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zip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NZC202000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正

项目联系电话:0471-53326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臧志刚 13304719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正 0471-5332615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政务服务大楼10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1.3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5月19日 09:00至2020年05月25日17:00,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zfcg.ggzyjy.nmg.gov.cn),“安全证书”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CA)”在“交易平台”入口上网报名。在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并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办理注册、获取“安全证书”、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的供应商请务必统一加入QQ群(780963906、580806810)进行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

预算(元)

01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1批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913,800.00

预算总金额:1,913,8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以下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网(http://zfcg.ggzyjy.nmg.gov.cn) 交易平台 入口,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将拒收。

2、特别提醒:供应商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必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现场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政务服务大楼9楼大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正

项目联系电话:0471-533261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 番茄花园 Lenovo 263 429 2012-07-17T02:56:00Z 2017-03-30T06:45:00Z 2019-09-12T06:26:00Z 16 1390 7925 番茄花园 66 18 9297 12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编号: NZC20200075 包段名称: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 第 01 包,共 1 包 ) 采 购 人: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 代理 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5月06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一、说明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五、磋商与评审 ……………………………………………………………… 六、定标 ……………………………………………………………………… 七、公告 ……………………………………………………………………… 八、质疑 ……………………………………………………………………… 九、投诉 ……………………………………………………………………… 十、签订合同 ……………………………………………………………………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 一、通用条款(签订合同时不再另附) ……………………………………… 二、专用条款 ……………………………………………………………………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要求 ……………………………………………………… 第五章 供应商 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 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 仅供参考 ) ……………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竞争性磋商 公告 受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的委托,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用 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采购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批准文件编号: NSC2020002 采购文件编号: NZC20200075 2、 内容及分包情况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 预算(元) 01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1批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1,913,800.00 预算总金额: 1,913,800.00 元,大写: 壹佰玖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时间、地点、方式 1、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0年05月0 7 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 2 日17:00 ,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政府 采购中心官方网站 ( http://zfcg.ggzyjy.nmg.gov.cn ), “安全证书”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CA)”在“ 交易平台 ”入口上网报名。在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并阅读 竞争性磋商文件 。 2、 办理注册、 获取“ 安全 证书” 、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的供应商 请务必统一 加入 QQ群( 780963906 、 580806810) 进行 技术支持及业务 咨询” 。 四、递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竞标 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 竞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响应 文件: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 竞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安全 证书 (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网( http://zfcg.ggzyjy.nmg.gov.cn )“交易平台”入口,网上递交 电子 响应 文件,逾期未完成 递交的, 将拒收。 2、特别提醒:供应商 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必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现场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政务服务大楼9楼大厅。 递交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1 8 日 09:30 时前 竞标 时间 : 2020年05月 1 8 日 09:30 时 竞标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厅 五 、联系方式 采购 代理 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政务服务大楼1005 室 联系人: 杨正 联系 电话 : 0471-5332615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 联系人: 臧志刚 联系电话: 1330471905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 5 月 6 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3 磋商 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2 项目编号 NZC20200075 3 采购人 单位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单位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 联系人: 臧志刚 联系 方式 : 13304719058 4 采购 代理 机构 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政务服务大楼 联系人:杨正 联系电话:0471-5332615 5 电子投标特别提示 1、本项目必须网上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获得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安全证书 (CA锁) 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 (CA锁) 在有效期内。 2、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及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官网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 http://zfcg.ggzyjy.nmg.gov.cn 、供应商服务QQ群: 780963906 、 580806810 。 3 、 交易平台环境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2)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 (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6完整版、WPS Office 2019个人版、WPS Office 企业版(4)PDF软件推荐: 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 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 4.