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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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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05-19
[公开]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XM2020_180212_000013-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67.102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德福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生巷4号

中标金额:367.102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德福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永生巷4号 91110000801496245R 367.1028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德福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服务外包 / 1 367.1028万元 367.1028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名称:食堂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服务于孤残儿童、休养员及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健康营养的饮食

服务要求:针对不同残疾类型的休养员,每日需提供普通饮食、特殊流食、苯丙饮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薇、王孔伟、张志佳、郭建华、毛广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37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质疑函接收联系部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宇婷(女士)

联系电话:010-82952950-8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2、请未中标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来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结果告知函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火寺路张喜庄段9号院

联系方式:金文秀,69491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王宇婷,010-82952950-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婷

电 话: 010-82952950-814

食堂外包招标文件(律师修改稿20200423003).pdf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GGJ-BJ04-20041094 采 购 人: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4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邀请................................................................................................................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8 一、说明............................................................................................................................8 二、招标文件....................................................................................................................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五、开标及评标..............................................................................................................15 六、确定中标..................................................................................................................18 七、中标服务费..............................................................................................................20 八、询问与质疑..............................................................................................................20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22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3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35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37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38 附件 4 服务说明一览表...............................................................................................39 附件 5 服务要求偏离表...............................................................................................40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41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2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3 附件 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44 附件 7-3 投标人资格声明 (格式).............................................................45 附件 7-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48 附件 7-5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49 附件 7-6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税款缴纳记录.........................50 附件 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51 附件 7-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信用良好或 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52 附件 8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53 附件 9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54 附件 10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55 附件 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58 附件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59 附件 13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63 附件 14 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格式)...................................................................64 附件 1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声明(格式)...................................................67 3 第六章 服务需求说明......................................................................................................69 第七章 评分标准..............................................................................................................73 4 第一章 招标邀请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GGJ-BJ04-20041094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火寺路张喜庄段 9号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金老师 010-694913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 8 号华成大厦四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宇婷(女士) 010-82952950-814 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项目用途 用于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 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本次招标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简要技术要求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说明。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 3,671,712.00 元 相关法律法规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 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 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1】124 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1】181 号); 5、《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 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 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 09:30-17:3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 8 号华成大厦四层中工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需要另加人民 币 50元。 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汇款 1、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地支行 账号:0200336319100056953 2、若供应商缴纳中标服务费时采用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 帐户: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 账号:0200240109200060854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 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 8 号华成大厦四层中工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分。 项目联系人 王宇婷(女士) 联系方式 电话:010-82952950-814 传真:010-82952950-202 电子邮箱: zggjzb@126.com 备注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同时发布报名流程:本 项目须先在线申请后, (http://101.200.176.189/qpoaweb/prg/gys/baoming.asp 3 x?id=4122QvRH)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届时请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有法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 章。 