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采购项目编号:TZTX-2020-CS036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四、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0年台州市少年体校食堂管理项目 | 1 | 250000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五、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至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01 09:30:00
八、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大道599号,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5会议室
九、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01 09:30:00
十、 磋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大道599号,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5会议室
十一、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报名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 0576-88322665
质疑答复联系人: 洪先生
质疑答复联系电话: 0576-88322665
传真: 0576-88898180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白云山西路红星名苑15-4号楼
2、采购人名称: 台州市少年体校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6-88070119
质疑答复联系人:梁老师
质疑答复联系电话: 0576-88070119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大道59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6-88206705
传真: 0576-88206705
地址: 台州市纬一路66号
4、 银行(中标项目贷款咨询)
中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需求向以下银行申请企业贷款,利率从优
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88818255、13957686110
中国农业银行 联系人:龚盛 联系电话:15858682216
中国工商银行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88588246、13857654562
中国银行 联系人:王海 联系电话:88702980、13857677798
附件信息:
TZTX-2020-CS036 2020年台州市少年体校食堂管理项目.doc
243.5 KB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报名表.doc
32.5 KB
台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TZTX-2020-CS036
采购项目:2020年台州市少年体校食堂管理项目
采 购 人:台州市少年体校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四、项目需求
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2020年台州市少年体校食堂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TZTX-2020-CS036
二、磋商内容: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一 |
2020年台州市少年体校食堂管理项目 |
详见技术需求 |
1 |
年 |
25.00 |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zfcg.czt.zj.gov.cn/
2、获取(公告)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3、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白云山西路红星名苑15-4号楼。
五、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06月01日,上午09:30时整在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大道599号,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5会议室开始进行,请在磋商当日09:00至09:30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322665 传真:0576-88898180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322665(受理供应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白云山西路红星名苑15-4号楼
(二)采购人(受理采购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少年体校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大道59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070119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传真:0576-88206705
地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
2 |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无 |
3 |
磋商响应文件包装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共4份(1正本3副本,密封包装成一袋) |
4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后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5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6月01日09:30 递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大道599号,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6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6月01日09:30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大道599号,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5会议室。 |
7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质量与服务问题30日内无息退还。 |
8 |
实质性条款 |
带“▲”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终止磋商。 |
9 |
解释权 |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供应商所标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标产品、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
▲(1)磋商声明书;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
(1)供应商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磋商响应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C.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和措施。
(3)磋商响应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
A.磋商项目供货清单(均不含报价)。
B.产品品牌及型号、技术参数指标、性能特点、图片资料以及所遵循的技术规范、产品质保期、出厂标准、产品质量相关检测报告等内容。
C.商务及技术响应表。
D.磋商响应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磋商响应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响应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磋商响应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磋商响应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响应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
【特别提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最新一期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看】
(4)供应商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发票、用户验收报告等;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与技术内容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
A.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等)。
B.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技术供应商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等)。
3、报价内容的组成
(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总报价应当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保费、节假日补助费、节假日费、高温费、年终考核奖、年休假、补偿金、管理培训费、服装费、劳保用品、体检费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 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磋商需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不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盖章或签字,其中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的。
(3)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4)磋商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5)若磋商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与本次磋商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同时节约纸张;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以A4纸大小双面打印并装订。
2、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磋商响应文件共4份(1正本3副本,封装成一袋)。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不同标段,请按标段号分别装订,密封要求同上。
(2)所有磋商响应资料按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请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公章或磋商全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磋商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磋商响应文件名称”、“磋商时启封”字样,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项目如分标段,各标段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并按上述份数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5)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失密、拒收、过早启封等情况,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将拒绝接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约束。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如需对上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修改文件或撤消通知送达采购组织机构。