供应商在报名后应立即以模拟数据填写投标数据文件,进行电子盖章,进入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文件上传,以检测其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在供应商服务QQ群中反馈并获得技术支持。如在临近开标的48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持无法在投标截止前解决其问题而影响电子投标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供应商 相应文件 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 审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6 、供应商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必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 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 ),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 7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第一阶段 响应 文件份数 第一阶段 电子 响应 文件 1 份(网上递交) 7 磋商 有效期 开 标之日起 至合同签订完毕 8 第一阶段响应 文件递交时间 及地点 第一阶段 电子响应 文件 : 递交时间: 2020年05月1 8 日 09:30 时前 (以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显示时间为准) 递交网址: http://zfcg.ggzyjy.nmg.gov.cn ( 交易平台 入口) 9 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1 8 日 09:30 时 1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厅 11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 12 开标程序 解密时间: 开始解密 后 2 0分钟内完成 1 3 交 付 期及地点 时间: 按采购人指定时间 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5 付款方式 采购人自行支付 一、说明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磋商费用 供应商 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采购中心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由各包段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 3.1 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须知 (3)商务须知 (4)磋商项目要求 (5) 供应商 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6)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 采购中心 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采购人或 采购中心 要求 供应商 提供的其它材料 3. 2 数据文件(excel格式)组成: 详见数据文件。 3.3 供应商 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 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 供应商 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供应商 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 。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 采购中心 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 竞争性磋商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采购中心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 采购中心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磋商 文件的修改 5.l 在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5 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采购中心 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 供应商 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 文件进行修改。 5.2 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推迟投标截止期将以公告形式一并告知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 供应商 ,并对潜在 供应商 具有约束力。潜在 供应商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中心 或采购人确认。 5.3 因对 磋商 文件进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采购中心将适当顺延提交 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并通过发布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潜在 供应商 ,但对降低 磋商 条件的修改不在此列。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采购人实质性变动采购要求的情况下编制) 。第一阶段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文件由资质、技术及商务和报价四部分组成。第二阶段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 .1 响应 文件编制要求 6 . 1 .1 供应商 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 响应 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 供应商 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6 . 1.2 相应文件 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 1.3 供应商 必须保证 响应 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 采购中心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 响应 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 竞争性磋商 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供应商 自负。 6 . 1. 4 供应商 应按 竞争性磋商 中提供的 响应 文件格式 按包段 编写 响应 文件,并使用 A4 规格 编制 。 响应 文件应编写目录, 且必须具有结构清晰、详细、完整的文档结构图 (设置方法:在 word 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 word 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页码必须连续。 6.1.5 供应商 按照 竞争性磋商 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为了保证系统电子化处理效率,在保证可辨认清晰度情况下扫描时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 jpg 文件格式,以减少成稿文件的大小。对于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 200DPI ;对于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 300DPI 。 6.1.6 供应商 应自行确保本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 ( 如有 ) 》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 ( 如有 ) 》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 6.1.7 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 供应商 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 响应 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 未能完整 上传文件。 6. 1.8 响应 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供应商 与 采购中心 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 响应 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6. 1.9 响应 文件及资料无论 供应商 是否 成交 均不予退还。 6 .2数据文件编制要求 详见数据文件中要求。 6 . 3 文件构成 6. 3. 1 按本文件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相应文件 。 6. 3. 2 按本包段数据文件要求编制数据文件。 7. 磋商 报价 7.1 供应商 所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7.2 供应商 应按照“第四章 磋商 内容与要求” 或磋商小组最终确定的 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第七章 中 “ 服务 分项报价明细表”和 数据文件中 “开 标一览表” 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7 .3 供应商 应按 数据文件 中 “开 标一览表” 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 电子 公章。 7.4 “ 服务 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 供应商 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 供应商 提交的报价中; (2)应包含伴随服务的有关费用。 7.5 供应商 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 8.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 供应商 有备选磋商方案。 9.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 .磋商的有效期 1 0 .1 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至 合同签订 完毕 。 