2、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因 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 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 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用电汇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如 “中标服务费”等,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5、采用电汇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编 号及包号,可简写,不可不填。未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包 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须保证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 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 时要求递交由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 汇款凭证(单独密封)。 7、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 28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 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投标人须 知中所对 应条款号 内 容 1. 1.1 采购人: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火寺路张喜庄段 9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 8号华成大厦四层 2. 1.2 投标人应具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 记录的查询结果;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 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 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1.1 投标保证金要求及方式: (1)项目预算金额 2%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2)项目预算金额 2%的支票、汇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投标担保函方式。 4. 11.3 (1)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等相关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 (2)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投标担保函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开具 的投标担保函。【具体规定以(京财采购[2011]2882 号)文件规定 为准】 5. 12.1 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6. 13.1 投标文件: 正本:1份、 副本:5份、电子版:1份(正本扫描件, PDF 格式,以 U盘形式递交) 7. (1)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独立于投标文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 5 8. (1)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与其他投标文件分装递交采购 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封装与其他投标文件分装递交采购 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将电子版单独封装与其他投标文件分装递交采购代理 机构。 9. 15.1 投标递交截止期: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上地 四街 8号华成大厦四层)。 10. 17.1 开标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上地 四街 8号华成大厦四层)。 11. 2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由五个部分组成,同类业绩(15 分)、投 入本项目团队服务能力(13 分)、服务方案(55 分)、服务承诺(7 分)、报价得分(10 分)。 12. 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 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 购[2020]195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个扣除;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 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13. 23.1 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14. 依据《财办库【2003】38 号》文件的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 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5. 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 16. 本项目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10%的扣 除,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 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选择性报价。 6 投标文件还应该包括或遵守下列要求: (一) 内容填写说明 i.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装订成册。 ii.全部的规格尺寸为 A4 纸型,图纸可以采用 A3 纸型。 iii.装订形式不限,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 iiii.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电子版均需单独密封。 (二)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标明页号),未提供证 明文件的按负偏离情况处理。 如本项目出现如下情形将导致废标: (一)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五) 未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内容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文件。 如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一) 投标文件(含投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及投标保证金等)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有效密封。 (二)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单独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不符合下列的要求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2-1.7 款。 (三)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4.2 款。 (四)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20.3 款。 (五)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与符合性证明文件: 1. 投标书(格式)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7 4. 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 5. 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7.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9.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10.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11.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及财务专用章) 12.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税款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 章)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1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信用良好或无不良记录 的查询结果 15.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六) 附件7-2中: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可不填写,但需提 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七) 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计算机设备、激光打印机和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 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十五 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 如属以上十五类产品,投标货物产品型号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中。 (八) 若招标文件中有*号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且 *号条款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若有任意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按 废标情况处理 (九)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金额 (十) 各类产品需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十一)投标文件、投标一览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章、签字。 (十二)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 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 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是)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 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6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6.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6.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9 1.7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 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本项目为财政预算资金)。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服务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 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服务需求说明 第七章 评分标准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 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 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10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 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 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 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 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 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说明”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 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应以中文形式提交。 