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职工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YTAZ-2020-26
招标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2.1 总则 4
2.2 招标文件 7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0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1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2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9
3.1 相关要求 19
3.2 评审过程 19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22
4.1 签订合同 22
4.2 追加合同金额 22
4.3 质量与验收 22
4.4 合同主要条款 22
第五章 提供货物的期限 25
5.1供货期 25
5.2 供货地点 25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
第六章 项目商务要求 26
6.1 项目说明 26
6.2 采购说明 2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
7.1 报价部分 28
7.2 商务部分 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受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职工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XYTAZ-2020-26
2项目名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职工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依据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泰政字办【2020】2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暖花开·畅享泰安”促进消费活动的通知》要求,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广泛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确定在端午节到来之前,给全院教职工发放超市提货券(优质大米、品牌食用油、特精面粉(水饺粉)、精致肉、优质蛋、优质奶等任意搭配四种)506份,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24万元,共506份,每份控制价为400元(招标人拨款按照每份400元,投标人提货券面值不得低于400元每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且营业执照上需具备本次采购的相关营业范围,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合法经销商;
5.2 供应商须有正规门店(超市),需提供经营地址和门店照片;
5.3 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生产日期均为最新的日期,且有合法的供货渠道;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16室
7.3 联系电话:0538-8628561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
7.5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6标书费缴纳方式:开标当天现场收取,现场不缴纳标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如因未按照规定缴纳标书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递交地点:泰山职业技术学院三楼会议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0538-8628561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项目经理:卢经理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191号,环保中心二楼
电话:17664515629
10、本公告同时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宣传栏发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2.1.1 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招标人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职工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
4 |
标段划分 |
无 |
5 |
采购内容 |
依据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泰政字办【2020】2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暖花开·畅享泰安”促进消费活动的通知》要求,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广泛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确定在端午节到来之前,给全院教职工发放超市提货券(优质大米、品牌食用油、特精面粉(水饺粉)、精致肉、优质蛋、优质奶等任意搭配四种)506份,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6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24万元共506份,每份控制价为400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
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且营业执照上需具备本次采购的相关营业范围,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合法经销商; 2.供应商须有正规门店(超市),需提供经营地址和门店照片; 3.所有产品均为合格产品,生产日期均为最新的日期,且有合法的供货渠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注:列明资格条件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完善)。 |
9 |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
2020年5月25日16时00分前。 |
10 |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
2020年5月25日16时00分前。 |
1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3 |
投标报价范围 |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4 |
投标文件电子 版 |
内容:同纸质版响应文件; 份数:1份; 格式:DOC或XLS等; 介质:U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
1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6 |
样品要求 |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提供产品样品。 |
17 |
投标文件装订 |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三部分; 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9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地点: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20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21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
22 |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23 |
唱标顺序 |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
24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招标人组建。 |
25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6 |
中标人确定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27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招标人交付提货后由招标人将合同款项全额支付于中标人。 |
28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端午节前)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金额和数量向招标人提交购物券。 |
29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纪检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3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累进方法计算并收取,中标价在100万之内部分,按照中标价的1.5%记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现场缴纳(服务费计算在总报价中)。 |
本项目为单价包死,据实结算。 |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组建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2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2.1.4.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招标代理服务费
2.1.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计算在总报价中)。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招标公告;
2.2.1.2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2.1.3评标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2.2.2.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2.2.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投标人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2.3.1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以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2.2.4 招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必须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骑缝处加盖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招标文件。
2.2.5 招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2.2.5.3招标文件装订要求:招标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生成时间的逆顺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6 不合格招标文件
2.2.6.1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招标文件为不合格招标文件。
2.2.6.2不合格招标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告予以作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招标文件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招标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须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予以明确,否则予以废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2.2.6.3对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发售不合格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2.2.6.4发售的招标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网上发布的为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招标代理机构全部承担。
2.2.6.5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2.3.1 投标报价
2.3.1.1投标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
2.3.1.2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
2.3.1.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3.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3.1.5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3.1.6开标时,报价文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
2.3.1.7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4 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2.4.1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4.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
2.4.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2.4.4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胶装成册;响应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4.5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
2.4.6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注明。
2.4.7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和五份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
2.5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6.1投标文件的组成
按照公开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2.3.7 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
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详见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2.3.7.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损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评标结束前擅自将样品撤离展示区的;
(7)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3.7.4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的原因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招标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2.4.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5.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5.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样品、证明材料等)。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样品、证明材料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1.2投标人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2.5.1.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为报价、技术、商务和样品四部分,按照要求分别装箱(袋)加以密封(样品除外)。
