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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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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的

公开招标公告

特殊说明: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财政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委托,就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LGCG20200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

1

248.6513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采购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说明: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②未在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注册地址:http://zfcg.czt.zj.gov.cn/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完成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未报名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 9 :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6月12日9 :30

十、开标地点: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 。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 。

3、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5、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5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陈维文 13738772079

邮寄地址: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不超过37.3℃,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供应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需注明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需要供应商澄清或签字确认的,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的,则发送询标或签字确认相关内容至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30分钟内澄清、说明、确认或者更正的回复发送至邮箱171951585@qq.com.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澄清或确认的则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38772079

传真:0577-68877005

2、采购人: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59889081

传真:0577-59889081

地址:龙港市镇前路19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17

传真: 0577-68081617

地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附件信息:

  • 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定稿5.19.doc

    559.1K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LGCG2020020

采 购 人: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女士

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38772079

备案机构: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二0二0年五月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特殊说明: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财政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委托,就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LGCG20200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

1

248.6513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采购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说明: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②未在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注册地址:http://zfcg.czt.zj.gov.cn/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完成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未报名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 9 :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6月12日9 :30

十、开标地点: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 。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 。

3、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5、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5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陈维文 13738772079

邮寄地址: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不超过37.3℃,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供应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需注明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需要供应商澄清或签字确认的,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的,则发送询标或签字确认相关内容至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30分钟内澄清、说明、确认或者更正的回复发送至邮箱171951585@qq.com.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澄清或确认的则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38772079

传真:0577-68877005

2、采购人: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59889081

传真:0577-59889081

地址:龙港市镇前路19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17

传真: 0577-68081617

地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日期

2020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手    机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序号

报名资料

是否提交

备    注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册资金:        万元

法人代表:

2

供应商资质文件(餐饮服务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简介

 

 

4

投 标 邀 请 (通 知 )书

经批准,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对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通知)你单位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

LGCG2020020

招标内容

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文件递交或快递至

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2日09:30整

投标开标地点

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质疑时间

按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甄别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评审时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171951585@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

开评标程序

1.开标顺序: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宣读资格审查技术资信得分情况再开启商务标;

2.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快递投标的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评标过程及结果;

3.商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商务标进行评审;

4.编写评标报告。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表附合同条款中),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免责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暂停、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备注

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报价要求

第四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和评标

七、授予合同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注:招标文件中有些文字条款已用加粗及加下划线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有些将在评标过程中量化,如有违反将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标,直至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一部份 项目简介

经批准,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服务资格及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0年龙港市行政(副)中心餐饮服务。

二、项目地点及概要: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2020年龙港市行政中心(副)餐饮服务

龙港市行政中心于镇前路195号龙港市行政副中心为世纪大道与松涛路交叉口南侧

三、本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第二部分 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管理目标:通过努力达到就餐环境整洁卫生、菜肴搭配丰富多样,价格公道服务热情;争创省内县级行政管理中心餐饮服务领先水平。

一、服务要求、内容和范围:

★日常管理

1、以厨房、餐厅及包厢管理、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

2、加强对用电和用水以及油气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3、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5、除供应商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6、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7、中标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食品安全事件、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8、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

1、本次招标主要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

2、保证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符合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厨房环境、就餐环境清洁卫生;餐具消毒卫生。供应商每餐每样菜肴、面点、主食汤、米饭等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不少于100克),并做好记录。

3、能够保证提供早、中、晚行政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餐,同时能确保就餐时间,公务接待自助餐、包厢接待用餐的,加工制作与服务,餐厅的环境保洁,餐厅内公共场所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餐厅客户服务管理,餐厅档案资料管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以及其他服务等。

4、餐厅提供菜肴品种要求花色多样、每日及时更新,要有面点、粗粮、甜汤、水果、果汁等,菜肴品种、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5、能够保证加班人员随时就餐。

6、根据就餐人数平均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7、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安全、环境方面情况。

