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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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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8877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联系方式:0538-6220085(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中县(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写字楼8楼04单元
联系方式:0531-829793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200200190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3钢柜等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8.000000
4燃气灶等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0.000000
5燃气灶等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0.000000
6燃气灶等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0.000000
7燃气灶等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5.000000
8储物柜等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7.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7日13时32分至2020年5月22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写字楼8层805。
3.方式:第一步: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成功并报名;第二步:登录山东三木招标网(http://www.chinasanmu.com.cn),点击“报名系统入口”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已获取标书的,报名均无效。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报名咨询电话:0531-81764009。
4.售价:第3、5包500元/包,其余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开户单位: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账号:1602001319200062147。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18日 至 2020年5月25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西首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西首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82979333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7日 13时34分0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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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665 3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招标文件(第二册).pdf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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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 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 公开招标文件 (第 3、4、5、6、7、8 包) (第一册 通用部分) 采 购 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0000202002001908 日 期:二〇二〇年五月 2 / 55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公开招标,是指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本次采 购事宜进行投标,确定中标人的采购方式。 2.2 采购人(买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2.4 供应商(卖方),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且具有合法资格的制造商或代 理商。 2.5 货物,是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 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2.7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 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2.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册供应 商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www.creditsd.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从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取得招标文件,按时足额缴 3 / 55 纳投标保证金。 3.5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踏勘现场 4.1 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 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 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 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 支承担责任。 5、其他 5.1 对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 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手机) 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 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 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 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2 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5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6 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 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4 / 55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供应商投标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府采购仅针对投标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 (2)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3)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投标文件需要列出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见 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5.7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 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 采〔2019〕39 号)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2) 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强制采购。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 类别,供应商必须投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投标文 件必须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同时附所投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查询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扣除 幅度:5%;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幅度:5%; (4)投标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5) 本项目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 5 / 55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 5.8 关于信用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 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 签字并存档备查。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 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6)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截止时点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 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 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册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二册 第五部分 投标邀请 6 / 55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附表 第七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第八部分 技术要求及说明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 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5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 务或技术响应表中注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并附加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 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 7.4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 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 意和接受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或 者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 收到该修改或补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补充。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 7 / 55 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8.4 招标文件的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书面依据为准,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 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 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 9、编制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 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9.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 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9.3 封面设置 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 应商名称。 9.4 投标文件资料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 办法整理成 A4 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资料, 如投标文件、图纸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5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 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9.6 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9.7 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制作,否则 该投标文件有可能会被拒绝。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 8 / 55 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 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 投标予以拒绝。 11、投标有效期 11.1 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 标而予以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 均以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 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2.1 商务部分 12.2 资信部分 12.2.1 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 12.2.2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2.2.3 供应商应携带其资信部分原件至开标现场,如若投标文件资信部分出现瑕疵,而 供应商未能立即提供原件核验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3 技术部分 ★12.3.1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2.3.1.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 用过的。 ★12.3.1.2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 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 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9 / 55 ★12.3.1.3 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 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供应商 可提供以下资料: (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 (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 12.3.1.4 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 源地与价格; 12.3.1.5 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八部 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 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 规格及参数要求。 12.3.1.6 如果供应商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投标货物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而采取 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3.1.7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 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2.3.1.8 招标文件第二次第七部分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的内容。 12.3.2 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 12.3.2.1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 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 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 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2.3.2.2 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和“不能确定”。 12.3.2.2.1 “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 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 理由。 12.3.2.2.2 “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 和不足。 12.3.2.2.3 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正/负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技 术响应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响应程度,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0 / 55 ★12.3.2.3 本次招标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 应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2.3.3 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 12.3.3.1 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或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 12.4 报价部分 12.4.1 投标报价 12.4.1.1 投标范围:货物的包装、运输、吊拉、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险、运杂 等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12.4.1.2 供应商可对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报价,也 可对某一包进行投标报价。但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并保证货物具有国家行政 主管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12.4.1.3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12.4.1.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4.1.5 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中报价部分(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2.4.1.6 供应商须按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 文件进行比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2.4.1.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2.4.1.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12.4.1.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2.4.1.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12.4.1.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2.4.1.8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 面形式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4.1.9 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若有多 个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将会被拒绝。 11 / 55 12.4.1.10 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报价将会被拒绝。 12.4.1.11 若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未体现“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字样,供应 商不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投标。 12.4.1.12 若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标注“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字样,表示供应 商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投标,但不排斥国产产品投标。 12.4.1.13 报价币种见第二册。 12.4.2 除供应商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 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案。 12.4.3 未经考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 12.5 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上述 12.1、12.2、12.3、12.4 条款要求内容的 word 格式。 ●电子版介质为“U”盘。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2.6 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按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四部分顺序排列并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每册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 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 用盖章(如签字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 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确认。 13.3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12 / 55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 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 此对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及金额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4.2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以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为单位分别 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等 (密封件格式见本册附件)。 15.2 投标授权代表(无授权代表情况为法人代表)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社 保缴纳证明胶装至投标文件。 15.3 供应商将每部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 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5.4 因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投标文件被拒绝,由供应商自行 负责。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6.2 除供应商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撤回,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通知,且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 55 18.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3 和 15 条规定进行 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18.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8.4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采购 代理机构将按 14.8(1)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19. 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 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投标截 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或向同级财政部门申 请改变采购方式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9.2 开标时,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 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9.3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19.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19.5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七、评标 20. 评标委员会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5人以上单数组成。 14 / 55 20.2 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 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4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 评标和定标步骤及要求 21.1 初步评审 21.1.1 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情 况、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 并签字确认,以备评标委员会核对。 21.1.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参数,并记录关 键技术偏离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通过技术部分符合性审查的,进入下一步的 打分程序。 21.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结果,对所有供应 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5 / 55 21.1.4 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 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所 做出的结论。 21.2 详细评审 21.2.1 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的规定对进入详 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打分,并签字确认。 21.2.2 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 21.2.3 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 21.2.4 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供应 商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21.2.5 供应商得分是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1.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委员 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 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 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1.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代 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9)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 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21.5 投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 21.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请相关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文字表 16 / 55 述和方案不清晰、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 明和纠正,且以书面答复为准,但不得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有责任 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21.5.2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 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21.5.3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 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 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 21.