单位书面警告,第二次则中标单位按当天总货 款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8)每辆配送车需至少配备一位物流人员,并为投入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 保险、领取健康证等。同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9)供货单位需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晨检工作,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有体外损伤,危及食品 安全的,需更换健康的工作人员。 2、项目实施地点为:惠州市惠阳区。、项目实施地点为:惠州市惠阳区。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每个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上个月供应货 款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单位付款。 (2)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在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上个月的配送结算清单及货款,核对无误后采购人在15个 工作日内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个月货款。 (3)中标单位需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单位按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 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 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乙方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 价、存在欺骗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 4、保密条款:、保密条款: 中标单位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单位 需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需遵 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附件附件1:中标单位履约期间服务考核标准:中标单位履约期间服务考核标准 1、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满意度低于90分的每下降1%扣除当月结算金 额的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 49 页,共 158 页 2、中标单位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 警告信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信息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提前终止供货服务的一周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考核细则考核细则 项目项目 序号序号 评分细则评分细则 扣分扣分 备注备注 配送要 求 1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 合同约定的,每次扣2分 2 2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迟到 超过半小时)完成配送、供货,每次扣3 分 3 3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 补充的,每次扣5分 5 4 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 不符,每次扣5分;未能及时更换的,采 购人有权拒收,每次扣10分 15 5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 证明的,每次扣8分 8 质量要 求 6 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造成食物中毒的, 每次扣30分 30 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造 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 济损失赔偿(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 医疗费、误工费、事故 处理费等) 7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 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 每次扣6分 6 8 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不符,并未能及时 补充的,每次扣5分 5 安全生 产 管理要 求 9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或违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2分 2 10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5分 5 11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 的,每宗扣10分 10 12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每次扣10 10 13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 5 满意度 要求 14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2分 2 15 被媒体负面曝光的,每宗扣10分 10 其他 16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 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 合上述违约类型,每次扣5分 5 附件附件2: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被取消供应资格或终止合同汇总: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被取消供应资格或终止合同汇总 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 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中标单位无 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并在1小 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2、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 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 《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 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 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 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 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 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 第 50 页,共 158 页 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 供应资格。 3、中标单位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 应方责任,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 刑事责任。 4、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中标单位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中标单位有虚报或隐瞒供货 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5、投诉处理:如中标单位的供货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中标单位,确认中 标单位是否违反合同要求。如第一次违反要求则给予中标单位书面警告,第二次则中标单位按当天总货款 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第三次则取消供货资格。 6、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满意度低于90分的每下降1%扣除当月结算金 额的1%。一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中标单位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 告信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信息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第 51 页,共 158 页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第 52 页,共 158 页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 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名称定义 1、“采购人”是指:本项目提出招标的单位。 2、“采购监管部门”是指:与采购人同级或上级财政部 门。 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 各县、区分中心,简称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是指: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5、“投标人”是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 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的本 项目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按照要 求提交的电子保证金。 8、“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库,由采购人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 系统进行抽取专家。 9、“评标委员会”是指: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10、“中标供应商、中标人”:均是指经由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候选供应商并经采购人确认为中标的投标人。 第 53 页,共 158 页 11、“落标人”是指评标报告中不在中标候选名单之列的 投标人。 12、“投标公开文件”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信誉材料一览表》、 《同类业绩一览表》、《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情 况表》、《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情况表》作为投标文件 公开内容,简称为《投标公开文件》。 13、“★”号完全满足条款:必须完全满足的条款,如果 出现不满足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审 查中不予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4、“▲”号择优项: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由评标委员 会评标中认定正偏离、负偏离等偏离情况而给予评审打分, 该条款不属于供应商审查的条款。 15、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号完全满足条 款和“▲”号择优项。 16、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采购 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交易平台)完成的政府采 购项目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1)网上投标开标是指通过交易平台实施网上打印交纳 保证金通知书、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网上设置并提交参加 本项目开标的交易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网上审核并确定递 交电子唱标、二代身份证投标签到、网上电子唱标等的网上 交易流程。 (2)电子唱标文件是指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用于 开标报价的相关信息。 (三)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四)中标人 第 54 页,共 158 页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五)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货物,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 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 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 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六)招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 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 承担这些费用。 2、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此次采购项目不向成交人或采 购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邀请书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 和补充文件等 (二)采购需求公示 如果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公示采购需求的,采购代 理机构对采购人提交符合规定的采购需求书公示 5 个工作 第 55 页,共 158 页 日。公示期内,交易平台在网站公告,并按照投标人自行登 记的经营范围匹配项目信息,自动向已经自行登记的潜在供 应商发送信息征求对采购需求依法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该环 节短信提醒不是法定的事项,仅是为由交易系统提供的温馨 提示,以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而获取的相 关信息为准。 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意见或建议(同时, 请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格式一般是 WORD),也可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可以就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 或建议征求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专家的意见, 并自行进行公平、公正、合理地修订该项目采购需求。采购 需求公示期间公开征集到的意见或建议不属于质疑事项,不 按质疑程序处理和不受质疑时限的约束。 (三)招标文件公告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政府采购 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 51 条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 秘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时间的起始时间为招标公告 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在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如果超过了 7 个工作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 效已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 院令第 658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时限,将可以视为无 效质疑。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 形式在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内提出。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 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果影响到招标文件 第 56 页,共 158 页 的,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澄清之后发布澄清变更公告。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质疑 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且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和 开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 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 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修改或者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 15 日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 2、澄清或修改后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 件的修改将以澄清变更公告形式通过交易平台向所有投标 人进行公布。投标人及时查阅澄清变更公告,交易平台亦会 向已经自行登记的投标人发送手机短信进行提醒。该环节短 信提醒不是法定的事项,仅是为由交易系统提供的温馨提 示,以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而获取的相关 信息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背靠背交易”方式通过交易平台 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后,将视为投标人已 收到和确认该澄清修改的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要求 潜在投标人进行签字确认。 (六)采购人的相关事项 1、采购人应当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设置 并提交本单位派出参加开标的采购人代表(简称开标代表)、 参加评标的采购人代表(此人与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员)(简 称评标代表)的身份信息。采购人代表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评标会议。 第 57 页,共 158 页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按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交易平台发布 变更公告,拒绝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投标人视为 放弃该项目的投标。 3、采购人的开标代表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 场,采购代理机构将先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到,现 场可以征询所有已投标签到的投标人是否继续开标,如果继 续开标的,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或按投标签到时间从 前往后排序的前三名的投标人交易员,进行检查纸质投标文 件密封情况,开标报告记录开标会议的情况。 4、采购人应当通过交易平台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向采购 代理机构送达纸质的中标资格确认文件。交易平台在规定时 间内没有接收到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信息的,将自动向有 关部门推送采购人未按时确认成交供应商信息。 5、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人的,由采购人同级 的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6、采购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交纳除投标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采购人依法要求的除 外。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该项目招 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 购合同金额的 10%。 (七)关于原厂商说明材料 招标文件所列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或参照的品牌型号仅 是作为方便描述起到参考作用,是为最低的要求。 投标人为投标选用品牌型号的技术指标、配置参数、服 务标准,要满足于或优于招标文件所列最低的要求,投标人 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 将其技术指标、服务标准列明,并提供相应说明文件。 第 58 页,共 158 页 原厂商产品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参数; 2)能证实产品技术、配置参数的说明材料(包括:a. 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盖章确认的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或 b. 