8、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对外营业或为私人、其它单位举行招待活动。

9、供应商须接受食品卫生、消防、环保、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0、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11、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厨房、餐饮服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2、供应商必须每周报一次早、中、晚三餐菜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供应商必须建立每日采购明细清单台账,并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工作,必须每月月底向采购人上报一次成本收支台账,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13、餐厅在经营中不得赢利。

★14、就餐标准

行政中心餐厅包括:行政中心一楼餐厅(行政中心大食堂)和行政中心二楼餐厅。

行政副中心餐厅包括:行政副中心一楼餐厅(大食堂)和行政副中心二楼餐厅

一楼餐厅:为行政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约 150 人,为行政副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约 280 人,提供早、中、晚餐工作餐服务。

二楼餐厅:为行政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约 70 人,为行政副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约 30 人,提供早、中、晚餐工作餐服务。

行政中心及副中心一楼餐厅:1)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

2)早餐: 设稀饭、豆浆、豆腐脑、油条、糯米饭、包子、馒头、菜包、花卷、饺子、煮粉干、面条、大饼,鸡蛋、小菜(不少于4种)等服务;

3)中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不少于2样,副食不少于10样,清汤不少于2样(一个咸汤,一个甜汤)。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2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2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中餐提供水果(或饮料),主食与清汤不限量。

4)晚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不少于2样,副食不少于10样,清汤不少于1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2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2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晚餐提供水果(或饮料),主食与清汤不限量。

行政中心及副中心二楼接待餐厅(负责会议餐、接待餐等重要人员的接待就餐)具体情况招标后另议.

二、厨房餐饮外包费用划分:

1、本次厨房外包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供应商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

2、采购人负责水、电、食品加工的燃料费用,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

3、食品采购以采购人为主,供应商配合确定、加工、出售,维修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故障的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具(如不能维修,应及时报采购方处理);餐厅及包厢所需的餐桌椅、餐具用品、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并一次性购置,易耗餐具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出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

4、采购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用、计量器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以下规定了行政中心供应商人员配备数量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规定的实际人数:28人(供应商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部门

人数

岗位

综合办公室

餐饮一部

(一楼食堂)

餐饮二部

二楼接待餐厅

合计

项目经理

1

1

餐饮部领班

1

1

文员兼质检员

1

1

财务

1

1

仓管兼验收

1

1

采购员

1

1

维修兼安全员

1

1

厨师长

1

1

厨 师

2

2

面点师

1

1

煮面工/煮饭工

1

1

冷菜厨师

/

1

1

服务员/传菜员

3

3

6

洗菜工兼打菜

3

1

4

洗碗工兼打菜

3

1

4

保洁员

1

1

合 计

7

14

7

28

备注:一楼服务员为40岁以下,二楼配置4位服务员要求为32岁以下五官端正的男女不限。

2、以下规定了行政副中心供应商人员配备数量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规定的实际人数:25人(供应商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行政副中心食堂

部门

人数

岗位

综合办公室

餐饮一部

(一楼食堂)

餐饮二部

二楼接待餐厅

合计

项目副经理

1

1

文员兼质检员

1

1

仓管兼验收

1

1

财务

1

1

采购员

1

1

维修兼安全员

1

1

厨 师

3

3

面点师

1

1

煮面工/煮饭工

1

1

冷菜厨师

/

1

1

服务员/传菜员

2

3

5

洗菜工兼打菜

2

2

4

洗碗工兼打菜

2

1

3

保洁员

1

1

合 计

5

12

8

25

备注:一楼服务员为40岁以下,二楼配置4位服务员要求为32岁以下五官端正的男女不限

除保障正常就餐时间外,供应商须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机关加班人员的就餐。

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龙港市行政(副)中心服务,不得兼职。中标后服务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所有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要做到穿着统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但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必须给采购人书面承诺—保证所配置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

岗位年龄要求:服务人员平均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后厨炉台、改刀、面点、蒸笼平均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清洗年龄要求在48周岁以下。

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四、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条件:

