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光明区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申报书模板
(仅供参考)(201904)
备注:
1、标有※的内容,请务必清晰填写、注明;
2、此表请加盖公章,一经上传,即视为本单位领导已审核,同意上传。采购单位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3、申报书应包括详细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可以避免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4、此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5、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的通知》(深光发财〔2017〕736号)要求,政府采购经办人实行备案制度,未经备案或非备案人员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受理相关业务申请;
6、政府采购经办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具有相关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五、依法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2018年以来,由于专家评审更加严格,公开招标废标率较高,建议采购单位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合理设置废标条款。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凤凰街道办(含机关、社区)食堂经营外包服务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原甲子塘社区综合大楼) |
※联系人 |
梁慧杰 |
||||||||
※联系电话 |
13713722128 |
※传真 |
XXXXXX |
||||||||
※财政预算金额 |
826万元 |
||||||||||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
☑无 □有,单位名称: 指引: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
||||||||
※定标方法 |
□自定法□抽签法□竞价法 |
||||||||||
☑否(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
|||||||||
※资格招标 |
□是☑否(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 指引:政府采购应当采取“总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于因数量等不确定,不能采取总价招标,或需要确定超过一家中标供应商的,可以采取“资格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需求应列明支付总金额上限、中标供应商超过一家的,应当明确工作量在各中标供应商中拟分配的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退出机制的解决办法。资格招标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
||||||||||
※兼投不兼中 |
□是☑否 指引:1.若项目分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以中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在其他包的投标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包号有效供应商均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号作废标处理。 2.“兼投不兼中”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
||||||||||
※采购单位是否委派评委代表 |
☑是□否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中心。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
||||||||||
其它要求 (公开招标无需填写) |
非公开招标方式特定供应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指引: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指引(一般项目仅可以要求前6项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特别要求可以按下列标准提出,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之规定): (1)仅限于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实施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编制时必须注明颁发部门名称及资质或证书名称; 1) (2)仅限于与项目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超出或低于标准; 2) (3)申报时必须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3) (4)资格要求不能重复列为评分项; (5)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不满足上述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
||||||||||
服务 内容 |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概况 |
光明区凤凰街道办食堂包括街道办机关食堂、塘家社区食堂、塘尾社区食堂、东坑社区食堂,总共用餐人员约1400人。其中:机关食堂两层,塘家社区食堂一层,塘尾社区食堂一层,东坑社区食堂一层。 凤凰街道办机关食堂、塘家社区食堂、塘尾社区食堂、东坑社区食堂的厨房作业间均有加工、烹调、面点、熟食间、洗碗间、备餐间等布局设置,有冷藏、加热灯设备,抽排油烟、照明采光效果好。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 |
|||||||||
2 |
※服务范围 |
1、凤凰街道办机关食堂两层 2、塘家社区食堂一层 3、塘尾社区食堂一层 4、东坑社区食堂一层 |
|||||||||
3 |
※服务内容 |
1.1.1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街道办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负责工作日早、中、晚三餐以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如公务接待服务); 1.1.2采购单位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登记造册。 1.2开餐时间(全年每日开餐): 1.2.1一般情况: 早餐8:00-9:00;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值班餐21:00-22:00。 1.2.2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开餐时间和中标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因街道办机关及各社区周六日均有工作安排,故需全年每日开餐,周六日就餐人数暂按总人数的1/3计算。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单位有其它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 |
|||||||||
4 |
※服务期限 |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合同期内,采购单位将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信誉等方面进行不定期考核。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若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可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即总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
|||||||||
5 |
人员要求 |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厨房服务人员73人,主要人员构成如下: 1、管理人员7人(项目负责人1人,行政经理1人,总厨1人,主管3人,服务部长1人); 2、技术人员30人(包括宴会师傅1人、特色菜师傅1人,大厅菜师傅9人、配菜师傅9人、蒸饭菜煲汤师傅4人、北方面点师1人,中式面点师4人、西式面点师1人)。 3、其他工作人员36人(包括厨工26人,粗加工5人,服务员4人,文员1人)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 |
|||||||||
6 |
投入设施要求 |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 |
|||||||||
7 |
成果要求 |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 |
|||||||||
8 |
其他要求 |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 |
|||||||||
9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
特别要求 |
□无□有 |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
|||||||||
注:1.根据《光明区管委会落实<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要求,“对外包环卫清扫和清运标段,推广纯电动环卫车。2018年5月1日起,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4.5吨及以下的全部更换为纯电动环卫车,4.5吨以上的不少于30%更换为纯电动环卫车”;根据《深光发财〔2018〕609号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转发推广纯电动环卫车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2018年5月起,各区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除垃圾清运类勾臂车外的全部车辆更换为纯电动车”。 2.根据《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要求,确保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要求区各级政府部门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 3.根据《光明区财政局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设置”要求,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星号)。此外,要严格控制实质性条款的数量,且不得出现于采购需求无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商务 内容 |