原厂商官方网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 公章确认,同时注明材料来源于官方网站的网址;或c.厂商 的中文说明书或彩页,同时加盖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 或d.厂商提供光盘介质的中文说明材料,打印该文件且加盖 原厂商或投标人公章确认)。 采购需求中所列出的货物,关键货物对投标报价、货物 性能影响较大,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厂商产品说明材料, 非关键的货物、配件、材料等较为简单参数可以在分项报价 表或相关所投产品中直接列出规格型号。 (八)关于政府采购清单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果属于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投标文件应当提 供依据文件。 (九)关于不诚信行为记录及评审扣分制度 根据《惠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加 强对信用差的投标人进行约束和惩戒,建立并实施不诚信行 为记录及评审扣分制度。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适用不诚信行为记 录及评审扣分制度。详细见评分标准约定。 (十)关于项目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1、采购人对采购项目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在招 标公告期间,如其中个别分包的采购内容有质疑且需要澄清 和修改的,可视情况将该分包单独延后,其他分包的采购活 动继续进行,该项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只可选择性地对分包进行投标,不可对各个 第 59 页,共 158 页 分包同时进行投标,各个分包的投标人数量符合规定才能开 标,该项目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该项目各个分包中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审 查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满 足开标数量的,该项目具体的分包将废标,并经采购人同意 后将会对该具体的分包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 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 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 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所 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在《投 标文件格式》中选择相应的格式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相关内 容的规定。 (三)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 文件发生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编制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 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第 60 页,共 158 页 4、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 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 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应当通过交易平台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交纳 投标保证金、提供电子唱标文件等投标活动的操作。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 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要求、内容、责 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格式报 出汇总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 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 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人 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 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 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 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 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4)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 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投标报价无效。 第 61 页,共 158 页 6、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提出特别要求的除外。 (五)关于投标方案 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 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六)关于联合体投标 1、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投标,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均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加盖公章,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 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 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 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 由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 投标文件不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共同投标协 议无效的,由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4、联合体成员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与组成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联合体需要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进行相关声 第 62 页,共 158 页 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招标文件如有财务状况、业绩和信誉属于商务的评审 因素,按联合体的主体方(或牵头方)进行评审打分,不再 对联合体各个成员方进行累加的打分;其它属于技术、服务 的评审因素,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确定对应的联合体成员方进行打分,不再累加的打 分。招标文件对评审因素另有规定的除外。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标明为“×××供应商和 ×××供应商”(列出联合体各方的供应商名称)。 8、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进行 GDCA 数字证书办理、提交电子唱标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等网上操 作,其投标操作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证明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 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从 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 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人首先在交易平台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子账 号,然后打印交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最后将投标保证金转 帐到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 第 63 页,共 158 页 3、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 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交 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zyjy.huizhou.gov.cn)登录交易平台, 可以自行查询核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交易平台自 动核对投标人交纳保证金金额、时间以及是否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银行系统送达交易平台),交纳保 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6、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银行系统送 达交易平台的,如果出现保证金对账不成功的情形,投标人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交易平台打印的缴纳投标保证 金通知书、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截图,及提供由银行出具的 相关凭证复印材料,将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书面材料认定缴 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 7、符合下列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为无效,属于投标无 效,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果招标文件约定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2)因交易平台未能成功对账电子保证金且投标文件又 未有效提交保证金凭证材料的。 备注说明:投标保证金为无效的情形,开标后由采购人 或评标委员会在审查环节不予通过。 第 64 页,共 158 页 8、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发布中标公告后 5个工作 日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利息并扣除手 续费费后原路退还。 9、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后,由采购人通过交易平台上传合同,交易平台在采购人 上传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率计利息并扣除手续费费后退还。 10、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按原路返回方式向投标 人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或中间方原因导致交 易平台无法自动退还的除外,需要手工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会 延长办理时间。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上缴 同级国库: (1)投标人递交并成功对账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撤回投标,但是擅自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间参加开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并在投标有效期 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无正当理由的,中标候选人在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 商前退出该项目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 绝与采购人或其委托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转包给他人,采购人在上传合同前提出异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之前,因自身原因不参 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弃标函,并在交易 平台内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九)投标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在开标之日起为 60 天。投标 第 65 页,共 158 页 有效期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短的情形将被认定为非实 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审查环节不予通过而投标无效。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 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情形属于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短而被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而其投标保证金仍将 退还。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缴纳和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十)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唱标文件(即《开标一览表》)1 份,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若该项目采购预算在 1000 万元以 内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 份,若该项目采购预算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7 份。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6、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成功递交了电子唱标才能参 加现场投标签到、递交纸质的唱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人 未在开标会议之前的投标签到现场递交纸质唱标文件和投 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该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另有约定的除外。 7、投标人应当在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 唱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在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电子唱标文件。 8、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后,投标人 可以在交易平台自行确认回执信息,在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唱标文件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电子唱标文件。 9、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 1名负责本项目的 交易员并可以指派 1-2 名随同人员参加开标会议,但投标人 第 66 页,共 158 页 需要提前在交易平台设置好该交易员和随同人员(在递交电 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进行更换修改),并凭二代身 份证完成投标签到进入开标会议现场。二代身份证签到不成 功的,将会拒绝其进入开标室。 10、交易平台集成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数字 认证证书,投标人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唱 标(含开标报价,下同)进行加密、签封、递交及开标解密 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操作。 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 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按要 求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如自然人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的,自然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 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 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 或盖个人印鉴。 13、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 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4、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技术规范的要 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加盖骑缝章,签署、 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严重影响评审的,将被评标 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外部佐证材料 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备查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 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原件验证。若评标委员会确定进行检 查验证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原件验证、样 品验证及其他方式现场验证的外部佐证进行验证,并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 投标人准备好相应的原件在指定区域等待。 第 67 页,共 158 页 评标时,如果评标委员会需要查看原件,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则向相关投标人收取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 验。如果相关投标人擅自离开指定区域,中心工作人员不再 电话联系相关投标人,擅自离开指定区域或者不能提供相关 原件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递交相关原件的权利,评标委员 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作出的评审结论意见所造成的不 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果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查看原件,中 心工作人员则不再向投标人收取原件,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投 标人可以离开时,由投标人自行带回相关原件。 (十二)关于关联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未符合规定的,评标委 员会在评审时将予以拒绝。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 295 号)的规定,“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 动。因此,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三)关于分公司投标 以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需提供具有法定代 表人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本项目授权书(格 式、内容自拟),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 内或时间内授权自己的分公司进行投标。已由总公司授权 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 第 68 页,共 158 页 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 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 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十五)纪律与保密事项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 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 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 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 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 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 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 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 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 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 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 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 获得的保密资料。 (十六)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 第 69 页,共 158 页 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 号)规定的投标人(如果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修订,则 按最新标准执行),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 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公告的约定。 (十七)关于供应商信用信息 投标人通过浏览器访问“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到自身的信用信息作为 佐证材料,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应没有重大违法或企业警示 信用信息记录。 (十八)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 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这些费用。 (十九)核心产品公开事项 采购人预先约定本项目采购货物的核心产品,并根据采 购货物的情况将预先约定核心产品的配套组成部件,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产品公开事项(参 考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发布中标公告时将会公开中标人 的核心产品公开事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打印填写好的《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装入单 独密封袋作为纸质唱标文件,纸质唱标文件密封袋的封面上 标记“唱标”的字样,并标记项目名称、项目受理编号(或 第 70 页,共 158 页 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没有递交纸质唱标文件或纸质唱标文件未单独密封递交(不 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包装中),将导致拒收其投 标文件。 2、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应分别装订成 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及相应的密封包装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记项目名称、项目受理编号 (或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的字样,并加盖公 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 本为准。 3、纸质唱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 应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如自然人投标,自然人签 名),密封包装的封面上应当标明项目名称、项目受理编号 (或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字样。未按要求密封和 标记的,将导致拒收所有投标文件。 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网上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 所提交的电子唱标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网上提交电 子唱标文件截止时点之后,交易平台将会自动禁止投标人不 得再对自己的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和补充,如因延长网上 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形除外。 2、从网上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 将被没收。 3、投标人在投标签到时递交纸质的投标文件后,可以撤 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 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第 71 页,共 158 页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 否都不退还。 (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要先自行 购买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 心)GDCA 数字证书系统(简称 GDCA 数字证书)然后在交易 平台自行登记后才能参加投标相关工作。联合体投标可以由 联合体主体方(牵头方)进行登记。 2、投标人应当授权指定负责本项目的交易员在交易平台 进行投标操作,并及时在交易平台查阅投标相关信息。因中 途更换交易员导致投标工作脱节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 责任。 3、投标人需变更企业相关资料的,应当在交易平台中自 行进行登记,上传变更企业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因没有 及时办理变更审核手续而影响到电子采购交易的,其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 法定代表人审核电子唱标信息,再由交易平台对电子唱标进 行加密、签封。 5、投标人的纸质唱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 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密封,并在递交纸质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现场 递交纸质唱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6、接受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和外部佐证文件: (1)该项目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唱标文件; (2)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接受原件验证清单; (3)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接受样品验证清单。 7、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标记、盖公章、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正、 第 72 页,共 158 页 副本)及纸质唱标文件; (2)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纸质唱标文 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即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 (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快递、电报、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等方式投标。 8、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 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期 1、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 截止日期和时间(即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开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五)迟交的投标文件 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的“投标截止期”规定的截止 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的开 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开标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 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 证件,以供查验。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 易平台预先设置其交易员、随同人员(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后不得更换),未在交易平台预先设置的交易员、 随同人员不能进行投标签到,从而不能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签到成功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是其自己的权利。 第 73 页,共 158 页 投标人授权的交易员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因故不能参加 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如果签到成功的投标人因故没有 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开 标结果提出质疑。 3、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 构主持开标会议,采购人开标代表、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议,采购人开标代表可以核查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招标文 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采购人开标代表进入开标现场,监督投标人签到,采 购人开标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拒绝没有在交 易平台上自行登记的投标人授权的交易员或随同人员参加 开标会议。 5、一般情况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将接着 开始组织开标会议,若因采购人开标代表没有在开标时间到 达开标现场,主持人先宣布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 到,如果继续开标应将开标会议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由评 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6、网上开标由交易平台完成,网上解密电子唱标文件后, 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封纸质唱标文件进行唱 标,如果发现纸质唱标文件与交易平台的电子唱标文件内容 不一致的,以纸质唱标文件内容为准。 7、如果经投标人签名确认的纸质唱标文件报价内容与投 标文件(正本)报价内容不一致的,将视为报价方案不唯一 确定,由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该投 标人本次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8、若因交易平台出现故障无法解密电子唱标文件时,采 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封纸质唱标文件进行唱标, 而不再核对电子唱标文件,纸质唱标文件中的报价视为投标 人提交开标的报价。 第 74 页,共 158 页 9、开标时可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开标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 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内容。 10、未宣读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评标 时不予承认。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对开标报告应当予 以记录。 11、开标一览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被授权的交易员)和有关人员签名确认。 12、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备查验证,开标会议上主 持人可以告知投标人在指定区域等待。如果评标委员会需要 验证原件,相关工作人员应向投标人收取相关原件供评标委 员会验证。 13、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验证,开标会议上主持人 将收取投标人递交的样品供评标委员会评鉴。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1、评标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相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和评标专家组成,采购人评标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 成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采购人应当从政府采购项目评 审专家库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 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 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2、采购人代表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 行供应商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进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公开 文件存在虚假材料、虚假响应的,需要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 第 75 页,共 158 页 录说明,并作为书面材料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报告,由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4、本项目具体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本章第十。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当组织评审成员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 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6、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 审。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 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 判应按同一标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初审 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 性审查将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包括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规范、文件签署是 否有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 标处理,审查不予通过。 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 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 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 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以及招标文 件要求依据外部佐证的除外。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 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 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在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投 第 76 页,共 158 页 标文件不符合其中任一情形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详见具体要求。 5、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及 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评标代表将集体意见及 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书面 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投标报价的书面 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投标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 约能力应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 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提供 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 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其他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提交 的投标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会议期 间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7、投标人对履约能力方面出具合理说明的材料,一般包 括但不限于声明材料、满足招标要求进行履约的相关证明材 料等。 8、投标人的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为无 效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 评审打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 致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 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第 77 页,共 158 页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 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 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0、有效投标人的家数计算规则: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 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 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 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将载明核心产品。多 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作为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上 述规定执行。 第 78 页,共 158 页 11、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 务院令第 658号)第七十四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 过。 备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 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 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 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 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 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 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 79 页,共 158 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 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 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 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账户转出。 (四)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声明自己为小型或微型企 业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适用一般投 标单位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同时声明投标主要标的(核心 产品)中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时,投标报价将给予 C1 的价格折扣扣除(如采购 人未在采购需求中明确折扣比例,则此项默认 C1 的取值为 8%),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即: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C1 2、若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时,该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 求至少有一方声明自己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同时声明小型 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含)以上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适用 联合体部分成员为小微企业投标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 报价将给予 C1 的价格折扣扣除(如果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规 定,则此项默认 C1 的取值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第 80 页,共 158 页 审。 