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附件1 | 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标书文件(HSZFCG2020G14201).pdf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水市看守所的委托,就“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SZFCG2020G142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SZFCG2020G14201
项目名称: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玉生
联系方式:0318-28168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衡水市看守所
采购单位地址:衡水市西外环以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玉生 0318-28168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本项目预算250万元,采购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货期1年,按甲方要求随时供货
合同履行期:1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恒强 0318-699105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9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0日
总中标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衡水市胜利西路489号 | 25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免费
评审专家名单:
刘俊芹 刘杏雪 刘晓艳 李立新 李玉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看守所食堂食品一批,供货期1年,折扣88%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排名及得分:
1、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得分90.42分
2、衡水红梅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得分87.3分
3、衡水冠德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得分84.93分
项目联系人:姚恒强
联系方式:0318-699105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8-6991058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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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SZFCG2020G1420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招标文件目录
一、 投标邀请函
二、 投标方须知
三、 招标技术规范文件
四、 投标文件
五、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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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衡水市看守所的委托,经衡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衡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项目名称: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FCG2020G14201
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预算 250 万元,采购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详
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投标时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2、法
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19 年
以来不少于 6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需提供
至少 1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 名 单 和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名 单 , 未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企业
简介;7、保证金银行回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9 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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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
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
审服务电话:0318-6991059。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西
路 128 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
开标评标方式:电子开标评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816818 李玉生
2、项目商务部分:0318-6991058 姚恒强
3、邮箱:hbhszfcg@163.com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西外环以西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
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CA 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
通过网络办理,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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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的,
有能力承担此项目的供货,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经资格审查
同意投标者,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良好的业绩,有良好的服务支持体系,
具有独立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
4、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5、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以书面通知或政府采购网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平台公告为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组成
6.1 投标函
6.2 投标报价一览表
6.3 投标项目供货服务方案
6.4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6.5 投标方需对技术规范文件所列的内容全部投标,不可只对其中的某
项或几项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6 投标文件制作
6.6.1 投 标 人 通 过 衡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5
(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 或 ‘ 新 点 标 桥 ’
https://download.bqpoint.com/下载“衡水公共资源投标软件”。
6.6.2 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hbzf); ②格式二(.pdf)。
6.6.3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
(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
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6.6.4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
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btf 格式和
*.nhbtf 格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衡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提
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只作为备用,不须提交。
7、签署及规定
7.1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签署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7.2 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
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7.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受理。
7.4 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货物、搬到运输、质量检测、专家论证、利
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具有竞争性的一次性报价。
8、密封、标记及递交
8.1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使用【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
传】功能菜单”上传加密的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hbtf 格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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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
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8.2 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授权人按投标方规定时间和方式上网提交并按
时解密。
8.3 如采购项目内容为分包采购,投标人投一包或多包的,必须按前款
要求按包分别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截止日期和时间
9.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时起,标
书有效期为 60 天。
9.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
币¥2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10.2 投标方应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必须在2020年 5月 20日上午 9时 00分以前从投标方对公账户转账至衡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凡以其他账户交
款或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视为无效。
投标方需将保证金银行回执原件和退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公章后制作成扫
描件,在电子标书中提交。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银行衡水车站支行
开户名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1668232324
投标方需注明所交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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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账户信息表格式:
项目名称: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投标单位全称
标段
开户银行详细信息
账号信息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10.3 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
地点签订经济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
10.4 在开标前撤销投标,须向招标方交纳投标总金额 0.2%的补偿费。
10.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6 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结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
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方对公账户。
10.7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并备案后,
中标方提出退款申请,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标方对公账户。
四、开标和评标
11、开标
11.1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开标。
11.2 开标会议。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实施远程电子化投标、
解密、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单位确保本单位法人授权
的投标代表务必保持联系畅通。
11.3 开标前,监标人员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
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投标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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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起 30 分钟)内完成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11.5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
将被拒绝。
11.6 开标时,工作人员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以及招标方认为需要的其它内容。
11.7 投标文件如有下列错误,投标方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
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评标委员会
12.1 招标组织机构将根据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