10 .2 特殊情况下,按有关法规执行。 11 .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1 .1 响应 文件(pdf格式)1份: 11 .1.1 响应 文件不区分正副本, 供应商 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 CA锁 对 响应 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 加盖电子印章 (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1.2 供应商 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 响应 文件,最后通过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签章 菜单的标书签章 功能转换为pdf格式 ( 对于页数较多的响应 文件,转换完成后须自行检查总页数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丢失页数情况或者自行使用其他pdf转换工具转换 ) ,之后 通过 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 响应 文件, 供应商 应使用磋商 须知前附表推荐的pdf软件自行确认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 11 .1.3 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11 .1.4 采用扫描 供应商 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 无效投标 。 11 .2 数据文件1份: 11 .2.1 供应商 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通过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签章 菜单的数据签章 功能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2 .1 第一阶段 电子 响应 文件的加密和数字签名 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 响应 文件和数据文件须在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标书递交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数字签名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 机。 12 .2 文件递交 12 . 2 .1 供应商 应在磋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和数据文件。 供应商 应充分评估集中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 投标是否成功以交易平台的具体显示为准, 系统以收到 供应商 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 其投标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1 2 . 2 .2 供应商 须牢记投标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投标失败。 12 .2 .3 除磋商 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采购中心 拒绝接收纸质响应文件。 1 2 .2 .4 除 磋商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 供应商 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 2 .2 .5 供应商应将网上递交的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 响应 文件谨慎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 13 .磋商截止期 本次磋商 第一阶段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期 见 磋商须知前附表 。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无法 接收磋商 截止期后递交的 电子 响应文件。 15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规定的磋商 截止期前供应商可修改和撤回 响应 文件和数据文件;在 磋商 截止期后,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不支持任何修改和撤回。 五、磋商与评审 16 . 磋商 16 . 1.1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 投标 供应商 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 16 .1.2 供应商 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必须携带 CA锁和笔记本电脑( 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 ),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 远程开标操作包含: 解密、公开报价确认 。 供应商 可加盖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以代替授权代表进行签字 。 16 .1 .3 采购中心 按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接受现场或远程的 响应 文件解密、公开报价确认。 16 .1. 4 磋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 供应商 输入密码错误(5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 、 上传的响应 文件为损坏的、无法正常打开的文件(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推荐的pdf 软 件判定为准) ,将会被视为 无效投标 。 16 . 1.5 开标 过程 由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 , 公开报价 后 形成开标一览表 并 由各 供应商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签字或盖章 确认 ,携带笔记本电脑和远程开标的 供应商 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 若 供应商 不进行相关签署,将 被 视为其对开标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疑议 。 16 . 1.6 供应商 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 以及 认为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 采购中心对 供应商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6 . 2开标程序 16 .2. 1 开标:工作人员在 磋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开标时间启动开标 。 16 .2.2 解密:开标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 供应商 开始输入解密密码,解密 时间 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停止解密指令。 16 .2.3 公开报价:停止解密后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提取各 供应商 数据文件中的相关数据并进行公开报价、 形成开标一览表 ,须 各 供应商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签字或盖章 确认 。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 1 ) 数据文件中“投标一览表”的报价与“ 服务 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 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 2 )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 百分比 有明显错位 的, 以开标 一览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 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 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 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 修正 后 的 报价经 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供应商 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 16 .3应急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过程中 如出现 下列情况, 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 开 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在 相关监督部门的同意 下可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 ( 1 ) 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 , 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 2 ) 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 3 ) 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 4 ) 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 5 ) 其他无法保证 开 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可采取的 应急措施包括: (1)对 未在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 ; ( 2)对 已在系统中开标的 应立即停止; (3)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 (4)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 供应商 ,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 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 系统无法备案的 供应商 作 无效投标处理。 (5)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投标的供应商,启用其电子邮件递交的 相应文件 进行开标,同时开标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递交的 相应文件 为准,对未按规定递交或递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供应商作 无效投标处理。 