即: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C1 联合体各方均声明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 小型或微型企业,适用第 1 款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适用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微企业的小微企业 声明函)。 3、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主要标的(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4、通常情况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以上 C1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该招标文件另有规 定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 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的评价 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可以阅读开标报告,了 解开标情况,并对开标时的有关事项依法予以认定。 2、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七)出具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 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 81 页,共 158 页 2、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 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 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八)确认中标结果 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 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 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 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3、不在中标候选名单之列的投标人即为落标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放弃中 标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 应商或者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5、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符合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情形对该项目重新评审将按规定进行。 (九)评标注意事项 1、除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 明投标文件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评标委员会主动联系。 2、在开标评标的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 私下交换意见。在开标评标的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 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第 82 页,共 158 页 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 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 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五条) 六、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备案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 内(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前签订合同的除外),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 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相关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 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七、公告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 按规定发布中标公告。 2、中标公告按规定应公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受理编号,中标供应 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标的(核心产品)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标 专家名单,按规定公布评审的结论性意见等相关材料(包括: 各投标人技术、商务、价格的综合总分及排序等)。 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按规 定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除外。 第 83 页,共 158 页 八、质疑 1、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 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 质疑涉及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 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 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政府采购评标专家 应当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质疑 无效。 3、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招标公告的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 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4、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3)属于采购人受理的采购项目; (4)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处理; (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质疑材料格式请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人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 位公章,质疑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等信息,质疑函应 第 84 页,共 158 页 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有效联系人及 有效联系电话等; (2)所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采购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 关的请求,质疑的事实依据或证据的来源应正当合法; (4)质疑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 条款;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交质疑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书 上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质疑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其代表在质疑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 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上述质疑资料(除质疑人供应商为自然 人外)均需加盖质疑供应商公章。 7、采购人有权将质疑函转发给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 作出解释说明。质疑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 取得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不良行为报 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被质疑人必须配合质疑处理,在规定时间内不澄清质 疑将视为放弃申辩权利。 9、必要时,采购人可以组织质疑人当面澄清、质证。 10、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书,采购人 不予受理,并向质疑人发出质疑不予受理通知书: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书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 (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第 85 页,共 158 页 (5)质疑内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证据,或者事实依据、 证据的来源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质疑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或未明示属于质疑 材料的; (7)其它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情形。 属于本条上款第(3)项至第(7)项规定情形的,采购 人应当告知质疑人应补正的事项,并重新提交质疑书。逾期 不补正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申请。 11、质疑人撤回质疑的,或质疑人的质疑事项已经进入 投诉程序或者诉讼程序的,终止质疑处理。 12、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质疑书后,应发出受理回执, 受理时间自收到书面质疑书次日算起;对不符合质疑条件 的,应向质疑人发出不予受理书,载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13、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 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4、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 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质疑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通知书不满意的,或者 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涉采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 第 86 页,共 158 页 院令第 658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 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采购人不接受电子邮件、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 质疑。 九、适用法律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法规、规章、 政策(下称招标投标相关法规)。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 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 商务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 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二)评标步骤 1、宣读评审纪律。 评标专家凭二代身份证在交易平台进行评标签到。评审 主持人应在评审开始前宣读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 标纪律表上签字确认。 2、评标专家依法申请回避。 第 87 页,共 158 页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 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标专家回避: 序号 评标专家回避情形 1 现在或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现在或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现在或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参与招标文件或进口产品论证的(不含采购人评标代 表); 6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 的关系;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 评审的。 3、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 采购人评标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组长。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履行 独立评审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 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 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 4、初审 评标委员会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 查,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由采购人代 表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佐证 第 88 页,共 158 页 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原件、样品等佐证证明投 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准和方法对原件、样 品等佐证进行评审。 6、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 性、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和价格等 进行评估,最后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材料,对照招标文 件要求进行评审,逐一核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得仅 仅依据货物说明一览表、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做出比较和评 价。投标文件中得分、扣分条款及其他条款对投标描述和证 明材料不一致的,以及投标文件中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 数据等情况的细微偏差,并且补正细微偏差不会对其他投标 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 面澄清,并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影响到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按要求 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 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 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签署出具书面的评标报告,按照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依据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名单,并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8、编写评标报告 根据评标委员会签字的原始评审打分记录和评标结果起 草编写评标报告。 (三)评标标准 第 89 页,共 158 页 1、本项目的评标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2、价格评定: (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 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 (2)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按照《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要求执行,参见本文投标人须知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 标的扶持”。 3、计算评标得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 87 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 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评审因素逐项进行评价、打分,汇总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后取平均值得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以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每个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服务部分得分,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 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废标条件与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 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有效投 标人的家数不足三家的,或者经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 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对招标文 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根据采购需求设定了 多名中标候选人并经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评 第 90 页,共 158 页 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对招标文件实质响 应的投标人少于开标条件的数量;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 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第 1-3 条其中之一的废标情形时,将择日重新组织 招标,同时将会发布项目失败公告。 (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 74 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 采购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书面向其同级 的财政部门申请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财政部门批 复之后再组织该项目谈判。 (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至投标截止时间 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当即时报告地级 以上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 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在财政部门批复之后再 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四)评审委员会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应出具本项 目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五)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组织该项目重 新招标的函件,将重新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人需要在交易 平台上审查确认重新招标的政府采购文件。 