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1.6.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 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 述情形,则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 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 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1.6.2 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 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 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 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包括: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 次采购的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 明确要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 21.6.3 在上述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 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 金额,评标委员会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 21.7 定标原则 21.7.1 根据 21.2.5 款汇总得分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21.7.2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7 / 55 八、询问与质疑 22. 询问 22.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2.2 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23.质疑 23.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23.2 质疑文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质疑函范本从中国政府采购 网下载)。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 受理。 23.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 处罚。 23.4 质疑方式、质疑文件送达地址、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23.4.1 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执行。供应商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书面质疑文件当 面送达或邮寄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签收手续(到付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质疑文件不予 接收)。 23.4.2 质疑文件送达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 6636 号中海广场 8 楼 805 室; 23.4.3 联系部门: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23.4.4 联系人:郭阳; 23.4.5 联系电话:0531-82979333。 18 / 55 九、投标费用 24. 中标服务费 24.1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25.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 25.1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十、招标文件解释权 26. 招标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一、保密和披露 33.保密和披露 33.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 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3.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 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3.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 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 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9 / 55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政府采购通用合同模板,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招标代理机构: 20 / 55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 司以 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 方)为本项目 包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 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附件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中标金额:元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元 人民币 (大写) 整 分项价格见附件 四、货款支付 1、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元 财政专户资金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科教融合) ¥元 2、付款方式: 1 货到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2 如中标供应商在 年 月 日之前无法完成供货,则首先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 前向需方(使用单位)指定账户缴纳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然后需在银行办 21 / 55 理金额为中标金额 %的履约保函。最后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原件、质量保证金 缴款证明及依据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采购人支付全部合同货款。履 约保函在中标人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之后,由采购人出具相关证明后并将保函退 回中标供应商,由中标人自行办理解除保函手续。 3、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甲方根 据履约情况无息退还给乙方。 4、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单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旅游开发区分理处 帐 号:15518501040000160 5、付款时限: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主管部门 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中标人账户。 五、交货 1、交货安装时间:。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 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4、项目负责单位: 5、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六、质量 质保期: ≥壹年。产品的设计、策划、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 的书面澄清及承诺。未加工前,应通知校方前往生产厂家检查产品材料是否符合标书要求的 各项指标。 七、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 22 / 55 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产品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公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 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1.验收交付使用: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18]70 号)规定,项目验收 合格作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必备条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资金。涉及分段验收 付款的项目,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阶段性验收报告。 1.验收交付使用、保修: 1.1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乙方协同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开始计算保修期。自验收之日起乙方负责对本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十年内免费保修。保修 承诺书由生产厂家或其直接派出机构出具。 1.2 对于保修期内的甲方货物故障报修,乙方承诺 2 小时响应,电话指导不能解决问题 时, 24 小时抵达现场维修, 48 小时修复或提供相同货物进行更换,切实保证学生正常使用; 否则,每日按该货物总金额的 1% 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除给予甲方经济补偿,还须按延误 时间的 1:3 顺延保修期。 1.3 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 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 1.4 购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 1.5 项目验收应当是完整具体的实质性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应当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未 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1.6 项目验收过程中,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 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23 / 55 2 相关证件: 2.1.乙方有义务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 2.2.如果乙方提供的上述有效证件、货物资料(如营业执照、原厂授权书等)存在弄虚作 假行为,自甲方核实之日起,乙方应于 30 个工作日内双倍退还甲方已经付出的所有相关货物 及其附件等费用,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甲方并有权拒付尚未付出的其它 费用、有权扣留乙方已送达甲方的所有相关货物及其附件。 3. 责任条款 3.1.由于备件、备品有缺失、乙方没有完全履行合约义务或退货、换货等原因造成的正常 运用时间延误,每日按货物总金额的 5%扣发货款,货款扣完为止。 3.2.乙方提供的合约货物(含配件)必须为正宗原厂全新产品;对于其中的假冒伪劣产品、 非法途径引进的产品、设计、策划、生产达不到国家或/和原厂设计标准的产品,自甲方确 认之日起,乙方应无条件于 30 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甲方已付出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3.3.乙方提供的合约货物,签订合同或/和实际供货时的产品要求必须高于原厂的标准配 置(用户弃选项除外,但必须单项注明)。对于乙方刻意隐瞒、删除的原厂标准配置中的硬 件、软件设置,自甲方确认之日起,乙方应无条件 30 个工作日免费补充齐全、按货物金额 的每日 1%补偿甲方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合约纠纷责任。 3.4.逾期不能交货或不能及时安装调试设备以使其进入正常工作状态,自合约规定交货时 间起乙方免费提供相同型号设备供甲方使用或按设备总金额的每日 1% 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货物配置有缺项而影响正常使用者,乙方必须在上述第二款规定的交货日期内配置到位,否 则按逾期交货处理;货物配置有缺项而不影响货物正常使用者,乙方必须自甲方确认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配置到位,否则按相应金额的每日 1% 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3.5.对于乙方在维修配件价格、维修维护费用等方面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自甲方确认之 日起,乙方 30 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甲方已付出的相关费用。 3.6.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维护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首先由当事人隶属方承 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然后再依据国内相关法律进行协商处理。 3.7.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 24 / 55 知识产权等项目的诉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或/和法律责任。 3.8乙方因未按投标时所递交生产、供货、安装时间安排表进行生产、供货、安装的, 自甲方发现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的 1%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乙方将货物的生产、供货、 安装达到符合投标时递交的时间安排表为止。 4.特别条款: 4.1 如果甲方、乙方及合约货物的生产商或/和国内总售后服务商中的任何一方所有制形 式发生改变,则本合约中确认的相关责任、义务将随之进行转移,新改制方不得以任何理由 进行拒绝。 4.2 乙方交付甲方验收的产品(设备),凡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必 须具有“CCC”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4.3 乙方交付使用时必须提供全额正规增值税发票、合格证书、货物维修保养手册(保修 卡)、售后服务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4.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时,乙方须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证件及检 测报告等,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完全提供所有证件的,或出现弄虚作假与质量问题等,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4.5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验收书》 上签字确认。