由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质疑、评估、比较,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预中标单位。
12.2 投标方认为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开标会议工作人员中有应当回避
的,可当场提出,情况核实后,这些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回避。
13、评标原则和方法
13.1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者。
1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
定。
13.3 评标方法
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按最终得分多少排序,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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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得分投标人则为预中标供应商。具体评分指标如下:
序号 评分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投标报价
(30 分)
30 分
投标最高限价为:距离采购方最近的大型
商超当日相同或同类同品牌商品的零售价格
100%。超限价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
下:
投标报价报综合折扣。
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价格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30
分;(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
价格扣除, 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
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2
投标文件
编制情况
5 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能按
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正确、分类合理、资
料提供齐全、文字综合表述清楚等情况,由投
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在 0~5分之间评
分
10
3
企业实力
15 分
根据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储备能力(如储备
地点、储备条件及产品储备情况等)由评委从
环境、设备,储备空间及条件在 0~15 分之间
打分。须提供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
存储设备、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满分 15 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分工及负责人资料等情况,由投标文件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在 0~5 分之间评分。(满分 5
分)
针对投标人供货实施方案措施完善,针对
性强,货品多样、完备,符合安全要求,由投
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在 0~10 分之间
评分。(满分 1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门店数量等情况,由投
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在 0~5分之间评
分。(满分 5 分)
4
履约能力
25 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便捷性、时效性等方面,
由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在 0~5分之
间评分。(满分 5 分)
根据投标人采取的食品质量及安全保障措
施及其服务承诺情况,由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在 0~5 分之间评分。(满分 5 分)
5
服务承诺
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含缺斤少
两及数量不足等)退换方案及承诺“承诺具有
,
11
全年无休、全天候供货能力,能及时退货、换
货”的情况,由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在 0~5 分之间评分。(满分 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优劣情况
(至少含售服务响应方式、时间,承诺有促销
等优惠活动应及时告知采购单位等),由评委
横向评议并在 0~5 分之间评分。(满分 5 分)
6
特殊应急预
案
10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在自然灾
害、停水、停电、市场波动等(包括但不限于
以上列举)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由评委进
行横向评议并在 0~10 分之间打分。(满分 10
分)
说明: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评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
三位四舍五入。
14、其它应注意事项
14.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14.2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对投标
方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提出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
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14.3 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及其工作人员询问涉及招投
标的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违法活动。
14.4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4.5 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进行其他不正
当行为时,招标组织机构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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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7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①出现影响
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②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
不能支付的。本项目采购预算 250 万元。
14.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 5‰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14.9 采购人及投标人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可将
具体情况书面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凡提供的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情况反映材料均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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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并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或反映。情况反映人
员应当署名,如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14.10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报请衡水市政府采购办公
室批准改变采购方式或重新组织招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14.11 投标方如对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有疑义,必须在获取招标文
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以书面形式提交,
提交材料应包含纸质书面文件和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后以快递形式提交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形式一律视为无效,
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合同授予
15、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
15.1 评标结束后,由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评委会评标结果当场
宣布中标单位。
15.2 中标结果经政府采购网公示无疑议,由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
据评标结果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15.3 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
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放弃
中标,招标方不退还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5.4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
的依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或供应商必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到衡水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审核公示合同,然后在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到衡水市政府采购
办公室进行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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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务时间、地点
16.1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供货期 1 年,按甲方要求随时供货。
16.2 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
17.1 付款:定期支付,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17.2 中标单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中标人应出具等额合法票据并负担税费。
八、投标费用
18、各投标方自行承担本次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9、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及标书制作费用。
20、本次招标中标方须承担本次招标相应的专家论证费。
十、验收
21、验收要求: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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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项目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名称: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本项目预算 250 万元,采购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
三、项目采购基本需求:
食品要求:严禁供应过期、伪劣假冒、无证等不合格食材,包装箱完整,
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食材合格证、
保质期限、食材成份、厂家电话号码等内容。使用采购方提供的场地开展工
作,配合采购人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食品质量总体要求
(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
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
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
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4)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5)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方指 定地点时保质
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6)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方人员发生食物中
毒事件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
状,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一)、粮油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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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人提供的各种米类产品须为现市场中知名品牌(如金龙鱼、福
临门等)。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
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
(2)中标人提供的各种米类产品应有食品安全标志,其中大米蒸后应可
口有粘性、有香味;
(3)所供产品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破损率为零;
(4)中标人提供的各种米类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
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5)食用油须为现市场中知名品牌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
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6)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
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
酸败及其他异味。
(二)、面粉供货要求
(1)面粉:应符合 SB/T10139-93 标准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
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2)面粉: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