十二、应急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暂停、中止 或终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活动: 第 91 页,共 158 页 1、交易平台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交易平台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 力的非采购代理机构的因素,导致交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 的; 3、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政 府采购活动的; 4、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出现本条第一款第 1 项规定情形的,交易平台暂停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后,应将情况及时上报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和监察、公安等部门,待问题排查、清除后恢复交易。 出现本条第一款第 2 项至第 4 项规定情形的,交易平台 应发布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公告。 待问题排查、清除后择期恢复交易,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二)投标人因下列自身原因之一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交 易平台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除采取协助指导措施外, 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1、用户终端受到病毒或黑客攻击的、系统不稳定的; 2、投标人网络连接中断的; 3、投标人丢失数字证书或忘记密码的; 4、投标人在交易平台登记的企业基本帐户的银行帐号与 银行电脑系统推送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号不一致,导 致计算机未识别投标人,没有成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5、其他属于投标人自身原因的。 (三)投标人因访问交易平台页面、下载资料等网上行 为而导致个人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的,其风险自行负 担。 第 92 页,共 158 页 附件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名称 评审细则 等级对应分数 1、价格(累计10.0分) 1.1、服务项目价格得分 (累计10.0分) 1.1.1、投标价格得分 (10.0)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 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下 浮率)]×价格满分基数。 满分:10.0 2、信誉(累计17.0分) 2.1、不诚信行为扣分 2.1.1、不诚信行为扣分 (0.0) 根据投标人被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交易平台)记录到 的不诚信行为情况(包含惠州市联合征信系统推送至交易平台的不诚信行为记 录),对投标人在评审因素“信誉”评分项中予以扣分。对于有一级不诚信行为记录 的,在该项中给予扣50%,有二级不诚信行为记录的,在该项中给予扣80%,有三 级不诚信行为记录的,在该项中给予扣100%。 不诚信行为记录详 见唱标的电子开标 一览表,此项为扣 分制,如电子开标 一览表显示不诚信 等级为“无”时,则 表明不扣分,应 填:0.0 2.2、企业的诚信(累计 17.0分) 2.2.1、获得信用报告 (4.0) 投标人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 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投标 文件无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不得分) 有:4.0;无:0.0 2.2.2、纳税信用等级情 况(4.0) 税务行政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以A级为较优,同一投标人在单个证书等级以 较优者为准,单个证书类型不重复得分。(投标文件无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文件 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不得分) A级:4.0;B级:3.0;M 级:2.0;C级及以 下:1.0;无:0.0 2.2.3、获得重合同守信 用(4.0)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获得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 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进行评价。(投标文件无提供“重合同守 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得分)。 有:4.0;无:0.0 2.2.4、获得体系认证 (5.0) 投标人提供:(1)有效期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的证明文件为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2)有效期内国际标准化组织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的证明文件为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提供 不得分;(3)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0HSAS18001)或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证书(ISO45001)的证明文件为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提供不得 分;(4)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的证明文件为满足 采购需求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5)有效期内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证书 (HACCP)的证明文件为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无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以上 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才能得分,投标人提供认证证书的原件备查) 满分:5.0;无:0.0 3、财务状况(累计3.0分) 3.1、财务状况情况(累计 3.0分) 3.1.1、投标人财务状况 (3.0) 投标文件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会计审计报告。(投 标文件无提供会计审计报告不得分) 有提供:3.0;无提 供:0.0 4、业绩(累计8.0分) 4.1、同类业绩(累计8.0 分) 4.1.1、同类业绩情况 (8.0) 评标委员会根据近三年(从2017年至今)同类业绩的份数对比所有投标文件,单个 同类项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300万元,投标文件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得2分,得至满 分8分为止。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可 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 同金额、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等)。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 标投标活动的代理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 透明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的政府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招标 公告或中标公告,然后代理机构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 件,该书面通知文件称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无提供这些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复 印件不得分) 满分:8.0 5、技术(累计35.0分) 5.1、服务优化能力(累计 35.0分) 第 93 页,共 158 页 5.1.1、配送食品质量要 求符合情况(3.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 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完全符合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的“2.2 配送食品质量要求”为满足采购需求,承诺响应内容并作为合同履约的事项。投标 人提供的承诺函完全满足的得3分,承诺部分满足或无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即不得 分。 满足:3.0 5.1.2、服务场所响应情 况(4.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关于食品供应链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投 标人如有自己建设或租赁的蔬菜基地1000亩以上,自有或租赁养殖基地(含养殖合 作社)的,提供自有蔬菜基地产权证明或蔬菜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养殖基地 产权证明或养殖基地租赁合同、合作社营业执照、合作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备查。每提供一个基地的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4分,且证明材料时限须在 本项目服务期内。(无提供不得分;无服务场所响应服务需求不得分) 满分:4.0 5.1.3、配备农药残留检 测设备情况(6.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投标人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 配送的每一批次蔬果、肉类等进行农残检测,确保食品安全。投标文件需提供农残 实验室彩图及农残检测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得4分,无提供不 得分;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有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农残检测的加2分,需提供聘请 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无提供不得分。 满分:6.0 5.1.4、运输要求符合情 况(8.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辆自有或租赁的 箱式货车保障采购人的货物运输的得4分,少于3辆的不得分。其中有1辆或以上租 赁冷藏车的加2分;有1辆或以上自有冷藏车的加4分。(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车辆行 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 满分:8.0 5.1.5、仓储要求符合情 况(6.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冷库为满足采购 需求。冷库应符合卫生要求,无不良气味,定期消毒检疫。 投标人提供冷库租赁 合同、冷库彩色照片及近三个月委托消毒检疫记录、发票得3分;投标人提供冷库 建设合同、冷库彩色照片及近三个月委托消毒检疫记录、发票得6分;投标人无提 供冷库建设合同或租赁合同、冷库彩色照片及近三个月委托消毒检疫记录、发票不 得分。 满分:6.0 5.1.6、安全管理情况 (8.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管理制 度和管理方案,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配送服务制度、人员培训 制度及售后服务制度等。评委会根据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比较和评 价。投标文件无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不得分。 优:8.0;一般:3.0; 无:0.0 6、服务(累计22.0分) 6.1、服务经营机构(累计 4.0分) 6.1.1、机构设置情况 (4.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本项目服务因素的要求”中“服务场所响应服 务的需求”的内容,投标文件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响应 采购人要求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 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 提供相关服务,为满足采购需求得满分,部分满足或不满足的情形不得分,无服务 场所响应服务需求不得分。【投标文件响应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并提供有效 的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和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 具有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记录复印件和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才得分,提供 有效的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及社保记录的原件备查】 满分:4.0 6.2、拟派人员(累计7.0 分) 6.2.1、拟派出人员服务 能力(7.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和4名的 项目实施人员,要求:(1)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和4名的项目实施人员,人员数量 满足5人为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如果不满足人员人数要求的采购需求,但承诺中标 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实施地点、具体时间和任务完成合同履约(承诺函格式 自拟)得2分,不满足人员人数要求的采购需求且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2)拟 派1名项目负责人,满足3年以上从业年限(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得2分,不满足不 得分; 【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具 有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记录复印件和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才能得分,投标 人提供拟派出人员社保记录的原件备查】 满分:7.0;不满足但 提供承诺:2.0;不满 足且不提供承 诺:0.0 6.3、服务方案(累计11.0 分) 6.3.1、服务方案(5.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方 案”。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制定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服务方案进行比较和评 价。投标文件无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 优:5.0;一般:2.0; 无:0.0 6.3.2、服务应急响应预 案(6.0) 根据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应急响 应预案”。投标人提供的针对突发情况和事件建立的服务应急响应预案,评委会对 所有投标人制定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服务应急响应预案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 文件无提供服务应急响应预案不得分。 优:6.0;一般:2.0; 无:0.0 7、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累计5.0分) 第 94 页,共 158 页 7.1、响应程度(累计5.0 分) 7.1.1、响应程度情况 (5.0)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比所有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文件最优于 招标文件要求的为优,其次之为一般。 优:5.0;一般:2.0 第 95 页,共 158 页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合同书格式 第 96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 页 共 19 页 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区机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方):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方( 方):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有 效 期 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 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 97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2 页 共 19 页 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 关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 目采购项目合同书 甲方(采购方):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住 所 地: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5号 电 话:0752- 传 真:0752- 乙方(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第 98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3 页 共 19 页 根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为人民 币 元整(¥ 元),中标下浮率 。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负责为 提供相关工作人员的早 餐、午餐及晚餐用餐食材配送服务,就餐人数存在上下浮动,平均每 天约 人次。 乙方为甲方供应粮油、肉类、鱼类、蛋类、瓜菜类、干杂副食品 类、调味品类等。乙方可以供应上述种类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 种产品,视乎甲方的下单需求而定。 三、服务期间 服务期间自__年__月 日起至__年__月 日止。 四、服务要求 1、供货的具体要求 1.1 乙方所报的食品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 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乙方不能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甲方 申请款项。 1.2 最终供货食品及数量以甲方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甲方有权 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甲方提 前一天通知乙方当日的采购数量,甲方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 第 99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4 页 共 19 页 整或对食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甲方需于前一日的 16 点前将当 天的确切采购数量向乙方下单。 1.3 乙方所提供食品的技术指标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 求。 1.4 乙方免费配送货物到甲方单位。 1.5 送货时间和地点:乙方需按照甲方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 6:30 点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 金惠大道 5 号政府食堂以及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食 堂(如配送点发生变动,应按照采购人实际配送地点为准;因特殊情 况的需求,另行加送食品的,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量送达。) 1.6 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 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 (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7 乙方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 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 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1.8 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 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 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 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1.9 运输要求。乙方要有不少于 3 辆自有或租赁的箱式货车(按 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提供)保障甲方的货物运输(乙方需提供自有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合同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相关证明材料)。 