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 应无条件予以解决,五日内不能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 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见附件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盖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 1、乙方应提交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2、本合同须经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审查合格。 25 / 55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公司及另一方,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确定。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提交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方式解 决。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报采购代理公司备 案。 十六、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壹份。 甲 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乙 方: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泰安旅游开发区分理处 帐 号:15518501040000160 帐 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 26 / 55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详见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 2) 3、★商务响应表(详见附件 3) 4、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并提供能证明其业绩属实的合同复印件(详见附件4), 同类项目的界定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5、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二、资格资质部分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备注 1 ★标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 5 2 ★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获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 标担保函 □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 6 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 7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 8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格式自拟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招标文件 格式提供)。 □√原件□复印件 附件 9 7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 10 27 / 55 记录名单”的截图。(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出具相关证 明材料,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 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 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 屏时间。) 8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二册要求 格式自拟 备注: 1.递交上述证明材料的要求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附件 5、附件 6、附件 7、附件 8、附件 9, 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胶装于投标文件中。 三、技术部分 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如果有) 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如果有) 3、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如果有) 4、投标产品配置清单(详见附件 11) 5、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关于授权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附 表)(详见附件 12) 6、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详见附件 13) 7、★技术响应表(详见附件 14) 8、★投标货物产品彩页、图片等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9、供应商或制造商在采购人所属地区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及分布情况 10、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如果有) 11、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2、招标文件第二册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的其他内容。 四、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 15) 28 / 55 2、★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16) 五、其他部分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若是)(详见附件 17) 2、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若是)(详见附件 18) 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若是)(详见附件 19) 4、中小(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明细表(若是)(详见附件 20) 5、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若是)(详见附件 21) 6、★承诺函(详见附件 22) 7、★项目响应确认函(详见附件 23) 8、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内的银行账号信息(详见附件 24) 9、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详见附件 25) 10、投标文件正副本封皮格式(详见附件 26)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详见附件 27) 12、踏勘现场登记表(详见附件 28) 以上格式中标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为无效投 标。 29 / 55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1、投标函 1、★投标函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 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 项规定。 6、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日。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 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 30 / 55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名 称) 项目的授权代表,并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的相关事 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 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1 / 55 附件 3、商务响应表 3、★商务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售后服务保障要 求 质保期 供货期 付款条件 ……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2 / 55 附件 4、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4、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采购单位 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 称 采购 数量 合同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采购单位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合同 中标通 知书 … 注:须提供同类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3 / 55 附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6、经审计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经审计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近三个月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或网上报税证明(截图) (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 55 附件 9、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在参加本次投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单位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 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5 / 55 附件 10、信用查询 10、信用查询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时 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 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 36 / 55 附件 11、投标货物配置清单 11、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性能及指标 … 注:1、附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支持资料 2、附产品技术性能及加工设备、工艺的详细描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7 / 55 附件 12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12、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 我们 (制造商或代理商名称) 是生产(或代理) (货物名称) 的一家制造商 (或代理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或代理商地址) 兹指派营业地点设在 (供 应商地址) 的 (供应商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在(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 代理)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保证以供应商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文件共 同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 事宜。兹确认(供应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授权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或代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签章) 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签章)、职务和部门: 38 / 55 附件 13、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13、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 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过程中,(供应商名称) 若 取得中标资格,所涉及我公司生产或代理的产品: ,我公司承诺对该产品 实行 年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故障等问题,由我公司负责免费维 修,或指定(供应商名称) 负责维修,并承担连带责任。 制造商(或代理)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9 / 55 附件 14、技术响应表 ★14、技术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响应程度 正偏离理由 注: 1、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参数、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响应程度”栏填写“无偏 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或“不能确定”。 2、不填写对应指标,而只填写响应情况或弄虚作假、前后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有可能 被拒绝。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0 / 55 附件 15、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费用名称 报价(单位:元) 1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2 质保期 3 供货期/工期 4 备注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1 / 55 附件 16、投标报价明细表 ★16-1 投标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设备名 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产地 单位及数量 单价 合计 质保期 …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特别说明: 1、该表格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附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相等。 2、涉及施工内容的分包须同时填报 16-2,该表格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附件 16-2 相加后 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相等。 3、根据财库〔2015〕13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将对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明细表进行中标公 示,请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如因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质疑等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16-2、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表 说明:综合单价报价表按相关清单表格格式填写,该附件的“投标总价”必须与附件 16-1 相加后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相等。 