1、采购人提供主管人员的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厨房设备、加工装备、餐厅家具、非一次性餐具由采购人提供,供供应商免费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用具清单在中标供应商进场时进行现场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后供应商须对该部分设备用具建立档案,负责常规保养,如非正常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五、服务质量要求

1、各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各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订立。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4、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行政中心餐饮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行政中心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采购人有权在需要时对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此方式供应商必须认可。

7、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8、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

9、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10、供应商需积极完成政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

11、签订合同后人员必须在15天内进场。

12、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意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六、合同执行约束

(1)采购人可以根据龙港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要求表,进行综合评分。

(2)采购人可以每月或每一季度向全部或部分机关人员发“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书进行统计,进行综合评分。

每次根据采购人的抽查统计结果进行综合评分,采购人可以根据“考核要求表”和“服务意见征询书”的考核标准对中标人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分,一次综合评分考核得分和满意度评测低于75分的,给予乙方警告通知;连续二次考核得分和满意度评测低于75分的,扣罚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5%,并对乙方进行劝退;连续三次考核得分和满意度评测低于75分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罚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10%。

七、经费结算

1、在保证服务质量与最精简优化人员配备的前提下,实行费用包干(须编制详细预算)。

2、采购人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供应商应安全、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如有非正常损坏或遗失,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3、所有人员的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配备,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

4、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节约用水用电及用气用油,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种工作报表、台帐,如果未按要求提供工作报表、台帐一次,则扣罚当月餐饮服务费10%。

5、中标供应商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等情况,发现一次则扣罚当月餐饮服务费10%。

6、服务经费支付时间为次月1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机关工作人员就餐费用每半个月由采购人统一结算一次。

第三部分、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服务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考核要求表”和“服务意见征询书”,经考核得分和满意度测评全部在75%以上的(得分率75%以上的),并经财政局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一年服务期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3、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1660元每月(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本项目要求全员全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浙江省与温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基本社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按每人不得低于10921.44元,投标分项报价低于此标准做无效投标处理。▲

5、节假日补贴按年度11天计取,要求按最低发放三倍工资的节假日补贴。▲

6、高温补贴按4个月计取,每个月不得低于200元。(参见浙人社发[2018]65号)。▲

7、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包含给服务人员参加法定社会保险费用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单独支付,在结算时,凭中标供应商交纳社会保险凭证及银行扣款凭证按实际结算。如果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未给服务人员交纳法定社会保险,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且可以终止服务合同。

8、企业税金报价符合当地税率标准,各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自身须上缴的税率进行报价,报价列入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

9、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费取费表(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取费不得低于此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支出项目

金额

备注

1

人员工资

1660

12

19920

▲2019年苍南县最低工资标准

2

高温补贴

200

4

800

参见浙人社发[2018]65号

3

节假日加班费

76×300%×11

2508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如日常每天工资76元,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共计2508元。

4

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

10921.44

▲根据新合同法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

5

人身意外伤害险

400.00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参考报价)

合计

34549.44元/人/年

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含信用、质量体系保证等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采购预算2486513元,某个(些)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建议供应商自行前往采购人处考察了解相关内容。

7、本次采购,在服务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节假日、高温补贴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调整该部分费用,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后,并经财政局同意,可与其签订延续服务合同,除因政策性因素引起改变的,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8、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时,中标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如果中标供应商不及时整改,在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请第三方检查,检查经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10、本项目投标文件签章须采用投标人正式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合同章等代替。

11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6条之规定。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11.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4)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12、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按公告要求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放

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通知(邀请)书中规定时间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2、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部分、技术资信部分二部分组成,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技术资信部分(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1、商务报价部分组成(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一(一))

2)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附件一(二))

3)各类员工工资福利待遇表(附件一(三))

4)报价说明及承诺(附件一(四))

2.2、技术资信部分组成(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 投标函(附件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3)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附件四)

4)公司简介(附件五(一))

5)投标供应商情况声明(附件五(二))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五(三))

7)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五(四))

8)供应商服务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五(五))

9)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合同复印件(附件六)

10)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附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