第 100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5 页 共 19 页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 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 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 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 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 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记录存档。 1.10 仓储要求。乙方应自有或租赁冷库,冷库应符合卫生要求, 无不良气味,定期消毒检疫。投标人须提供冷库建设合同或租赁合同 原件、冷库彩色照片及近三个月委托消毒检疫记录、发票。 采购人设置此条款的情况说明:冷库主要用作对食品、乳制品、 肉类、水产、禽类、果蔬等食材的恒温贮藏,是对食材质量的保证。 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冷库,同时对冷库卫生、消毒的方面作出要 求,是为了确保投标人能够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 1.11 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 查,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 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乙方无条 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 1小时内更换好所有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 消其供应资格。 1.12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后 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 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配送的食材质量要求 乙方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 第 101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6 页 共 19 页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 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乙方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 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甲 方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 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 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甲 方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乙方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 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甲方。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 足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 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甲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2.1、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 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 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 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 品检验合格证书。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 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 格物品进入仓库。 第 102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7 页 共 19 页 ③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 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 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 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GB2715-2005 GB2763-2014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级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5% (国家标准:≤15%)小碎米总量≤1%(国家标准:≤1%)不完善粒 ≤3%(国家标准:≤3%)。 ④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GB1535-2003 花生油:GB1534-2003 大豆油:GB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1537-2003 油茶籽油:GB11765-2003 玉米油:GB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 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 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 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根据甲方需求的食用油等 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禽誉良好,有明确 第 103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8 页 共 19 页 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 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 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 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 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2、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 瓜、果、蔬菜需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乙方需保 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 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 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 1200 第 104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9 页 共 19 页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 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 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 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 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 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 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 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 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 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 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 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 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 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 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 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 第 105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0 页 共 19 页 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 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 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 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 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 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 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 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 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 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水果类:果形完整,新鲜洁净,无机械伤、无病虫害、无腐烂、 无异味、无任何病斑或裂口,成熟度适中,同一品种大小均匀,具有 本品种应有的色泽和风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乙方最好自己建设、租 赁或签有长期供货协议的蔬菜基地,从食品的源头开始把控整个食品 第 106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1 页 共 19 页 供应链,务必让食品健康可控,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蔬菜来源应 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 市场。 2.3、肉类: (1)肉类供应情况要求 1)鸡、鸭、鹅等禽类:乙方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 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根据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 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 2)猪、牛、羊等肉类:乙方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 源正规可溯,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肉类来源于项目所在地正 规肉联厂,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表 面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3)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 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 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 厂,供货时需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 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 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甲方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 求。 第 107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2 页 共 19 页 (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 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 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 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4、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 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 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 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 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 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 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 有权拒绝接受。 (1)肉皮: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 有哈喇味,即已变质;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 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 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 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 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 卷曲,肉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 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 第 108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3 页 共 19 页 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 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概况大而发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 薄菇和菇丁四类,基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 质量最差;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 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 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 朵稍大、质量稍次; 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 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 菇差,味淡; 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 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 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手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 有的光泽。 (9)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色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 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 发霉的为变质品。 (10)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 第 109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4 页 共 19 页 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 体型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 薄者为次品。 (11)海蛰:海蛰是出水母加式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 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 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2)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型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 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型大、肉质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 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有沙粒者较差。 (13)紫菜: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 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 质优。 4、食品配送便利性及相关配送要求 4.1 乙方配送的蔬菜应为 24 小时内采收、分拣、配货、配送的 新鲜食材,肉类食材在正规肉联厂加工完毕后应 8小时内配送给甲方, 综合考虑到食品食材的特殊性质,为保证食材的新鲜度,货物运输时 间尽量做到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 4.2 乙方首次供应时,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等证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甲方备案。 4.3乙方每次供应时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4.4 数量要求: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所需 物品品种、数量,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并保证配送物品品种、 斤两的准确性。甲方按照货物的净重记录货物重量,乙方每次随货提 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送货清单(一式三份), 第 110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5 页 共 19 页 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后生效。送货单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两份,作 为送、收货的凭证。 4.5送货时间要求:除遇到战争、地震、极端恶劣天气、洪水内 涝、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乙方需每天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将 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按当天总货款金 额的 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乙方应提 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4.6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 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4.7甲方对应急食品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甲方有 权直接采购,不受乙方和本合同制约。 5、食品安全要求 乙方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蔬果、肉类等 进行农残检测,检测项目应涵盖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所涉及项目,确 保食品安全。 五、甲方特别要求承诺 1、乙方承诺甲方如发现乙方送货的货物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 进行更换,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小时内对不合格的货物进行更 换并交到甲方指定地点,超过 1 小时,按当天总货款的 10%支付违 约金给甲方。如甲方临时增加采购需求,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必须 1小时内送达。