7.4 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提供一种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按 A4 幅面装订(装订形式不限,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 得松动、散落,否则将影响投标),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投标文 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 11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7-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5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加盖 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7-6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税款缴纳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及财务专用章) 7-7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7-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信用良好 或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 附件 8——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附件 9——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附件 10——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不适用可不填写) 附件 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3——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格式) 附件 14——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声明(格式)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12 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还应包含项目实施整体方案、项目进度计划、项目 人员配备、服务方案等有关内容。 9.2.2 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 提交详细的资金分配明细,并进行说明。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 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投标人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服务相 关的所有税费。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 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甲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20.3 条规 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每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预算金额 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 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与甲方签订合同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1.3.1(1)项目预算金额 2%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接受的银行保函。 (2)项目预算金额 2%的支票、汇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投标担保函方式。 11.3.2(1)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等相关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 (2)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投标担保函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 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具 体规定以(京财采购[2011]2882 号)文件规定为准】。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 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 均具有约束力。 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 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内以汇款形式退还投标人。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 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 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 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 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5份、电子版 1份,每份投标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电子版为正本扫描件,为 PDF 格式。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 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 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将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单独 密封后在信封正面表明“电子版”字样。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若投标保 证金以汇款方式递交,须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独密封),并 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4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和“在 (开 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14.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 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6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包括未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招标采购单位对 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 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 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 发送。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 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 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 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 16 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未出席开标大会的投 标将被视为无效拒绝。 17.2 开标时,由监标人或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 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3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 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 17 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 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拒绝。 20.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 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 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 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 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 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 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比较与评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 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 服务要求有无偏离。 (3) 服务方案完整、合理。 18 (4) 服务的质量、稳定性及标准。 (5) 服务的期限、经营成本。 (6) 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7) 运输条件、服务效率。 (8) 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21.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 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 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 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 除第 25 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 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优劣排列。 24.确定中标人 24.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 确定中标供应商。 24.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 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19 24.3 招标人原则上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 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5.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25.1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 订合同的权利。 26、中标公告 26.1 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网络或媒体发布中标公告。 26.2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 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的 相关问题。 26.3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规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 复。 26.4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有权依法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6.5 若投标人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核查,中标人存在违反有关国家 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 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按评审排名的次序选择下一名投标人 为中标人。 27.中标通知书 27.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 体上发布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签订合同 20 28.1 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中标人应当自招标采购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之 日起 30 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中标服务费 29.