GB36 号筛;湿面筋 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
250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
(三)、副食品供货要求
(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
受潮;
(2)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
量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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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四)、定价标准
(1)配送食材的价格:以距离采购方最近的大型商超当日相同或同类商
品的零售价格为标准价格,标准价格表由中标人提供,采购方将进行随机抽
查,以此计算每周每天的配送价格(配送价格=标准价格*中标时折扣系数)。
(2)采购方通过市场调查后,如发现中标人提供标准价格高于距离采购
方最近的大型商超相同或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在结算时,中标人应当调低超
出部分商品的报价,并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处以 500 元至 3000 元罚金。如一
年中出现三次以上类似情形,采购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
(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原则上应保持不变,即
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
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
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人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方,在采购
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整。
(五)、供货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方在合同要求时间内将所需采购清单传送给中标人。
(1)中标人必须做好采购方的商品配送工作,配送方式商定以采购方要
求为准。当日上午 7:00-8:30 前必须配送到位(现场交货、送至采购人指 定
地点),送货时间不及时或货源不足,造成采购方无法正常供应,属供应商主
观因素的,一次警告,二次罚款 500 元,三次取消供应资格。若遇自然灾害
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合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2)中标人供货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应按采购方提供的商品清单配备
货物,供货必须是采购方所需商品中的品种、规格、重量、价格,未经采购
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其它商品的品种代替,一经发现,每次按当批量采购商
18
品总价的 20%支付违约金。
(3)中标人所供货物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等劳务费用,以及
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货物送达后,中标人提供进货清单,双方应当场点验货物,
经验收无误后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供货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5)运输食品的交通工具必须干净整洁,运输时食品必须摆放整齐,对
易破损的物品应当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如有破损的现象,由中标人承当损
失。
(六)、车辆管理
(1)中标人须派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搬运上下楼由中标人
负责。
(2)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方指 定地
点。
(3)对运输车辆定期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
资安全性出现问题。
(4)中标人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具体事项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七)、售后服务
(1)中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
包退。
(2)中标人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
以次充好。
(3)中标人须按采购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
则采购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方式向采购方提交人民币伍仟元的履约保
19
证金。如中标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用以补偿。若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到期后予
以全额、无息退还。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供货量与采购计划误差 5%以内的,按实际验收。超过 5%的
部分,采购方有权予以退回;不足 95%的,由采购方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
需即时补足而不能即时补足的,中标人每次按该货物不足部分结算价的三倍
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 500 元的按 500 元计算。
(2)如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责令中标人
更换合格货物。因中标人提供的生活物资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货
物供应短缺的,采购方可自行采购,对中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概不负责。
由采购方直接采购本批次的货物,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一
次警告,二次罚款 500 元,三次取消供应资格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方将予
以拒收,中标人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次。
(4)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停止供货,经向采购方说明理由不予采信的,
视为严重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因中标人供应的货物造成采购方食物中毒事故,采购方一切经济损
失一概由中标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6)中标人如果将中标合同业务转包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分包、联营、
合营、合 作、租赁等方式),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
损失,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如遇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中标人供应能力受到影响,
需要从其他渠道供货,中标人应充分书面的说明原因,并征得采购方书面同
意后,在采购方允许的时间段内通过其他渠道应急供应,否则按违约处理。
20
(8)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采购方损失,全部由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并保
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十)、其他
(1)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方供货计划通知为准,按月实际结算。
(2)采购方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
责任,亦无义务向中标人解释其原因。
(3)如采购方按程序,在合同期内开展新招标工作无果的,中标人在合
同期届满后,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至新供货商接手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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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
1-投标函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的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衡水市看守所
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投标。
1、我们完全同意并愿意遵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投标须知以及其
他一切要求投标,投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投标折扣:
%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
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4、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规定时间缴至衡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23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SZFCG2020G14201)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
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注:请用本页为底,将身份证敷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24
3-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正式职工,该职工在合法获得本公司法定代
表人授权后,可代表本公司参加衡水市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HSZFCG2020G14201)投标活动。
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注:请用本页为底,将身份证敷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25
4-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全权代表 进行衡水市
看守所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ZFCG2020G14201)的投标,
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被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注:请用本页为底,将身份证敷在该框上再进行复印。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〇二〇年 月 日
26
5-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 标 方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盖章)
政府采购招标编号:HSZFCG2020G14201
投标总价:250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
投标折扣: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技术商务证明材料
本段落所要求的商务证明材料指招标文件“13.3 评标方法”段落中要求
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7-项目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及承诺
27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拟任职务 专 业 职 称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排在第一位的应为项目经理。
28
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所 学 专 业
职 称 从事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职 务 任职时间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时间(年月) 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注:表后附所填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证书、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清晰影印件。上述材料作为项目
负责人评价参考材料,不作为硬性要求及废标条件(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
外)。
29
10-投标人相关项目业绩清单
(2017 年 4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共 项)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
合同(或合
作协议)签
订时间
完成时间
业主单位名称及联
系人、电话
①“相关项目业绩” 是指 2017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或正在
进行的项目。
②本表后应附合同(或合作协议)原件的扫描件。
30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1
12、-企业执照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原件扫描件;
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
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4-社保证明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19 年以来不少于 6 个月的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需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记录);
15-信用证明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16-企业简介;
17-保证金银行回执。
32
33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
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开
标记录结果及承诺文件等,依据《合同法》的要求协商拟定,采购合同自签
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中标单位携带中标通知书将合同报衡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公示,于合同签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到衡水市财政
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合同不低于一式六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