电子邮件递交规定及流程: 递交规定: 应急开标 相应文件 接收电子邮箱: nmgzczx@163.com ; 递交时间: 开标后40分钟内; 邮件数量: 一封; 邮件主题: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邮件内容: 附件含项目的所有所投包段,每个包段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数据文件、 相应文件 各一份。数据文件、 相应文件 与网上递交的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有所投包段的文件打包压缩)。 启动电子邮件开标流程: 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 供应商 收到通知后 立即通过电子邮件递交 相应文件 (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采购中心不接受 、不处理任何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 相应文件 ) ; 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 相应文件 并将各供应商报价录入系统; 录入完成后形成开标报告并邮件回复各供应商; 供应商确认报价并邮件回复,不 及时 回复的视为对开标报告所载内容无疑议; 开标结束。 17 . 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评审方法 17 .1 磋商 工作由 采购中心 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 组建的磋商小组 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法律等方面)3人以上单人组成,其中磋商小组的 评审专家 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磋商小组的 评审专家 应当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情况特殊的,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财政部门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17 .2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9条之规定,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 评审专家 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审。 17 .3 磋商小组成员职责: (1)评审前,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 供应商 及其供应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上签字;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 资格以外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 供应商 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磋商小组集体起草的评审报告上签字; (5)配合 采购中心 答复 供应商 质疑; (6)配合财政部门处理 供应商 投诉; (7)向财政部门反映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7 .4 磋商小组集体职责: (1)选定磋商小组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与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起草评审报告。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配合采购人和 采购中心 答复 供应商 的质疑; (4)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5)必要时,向 供应商 解释评审结果; (6)向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7 . 5 采购中心 或 采购人 的 职责: (1)核对磋商小组 评审专家 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委托代理采购协议书后附) ,对 磋商小组 评审专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 评标纪律; (3)公布 供应商 名单,告知 磋商小组 评审专家 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 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 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磋商小组 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 磋商 文件; (7)维护 评标 秩序 ,监督 磋商小组 依照 磋商 文件规定的 磋商 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 评标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 磋商小组 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 磋商小组 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 9 ) 评审 工作 完成 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 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 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 歧视性 、倾向性 意见 ,不得超出 磋商 文件所述范围。说明 应当 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 .6磋商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磋商前, 采购中心 工作人员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和印发评审纪律和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遵照执行。 17 .7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7 .8 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17 . 9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 、评价 响应 文件是否符合 磋商 文件的 商务 、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 供应商 对 响应 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 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 成交 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 成交 人; (5)向 采购人、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7 .10 评标中 因 磋商小组 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 特殊 原因 导致磋商小组 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 更换 的 磋商小组 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 及时补足 磋商小组 成员的,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 有 响应 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 磋商小组 进行评标。原 磋商小组 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 新 组建 磋商小组 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 存档 。 18 .磋商步骤 18 .1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在采购 项目 开标 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 工作 人员应当依 照 有关法 律和 磋商 文件的规定( 详见 第五章)对 供应商 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 供应商 不 足 3家 的,不得评标。 在资格性检查时 ,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4 、 供应商 和投标 服务 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 磋商 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18 .2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磋商小组决定其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 如有 不满足 下列情况之一的,经 评审委员会认定,视 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中符合性审查条件。 同时在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 截止后 供应商 不足 3家 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供应商 不足 3家 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 方式 处理: (1)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 2 )磋商文件 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 磋商 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中心改正后依法重新 磋商 ; ( 3 )磋商文件 没有不 合理 条款、 磋商 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 依法 报 财政部门 批准。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 .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响应文件和投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8 .4 经磋商小组经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进行综合评分。 18 .5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 .