(2磋商响应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磋商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磋商时启封”字样,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份。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三、磋商
(一)磋商程序
1、采购组织机构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采购会议由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采购会议。
2、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各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3、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并登记,并由供应商代表对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4、主持人宣布磋商采购会议开始,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磋商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5、提请供应商代表查验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6、主持人按磋商响应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当场拆封磋商文件,并送至评审场所。
7、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8、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13、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小组专家成员进行评价。
14、主持人到磋商采购会现场宣布磋商结果(含技术得分、最后报价、报价得分及总得分),磋商采购会议结束。
(二)澄清问题的形式
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错误修正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磋商。
(四)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
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货物跟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供应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2、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与其终止磋商。
6、报价超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7、主要性能参数指标负偏离项(含)5以上的。
8、磋商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采购参数的。
9、磋商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磋商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六)磋商原则和方法
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
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
四、磋商结果确定
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
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提交采购组织机构鉴证、存档。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服务费可以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
3、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行:台州银行椒江支行 账号:540017383000015
开户名: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审标准按以下3项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审。
标段 类别 |
一 |
商务指标 |
25 |
技术指标 |
50 |
价格指标 |
25 |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5%×100。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磋商: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磋商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据此进行核查);(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集体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供应商不再参加。(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集体推荐一个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评分标准、评价内容 |
||
商务 25分 |
成功案例及业绩10分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的相似案例(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的餐饮服务)。每个项目合同计1分,如单个合同包含多个年度,每个年度计1分。本项目满分为10分。案例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页漏项的合同复印件不得分。 |
公司资质、财务及职工保障 7分 |
职工“五险”交纳情况。需提供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公司交纳凭证(需有社保机构盖章),按交纳人数附表对应本项目主要实施人员表,交纳比例超过80%的,得 3分;交纳比例不足80%的,不得分。 |
|
提供2019年度12月底财务报表2分。 |
||
公司纳税情况(提供完税证明)2分。 |
||
获奖情况5分 |
根据历年获奖情况评分,优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得分可并列。(公司或项目负责人或主厨的均为有效) |
|
体系认证3分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
|
技术50分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经营理念、定位,服务管理模式,管理服务机构设置、运作流程等相关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案中的服务经营理念、定位、服务特色,拟采取的高标准高水平的管理服务模式,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酌情打分。优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较差的3分,差得1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项目人员配置情况13分 |
1.厨师长(5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高级技师得3分;国家公共营养师得2分。 2.项目经理(4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三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的得2分,全国餐饮职业经理人的得2分。 3.面点师(2分):为本项目配备的面点师取得面点师证的得2分。 4.其他各岗位人员配置的合理性、满足性,专业技术能力、经验等酌情打分。优2分,一般的1分,较差的0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各类证书、相应工作经验合同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
|
安全预防及投诉处理方案5分 |
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疾病控制预防、事故及投诉应急处理预案。优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 |
|
后勤管理方案5分 |
投标方对食堂的后勤、卫生、保洁工作的描述,优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 |
|
消防应急方案5分 |
投标方对食堂的防火应急措施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 |
|
物品管理方案5分 |
投标方提供的物品保存管理方案,优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 |
|
环境管理方案5分 |
投标方提供的环境管理方案,优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描述的不得分。 |
|
投标文件制作 2分 |
根据投标文件的制作,规范性,完整性,条理性等酌情打分2-0分。 |
|
价格 25分 |
以合格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25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计算为(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25,超预算为无效标。(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磋商项目一览表
本次磋商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采购单位 |
一 |
2020年台州市少年体校食堂管理项目 |
1 |
年 |
25.00 |
台州市少年体校 |
二、技术需求
(一)总体要求
1、提供专业服务团队,根据要求提前订好食谱,一天三餐供应。
2、工作日额定就餐人数基数为110人,节假日额定就餐人数基数为100人,超出人数部分早餐按2元/人次、中餐按5元/人次、晚餐按3元/人次支付给供应商。
3、食堂采用桌餐形式供应的,额定桌数为30桌/年。一年超过30桌的,超过部分按150元/桌支付给承包方。有不确定的接待,如需增加工作人员(如举办赛事、会议活动),费用另行协商。
4、人员配置:供应商须保证5名食堂工作人员在岗,其中一级厨师1名;其余工作人员4名,工作人员年龄须在50岁以内,提供健康证明,在服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市体校备案认可后方可上岗。
5、本次服务采用包干制,承包金额(包含:人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福利、节假日加班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法定税费、其他费用等)。
(二)采购方负责内容
1、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以及办公室一间和宿舍两间等。
2、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
3、提供食堂油、米、调料及低值易耗品,负责原材料的采购。提供的调料及原材料必须质量合格;提供的菜品(蔬菜和其他类菜)必须新鲜;菜品(蔬菜和其他类菜)或海鲜如果不新鲜,供应商有权拒绝加工。
4、自服务之日起,采购方有义务保障供应商正常经营的用水、用电及通讯管线的通畅,凡遇故障,应及时告知并协助解决。
5、定期对供应商服务态度,菜肴口味等综合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及时告知,如有问题,供应商需及时落实采购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如供应商连续3次测评满意度均未超过50%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服务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采购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订好食谱,一天三餐供应。
3、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运作。供应商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设备由采购方提供,就餐人员预交的费用由采购方统一收取,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账款,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任何方式进行现金交易。若发现现金交易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设备。