1.报价要求 ☑标准: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自定: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更改报价要求的标准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2.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月结算。中标人于每月25日前将约定数额的当月发票、上月员工薪金签收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次月的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上月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3.售后服务要求:(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占中标价的%(不超过中标价的10%),以以下非现金形式提交: □支票、汇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自定: 5.违约金:违约金为占中标价的 10 %(或由采购单位明确一具体金额数字)。 6.违约责任:中标人所有的工作人员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的知识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且每年定期安排组织相关的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同时报告采购单位;服务期间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外包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7.其他:无(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指引: 1.带“※”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在“其他”中填写。 3.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要求会导致投标无效。 4.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上商务内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等),以免中标后,中标人因招标文件未明确约定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
2服务需求书
第一、项目概况
光明区凤凰街道办食堂包括街道办机关食堂、塘家社区食堂、塘尾社区食堂、东坑社区食堂,总共用餐人员约1400人。其中:机关食堂两层,塘家社区食堂一层,塘尾社区食堂一层,东坑社区食堂一层。
凤凰街道办机关食堂、塘家社区食堂、塘尾社区食堂、东坑社区食堂的厨房作业间均有加工、烹调、面点、熟食间、洗碗间、备餐间等布局设置,有冷藏、加热灯设备,抽排油烟、照明采光效果好。
第2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街道办食堂,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负责工作日早、中、晚三餐以及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供餐服务(如公务接待服务);
2采购单位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登记造册。
2开餐时间(全年每日开餐):
1一般情况:
早餐8:00-9:00;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值班餐21:00-22:00。
2、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调整以上开餐时间和中标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因街道办机关及各社区周六日均有工作安排,故需全年每日开餐,周六日就餐人数暂按总人数的1/3计算。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予以全力保障;如采购单位有其它临时性的膳食保障服务工作需要,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全力保障。
三、人员要求(最低人员数量及人员素质要求)
(一)人员数量要求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厨房服务人员73人,主要人员构成如下:
1、管理人员7人(项目负责人1人,行政经理1人,总厨1人,主管3人,服务部长1人);
2、技术人员30人(包括宴会师傅1人、特色菜师傅1人,大厅菜师傅9人、配菜师傅9人、蒸饭菜煲汤师傅4人、北方面点师1人,中式面点师4人、西式面点师1人)。
3、其他工作人员36人(包括厨工26人,粗加工5人,服务员4人,文员1人)
(二)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同时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管理师;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食品检验师、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
2、总厨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且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主管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行政经理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具有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3、技术人员中宴会师傅、湘菜师傅、大厅菜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北方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一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且获得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中国烹饪大师证书;中式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西式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西式面点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配菜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蒸饭菜煲汤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五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以上技术人员共30人。
4、技术人员中,应有部分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5、管理人员须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行业,精通食堂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优秀的食堂管理经验。
第三、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合同期内,采购单位将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信誉等方面进行不定期考核。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若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可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即总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四、投入设施要求
1、食堂、厨房设备设置由采购单位提供,中标方进驻机关食堂服务后,应当面与采购单位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换采购单位。
2、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方赔偿。
3、中标方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第五、管理要求
中标方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签定)。
(1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方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中标方选派到采购单位的服务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有变动时,中标方需提前报采购单位研究同意;如采购单位对中标方选派的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2中标方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人员考核等制度,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3中标方应提交由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健康证),以确保其所有的服务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厨师须具备厨师等级证书。
4中标方的服务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周到,讲究服务效率;机关食堂干部职工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
5中标方须负责派驻的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足额按月支付给服务人员,不得拖欠,为服务人员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人事档案邓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6中标方自行解决服务人员住宿问题。