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29.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 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预算金额为收费基数进行收取, 即人民币 36,374.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万陆仟叁佰柒拾肆元整)。 29.2 中标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 中标人如未按 28.1 条规定办理,招标采购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9.3 在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八、询问与质疑 30.询问与质疑 30.1 质疑应当在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提出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政府采购过程中除上述三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30.2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0.3 书面质疑应当署名并当面递交,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 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质疑书上签字并同时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1 30.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 书。 30.5 供应商如果在质疑过程中,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情形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可能受到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6 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持有疑义,应当向采购人或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或者质疑。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 复。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书面质疑作 出答复。 30.7 质疑联系人:王宇婷(女士)、韩健杰(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10-82952950(电话)、1936479007@qq.com(邮箱) 质疑函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 8号华成大厦四层 22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合同书 甲方: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 乙方: 年 月 日 23 甲方: 乙方: 项目,甲方委托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经评 审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 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补充协议 d.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含磋商文件补充通知) 2.服务内容 乙方主要负责甲方膳食科前堂、后堂配套服务工作: (一)餐厅服务工作: (1)餐厅服务人员主要负责每日三餐食品的发放,对食品发放过程中量的掌控, 并及时与后堂工作人员沟通,保障孤残儿童及职工饮食供应充足;负责所涉及区域 的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负责餐厅的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管理。 (2)负责职工食堂餐厅服务员负责客饭工作餐的招待工作,儿童食堂餐厅服务 员负责孤残儿童病号饭的发放工作。 (二)后堂服务工作: (1)后堂人员主要负责每日三餐的食品制作及食品留样工作、儿童食堂负责孤 残儿童病号饭的制作、职工食堂负责工作餐的制作;负责所涉及区域卫生的清洁与 保持;负责厨具、灶具的清洗;负责燃气设施、厨房机械、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的 安全使用及管理,洗碗工负责餐具的清洗与消毒,同时送餐员负责按需配送每日三 餐,并保障送餐食品的安全。 24 (2)后堂人员积极配合餐厅工作人员做好每日三餐食品的供应,同时根据发放 食品的情况及时给予补充,并确保所补充食品的质量,确保职工及孤残儿童吃饱、 吃好。 3.服务标准 (一)乙方负责提供每周食谱,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间要求制 作一日三餐食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拒绝甲方正当的要求。 (二)乙方必须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甲 方相关工作标准执行。做到食品烹饪前清洗干净、制作过程保持新鲜卫生、饭菜不 隔夜;生、熟食品严格分开,确保餐饮安全。 (三)所有的餐饮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 (四)食堂内、外保持清洁卫生,餐厅和厨房每餐都必须做好卫生及消毒工作, 垃圾及时清理。注意消杀蟑螂、蚊蝇、老鼠等工作。 (五)乙方必须重视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用火时乙方服务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不得乱接乱搭电线。注意节约用水、电、气,及时关闭水、电、气开关,遇到水电 故障及时报修。 4.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0 年 月 日起至 2020 年 月 日止。 5.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3)甲方可根据情况督促乙方撤换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岗位 技术要求、不能完成岗位任务的人员。 (4)甲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与维护。 (5)甲方负责提供服务中所需及所有必备材料如食品原材料、厨房用具、餐具、 水、电、燃气等 。 (6)甲方负责制定服务管理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 (二)乙方权利义务 25 (1)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食堂服务管理要求》及规章制度(见附件), 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服务人员应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注意节约水、电、气及 原材料,因乙方服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按实际经济损失赔偿。 (3)本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 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各种安全及身等事故,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 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4)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 洁、文明礼貌、一视同仁、热情服务。 6.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二)本合同服务费按每月双方确认的实际用工人数计算(详见附件),按月 支付服务费, 元/人/月。(每月所需用工人数按工作人员与就餐人员比例配 备食堂工作人员,现有休养员 424 人,每月用工人数不超过 57 人)乙方按照本合同 约定完成当月服务后,乙方于次月初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于 收到发票之日起 5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三)支付合同期最后一个月服务费时需填报《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 单》,合同期整体履约验收结果作为结算经费的依据,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等次并完全履行服务类采购要求可支付结算尾款费用;验收结果为“一般”或“较 差”,甲方有权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相应扣减项目总合同金额的 5%-10%。 7.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各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 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 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 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6 (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赔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 合同。 8.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办理相关事项。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 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7 附件 1: 食堂外包服务人员月统计表 岗位人员 休养食堂人数 职工食堂人数 备 注 厨师长 面 点 厨 师 配 菜 杂 工 餐厅管理员 餐厅服务员 送 餐 员 合 计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28 附件 2: 食堂服务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管理要求作为原合同的附件,需签约双方 依法共同遵守: 人员管理 一、职工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遇事要请假,未经 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挂牌服务,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 二、保质保量准时开饭,并做好饭菜的保温工作,要文明服务,态度和蔼、认真负 责。热情耐心为孤残儿童和职工分发饭菜,一视同仁,出现问题及时与值班人员反 映,杜绝与师生发生争吵。 三、餐厅开饭时,要有专人适量分发,不允许任何人乱动、乱拿,不允许外人在餐 厅打饭。 四、分餐时注意周围孤残儿童的安全,防止发生撞倒或烫伤孤残儿童的事故。 五、工作时应着装整洁,佩戴胸牌,搞好个人卫生和责任区内的卫生及环境卫生工 作。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在岗在位,不得脱岗、空岗,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 规程,对本班制作发放的食品要严格把关,禁止制作发放腐败变质的食品。 七、每日供餐饭菜,由厨师长指定专人负责取样,按规定留样,每样食物留样量不 少于 250 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采集完成后应及时放入专用的冰箱内保 存 48 小时。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留样置放、 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 食物中毒事故,应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和人员的救治。 八、爱护公共财物,要轻推、轻拿、轻放。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挪用食堂食品及用品。 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五四制度》、食品行业卫生要求及我院的各项规 章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 29 强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食物中毒等各项工作,确保人身及财 产安全。 二、抓好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及食堂、餐厅环境卫生,防止食物中 毒。 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上班应穿戴好工作服及工作帽后方可进入操作间。 四、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各工作岗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清除隐患。 五、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检查记录制度,不准缺岗、 漏岗。 