遇到特殊情况,乙方 需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 2、乙方承诺中标后配送责任,如因乙方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 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 111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6 页 共 19 页 3、乙方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险 期限(合同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 4、乙方承诺中标后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 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和《财政部 国 务院扶贫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急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 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要求,保证不低于 5%供货来源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具体采购品目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六、价格确定及付款方式: 1、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甲方审核后的价格。 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双方每半个月定价一次,原则上每 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第一个工作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 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 所有物品的价格参考惠阳区家乐福超市价格或周边两大肉菜市场(新 城市场、一区市场)报价中心价格,零售价以不高于当日市场零售价, 通过协商确认价格。 乙方每半个月根据当次基准价格及中标下浮率,按“基准价格× (1-中标下浮率%)”的公式计算向甲方提交报价表,报价表经甲方审 核确认后作为结算价格,双方需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 不得调价。 2、采购时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实际供货价: 1)实际采购价格≤货物市场含税价格×(1-中标下浮率%)。 2)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 3)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4)乙方免费配送货物到甲方。 3、乙方每月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 第 112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7 页 共 19 页 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甲方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 序向乙方付款。 4、乙方每月 日前需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甲方核对, 日 前甲方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5、乙方按甲方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 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 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 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七、保密 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 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需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 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需遵纪守 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 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 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 次应付货款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第 113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8 页 共 19 页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依法向惠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 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 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 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 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 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 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 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5)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 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 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发 现乙方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 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 第 114 页,共 158 页 (供参考)关于采购人提供确认的采购需求书(含评分标准、合同等)(格式)和编制需求的规范 第 19 页 共 19 页 乙方承担。 十三、合同生效: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一份,集中采购机构两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 115 页,共 158 页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第 116 页,共 158 页 一、评审索引 为了提高投标文件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提高评审效率,避免投标 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而失去投标资格。建 议投标人认真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提交了以下材料,并建议将其置于投 标文件的首页。本表仅为温馨提示,提醒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避 免不必要的失误。 1.1 投标资料自查表 评审 环节 序号 检查投标汇总表资料 自查 结论 所在 页码 资格 性符 合性 审查 材料 01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02 投标承诺函 03 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 04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 声明函 评审 过程 材料 05 信誉材料一览表 06 财务状况材料一览表 07 同类业绩一览表 08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情况表 09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情况表 10 商务要求偏离表 11 技术规格偏离表 12 服务所需设备清单一览表 13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14 核心产品公开事项 备注说明: 1、除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材料外,如果投标文件缺少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的“★”号完全满足条款材料,投标人在符合性审查中将不予通过。 2、建议投标人在有关一览表后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以方便专家阅读。 第 117 页,共 158 页 二、一般投标格式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文件 2.1.1 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 (资格性审查时需审查此表,一般不修改) 致: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本项目采购人 关于贵方组织招标的×××项目(项目受理编号:×××号, 采购计划编号:×××号)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采购活动。 我方特此声明: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 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没有关联企业参加此项目投标;具有从事 本项目的能力。同时我方声明提交的下列相关文件是准确和真实的。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该项目允 许自然人可以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 文件仅是授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并签署有关材料的, 可以不用提交该表。如需认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材料可以查阅第二代 身份证的投标签到记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该投标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投 第 118 页,共 158 页 标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可参见附件)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 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 (1)(如有)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可以仅由联合体主 办方(或牵头人)盖章,本声明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如有)如果该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将会预先约定。 第 119 页,共 158 页 2.1.2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此表内容不得修改,但文字大小可以调整)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 ××× (投标人名称或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 ××× (法定 代表人或非法人机构负责人姓名、职务)于 20××年×月×日授权 × ××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 项目(项目受 理编号: ×××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有关 资格预审、开标、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机构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之日 起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 签字或私章: 被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此处: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此处: 备注说明: 第 120 页,共 158 页 1、如果投标人没有委托授权其他人而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 标并签署相关材料的,其投标文件中可以不用提交该委托授权书。如 需认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信息时,可以查阅开标会议的《开 标人员签到情况表》中该投标人的投标签到记录和其投标文件中营业 执照复印件相关内容,如果不一致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 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如果此种情况缺少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将导 致该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法定代 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必须亲笔签名或私章,被授权人 必须亲笔签名本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1条、第 22条的规 定,如果非法人机构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在“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处签字或私章,非法人机 构负责人指非法人机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 4、如果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 将会在采购文件中预先约定,自然人仅需填写姓名、时间、项目名称、 项目受理编号、签字或私章即可。 5、(如有)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该授权书可以仅由联 合体主办方(或牵头人)出具授权并盖章,本授权书原件应装订在投 标文件正本中。 第 121 页,共 158 页 2.1.3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 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 函 (此函内容不得修改,投标人填写此函时请认真阅读后面的“备注说明”)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采购项目” (项目受理编号: ×××号)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 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至本项目提交电子唱标截止 时间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我公司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的成份, 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 或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第 122 页,共 158 页 备注说明: (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类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其资格 性审查不予通过。 (3)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国”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时,应分别查询 “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 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时,审查者应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 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 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审查者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 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该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成员各 方均应在“投标人名称”处盖章(可以并列盖章),在“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签名(可以 第 123 页,共 158 页 并列签名),否则此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第 124 页,共 158 页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文件 2.2.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此格式仅供参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 就“×××采购项目” (项目 受理编号: ××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 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 联合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之间没有为同 一人,联合体之间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或牵头 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或牵头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 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 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 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联合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 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各方自行约定内容,如没有删去此第 5条) 6、如果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第 125 页,共 158 页 主体方(或牵头方):(公 章) 参 加 方:(公 章)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有)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可以仅由联合体主 办方(或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本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原件应装订 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如有)如果该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联 合体投标,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将会预先约定。 第 126 页,共 158 页 2.2.2 投标承诺函 (此格式内容不得修改,但投标人需完善相关空缺内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受理编号:×× ×号),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据此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主要标的(核心产品) 公开事项,若中标,同意公开提供的主要标的(核心产品)公开事项。 2、我方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如果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 此处可以修改)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 标始终有效。中标人投标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 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 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 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5、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 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 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特别是在质疑处理时,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 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成交) 供应商的行为。 7、我方同意如果违反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我方已经阅读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不诚信行为记录及评审扣分制度 的有关规定,如果具有不诚信行为记录将会被予以扣分。 