响应文件的澄清 19 .1磋商小组有权向 供应商 询标,对于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磋商小组 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 供应商 作 出 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 供应商 澄清其投标内容,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 供应商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 供应商 放弃投标。 19 .2 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对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书面文件是 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20 . 响应文件的 评价 20 .1 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的得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0 .2 响应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 采购中心 说明情况。 20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2 〕 69 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 .4 供应商 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 串 通 , 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坏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 评标 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 级 财政 部门 。 供应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 供应商的投标 (响应) 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 供应商 委托 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3)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 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 (响应) 文件; (4)不同 供应商的投标 (响应) 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 联系 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 供应商的投标 (响应) 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 供应商的投标 (响应) 文件相互 混装。 21 .废标条款 在 磋商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 1 )因情况变化,不再适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六、定标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也可以出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七、 公告 22 .1采购中心自 成交 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 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官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 成交 结果。 成交 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 成交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采购人、 采购中心 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 3 ) 成交 人名称、地址和 成交 金额; ( 4 )主要 成交 标的 的 名称、服务内容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5 ) 成交 公告 期限 ; ( 6 )评审专家名单。 22 .2 采购中心应当 在公告 成交 结果的同 时,向 成交 人发出《 成交 通知书》;对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 , 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 成交 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对 成交 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 违法 改变 成交 结果, 成交 人无 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 成交 。 八 、质疑 23 .质疑 23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 .2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在竞标报名截止之日前 向 采购人 提供书面质疑,由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制度的规定予以答复。 23 .3 供应商认为 采购程序、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 发出 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 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 供应商 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 . 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 . 5 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 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 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内容,且质疑人 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 . 6 质疑函应当在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人以书面形式递交 采购人 ( 联系人及电话见 磋商 公告 ),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 23 . 7 质疑人对采购 人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3 . 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 1 )非 供应商 提出的质疑; ( 2 )对 成交 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 ( 3 )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 供应商 法人印章、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 4 )质疑函件无实质性内容或佐证文件资料,主观臆断及推理得出结论的质疑; ( 5 )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6)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7)邮寄送达的质疑。 23 . 9 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财政部门列入黑名单,并给以相应处罚。 九、投诉 24 . 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对采购 人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拥有向 财政部 投诉的权利。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财政部 令第 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但未经质疑的内容不得出现在投诉函内。 十、签订合同 25 . 合同的签订 25 .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 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5 .2采购人应当 自 成交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 内,按照 磋商 文件和 成交 人 响应文件 的规定,与 成交 人签订书面合同 。 25 .3 采购人与成交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任何一方无故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5 .4 政府采购 合同 的 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1.定义 本须知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 1 )“合同”系指 采购人供应商 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 采购人供应商 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 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 供应商 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 应付给的价格; ( 3 )“ 委托经营管理 服务” 是指 采购人 通过 磋商 方式选聘 委托经营管理 企业,由 采购人 和 委托经营管理 企 业按照服务合同约定, 提供餐厅菜品制作、售卖、餐厅卫生清洁、餐厅服务等工作 的活动 。 ( 4 ) “ 采购人 ” 系指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 5 )“ 供应商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 服务 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2. 双方权利义务 采购人 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不得干涉 供应商 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3)负责处理非 供应商 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4)审定 供应商 撰写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 (5)检查监督 供应商 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 供应商 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7)在管理公司管理期间,采购人免费提供管理办公用房一间,提供给入住企业使用,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8)提供 供应商 进行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更新; (9)协助 供应商 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10)法规、政策规定由 采购人 承担的其他责任。 