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本工程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2、工程量清单应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 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并考虑风险、采购 人的特殊要求等而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和市场情况自主进行报价。 3、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 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4、投标单位应认真、仔细勘察现场,预估现状未达到施工标准而需修复的工作数量,并 将此施工费用(含材料)计入投标造价,承担由于预估偏差而造成的收益或损失。招标范围 以外的项目费用,将以采购人认可的现场签证、变更为准计入结算。如某项费用未报,则视 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再调整。施工期间如材料、人工等价格发生上涨,或 有政策性调整,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风险等由各报价单位承担。 43 / 55 附表一、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 号 项目明细 工艺及参数 计量单 位 工程数 量 金额(元) 综合单 价 合价 合 计 44 / 55 附表二、需求清单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生产厂 家 产地 单价 备注 1 2 3 .... 45 / 55 附件 17、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17、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设备名 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产地 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编号 认证机 构名称 数量 … 说明: 1、投标货物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的,应按清单投标并编制此表;属于政府采 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但未按强制节能清单投标的,属于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6 / 55 附件 18、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 18、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 号 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厂 家 产地 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认证机 构名称 综合单价 (元) 数量 合价 (元) 优先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 说明: 1、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 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优先节能产品的政策加分。 2、投标文件中没有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给予加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7 / 55 附件 19、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19、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 号 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产地 中国环境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认证机 构名称 综合单 价(元)数量 合价 (元)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小计: 元 说明: 1、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 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加分。 2、投标文件中没有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给予加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8 / 55 附件 20、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产品明细表 20、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 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产地 综合单价 (元) 数量 合价(元) 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 说明: 1、政府采购仅针对投标产品中属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如所投货物为 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按本附件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按 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 分时不予认可。 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表中部分或全部产品价格畸高,属恶意提高小微企业产品价格 而谋求价格扣除的,整包不参与价格扣除。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9 / 55 附件 21、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21.1 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制造商名称(公章): 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 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 单位的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 期: 年 月 日 2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 货物制造商名称(公章): 包号: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 (项目编号: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 期: 年 月 日 50 / 55 附件 22、 ★承诺书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1、我单位承诺,如若我单位在本次采购项目中确定为成交(中标)供应商,(成交)中标 服务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计取标准从我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经贵方认可的付款方式提 交至贵公司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 2、我单位承诺将 xxxx 邮箱作为接受贵公司关于本项目涉及中标服务费的所有澄清、答 疑、中标服务费催收、告知函等相关材料的唯一指定邮箱,贵方对该邮箱的送达、告知既视 为对于本投标人的送达,告知! 3、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向上述指定邮箱发出中标服务费催收告知函后三日内,我方单 位既向贵方指定账户汇入中标服务费,如未能按期缴纳该中标服务费,既应视为我司违约, 我司自愿每日按照中标服务费千分之五向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4、(投标人名称)及公司法定代表人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及本项目授权代理 人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对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5、该承诺书系我单位自愿承诺,对因中标服务费所涉纠纷,我方和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 司双方均认同由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驻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且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 费、保全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6、如投标与否事实和响应项目确认函内容不符,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据此 作为我方信用评价的依据。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51 / 55 附件 23、 ★项目响应确认函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参加(不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包 号)的投标活动。如我方未能如实履行上述告知,我方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且 同意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据此作为我方信用评价的依据。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一日 12:00 前(法定工作时间期内)将该确认函发送至指定邮 箱:xmxyqrh@163.com(本邮箱只接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响应确认函,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 名称简写+项目名称简写+确认函”) 52 / 55 附件 24、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内的银行账号信息 供应商需提供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银行账户信息(非图片,可复制版):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以上信息为供应商中标后合同付款信息,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款支付的一切问题,由 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3 / 55 附件 25、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25、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54 / 55 附件 26、投标文件正副本封皮格式 26、投标文件正副本封皮格式 投标文件 ( 正 / 副 本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55 / 55 附件 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 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就该项目第**标段做出响应并递交 了投标文件。 我公司具备履行该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中标后能够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 的义务。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2 投标授权代表(无授权代表情况为法人代表)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胶装至投 六、开标 七、评标 八、询问与质疑 九、投标费用 十、招标文件解释权 十一、保密和披露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1.验收交付使用、保修: 1.1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乙方协同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自 1.2 对于保修期内的甲方货物故障报修,乙方承诺 2 小时响应,电话指导不能解决问题时, 24小时抵 1.3 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1.4 购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 1.5 项目验收应当是完整具体的实质性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应当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 3.8乙方因未按投标时所递交生产、供货、安装时间安排表进行生产、供货、安装的,自甲方发现之日起,每日 一、商务部分 二、资格资质部分 三、技术部分 四、报价部分 五、其他部分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商务响应表 附件4、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附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6、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附件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附件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9、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10、信用查询 附件11、投标货物配置清单 附件12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附件14、技术响应表 附件15、开标一览表 附件16、投标报价明细表 16-2、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表 附件17、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附件18、优先节能产品明细表 附件19、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附件20、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产品明细表 附件21、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附件22、 附件23、 ★项目响应确认函 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一日12:00前(法定工作时间期内)将该确认函发送至指定邮箱:xmxyqrh@16 附件24、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内的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附件25、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附件26、投标文件正副本封皮格式

附件(12)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山东省本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教融合(2)主校区配套设施采购(2267)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pdf.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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