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5-20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YCG-2020-GK01-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浙江省柑桔研究所职工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 1 | 430000 | 批 | 浙江省柑桔所职工食堂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食堂地址位于黄岩区头陀镇鱼山坪,食堂楼为独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目前在职职工70人,食堂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就餐。甲方提供场所、设备、水、电、燃气、卫生洁具等,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工作日中餐和服务人员(厨师一名服务员一名)。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登录政采云平台账号→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或至公告附件处下载】。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先行注册,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8-05-11%2003:06:39。
(2)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方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标书售价(元): 0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09 14:30:00 (北京时间)
八、 投标地址: 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6室
九、 开标时间: 2020-06-09 14:30:00 (北京时间)
十、 开标地址: 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3室
十一、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
4、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台州市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周先生、郑小姐
联系电话: 0576-84051179、84128030
传真: 0576-84051180
地址: 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6室
2、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柑桔研究所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4112517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鱼山坪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057615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2020-GK01-1浙江省柑橘研究所职工食堂经营采购项目.doc
338.5K
电子交易操作指南.pdf
2.1M
黄岩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HYCG-2020-GK01-1号
采购项目:浙江省柑桔研究所职工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浙江省柑桔研究所
集中采购机构: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二零年 四 月
目 录
一、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四、公开招标需求
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浙江省柑桔研究所职工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YCG-2020-GK01-1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几天内 |
预算(万元) |
1 |
浙江省柑桔研究所职工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
浙江省柑桔所职工食堂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食堂地址位于黄岩区头陀镇鱼山坪,食堂楼为独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目前在职职工70人,食堂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就餐。甲方提供场所、设备、水、电、燃气、卫生洁具等,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工作日中餐和服务人员(厨师一名服务员一名)。具体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
1 |
批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 |
43万元/年 |
以上预算总价包括运抵采购单位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材料费等所有费用。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免费下载【登录政采云平台账号→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或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先行注册,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http://www.zjzfcg.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8-05-11%2003:06:39。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方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招标答疑会
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 9 日 下午14:30在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3室开标室开标,请在开标当日下午14:30至15:00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零。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密封、效力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5.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按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数量均为两份(一正一副)。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须分别密封封装,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未分别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为无效。
5.3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请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至项目负责人,联系地址及电话见下方,(备份电子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包装(内或外)封口应由投标授权人用记号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与材料小样同寄),小样封装要求:密封包装,包装(内或外)封口应由投标授权人用记号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上需写明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投标公司全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投标文件因技术原因导致未按时完成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5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集中采构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申请注册,注册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app.tzztb.com/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type=0。
十一、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受理供应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
机构名称:台州市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
机构地址: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5室
联系人:周先生、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6-84051179、84128030
传真:0576-84051180
(二)采购人(受理招标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柑桔研究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鱼山坪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84112517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4215478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89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