供应商 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 年度管理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等工作目标 ; (2)定期向 采购人 公布服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3)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4)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 采购人 、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 采购人 收取管理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 方式解决拖欠服务费的问题 ; (6)建立、保存管理帐目,及时向 采购人 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服务事项; (7)按本合同第6条第1、2款规定,对 采购人 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8) 合同终止时,向 采购人 移交全部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 采购人 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 9 )法规、政策规定由 供应商 承担的其他责任。 3. 质量保证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 (2)管理服务逐步达到接受创优评审条件。 (3)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 磋商 文件”。 (4)其他管理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餐饮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4. 餐厅的使用与要求 (1)食堂运行要保持诚实、公道、买卖公平,诚信无欺,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2)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厨房下水通畅,地面无积水,无食物残渣; 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器具等保持清洁。 (3)餐厅 菜点 以清爽、悦目、制作简便、适应面广、方便取食为主要要求,根据人身所需各种营养成份科学合理制定菜单。 5.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权利保证 供应商 应保证 采购人 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 供应商 应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1) 采购人 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使 供应商 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 供应商 有权要求 采购人 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 供应商 经济损失的,由 采购人 向 供应商 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采购人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 供应商 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 采购人 向 供应商 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 供应商 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 采购人 有权要求 供应商 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 采购人 经济损失的, 采购人 有权扣留 供应商 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 供应商 应向 采购人 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 供应商 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 采购人 有权要求 供 应商 双倍返还 ;造成 采购人 经济损失的, 供应商 应给予 采购人 经济赔偿。 (5) 供应商 在承担上述3、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采购人 解除合同的除外)。 采购人 未能及时追究 供应商 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 采购人 放弃追究 供应商 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8.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 本合同终止时, 供应商 应移交管理权,撤出本 项目 ,协助 采购人 作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 采购人 移交管理用房和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等 。 (3) 本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管理企业接管本 项目 前,除 采购人 要求 供应商 提前撤离外,新老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 供应商 应提供过渡期管理服务,过渡期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 供应商 收取;1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9.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 委托经营管理 服务中断的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 供应商 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 餐厅 本身固有造成损失的; (3) 因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 公共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书面告知 采购人 和 餐厅 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 因非供应商责任出现供水、供电、 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 (5)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快递邮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 抗力影响时间延续 3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仲裁 (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采购人供应商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合同履约地仲裁机构寻求解决办法。 (2)仲裁应由当地 仲裁委员会 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 仲裁委员会 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1 . 适用法律 采购人供应商 双方签订的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2 .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 .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 采购人 收到 供应商 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2 .2 合同一式 4 份,以简体中文形式,经采购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 .3 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 各执两 份。 12 .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原则,由 成交人 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格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合同范本》。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要求 5 一、项目说明 1 、 项目基本情况 本 包段 为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预算为 1,913,800.00 元。 2 、服务地点 :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 款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15日内预付30%合同款,剩余款项在试运行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4、 服务期 : 1年 二、 项目采购的内容及范围 采购人提供餐厅场地、食品原料、水电、日常使用物资等,投标人负责餐厅菜品制作、售卖、餐厅卫生清洁、餐厅服务等工作,并服从本单位食堂的各项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用餐人数为:早餐350人用餐、中餐400人用餐、晚餐250人用餐; 职工餐厅每个工作日开设早餐、午餐、晚餐,餐厅供应时间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根据机关作息时间制定,经营方应确保按时开饭。: 职工就餐形式为自助餐、零点餐、售卖餐三种形式,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提前一周公布菜谱(可更换同价位的菜品),委托经营管理方进行精心制作。  三、 职责 划定 采购人 提供餐厅场地、食品原料、水电、日常使用物资等, 中标人 负责职工餐厅日常管理 、制作、服务等运营工作。 四、餐厅服务标准、卫生标准、菜品质量标准要求 1、职工餐厅服务标准 (1)员工要熟练使用礼貌用语、举止文雅,语言运用亲切、准确、表达清楚,提供优质服务。 (2)员工受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掌握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能够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服务工作。 (3)食堂运行要保持诚实、公道、买卖公平,诚信无欺 , 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2、职工餐厅卫生标准、饮食卫生标准 (1)严把食品采购、销售关,禁止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2)食物清洗、加工要认真仔细,严格按操作卫生规程进行,饭菜不得有异味、异物。 (3)加工、盛装、储存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要分开,符合卫生要求,食物要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4)工具、用具和容器保持清洁,接触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应严格消毒。餐具要定期消毒,密闭保洁,专人负责,保持餐具的清洁卫生。 (5)库存食品要离地垫高,分类分架,做到先进先出,勤进快销。 3、职工餐厅环境卫生标准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厨房下水通畅,地面无积水,无食物残 渣;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器具等保持清洁。 (2)自助餐台、大厅餐桌等设施物品要排放整齐,摆台规范并保持干净卫生。 (3)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要密闭加盖,做到日产日清,不外溢,不滴漏,保持外观清洁。 (4)仓库、操作间、餐厅设置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定期开展除虫灭害,确保无苍蝇、老鼠和蟑螂。 (5)禁止在餐厅后堂和其他公共场所洗涤、晾晒个人衣物。 4、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标准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接受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期内合格证上岗。 (2)上班时间必须着工装,按规定着装,工装要干净,穿戴要整齐,容貌要整洁,确保良好精神面貌,进入操作间要戴口罩。 (3)男员工不留长发,女员工短发或盘发。 (4)工作时间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5)在餐厅、操作间、仓库、出售间禁止抽烟,禁止随地吐痰。 5、职工食堂菜品标准 餐厅 菜点 以清爽、悦目、制作简便、适应面广、方便取食为主要要求,根据人身所需各种营养成份科学合理制定菜单。需达到以下要求: (1) 色彩悦目、搭配和谐 菜点必须靓丽、悦目、富有光泽、色彩丰富、搭配和谐。以突出自然色为主,即来自于原料自身的色彩、色泽。合理搭配、组合原料,更能使成菜 色彩丰富,悦目宜人; 科学烹制面点,品种丰富多彩,不单一,创造诱人色泽效果。 (2) 刀工整齐、造型美观 自助餐菜点大部分应先经过 刀工处理,再烹调出品;自助餐成品都应展现整齐的刀工和美观的造型; 装盘造型美观,无论是将菜点装入玻璃碗还是保温汤炉等餐具都应做到饱满、匀称,排列整齐,方便用餐人员取食。 (3) 营养配伍、均衡全面 自助餐菜点的种类以为用餐人员提供均衡营养为条件,在菜单制定及菜点组合配备上有以下具体要求: 应有富含各种人体需要营养素的菜点品种; 各种原料的烹制方法,成品口味、质地特征应丰富多彩,以适应不同用餐人员饮食习惯,使用餐人员选择到既满足自身营养要求、又符合自己口味的菜点。 (4) 批量生产、质量不减 餐厅供应的菜点 ,应在成品质量保持上有特殊要求,其质量在短时间内不能有明显变化; 菜点适宜大批量生产、制作往往是同期烹制、集中出品,多人分时段取食 。因此,制定自助餐菜单必须选择适宜集中、批量生产、制作的菜点; 出品色泽、口味质地,菜点不应随着出品时间的延长而 质量下降,尽量选用对时间、火候要求比较宽限的菜点用作自助餐供应; 餐台菜点数量、种类随时补充,要求出品快、质量不能下降。 (5) 适应面广,众人爱食 菜点应针对大多数就餐人员喜爱接受的品种,多变换种类、方法制做,力争做到菜点丰富多彩。 五 、服务实施 总体要求 ( 一 )经营管理要求  1 、 投标人用工人数不得少于33人,根据业务流程自行设定岗位人员制编,并按国家政策要求为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福利,所聘人员需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并持健康证上岗。 2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餐厅,并承担因违法违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3 、 投标人应就食品供应渠道、检查验收流程、餐饮操作规范及食品质量管理等以文本形式制定管理办法。 4 、 投标人应对餐厅运行各环节制定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程序,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和正常运行,因卫生不合法、不合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经营方负责承担。 5 、 餐厅所供菜品,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留样24小时以备检验。 (二 ) 考核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餐厅业务及服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集中考核,包括餐厅安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内容。 投标方应服从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管理和考核,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将与服务费挂钩,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三) 其他要求  1 、 投标人不得 转包、分包 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现有资源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 、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经营方自行承担责任。  3 、 投标人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经营方自行负责。  4.投标人应认真做好餐厅管理、消防、防盗及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好就餐秩序,若出现安全事故,由经营方承担全责。      六 、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税和局将组织职工代表建议小组及食药、市场、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考察工作组,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口感、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针对考察结果提出建议,食堂经营部门按照相关建议予以落实整改。 第五章 供应商 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 磋商 和 成交 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 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 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资质证明文件内容详见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中资格性审查条件。 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评委会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二、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 本次评审分为 价格与服务 两个部分 (共100分),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进行计算 统计,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服务部分根据投标企业的服务内容 、方案、业绩、服务 承诺 等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编号 分类 评分标准 分数 1.1 价格 价格分 , 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权值 ×10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 18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本企业生产产品(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 / 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5.00 2.1 技术 方案 , 标准如下: 1 、制订完善、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管理控制度( 1-5 分) ;2 、餐厅卫生保障制度( 1-5 分); 3 、卫生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有较强的菜品制作与开发能力(( 1-5 分); 4 、菜品售卖及餐厅服务规范、流程合理、服务高效( 1-5 分 ); 5 、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 1-5 分); 6 、员工培训计划和考核机制( 1-5 分) 30.00 2.2 技术 人员 , 标准如下: 1 、项目经理 工作 经历 、相关资质( 1-6 分) ;2 、营养师 资质( 1-4 分) ; 3 、根据 第四章 要求制订人员配备表,岗位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可操作性强、合理高效 ( 1-10 分) ; 20.00 2.3 技术 目标考核 , 标准如下: 服务态度,礼仪 、仪容仪表 、 培训及检查机制,员工团队意识,服务规范 ( 1- 4 分) ; 道德操守( 1- 4 分),职业素养 ,各工种精通本专业技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 ( 1- 4 分) 12 .00 2.4 业绩 3 年来( 2017 - 2020 )同类项目的市场业绩等做出评价,以完整的服务合同为准;每份业绩合同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8 .00 2. 