六、燃气使用要专人负责,每天对燃气灶、阀门、管道、排风设施负责检查并做好 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七、电器、机械设备的使用由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电器、机械进行检查保 养。每班设置专人专职操作机械,在使用前首先检查机械是否正常,确认后方能正 式使用。使用过程中要严防触电、严防机器对人的伤害,确保使用安全,当运转过 程中出现异响或故障时,必须立即断电,待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后方可通电使用。机 械设备使用过后必须清洗干净,并且消毒。 八、做好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和节粮的教育工作,加强用电、防火、防盗和煤气 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九、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就餐工作结束后,下班前要对机械设备、冷库、 燃气、电器、门窗等进行检查,并做好各项相关值班、检查、消毒等记录工作。 卫生管理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搞好个人卫生、 责任区的卫生及室外环境卫生工作,并做好每日三餐的消毒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二、灶房卫生要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灶具洁、灶台墙面 洁、天花洁、地面洁,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尘、防腐、防鼠。 三、餐厅厨房卫生要求做到无尘、无蝇、无残渣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打扫,定期 消毒。 四、餐具卫生:餐具要洗刷干净,并进行每餐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30 五、食品储存、加工及刀、案等工具做到生、熟分开。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 料应分开存放。做到主、副食品分开存放,生熟分开,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 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防止交叉污染。 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保质期的食品。 六、发饭时不直接用手触食品、工作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对着食品讲话、 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如厕前更换衣服。 七、工作人员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诊断出禁忌病立即调 离工作岗位。 食品加工卫生 一、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对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挑选要精,操 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煮透。 二、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等原 料;面点用的禽蛋,要先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不用变质散黄或破损蛋;使用添加 剂、强化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三、(佐)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佐)料的容器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使用后 加盖;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现行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尽可能少用或 者不用,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伪造等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煎炸食用油高温〈230℃以上〉多次使用,凡颜色变深具有异味的油脂应要废弃。 五、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豆腐食品要冷藏,食用前应再 次加热,使内部温度:达到 70℃以上。 六、不加工已变质,有臭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 时使用应存放在冷库内储存,但保存时间不宜太长。 七、加工用的刀、墩、案板、切割机绞肉机、洗菜池、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要 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 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要做到荤、素分开加工,废弃物要及时处理, 放在专用容器内,不积压、不暴露。 31 八、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二洁、三切。洗涤蔬菜要用 足量清洁水洗,无杂物、无泥沙、无虫,上架保存。蔬菜要先洗后切,发芽的土豆 要挖去芽眼,剥去发绿的皮肉。 九、加工的肉、禽、鱼要做到洗净、摘净、掏净,做到不带毛、不带血、不带鳞,, 海鲜类不要与鱼肉类混合清洗。禽、畜、鱼肉类品不得落地。绞肉不带血块、不带 毛、不带淋巴、不带皮。鲜活水产品加工要立即烹调食用。 十、和面缸认真洗刷,保持清洁;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要符合卫生要 求。 十一、主食、糕点等要以食定产,存放糕点应专用器具,做到通风、干燥、防尘、 防蝇、防鼠、防毒;奶油、含水分较大和带馅的糕点放入冰箱内保存,并做到生熟 分开保存;剩余原料要摊开放在阴凉通风处保存。 十二、制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围裙,操作前应彻底洗手消毒。 十三、加工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加工所用的工具、刀 、墩、机械、盛饭食品的容器 要有明显的标志,食品原料、半成品要做到分冰箱存放,并有标志。冰箱要定期除 霜、清洗消毒。 十四、加工食品要做到烧热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 70℃以上。 十五、各种饮具、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 用前要洗净消毒。 十六、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台面、地面每餐打扫一次。废弃物及时清理,排烟罩无 油迹。无蝇、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 十七、加工间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杂物等。 食品质量的基本标准 一、主食品种的质量标准 (一)主食质量的目标是:干稀搭配、米面相间、保质保量。 (二)米饭要求火候适宜、不糊、不夹生、软硬适宜。稀饭要均稠。面食成品要软 硬适当、不酸不黄、不涩,形状规则,个匀量足,花色上多品种。 二、副食品种质量的基本标准 32 从集体食堂的特点出发,主要应注意单菜营养价值结构及味道,同时注意到色、香、 形等感观方面的质量内容。具体要求: (一)味,指菜肴的甜、酸、辣、咸、鲜五味。基本要求是味道纯正,咸淡适中。 (二)色,指菜肴的颜色搭配。基本要求是色正、保持原料的本色;由两种以上原 料组合的菜肴,色泽要鲜艳、清爽。 (三)香,指气味芳香、正常。基本要求是香味醇正、可口,诱人食欲。 (四)形,基本要求是粗细均匀,厚薄适中,大小长短整齐。主要从保护营养和烹 调需要出发,不忽视刀工要求。 (五)烹饪时的基本要求:不焦、不生、色正味好、形美并注意尽量减少各种营养 素的损失程度。 消毒 一、餐具消毒坚持五道工序,即去渣、洗涤剂洗、净水冲、控水、消毒,儿童餐具 必须做到每餐消毒。定期对消毒柜进行清洁。 二、消毒间利用紫外线照射进行空气消毒,每次保证 35 分钟消毒时间。 三、厨具、工具定期煮沸消毒。消毒前将刀具、厨具、菜墩等清洗,然后沸水煮 10 分钟,放入清洁密闭的保洁柜内。抹布清洗后放在开水中(100 度)煮沸 15 分钟, 干燥后待用。 冰箱化霜、消毒 一、冰箱、冰柜的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保证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 的正常运转,冰箱(柜)应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二、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三、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 ⑴ 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 ⑵ 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 ⑶ 再用清水擦洗干净; ⑷ 最后用 1%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33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7-4 资质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6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加盖 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7-7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税款缴纳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及财务专用章) 7-8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信用良好 或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 附件 8——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附件 9——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附件 10——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不适用可不填写) 附件 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3——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格式) 附件 14——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34 附件 1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声明(格式) 35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 副本___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服务说明一览表 4.服务要求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 提供的有关文件 8.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 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 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 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 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36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开户行号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经营地址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7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3中的项目总价相一致。 38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 ...... 项目总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39 附件 4 服务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其它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各项服务详细响应可另页描述。 