2 |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或现场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3 |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 2. 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编制,按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数量均为两份(一正一副)。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须分别密封封装,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未分别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为无效。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5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至项目负责人。邮寄地址: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5室,联系电话:0576-84051179、84128030 (以上为最晚接收时间,供应商应提前留足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及小样恕不接受。) 递交文件封装要求:密封包装,包装(内或外)封口应由投标授权人用记号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上需写明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及投标公司全称。 4.▲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 9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3室 |
7 |
投标保证金 |
无 |
8 |
履约保证金 |
如需合同履约保证金请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
9 |
实质性条款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10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集中采购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采购组织单位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证明书);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投标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C.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和措施;
(3)投标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
A.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B.产品品牌及型号、技术参数指标、性能特点、图片资料以及所遵循的技术规范、产品质保期、出厂标准、产品质量相关检测报告等内容。
C.技术需求响应表。
D.投标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投标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投标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投标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
【特别提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看】
(4)投标人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发票、用户验收报告等);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
A.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等)。
B.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等)。
2、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小微企业等声明函、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投标报价是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名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1.3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
2.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要求: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签章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4.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备份投标文件包装封面物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
5.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5.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6.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6.3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
(一)开标事项
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商务资格和技术服务方案,后公开并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对投标人进行签到验证。
4、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的制作和解密应使用同一个数字证书,否则将可能解密失败。
5、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6、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7、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汇总分;
8、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
9、报价文件评审;
10、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报价文件得分;
11、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12、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政府采购中心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开评标细则按政采云电子评标流程进行。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评审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指定页面盖公章、在指定页面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文件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函或者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2、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授权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8、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
9、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0、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
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12、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同时可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同时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可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分值80分,投标报价分值20分。评标标准按评分细化条款及分值进行评审。
(一)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
(二)各投标人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计算公式为: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100 。
(四)投标人综合得分=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五)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四、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五、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荐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集体用餐配送资格(5分) |
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格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
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
|
2 |
食品安全(4分) |
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
需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
业绩(20分) |
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学校同类配送业绩的,每个合同得4分,最高得20分。 |
需提供合同原件 |
|
4 |
关键设施 设备 (24分) |
保鲜库(6分) |
由评标人针对各个投标文件横向对比评分。好的得6-4.1分,一般得4.0-2.1分,差的得2-0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需提供保鲜(冷冻)库的实体现场照片,安装证明文件及发票。 |
冷冻库(6分) |
由评标人针对各个投标文件横向对比评分。好的得6-4.1分,一般得4.0-2.1分,差的得2-0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
检测室(6分) |
由评标人针对各个投标文件横向对比评分。好的得6-4.1分,一般得4.0-2.1分,差的得2-0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需提供检测室的实体现场照片 |