(2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中标方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烹调的饭菜必须符合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种菜品均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
2人员卫生:中标方的服务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赃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3厨房卫生环境:中标方要明确厨房作业分区,标注明晰(厨房内相关标注标志标签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物品归类有序;食品原料新鲜,分类存放,离墙隔地,防尘防蝇;加工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生、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刀具无锈,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每餐后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出具每天用专用的消毒剂进行处理,再用高温消毒柜进行全面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排水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餐厨垃圾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4就餐区卫生环境:中标方要保证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和消杀记录齐全。
(3菜式出品要求
1饮食菜谱:中标方应制定科学的饮食菜谱,保障食堂供餐的质量和选择需求;中标方应当于每周四前将制订好的下周食谱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实施;中标方应制度性对凤凰街道办食堂就餐人员的口味进行调查,调整菜式口味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和变化,保障街道办工作人员用餐满意度。
2菜式品种:保障菜式多样化,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配置。
3菜肴质量:中标方须全程控制菜肴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确保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菜肴及时更新,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性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根据就餐情况,合理提供菜肴,杜绝浪费。
(4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中标方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2中标方要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购单位,并负责整改工作。
3中标方应随时接受采购单位、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采购单位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4中标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5中标方在承包期内,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中毒事故且影响恶劣的,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约,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5其他事项
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2中标方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的知识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且每年定期安排组织相关的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同时报告采购单位;服务期间因中标方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外包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递交每月满意度调查,及时提供相关综合服务数据,并以此作为月度考核内容之一。
4采购单位承担以下费用:食堂、查房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水、电、燃料等费用;食堂餐巾纸、牙签等消耗品费用;食堂清洁剂、消毒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费用;提供服务人员工作服装、劳保用品等工作用品费用。
第5商务需求
1报价要求
(1总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同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他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得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网采购的项目招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书钟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做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位或合价内。
(二)分项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分为人员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用部分及税金等3个部分;不得在人员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用部分及税金3个部分之外另外分项报价。
2、人员费用部分: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含员工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攻击军部分、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过节费、加班费(法定节假日除外)、经济补偿金、高温补贴、伙食补贴、年终奖励等)报价。
3、管理服务费用部门:管理服务费用至少应包括派驻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服务期间员工(非)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金、企业的合理服务费用等、服务人员每人均应办理最低赔付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管理服务费用部分应不超过投标总价的5%,该内容也将作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评分时考虑的重点因素。
4、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计算税金。
第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中标方于每月25日前将约定数额的当月发票、上月员工薪金签收表邓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次月的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上月服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三、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
价格 |
≤30分 |
≥20分 |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①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对成本构成进行介绍,并要求投标人用书面的形式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
②未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③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审委员会判定;
④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⑤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2具体细则
注: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评审因素;
(2)根据《光明区财政局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评分因素的量化与细化”要求,
1)评审因素必须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资格条款禁止列为评审因素;
2)评审因素必须是可以量化的指标,与货物、服务质量不相关或者不能量化的指标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3)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并设置不同区间的具体分值;
4) 评审因素在细化和量化时,应当明确等级对应的判断标准、具体分值,不宜设置为区间分值,尽可能避免设立主观评审因素,以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如不宜使用“优”、“良”、“中”、“差”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3)一般性技术条款的分值设定要合理,每项技术参数分值不宜过高,扣分标准要明晰。不同货物的技术要求中有某一项相同时,若投标供应商不能满足该项技术要求,不宜重复扣分,避免因出现不满足某一项技术要求(非核心要求)导致重复扣分的情况。
(4)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部指引》的规定,不得设置“报价合理性”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一、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_6_%(必填,请在6%-1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2_%(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必填,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