40 附件 5 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号 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1 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说明 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2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3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7-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5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加盖 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7-6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税款缴纳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及财务专用章) 7-7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7-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信用良好 或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 43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 附件 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 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投标,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45 附件 7-3 投标人资格声明 (格式)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 出口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 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47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8 附件 7-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 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 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3、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则需提供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 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相关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5、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 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9 附件 7-5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近三个月连续的或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 专用章) 50 附件 7-6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税款缴纳记录 (近三个月连续的或上一季度税款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51 附件 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声明 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 表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2 附件 7-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信用良好或无不良记录的查询 结果 (具体以评审现场查询时间为准) 53 附件 8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是否有用户 反馈意见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 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2、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4、上述业绩中,如有业主或主管部门的书面评价意见,请一并提供同类项目 业绩的用户反馈意见。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附件 9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须加盖单位公章) 55 附件 10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致: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号投标保证金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 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投标的投保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 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 当于预算金额的 2%,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 的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乙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乙方 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 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 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 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 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 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 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 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 合同》; 2.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 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 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 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 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57 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 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 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 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 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 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 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 担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 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 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诉讼管辖地法院为采购人所在地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58 附件 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号: 致: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 金,向贵公司即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 8号华成大 厦四层,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账号:0200240109200060854),一次 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预算金额为收费基数进行收 取,即人民币 36,374.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万陆仟叁佰柒拾肆元整)。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59 附件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60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 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 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 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 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 61 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 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 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 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 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 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62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 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 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63 附件 13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64 附件 14 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5 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 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 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6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 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 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 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 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 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 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67 附件 1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声明(格式) 致: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中,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均已汇总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汇总表》中。 节能产品附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采购 清单》中的批次截图。 环境标志产品附所投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采购 清单》的批次截图。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68 节能产品汇总表 序 号 节能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制造厂商名称 所处节能 产品清单 目录批次 环境标志产品汇总表 序 号 环境标志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制造厂商名称 所处环境 标志产品 清单目录 批次 注:环境标志产品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9 第六章 服务需求说明 一、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 3,671,712.00 元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四、服务地点: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 五、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 2020 年现有孤残儿童及休养员 420 名,就餐工作人员 450 余名,现正式在 编在岗职工仅有 58 人,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孤残儿童、休养员及工作人员,为其提供 健康营养的饮食。