||
配送车辆(6分) |
由评标人针对各个投标文件横向对比评分。好的得6-4.1分,一般得4.0-2.1分,差的得2-0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
||
5 |
企业认证及荣誉(12分) |
认证(8分)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荣誉(4分) |
由评标人针对各个投标人荣誉(含法人荣誉)横向对比评分,不提供不得分。 |
提供相关荣誉证明文件 |
||
6 |
售后服务(13分) |
配送区域范围(5分) |
投标人在黄岩区域内具备配送服务中心的得5分,在椒江或路桥具备配送服务中心的得3分,在椒江、路桥、黄岩无配送服务中心的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8分) |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内容,横向比较,酌情给分。好的得4-3.1分,一般得3.0-1.6分,差的得1.5-0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
7 |
标书质量(2分) |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响应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项,主要内容如下表: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几天内 |
预算(万元) |
1 |
浙江省柑桔研究所职工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
浙江省柑桔所职工食堂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食堂地址位于黄岩区头陀镇鱼山坪,食堂楼为独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目前在职职工70人,食堂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就餐。甲方提供场所、设备、水、电、燃气、卫生洁具等,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工作日中餐和服务人员(厨师一名服务员一名)。具体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
1 |
批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 |
43万元/年 |
二、技术需求
1、 项目介绍:浙江省柑桔所职工食堂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食堂地址位于黄岩区头陀镇鱼山
坪,食堂楼为独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目前在职职工70人,食堂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就餐。甲方提供场所、设备、水、电、燃气、卫生洁具等,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工作日中餐和服务人员(厨师一名服务员一名)。
2、 经营期限:1年(可续签1年)
三、经营范围:工作日中餐
四、经营定位:职工内部食堂
五、每日营业时间:11:00-14:00
六、经营模式:
中标单位在发标方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据发标方服务保障定位,食堂须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节约、廉洁。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招标方提供原有的设备设施条件(入场时清点确认),中标人有权拆除,新增的装修及设施设备等由招标方投入。合作期满后,中标方将招标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归还,并保证可正常使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则按原价赔偿或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2.招标方提供经营所需的水、电、气,费用由招标方承担,价格按台州市物价局额定标准,年终统一纳入成本核算。
3.招标方审核中标方食堂管理标准化程度。
4.招标方日常审核中标方产品的价格、品种及低中高档菜肴的出售比例。
5.招标方负责日常经营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监督管理工作,并按中标方提供、招标方确认的经营方案进行考核。
6.招标方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帮助中标方解决实际困难和协调内外关系,协助办理相关证件等。
7. 招标方每年对食堂进行不少于2次的职工满意度调查,中标方满意度必须高于招标方的规定(详见合同约定)。
8.中标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标准》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的管理,不得转租或分租。
9.中标方在招标方规定的经营项目范围内经营。其经营的生产操作流程和考核标准等必须与招标方管理要求一致。
10.中标方全面接受招标方对其日常经营的监督管理,接受招标方制定的相关文件的监管。
11.中标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保证按招标方的要求,且只为招标方职工提供就餐服务。
12.中标方在经营期间,涉及卫生防疫、消防等工作检查,应配合招标方做好准备,若有违规,全部责任自负;中标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其它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
13.中标方经营所需的大宗原料物资必须在招标认可的采购目录中选取采购供应商。特殊原材料及物品可由中标方自行采购,但必须经招标方同意。自行采购的特殊原材料及物品需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提供供货商名录(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索证等交招标方备案;中标方自行采购货物的费用,应当月结清。如有经济纠纷等,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中标方负责聘用符合餐饮工作要求的人员从事经营业务,并报招标方备案。所聘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与员工的劳动或劳务关系以及其他一切事务由中标方负责依规或依法处理,与招标方无涉。
15.中标方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招标方提供的售饭系统,使用由招标方提供的支付系统,不得收取现金。
16.中标方必须提供每周菜谱及菜价,报招标方审核后提前公布。
17.中标方的内部管理必须符合“五常法”管理要求,符合台州市市场监督局的相关评估标准,并接受招标方的考核。
18.中标方购置因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合作期满或因各种原因终止合同后,中标方购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处理,固定设施不得拆除,且不得故意损坏。
19.招标方自行承担食堂设施设备维修的相关费用。
20.中标方在签定合同时,需交付贰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因中标方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政府职能部分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合同约定等或者其他相关违约行为,给招标方或用餐者造成的各种损失的处罚或赔偿。若罚金或赔偿金超过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双方协商扣除。因中标方被处罚或需赔偿而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中标方需及时补足。合作期满招标方无违约行为的,招标方无息退还招标方剩余履约保证金。
21.中标方必须配合实施国家或省市的统一要求,开展食堂相关建设工作。开展如:蚊虫消杀、油烟管道清洗、泔水环保处理、油烟净化、职工用餐意外险保险投保、污水管道疏通、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煤气管道维保维修等,费用由招标方开支。
22.中标方必须对销售价格、服务态度、遵守监管制度、接受监管结果,及在投标文件中所提到的企业资信、经营方案等进行承诺。
三、相关说明
1、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为准。
2、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或现场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除采购文件已明确的推荐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推荐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定)
项目编号:
甲方(全称):浙江省柑桔研究所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浙江省柑桔研究所食堂经营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及说明
1)甲方免费提供现有场地(包括厨房、餐厅、食品仓库等);提供现有设备(厨具、餐具),如需增添设备,与甲方协商由甲方购买,设备非人为损坏, 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提供水、电、燃气、餐巾纸、洗洁精保洁用具等。
2)乙方提供中式餐人工服务,每日一餐(中餐),每餐菜式与甲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在饭菜上盈利,尽量做到持平,承担食品材料、辅料、零星设备等采购(包括装卸)、食堂用工、食堂食品加工、五常法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应职责。
3)经营管理费包含了管理费、人工工资、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工伤保险、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若每周的双休日或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也需提供用餐服务,则由采购人给予中标单位一定的用工补偿,具体补偿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经营期为1年,到期时满意率达70%以上可以续签,承包费双方按实际物价指数在10%以内浮动。
5)乙方不得委托他人,不得擅自转包,中标后反悔或转包的没收押金、保证金,公司按照招标方案另取他人中标或重新招标。
6)项目地点: 台州市黄岩区头陀镇鱼山坪
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小写¥: 元) 人民币。
(二)结算方式
1)垫付的菜金一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 (有押金5个工作日到账,无押金10个工作日后到账);