2 |
商务部分 |
2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企业认证 |
6 |
1.评审标准: ①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5%; ②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5%;③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得15%; ④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且认证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服务,最高得 100%。 2.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认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 e 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
2 |
同类业绩 |
8 |
1. 评审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包括社区及工作站)食堂外包服务同类业绩,提供1项得15%;最高得100%。 2. 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上述同类业绩项目的合同甲方是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履约评价 |
8 |
1. 评审标准: 在上一项有效的同类业绩中,投标人每获得一份履约评价为优,得15%,最高得100%。 2. 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评价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 |
|||
4 |
公益慈善 |
2 |
1. 评审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投标人具有社会公益慈善或捐赠,每个得25%,最高得100%。 2.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荣誉证书或捐赠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5 |
企业荣誉 |
3 |
1. 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获得副省级或以上的政府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份得25%,最多得100%。 2. 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相关的荣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技术部分 |
48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服务组织方案 |
5 |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所做的服务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分析是否到位、菜品种类是否丰富多样、营养均衡、管理模式、员工培训、定期体检计划、食堂设施设备安全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 ①方案内容全面,菜品种类丰富、搭配均衡,管理模式先进,员工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到位的,得100%; ②方案内容较全面,菜品种类较丰富、搭配较均衡,管理模式较先进,员工管理较完善,安全管理较到位的,得70%; ③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菜品种类基本丰富、搭配基本均衡,管理模式可行,员工管理基本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到位的,得50%; ④方案内容较不全面,菜品种类较不丰富、搭配较不均衡,管理模式较不可行,员工管理较不完善,安全管理较不到位的,得20%; ⑤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响应方案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5 |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管理、环保等方面(包括原材料的验收标准是否规范、菜品加工流程是否规范、成品是否有检验等工作内容)进行评价: 2 方案安全合理,切实可行,得100%; ②方案较安全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得70%;③方案安全合理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0%;④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响应方案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应急方案 |
4 |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做出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是否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合理规范等内容)进行评价: ①应急响应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切实可行的,得100%; ②应急响应方案完整,有一定可行性的,得70%; ③应急响应方案较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50 %; ④应急响应方案较不完整,可行性较不可行的,得20%; ⑤未按提供保障措施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4 |
项目负责人(仅1人) |
12 |
1. 评审标准: ①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国家中式烹调技师二级或以上的证书得15%; ②项目负责人获得健康管理师证得20%; ③项目负责人获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书的得10%; ④项目负责人获得高级食品检验师得15%;⑤项目负责人获得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得 15%; ⑥项目负责人获得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得 15%; ⑦具有10年或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工作经验得10% ;其他情况不得分。以上最高累计得100%。 2. 证明文件: 第①项投标人须提供市级或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第②项投标人须提供市级或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第③项投标人须提供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扫描件; 第④⑤⑥项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bcj.org.cn,提供查询信息为有效,其它网站的无效)的证书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 第⑦项投标人须提供由甲方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近三个月(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以工伤、养老保险为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5 |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20 |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中管理人员: ①总厨: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且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5%,最高得5%; ②主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得3%,最高得9%;③行政经理: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获得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以上证书的得10%,最高得10%;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中技术人员: ①宴会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得3%,最高得分3%; ②特色菜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得3%,最高得分3%; ③大厅菜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五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得3%分,最高得分27%分; ④配菜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得1%,最高得分9%;⑤蒸饭菜煲汤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五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得0.5%,最高得分2%;⑥北方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一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且获得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中国烹饪大师证书得6%,最高得分6%;⑦中式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得3%,最高得分12%; ⑧西式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西式面点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得3%分,最高得分3%分;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中管理人员中:①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获得一个政府机关单位颁发的与餐饮有关的荣誉证书得1%分,最高得4%;(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中技术人员:①获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每配一名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得1%,最高得2%;(5)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每提供一个甲方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服务工作5年或以上经验的证明得0.5%,最高得5%; (1)、(2)中人员不能重复得分,本项以上分项累计最高得100%。 2.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或网上验证结果; 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开标日近三个月(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以工伤、养老保险为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6 |