针对不同残疾类型的休养员,每日需提供普通饮食、特殊流食、 苯丙饮食等且就餐时间比较分散。就此为进一步做好膳食服务保障工作,将食堂划 分为职工食堂和休养员食堂,休养员食堂需配备人员 :厨师长 1名,厨师 6名,面 点 4名,配菜 5名,杂工 5名,餐厅 7人,送餐员 6名,人员合计 34 人;职工食堂 需配备人员:厨师长 1名,厨师 3名,面点 3名,配菜 4名,杂工 5名),餐厅 7 人,人员合计 23 人,本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共需人员 57 人,该项目属外包轻 工,膳食所有设备设施及食品、菜品、调味料等原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不在本次 招标范围。 六、管理模式 实行膳食服务外包管理模式,中标单位负责厨师、厨工、服务人员招聘、签订 劳动合同,采购人负责日常的监督与考核。用工劳动争议等原则上由中标单位全权 处理。具体如下: 1、食堂场地情况 (1)休养员操作间:465 平方米;职工操作间 317 平方米。 (2)休养员就餐场地:874 平方米;职工就餐场地:815 平方米。 (3)仓库:116 平方米 5间冷库 60 平方米 (4)更衣室:4间(男 2间女 2间) (5)冷荤间 40 平方米 (6)分餐间:56 平方米 70 2、食堂供餐时间 (1)全年(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供餐。 (2)每日供餐时间(职工、孤残儿童两时段) 早餐 06:20 -08:00 午餐 11:00 -12:40 晚餐 17:30 -18:30 3、食堂服务管理 中标单位履约条款:支付合同期最后一个月服务费时需填报《服务类政府采购 项目履约验收单》,合同期整体履约验收结果作为结算经费的依据,验收结果为“良 好”及以上等次并完全履行服务类采购要求可支付结算尾款费用;验收结果为“一 般”或“较差”,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相应扣减项目合同金额的 5%-10%。 4、付款方式 (1)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按照月份支付,总体支付原则为:中标单位整体成交金 额/12 月;中标单位应在每个月的 10 日前向采购人申请支付上个月的管理费及人 员工资,并提供详细列表且申请支付的金额不得高于中标单位整体成交金额/12 月 的金额;采购人在收到中标单位的请款报告后 10 日内核实并向中标单位支付上个月 实际发生的管理费及人员工资。 (2)因本项目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如因财政拨款延迟导致甲方延期付款不构成 违约。 5、管理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依照采购人提供的营养食谱制作每日三餐。 (2)中标单位须在食堂现场制作餐点。 (3)中标单位应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其聘用员工,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 凡被录用人员,必须经中标单位上岗培训合格,并办理市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并 向采购人提供聘用员工的健康证复印件备查。中标单位应对聘用员工进行文明规范 教育、定期体检,若发生影响采购人利益的行为,采购人保留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的权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1 (4)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餐厅派驻充足的员工,各岗位员工总体配备的标准应 原则上不低于 10 人。 (5)外包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单位提供)、文明服务,并遵守采 购人现行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 (6)灶具、餐具、桌椅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承担食堂场地和设备的日常维护 工作,若出现因违规操作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造成设施 设备报废的由中标单位按等价赔偿。 (7)外包工作人员负责食堂运行所需材料加工、制作、保管及食堂的环境维护 和器具的清洗消毒。 (8)外包工作人员保证采购人食堂卫生防疫工作达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相关评定要求。 (9)外包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并接受采购人保卫部门安全防火(采购人提供相应的灭火器具)和相应规章制度, 并配合采购人属地安全消防部门的检查监督。 6、其它约定 (1)中标单位接受采购人属地爱卫会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检查 监督,并确保达到有关防疫标准,如出现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就餐人员因在餐厅 就餐而发生食物中毒现象应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服务期满后,中标单位要配合采购人清点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固定资产, 如有缺失或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等价赔偿。 (3)中标单位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在每个季度通过随机调查问卷的方式对中标 单位的服务进行问询调查,就餐员工满意度应不低于 85%。 (4)采购人后勤管理处承担餐厅的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中标单位就食堂服务 事宜的联系、沟通及相关问题的处理。 (5)采购人将与中标单位按年度签订服务合同,且采购人保留与中标单位续签 合同的权力。续签合同时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上一年度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综 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以与中标单位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合同的 次数不多于 2次,且续签合同的金额将不高于原合同金额的 10%。 72 (6)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因用餐人员增加导致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增加的费用未超 过合同金额 10%则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增加工作人员费用 超过合同金额 10%时,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该项目可继续执行,增加人员费 用以中标价格为准。 注:年度内综合考核 2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减服务管理费直至终止合同。 73 第七章 评分标准 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由五个部分组成,同类业绩(15 分)、投入本 项目团队服务能力(13 分)、服务方案(55 分)、服务承诺(7分)、报价得分(10 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价格扣除;联合协议中有约定,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 除。)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1 同类业绩(15 分) 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的与本项目需求 类似的业绩,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 3 分,最 高 15分。(须提供合同,含首页、金额页、 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文件) 15分 2 投入本项目团队 服务能力(13 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经验丰富,承担过与本项目 需求类似的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 最多得 3 分。(须提供合同,含首页、金额 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文件)。 3分 2.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人员配备合理,完全保障采购人需求的得 10 分; 人员配备较合理,能较好保障采购人需求的 得 6 分; 人员配备一般,能基本保障采购人需求的得 2 分; 人员配备差,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0 分; 10分 3 服务方案 (53分) 1、采购需求分析与理解(11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及难点分析:服务特 点、难点定位准确,分析合理的得 11分; 0-11分 74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及难点分析:服务特 点、难点定位较准确,分析较合理得 7 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及难点分析:服务特 点、难点定位不够准确,分析不合理得 3 分; 未提供方案的此项得 0 分。 2、管理服务方案(管理模式、服务内容、外 包人员的培训和发展计划等)(20分) 管理服务方案完整、清晰准确,完全满足采 购人需求的得 20分; 管理服务方案较完整、较清晰准确,能较好 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15分; 管理服务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 得 10分; 管理服务方案不完整、不清晰准确,不能满 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5 分; 未提供方案的此项得 0 分。 0-20分 3、质量目标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用餐 质量、大型活动等)(12分) 措施内容齐全,方案合理、完全可行的得 12 分; 措施内容较齐全,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高 的得 9 分; 措施一般,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5 分; 措施差的得 2 分; 未提供此方案的此项得 0 分。 0-12分 4、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活动应急 预案、日常应急预案、外包人员管理应急预 0-12分 75 案)(12分) 应急预案内容齐全,保障措施合理有效的得 12分; 应急预案内容较齐全,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 得 9 分; 应急预案内容一般,保障措施不可行的得 5 分; 应急预案差的得 2 分 未提供此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4 服务承诺(7 分) 服务承诺完整、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7 分; 服务承诺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4 分; 服务承诺差的得 1 分; 未提供承诺的此项得 0 分。 0-7分 5 报价得分 (10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 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 10 分 第一章 招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确定中标 七、中标服务费 八、询问与质疑 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附件2 投标一览表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4 服务说明一览表 附件5 服务要求偏离表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7-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7-3 投标人资格声明 (格式) 附件7-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附件7-5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7-6 投标人近三个月连续或上一季度税款缴纳记录 附件7-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7-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附件8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附件9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附件10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13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14 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格式) 附件1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声明(格式) 第六章 服务需求说明 第七章 评分标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