5 服务 服务 , 标准如下: 1 、满意度调查、采集、整改、反馈机制( 1 - 8 分); 2 、现场监督、管理、督导机制,随时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具有不断改进和提升质量的举措( 1-7 分) 15.00 (三) 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可直接确定为预中标供应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7 格式一: 响应 文件封面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响应 文件 项目编号: NZC20200075 ( 供应商 名称) 年 月 日 格式二: 响应 文件目录 一、磋商承诺书 ………………………………………………………… … (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 三、 物业服务分项报价明细表 …………………………………………… ( ) 四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 (一)基本概况……………………………………………………………( ) (二)项目经理、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览表 ……… ……………………( ) (三)企业管理制度一览表………………………………………………( ) 五 、质量管理及服务方案 …… ………………………………… ………… ( ) 六、 参加政府采购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 七、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 ( ) 八 、投标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此类企业可声明)…………………( ) 九 、投标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此类单位可声明)………( ) 十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 ) 十 一 、 供应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 十二 、各类证明材料………………………………………………………( ) 格式三: 一、磋商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1. 按照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NZC20200075 的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经我公司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分,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 按采购人指定时间 开始实施服务 。 3. 本公司为本项目承诺的服务期为 __ 1 __ 年。 4 .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 “磋商 须知 ” 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 .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6 . 我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纪录。 7.我方同意提供 按照贵方 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开户银行: 账号 / 行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名称 ( 公章 ) : 年 月 日 格式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派我单位 (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采购招标活动(项目编号: NZC20200075 ),委派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署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五 : 三 、服务分项报价明细表 托管服务支出主要构成测算(参考文本,单位:元 / 月) 序 号 项 目 费 用 1 2 3 4 5 6 7 8 9 每月合计 元 全年合计 元 说明: 1 . 服务内容尽可能详细,涉及服务要求应列出;2 . 此表将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请 供应商 认真填写; 3.表中项目 不固定,参考第四章 需求内容 给出 。 格式六 : 四 、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一) 基本概况 (二) 项目经理、 及各工种 人员一览表 姓名 年龄 所在部门 职务 职称 证书号 (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1 2 3 4 5 … . 注:规章管理制度是本次评标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单位应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文件。 格式七 : 五 、 供应商 质量管理及服务方案 格式八: 六、 参加政府采购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编号: NZC20200075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 特此声明。 年 月 日 格式九: 七、 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 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编号: NZC20200075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已依法缴纳 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税金;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为企业员工 人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特此声明。 年 月 日 格式 十: 八、 投标服务中小企业 声明 函 ( 如为此类企业可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 , 根据 《 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 011 】181号)的 规定,本 公司 为 (请 填写:中型 、 小型、 微型)企业 。 即 ,本 公司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 和 信息化 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 联企业【 2011 】 300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 、 小型、 微型)企业 。 2.本 公司参加 单位 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企业的 服务 ,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 其他 (请 填写:中型 、 小型、 微型)企业 的 服务 。 本 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 。如有 虚假 ,将依法承担 相应 责任。 年 月 日 格式 十一: 九 、 投标服务残 疾人 福利性单位 声明 函 ( 如为此类单位可声明 ) 本 单位 郑重 声明,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 2017 】 141号)的 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 的 项目 采购活动 提供 本单位的 服务 ( 由 本单位 提供 服务) ,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服务。 本 单位 对 上述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 。如有 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格式 十二: 十、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声明函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编号: NZC20200075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声明: 本公司具备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本公司对 上述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 。如有 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格式 十三: 十 一 、 供应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截图格式应包含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查询网站及投标企业名称、有效期、有无违法记录等。 格式 十四: 十 二 、 各类证明材料 详见第五章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 仅供参考 ) 9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服   务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 职工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包段 名称 : ( 第 包,共 1 包 ) 合同编号 : 批准文号: NSC2020002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政   府   采   购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采 购 人 (甲方) : 供 应 商 (乙方) : 合 同 签 订 地点: 呼和浩特市 为了保护甲乙 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 ( 招标 编号 : ) 招标 文件 中的相关规定, 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 磋商 文件; (二) 供应商 提交的 响应 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最终报价表等全部 响应 文件; (三)采购人、 供应商 的更正、澄清、说明、补充事项及承诺等; (四)《 磋商 文件》第三章中的“通用条款”; (五) 成交 通知书。 二、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 服务内容 和标准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合同金额 根据 成交 通知书的内容, 成交 项目金额 为 : ____ (¥元)。 五 、付款方式及比例 供应商开户银行: 账号 / 行号: 六 、履约保证金 七、 项目服务时间及 地点 服务时间 : 服务 地点: 八、 质量保证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按照招 (竞) 标文件、 服务内容 要求中所述的质量严格监督乙方执行。 九、 验收 应按照招(竞)标文件、投(竞) 标文件 的规定标准进行验收 。 十、 服务承诺 按甲方 招(竞) 标 文件 的要求和乙方 投(竞) 标 文件 中的承诺执行。 十一、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二、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 甲乙双 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十三、 未尽事宜 经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人 :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供应商: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