项目组织管理承诺 |
2 |
1.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福利等; 2、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及意外伤害的处理,如因处理不当或对采购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督促其做到热爱本职、热情服务,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供文明、优质服务;4、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未达到用工单位要求的员工,采购单位可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满足以上4项要求得100%,3项得60%,2项得30%,其它不得分。 |
|||
4 |
诚信部分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管理情况(必选)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形(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外)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关于光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的注意事项:
1.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超过30天未签定合同的,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2.评标专家一年内多次给同一单位打高分,或者打分严重偏离平均分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3.(预算价-中标价)/预算价低于5%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4.投标供应商只有三家的项目,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5.多家非中标单位商务标得分低于正常值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6.废标供应家数除以投标供应家数大于50%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7.供应商在中标半年内再次中标同一采购单位的项目,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8.无正当理由进行招标延期、招标终止、重新招标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四、相关参考附件
(一)服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服务条款 |
投标文件服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服务要求 |
||||
1 |
1、 中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配置厨房服务人员73人,主要人员构成如下: (1) 管理人员7人(项目负责人1人,行政经理1人,总厨1人,主管3人,服务部长1人); (2) 技术人员30人(包括宴会师傅1人、特色菜师傅1人,大厅菜师傅9人、配菜师傅9人、蒸饭菜煲汤师傅4人、北方面点师1人,中式面点师4人、西式面点师1人)。 (3)其他工作人员36人(包括厨工26人,粗加工5人,服务员4人,文员1人) 2、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同时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管理师;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食品检验师、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 (2)总厨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且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主管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行政经理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获得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3)技术人员中宴会师傅、特色菜师傅、大厅菜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北方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一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且获得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中国烹饪大师证书;中式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西式面点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西式面点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配菜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蒸饭菜煲汤师傅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五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以上技术人员共30人。 (4)技术人员中,应有部分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5)管理人员须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行业,精通食堂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优秀的食堂管理经验。 |
|||
2 |
设施管理要求 1、食堂、厨房设备设施由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单位进驻机关食堂服务后,应当面与采购单位清点厨房设备和厨具情况,开列清单确认,认真保管,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厨房及食堂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改造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使用设备,服务期满如数退还采购单位。 2、做好食堂设备财产和物资管理,无财产及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服务单位赔偿。 3、服务单位应制定相关节能措施,落实水、电、燃气等能耗管理。 |
|||
3 |
项目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约定) |
|||
4 |
人员管理要求 (1)服务单位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服务单位选派到采购单位的服务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有变动时,服务单位需提前报采购单位研究同意;如采购单位对服务单位选派的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更换要求的,服务单位必须无条件更换相同或更高级别的服务人员。 (2)服务单位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分工及考勤、值班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3)服务单位应提交由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健康证),以确保其所有的服务人员均符合履行职责所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厨师须具备厨师等级证书。 (4)服务单位的服务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正确使用服务用语,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工作积极主动、服务耐心周到,讲究服务效率;机关食堂干部职工就餐期间,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扫餐桌,及时补充就餐区各种饭菜等,就餐结束后及时清洁餐厅各项卫生,保持餐厅洁净。 (5)服务单位须负责派驻的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足额按月支付给服务人员,不得拖欠,为服务人员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6)供应商自行解决本项目中所有派驻服务人员的食宿问题 |
|||
5 |