9、我方如果中标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 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 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第 127 页,共 158 页 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即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同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 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该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 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 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12、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没有被通报或者 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1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 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我方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条款)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 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 128 页,共 158 页 2.2.3“★”号完全满足条款响应表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序号 采购文件规定的“★”号完全满足条款 是否响应 响应 说明 投标文件 所在页码 01 见 页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 N 备注说明: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 或填“是”,对空白或打“×”或填“否”视为偏离,请在“响应说明”栏内 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所介绍的内容一致,采购文件中标识为“★” 号完全满足条款的是必须完全满足的条款,不能出现不满足的情形,否则将 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号性审查中不予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3、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是否响应”、“响应说明”,如有虚假响应,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日期: 第 129 页,共 158 页 三、商务技术部分 3.1 信誉材料一览表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序号 信誉名称 颁发机构 颁证日期 信誉材料是 否真实有效 按要求自行承 诺符合要求 备注 01 02 03 04 05 06 …… N 备注说明: 1、“信誉名称、颁证机构、颁证日期”按信誉的信息内容进行填写。 2、“信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由投标人确认自己投标文件提供该项信誉材 料是否真实有效作出“是与否”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由专家在评标会议中予以评审认定。 3、“按要求自行承诺符合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文件作出“是与否” 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由专家在评标会议中予以评审 认定。 4、本表为参考表格,建议按照此格式填写。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本表的基础上增加(但不能减少上述信息项)自己认为需要添加的信息项。 5、本表应当正确无误填写,并建议将相关证明文件附在本表之后以便评 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日期: 第 130 页,共 158 页 3.2 财务状况材料一览表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序号 会计报告审计年度 会计报告审计机构 财务状况材料 是否真实有效 按要求自行承 诺符合要求 备注 01 02 03 04 05 …… N 备注说明: 1、“会计报告审计年度、会计报告审计机构”按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真实 填写。 2、“财务状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由投标人确认自己投标文件提供该项财 务状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作出“是与否”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 件的规定,由专家在评标会议中予以评审认定。 3、“按要求自行承诺符合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文件作出“是与否” 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由专家在评标会议中予以评审 认定。 4、本表为参考表格,建议按照此格式填写。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本表的基础上增加(但不能减少上述信息项)自己认为需要添加的信息项。 5、本表应当正确无误填写,并建议将相关证明文件附在本表之后以便评 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日期: 第 131 页,共 158 页 3.3 同类业绩一览表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序号 业绩 年份 项目名称 采购人 中标通知书 颁发机构 中标通知 书金额 合同 金额 按要求自 行承诺符 合要求 备注 01 02 …… N 备注说明: 1、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可 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代理机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的政府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发布媒 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或中标公告,然后代理机构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 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该书面通知文件称为中标通知书。 2、提出招标活动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人一般是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发改部门作为招投 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招标投标相关规定,招标人可能是政府有关部门,亦 可能是社会团体、企业,但是两者都会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可以复印中标通知书相对应的合同关键页面。所指关键页面包 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如果包括合同的主要标的(核心 产品)、合同金额还需要复印合同主要标的(核心产品)页、合同金额页。 4、同类业绩所取的金额是中标通知书金额。如果“中标通知书金额”、“合 同金额”不一致,投标人需在备注栏简要说明分包、合包、按合同约定等原 因,以评标委员会为主体由专家按规定是否采信“合同金额”。 5、同类业绩没有中标通知书的,在“中标通知书颁发机构、中标通知书 金额”一律填写“无”,但一般不被采信,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按要求自行承诺符合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文件对业绩作出“是 与否”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评委将在评标会议中予 以评审认定。 第 132 页,共 158 页 7、本表为参考表格,建议按照此格式填写。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本表的基础上增加(但不能减少上述信息项)自己认为需要添加的信息项。 8、本表应当正确无误填写,并建议将相关证明文件附在本表之后以便于 评标委员会成员提高评审质量。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日期: 第 133 页,共 158 页 3.4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投标人名称 所投项目名称 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 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购买社保时间 从 × 至 × 拟派职务 拟任期限 × 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上岗 证等情况 序号 证书名称 颁证机构 此项是否 真实有效 按要求自行承 诺符合要求 01 …… N 投标文件所在页码 自×至×页; 备注说明: 1、姓名、身份证号码的信息项由于是检索的关键信息,请核对正确。 2、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上岗证等情况需要投标人填写本次招标所要求的 内容。 3、“此项是否真实有效”由投标人确认自己投标文件提供该项材料是否真 实有效作出“是与否”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由专家 在评标会议中予以评审认定。 4、“按要求自行承诺符合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 及要求作出“是与否”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由专家 在评标会议中予以评审认定。 5、投标文件所在页码一般按“自×至×页”说明。 6、本表为参考表格,建议按照此格式填写。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本表的基础上增加(但不能减少上述信息项)自己认为需要添加的信息项。 7、本表应当正确无误填写,并建议将相关证明文件附在本表之后以便于 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 134 页,共 158 页 3.5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情况表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投标人名称 所投项目名称 拟派出数量 × 按要求自行承诺符合要求 为本项目拟派 出人员的基本 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投标文件提供 购买社保记录 拟定人员岗位 01 提供了不少于 ×月社保记录 02 03 04 …… N 投标文件所在 页码 自×至×页; 备注说明: 1、姓名、身份证号码的信息项由于是检索的关键信息,请投标人核对正 确,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拟定人员岗位。 2、为方便专家阅读,投标文件所在页码需要按“自×至×页”说明。 3、“按要求自行承诺符合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文件对拟派出数量 及要求作出“是与否”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由专家 在评标会议中予以评审认定。 4、本表为参考表格,建议按照此格式填写。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本表的基础上增加(但不能减少上述信息项)自己认为需要添加的信息项。 5、本表应当正确无误填写,并建议将相关证明文件附在本表之后以便于 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 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会议应予以评审认定投标文件中对拟派出人员提供 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第 135 页,共 158 页 3.6 商务要求偏离表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序号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 务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商务要 求的具体内容 是否响应 响应说明 投 标 文 件 所在页码 01 见 页 02 见 页 03 见 页 04 见 页 05 见 页 备注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商务要求的说明中列出具体响应条款,如投标人完 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 在“响应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需要与投标文件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3、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是否响应”、“响应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 136 页,共 158 页 3.7 技术规格偏离表 (此格式适用于采购货物类的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货物名称 数量 投标产品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 一 ×××名称 × × 序号 标识 技术指标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的技术 偏离情况 投标文件所 提供厂家资 料页码 1 见 页 … 货物名称 数量 投标产品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 二 ×××名称 × × 序号 标识 技术指标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的技术 偏离情况 投标文件所 提供厂家资 料页码 1 见 页 … 备注说明: 1.本表的货物(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需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一致,非关 键的设备、配件等项目的简单参数可以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规格型号或备 注列填写。 ⒉ 投标人对“技术指标名称”按照主要技术指标、次要技术指标和承诺技术 指标的顺序描述投标响应的技术,并在偏离情况栏标明“无偏离”、“正偏离”或 “负偏离”,技术指标填写厂家资料查阅页码。 3、投标人提供能证实关键货物(设备)的配置、性能、参数的厂商说明资料。 4 、投标主要技术参数应与厂家的产品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厂家资料为准。 5、标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填写“★”号的,为完全满足条款;“▲”号的, 为择优项;一般技术要求无需标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 137 页,共 158 页 3.8 服务所需设备清单一览表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该项目服务所需设备清单 响应服务所提供的设备 序 号 设备 名称 主要技 术要求 数 量 响应服 务所提 供设备 规格 型号 主要技 术要求 数 量 是否 响应 偏离 情况 按要求自 行承诺符 合要求 01 × × 02 03 04 05 06 07 08 … N 备注说明: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 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情况”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形。 2、“按要求自行承诺符合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文件对服务所需设 备及要求作出“是与否”的自行承诺,“是”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由专 家在评标会议中予以评审认定。 3、此表内容需要与投标文件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4、本表是服务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投标 人自身优势来增加服务内容。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 138 页,共 158 页 3.9 核心产品公开事项 (此格式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序号 核心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 价 服务 要求 1 2 3 4 核心产品名称 4 配套组成 部件(如 有) 部件 1 部件 2 部件 N 5 核心产品名称 5 配套组成 部件(如 有) 部件 1 部件 2 部件 N 6 核心产品名称 6 …… N 核心产品名称 N 备注说明: 1、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将会向社会公开核心产品公开事 项,接受监督。 2、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公开核心产品的配套组成部件,投标人 需要列明。 第 139 页,共 158 页 3.10 制造(代理)商产品授权书 (此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授权为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 我方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生产制造或□代理产品) (品牌名称: 产品名称: )为主的法人,决定委 托本项目投标人 作为我方的代理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 (项目受理编号: 惠公易采【××××】×××号)(简称本项目) 的投标,我方将承担对上述代理商提供的 产品及服务质量的保证 责任。 如果我方授权的代理商无法提供售后服务时,将由我方负责提供采购文件 要求的售后服务。该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如获中标,将 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以下是制造厂商的情况说明: 授权及服务机构 基 本 情 况 联系信息 □制造商 生产制造商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代理商 广东省总代理或华 南地区或中国总代 理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售后服务机构 设在广东省内的售 后服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分支机构 /委托代理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专此授权。 制造商或代理商(单位盖章) : 日期:二〇××年 月 日 备注说明: 1、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制造(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投 标人为非制造(代理)商的,则需要出具此产品授权书。 2、如果属产品代理商转授权的,还需要提交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资料, 证明代理商在权限范围内对外转授权有效。 第 140 页,共 158 页 3.11 小微企业声明函 (适用一般投标单位声明,不适用联合体投标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 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主要标 的(核心产品)中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主要标的(核心产品)中提供其他______(请 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 141 页,共 158 页 3.11 小微企业声明函 (适用联合体部分成员为小微企业投标的声明) 本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联合体成员 (请 填写联合体成员小型或微型企业名称)为____(请填写:小型、 微型)企业。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联合体郑重声明 (请填写联合体成 员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名称)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含)以上。 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各方成员名称(盖章): 日 期: 第 142 页,共 158 页 3.11 小微企业声明函 (适用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微企业的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 小型或微型企业。即,本联合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联合体成员 ( 请填写联合体成员小型或微型企业名称)为 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本联合体成员 ( 请填写联合体成员小型或微型企业名称)为 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如果还有更多联合体 成员,请自行按此内容添加) 2.本联合体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主要 标的(核心产品)中提供本联合体制造的货物,由本联合体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主要标的(核心产品)中提供其他 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联合体各方成员名称(盖章): 日 期: 第 143 页,共 158 页 3.12 原件验证清单 序号 招标文件 要求原件的条款 投标人投标文件 原件复印件所在页 外部佐证文件 的原件名称 原件数量 原件响应 自我说明 1 2 3 4 5 6 …… N 备注说明: 1.如需提供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查验时,投标人可以填写好此原件验证清单后 交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保存。 2.此表内容需要与原件的内容一致。 3.如果评标委员会验证时,发现投标文件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视该 原件为无效的外部佐证材料,并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此证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