2)经营管理费满一个月后凭正式发票按中标单价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乙方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待最后一次服务结束,无不良影响,场地、设备、生产工具清点完好后退还(不计利息)。
(四)服务人员配备
1)食堂厨师 1名,食堂厨工 1名,人员合计不少于2人,年龄不得超过男60周岁,女55周岁。
2)食堂所有员工的薪资福利、劳保、工伤保险、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所有员工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统一着装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五)食品的制作要求
1)食品制作加工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准则,乙方应严格确保卫生及质量,遵守一切有关食品安全的卫生规定。一切由于食材及厨房用具等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食品卫生“五·四”制
①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窗口:不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② 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③ 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等)。
④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到每餐一小扫,每天一大扫,七天全面清洁消毒的原则,确保工作环境以及员工就餐环境的卫生健康。厨房设施秩序摆放,剩菜垃圾及时处理。
⑤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3)南北大菜、家常小炒均要色、香、味俱全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4)食品款式不断翻新,而且会懂得营养配搭,营养均衡,做到粗料精做,精料优用,不断提高烹饪水平。
(六)甲方就餐时间、人数
工作日:中餐约 50人。
(七)招待客人工作餐
1)甲方临时有客人到访需要客餐的情况,尽量提前一天告知乙方桌数、人数、规格,菜、饭等食材按实另行结算。
(八)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2)甲方负责提供各阶段的就餐的大约人数,有较大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随时对卫生、食品质量、食品加工、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与检查,保证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若乙方提供的膳食出现严重的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情况,甲方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改善和纠正问题,否则甲方可以书面提出警告,并扣款500元作为处罚,书面警告3次以上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解除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事宜。
(九)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精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2)用餐后做好餐厅、厨房的卫生,食堂及厨房卫生实行每餐小扫、每天大扫、七天全面清洁消毒制度,做好防盗防损防蝇防鼠等工作。
3)乙方自主采购,但必须保证渠道合法、安全,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并按照国家规定索证,以保证质量。建立采购追溯机制,有问题可第一时间追溯到相关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
4)每餐菜品须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美味可口,保质保量,准时开餐。
5)工作日午餐须2荤、2荤素、1饭1汤,由职工自行选购,但对份菜的购买不能超过提前登记的数量。另职工用餐结束后可购买剩余的菜肴。
6)乙方每天做好食品留样及餐具消毒等记录。
7)乙方须确保食品卫生及生产安全,消防、用电、煤气等设备完整,并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书面汇报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8)厨师、分餐工作人员如患腹泻、手外伤烫伤有渗出物、皮肤病、呕吐、咳嗽症状时禁止上岗。
9)乙方可无偿使用甲方提供食堂的一切场地、设备、生产工具,甲方确保上述场地在移交给乙方时完好。乙方和甲方应在本合同实施前清验所提供的场地、设备、生产工具,并由双方的现场代表在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有监管、维护、保养义务。承包到期时双方应进行场地清验,乙方应保证场地、设备、生产工具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完好无损。
10)甲方食堂是非营利性的职工食堂,乙方有义务为食堂精打细算,严禁浪费食物,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肆意分发食物、调味品等,严禁私自挟带出厨房据为已有,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搞小锅特殊化。如发现食堂工作人员违规,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毎次罚款500元(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如果因乙方操作原因造成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乙方人民币500—1000元。或直接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2)乙方招聘的厨师必须有在食堂的工作经历,所烧的菜须符合大众口味,抽查满意率60%以下,甲方通知乙方整改,半个月后再次抽查满意率还是60%以下的须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乙方给甲方制作的食品,必须是卫生、安全、无异味、无杂物、富含营养并保证饭菜质量,烹饪水平等。如发现因食品加工过程中,乙方未尽职责的,甲方接到投诉并调查属实的,必要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督促。若不能服从,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5)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是协助管理。
16)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以及国家颁发的一切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人员未经甲方相关部门允许,不得进入甲方的生产区域。
18)乙方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最高人身伤害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19)如遇活动、会议等需开餐的,无论是否休息日或节假日,乙方必须完成,其工作量不再另行计算。
(十)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服务,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服务。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甲方与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甲方所在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3、与本合同有关标书及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
投
标
文
件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附件2)
2授权委托书(附件3)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4)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
第二部分 商务与技术文件目录
一、技术方案描述部分
1、投标人情况介绍(附件5);
2、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
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6);
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7);
6、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
二、投标产品描述部分
1、投标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
2、设备配置清单 (附件8);
3、技术需求响应表(附件9);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
三、商务响应部分
1、证书一览表(附件10);
2、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附件11)
3、资信及商务需求响应表 (附件12);
4、售后服务情况表(附件13);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企业实力及信誉评分项以及售后服务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
四、其他参考表格(此部分视情况选用)
1、主要货物用材响应表(类似家具类货物采用,附件14)
(以上内容具体描述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三、投标文件”的组成说明)
附件2
投标声明书
台州市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别说明:供应商在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如有不良行为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限制期届满的,可按实陈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内有效。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我方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台州市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 :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