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段、投标人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2.2证明材料原件部分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2.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4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否则必须按时开标。
2.5.5 开标地点: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6.1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读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6.2 开标
2.6.2.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6.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认定结论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2.6.2.3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1)唱标顺序: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唱标内容: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标段、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6.2.5开标和唱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6.2.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6.3 评标委员会
2.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6.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2.6.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6.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2.6.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6.4 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比较与评价;
(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9)编写评标报告。
2.6.5 评标
2.6.5.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2.6.5.5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
2.6.5.6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5.7 确定中标人
2.5.7.1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5.7.2中标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5.8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2.5.8.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5.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
(5)响应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
(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唱价会议或参加唱价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7)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8)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10)超出经营范围报价;
(11)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12)报价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4)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5)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6)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服务不符;
(17)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评标委员会认定服务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9)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0)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21)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
(22)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3)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
(24)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
(2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2.5.10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低于了预算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1 相关要求
3.1.1 “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3.1.2 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得0分。
3.2 评审过程
3.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2.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文件随机编号,评标委员会针对技术文件进行打分,打分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汇总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技术部分打分结束前,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露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3评分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3.2.3.4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其他。
3.2.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5 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当合格投标人为三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得超过二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10%及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不高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10%,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报价高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报价10%及以上的,只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3.2.6投标人可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同一预算项下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所投各个标段的综合得分排位均第一的,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或者多个标段的,按照招标文件的标段顺序中标或者依次中标;超出允许中标标段的,参与综合得分排序,排序第一也不中标,中标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
3.2.7 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3.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价格部分 |
商务信誉部分 |
总分值 |
分值 |
50 |
50 |
100 |
3.3.2 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购物券面值最高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报价得分=投标购物券面值/评标基准价×50%×100,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3.3.3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信用部分50分 |
根据货场产品的丰富程度,综合质量,供货渠道进行打分; |
优13-20,良8-12,一般1-7 |
根据经销商经营地址的门店照片及其他可以证明其经营能力及供货能力的证明文件; |
优10-15,良6-9,一般1-5. |
|
根据供应商门店的市区分布情况,从职工提货及购物卡使用便捷性上考虑进行综合打分。 |
优10-15,良6-9,一般1-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4.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 质量与验收
供应商购物券内所涵盖的商品应当均为合格产品。
4.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职工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XYTAZ-2020-026),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等);
2、报价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终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招标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元(小写)
四、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所有购物券送达甲方指定地址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五、交货
1、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风险负担:
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产品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
购物券内所包含产品的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以上文件无质量约定的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七、验收
1、购物券交付后,甲方和乙方共同检验购物券的面值和数量等状况。
2、若出现所供产品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产品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
3、经双方共同验收,产品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
八、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九、违约条款
1、甲方延迟验收产品,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产品总额0.3%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5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泰安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所有条款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五章 提供货物的期限
5.1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金额及数量准备购物券,交由采购人,由采购人分发给教职工。
5.2 供货地点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章 项目商务要求
6.1 项目说明
6.1.1本章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
6.1.2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招标代理服务费、印花税等一切费用。
6.2 采购说明
依据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泰政字办【2020】2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暖花开·畅享泰安”促进消费活动的通知》要求,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广泛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确定在端午节到来之前,给全院教职工发放超市提货券(优质大米、品牌食用油、特精面粉(水饺粉)、精致肉、优质蛋、优质奶等任意搭配四种)506份.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供货能力,在上述商品外提供其他物资供教职工选择,不得限制教职工提货物品的品类及提货期限等。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7.1 报价部分
投标文件目录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
2、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职工端午节慰问品采购 |
总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根据购物券面值金额计算,份数为506份。) |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产地 |
..... |
..... |
.... |
....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 价 |
注:根据供应商所能提供的商品品类自行填报相关信息,格式自拟,商品类型不宜超出50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 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目录
1、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报价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经销商经销许可(如有)、经销商注明地址的门店照片及其他经销商认为可以证明经营能力及供货能力的证明文件
5、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3:
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采购秩序;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报价函
(采购人) :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采购,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磋商、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产品生产合格证、经销商经销许可(如有)、经销商注册地址的门店照片及其他经销商认为可以证明经营能力及供货能力的证明文件。
附件6: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格式
【正(副)本】
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注:本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本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技术等三部分。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 |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