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信息发布时间:2020-05-15
广陈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PH2020]005F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广陈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2家配送服务供应商。 | 2 | 家 | 配送年限3年,协议一年一签。考核不满意的则可终止协议,并实施重新招标,确定新的供货商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4、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0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认购(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政府采购资料下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磋商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年05月26日09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5月26日09时00分在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西梯4楼)磋商,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但磋商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全先生;联系电话:0573-85629229。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73-85785207。
十三、特别说明:
现因疫情防控期间,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位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进入开标现场,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承诺书附磋商文件尾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嘉兴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进入交易场所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625524
地址: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3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570017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3、投诉受理单位: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陆先生
投诉电话:0573-85785207
地址: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30号
磋商文件-广陈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农副产品配送服务项目2020.5.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