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服务单位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烹调的饭菜必须符合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所有食品加工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种菜均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人员卫生:服务单位的服务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3)厨房卫生环境:服务单位要明确厨房作业分区,标注明晰(厨房内相关标注标志标签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物品归类有序;食品原料新鲜,分类分架存放,离墙隔地,防尘防蝇;加工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生、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刀具无锈,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厨具每天用专用的消毒剂进行处理,再用高温消毒柜进行全面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排水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餐厨垃圾要按规定及时处理。 (4)就餐区卫生环境:服务单位要保证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和消杀记录齐全。 |
|||
6 |
菜式出品要求 (1)饮食菜谱:中标人应制定科学的饮食菜谱,保障食堂供餐的质量和选择需求;供应商应当于每周四前将制订好的下周食谱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实施;供应商应制度性对四个食堂就餐人员的口味进行调查,调整菜式口味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和变化,保障区工作人员用餐满意度。 (2)菜式品种:保障菜式多样化,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配置。 (3)菜肴质量:中标人须全程控制菜肴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确保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菜肴及时更新,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及工作需要调整就餐菜式,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根据就餐情况,合理提供菜肴,杜绝浪费。 |
|||
7 |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落实食堂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 (2)中标人要加强用电、明火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做好定期和日常的食堂安全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员工在厨房、燃气房内吸烟等不安全行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购单位,并负责整改工作。 (3)中标人应随时接受采购单位、主管卫生安全等政府部门的安全卫生检查,尊重采购单位的检查人员,并积极配合,及时改正不完善的地方。 (4)中标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若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在饮食中造成中毒事故且影响恶劣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法提前解除合约,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及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
|||
8 |
其他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2)中标人所有的工作人员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的知识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且每年定期安排组织相关的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同时报告采购单位;服务期间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外包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中标人递交每月满意度调查,及时提供相关综合服务数据,并以此作为月度考核内容之一。 (4)采购单位承担以下费用:食堂、查房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水、电、燃料等费用;食堂餐巾纸、牙签等消耗品费用;食堂清洁剂、消毒剂、去污剂等清洁用品费用;提供服务人员工作服装、劳保用品等工作用品费用。 |
|||
商务要求 |
||||
1 |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合同期内,采购单位将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信誉等方面进行不定期考核。经采购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若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可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即总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
|||
2 |
总报价要求 项目服务预算为826万元整,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同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③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分项报价要求 ①分项报价分为人员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用部分、税金等3个部分; ②人员费用部分: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含员工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过节费、加班费、高温补贴、经济补偿金、伙食补贴、奖励等)报价。 ③管理服务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用至少应包括派驻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服务期间员工(非)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金、企业的合理服务费用等。服务人员每人均应办理最低赔付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管理服务费用部分应不超过投标总价的5%,该内容也将作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评分时考虑的重点因素。④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计算税金。 |
|||
3 |
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月结算。中标人于每月25日前将约定数额的当月发票、上月员工薪金签收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次月的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上月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
|||
投标报价要求 |
||||
1 |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
(二)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三)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
||||
中标金额 |
合同履约时间 |
自 至 |
|||
履约情况评价 |
总体评价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分项评价 |
质量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价格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服务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时间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环境保护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其他 |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
||||
具体情况说明 |
|||||
采购单位意见 (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为采购单位向深圳市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3、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过程或履约结束后30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填写本表以书面形式对采购实施流程中标供应商(含预选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工程的质量、价格和履行情况等进行反馈,作为该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重要参考,未按要求书面反馈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的,视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无意见。
4、采购单位可通过书面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此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__________(请填写:“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福利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六)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请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________(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______(请填写:“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或“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