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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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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200]wx[TP]2020002 发布时间:2020-05-18 15:48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x[TP]2020002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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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702 餐饮服务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1 国内 1043280 1043280 中科苑餐饮
合计: 10432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叁仟贰佰捌拾元整(¥10432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届满时,采购人将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

4.2交付地点: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

4.3交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的食堂外包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托管范围:甲方单位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 二、托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2020年05月01日至 2021年04月30日),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度良好,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在服务价格不提高的情况下,本合同可延续壹年。 三、乙方职责:乙方应本着为单位职工服务的精神,为甲方提供食材(包含肉类、禽、蛋类、海鲜、蔬菜,水果,奶制品等)配送,经营饭菜,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对外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协议。 1、对乙方所经营的餐厅的场所和设施要求,乙方已对甲方食堂进行考察 (1)食堂的经营环境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 (2)不得作为它用,只允许作为办食堂使用。 (3)必须安排足够数量售菜窗口,保证菜品的质量。 (4)食堂设施要求:甲方交给乙方的设备,乙方要保管好,如果遗失由乙方负责补齐,厨房的设备、厨具等新增加设备由甲方负责。 (5)乙方要节约使用餐厅水、电、燃气,发现有浪费的现象,甲方对乙方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起每次处罚100元。 2、食堂其他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和《食堂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3、乙方有权自己招聘雇员并进行管理,但招聘的人员不得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厦门市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体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实行监督,有权责令乙方辞退服务态度差、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或有劣迹的聘用人员。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保卫等有关规定。 4、乙方的经营活动要符合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用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标准,乙方必须对每天的饭菜按规定留样。 5、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要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所有经营活动要合法经营。 6、乙方的供餐时间及范围须符合甲方的要求,不得与甲方用餐和管理制度相抵触。 7、甲方保障所提供的场所和设备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清点验收签字后,交乙方使用,因设备未到位或故障而耽误的工作由甲方负责。 8、乙方应以为甲方的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最大让利为原则,保障为甲方供餐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乙方应严格履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食品卫生和经营餐饮业的法律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 9、乙方应当把好食堂进货关,严把粮油、食品等进货渠道,不得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快餐盒。 10、乙方应当及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台账及规范相应的登记、存档等手续。 1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防火、防毒、防盗、防事故,定期进行燃气管道,阀门防泄漏检查,否则要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另每天应留好足够的样品,并妥善保管以备查,否则要承担一切卫生责任。 12、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停业整顿(除周末外)为由,影响甲方职工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乙方对甲方监督工作小组提出的各项隐患和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应积极有效的整改落实。 13、乙方所用食材必须提供卫生检验报告。 四、甲方责任: 1、委托管理期间甲方免费提供厨房、场地、设备、厨具、餐具以及水、电、燃气,乙方配合甲方定期进油烟清洗,消杀及设备维修保养,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餐厅日常所需纸巾、洗洁精、打包盒等易耗品由甲方负责。 五、供餐模式和费用结算: (一)早、午餐供餐模式: 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自助餐形式)。配合甲方工作安排,确保甲方员工加班的就餐保障(分餐形式)、公务接待餐保障(提前通知)、重大节日加餐保障。 食谱制定经甲方审核确认菜谱后进行供餐。菜谱一周内每日更换,每月对菜谱重新调整一次,根据不同季节及时调整菜谱和口味,安排适度的主、副食品种。 (二)加班餐:根据甲方提前告知的加班用餐人数自行确定菜品种类。 (三)公务接待餐:乙方提供公务接待餐可供选择的全部菜单及菜品实物图样,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公务接待餐标准,乙方根据标准制定菜单并交由甲方审核确认,菜品、份量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四)重大节日加餐: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重大节日加餐标准,乙方根据标准制定菜单并交由甲方审核确认,菜品、份量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费用另行结算。 (五)供餐费用结算:(按月结算) 服务内容 服务天数 服务包干单价 (元/天/人) 人数) 月结算费用(元) 食堂外包服务 21 18元/天/人 当月员工数 21*18*员工数 1、加班餐,加餐及接待用餐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结算。 2、就餐时甲方员工凭卡消费(早餐暂按2元每人次,午餐暂按3元每人次),乙方不得收取现金,员工凭卡消费金额全部作为乙方收入。如发生特殊情况,上述标准需要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市场食材价格浮动较大,乙方需提供物价上涨原因导致餐标相应上涨说明,并向甲方申请提高员工就餐补贴费用)。 3、支付方式和结算周期:甲方员工餐卡消费金额于次月15日结算给乙方,乙方的收款人及帐号为: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10002670920006324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湖里海天支行。 六、供餐时间: 早餐7:10-8:00;午餐11:50-13:00;加班餐、公务接待餐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准备。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本项目的验收依据。 2、采购人根据谈判文件、成交供 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3、成交供 应商在服务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成交供 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 4、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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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2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3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4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5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6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7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8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9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10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11 8.33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12 8.37 根据当月采购人实际在岗人数进行结算(扣除罚款),公务接待餐、加班餐、重大节日加餐根据采购人餐标另行结算(次月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乙方须在合同签定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92736 .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2020年05月01日至 2021年04月30日),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度良好,经甲方考核合格,且在服务价格不提高的情况下,本合同可延续壹年。。

10、违约责任

2、解决争议的方法 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七、其它约定: 1、知识产权 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2、解决争议的方法 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七、其它约定: 1、知识产权 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2、解决争议的方法 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五、供餐模式和费用结算: (一)早、午餐供餐模式: 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自助餐形式)。配合甲方工作安排,确保甲方员工加班的就餐保障(分餐形式)、公务接待餐保障(提前通知)、重大节日加餐保障。 食谱制定经甲方审核确认菜谱后进行供餐。菜谱一周内每日更换,每月对菜谱重新调整一次,根据不同季节及时调整菜谱和口味,安排适度的主、副食品种。 (二)加班餐:根据甲方提前告知的加班用餐人数自行确定菜品种类。 (三)公务接待餐:乙方提供公务接待餐可供选择的全部菜单及菜品实物图样,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公务接待餐标准,乙方根据标准制定菜单并交由甲方审核确认,菜品、份量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 (四)重大节日加餐: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重大节日加餐标准,乙方根据标准制定菜单并交由甲方审核确认,菜品、份量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费用另行结算。 (五)供餐费用结算:(按月结算) 服务内容 服务天数 服务包干单价 (元/天/人) 人数) 月结算费用(元) 食堂外包服务 21 18元/天/人 当月员工数 21*18*员工数 1、加班餐,加餐及接待用餐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结算。 2、就餐时甲方员工凭卡消费(早餐暂按2元每人次,午餐暂按3元每人次),乙方不得收取现金,员工凭卡消费金额全部作为乙方收入。如发生特殊情况,上述标准需要调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市场食材价格浮动较大,乙方需提供物价上涨原因导致餐标相应上涨说明,并向甲方申请提高员工就餐补贴费用)。 3、支付方式和结算周期:甲方员工餐卡消费金额于次月15日结算给乙方,乙方的收款人及帐号为: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10002670920006324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湖里海天支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厦门中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14-3号101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郑丽群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泾杰
联系方法:18250082280
联系方法:1506045494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湖里海天支行
账号: 账号: 4100026709200063241

签订地点:福建厦门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