4、供应商要爱护采购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养护管理、遗失和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还需与采购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不得储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
6、供应商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7、供应商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
8、供应商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9、供应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供应商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10、供应商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的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11、供应商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供应商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
13、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规定时间按时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4、供应商需保障会议和接待用餐,不另外支付费用;特殊情况如果需要增加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按实双方协商另行支付。
15、供应商须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采购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16、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
(1)合同期为一年。
(2)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采购方不保证后续合同续签。服务项目每满一期后,必须经过采购方验收确认服务项目合格,且经财政同意后,由采购方决定是否需要续订下一期服务项目。如果续签合同的,则服务标准不得降低,服务价格按本次成交价执行。如果采购方验收服务项目不合格的,则采购方不再续订下一期服务项目合同。
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账户缴纳到甲方账户。如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善出现吵架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根据情节每次扣款100.00-500.00元;中标人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投标承诺到位,如出现不到位的情况,每人次扣款200.00元。上述扣款均不需中标方签字,直接由采购人出具文件,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磋商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其他辅材,供应商须自行准确数量、报价,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结合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4、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签订合同时间:成交方经公示有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付款方式:承包服务费按月支付,具体日期由采购人确定,结算时中标方需要提供合法票据。
四、相关说明
1、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为准。
2、现场勘察:供应商需自行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如有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丙方:(招标代理机构)
甲、乙双方根据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台州市少年体校食堂管理项目磋商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专业服务团队,根据甲方的要求订好食谱,一天三餐供应。
2、具体就餐时间及人数:
3、人员配置:
4、其他:
二、服务期限:合同期为一年(20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三、服务地点:
四、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元)人民币。
说明:本次服务采用包干制,合同价格(包含:人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福利、节假日加班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法定税费、其他费用)。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以及办公室一间和宿舍两间等。
2、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
3、提供食堂油、米、调料及低值易耗品,负责原材料的采购。提供的调料及原材料必须质量合格;提供的菜品(蔬菜和其他类菜)必须新鲜;菜品(蔬菜和其他类菜)或海鲜如果不新鲜,乙方有权拒绝加工。
4、自服务之日起,甲方有义务保障供应商正常经营的用水、用电及通讯管线的通畅,凡遇故障,应及时告知并协助解决。
5、定期对乙方服务态度,菜肴口味等综合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及时告知,如有问题, 乙方需及时落实采购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如乙方连续3次测评满意度均未超过50%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根据甲方的要求订好食谱,一天三餐供应。
3、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运作。乙方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设备由甲方提供,就餐人员预交的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账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任何方式进行现金交易。若发现现金交易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设备。
4、乙方要爱护甲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养护管理、遗失和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还需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不得储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
6、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7、乙方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
8、乙方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9、乙方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乙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10、乙方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的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11、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乙方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
13、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时间按时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甲方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4、乙方需保障会议和接待用餐,不另外支付费用;特殊情况如果需要增加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按实双方协商另行支付。
15、乙方须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甲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6、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款项支付
1、付款方式:
2、履约保证金: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与本合同有关的磋商文件及磋商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代理机构三方各执壹份,采购办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正/副本
2020年台州市少年体校
食堂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ZTX-2020-CS036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部分
1磋商声明书(附件2)
2授权委托书(附件3)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
第二部分:商务与技术部分
1、供应商情况介绍(附件4)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可视情选用附件5、附件6);
3、响应产品技术规格资料(可视情选用附件7);
4、商务及技术响应表(可视情选用附件8)
5、证书一览表(附件9);
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10)
第三部分:报价部分
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1);
2、报价明细表(附件12);
3、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4、小微企业等声明函(附件13);
5、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14)。
第四部分:其他部分
1、针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以上内容具体描述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说明和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附件2
磋商声明书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的磋商,为此,我公司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审查了磋商采购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磋商响应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总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我公司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00)。
中标服务费发票类型 |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开票信息 (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纳税识别号,专用发票需要财务确认过的开票信息) |
纳税人名称: 纳税识别号: (税务部门备案的)地址: (税务部门备案的)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址 |
企业性质 |
||||||||||
股东姓名 |
股权结构(%) |
股东关系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
1. 企 业 概 况 |
职工人数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自有□租賃 |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发证机关 |
公司成立时间 |
|||||||||
核准经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2. 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 |
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 |
产品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号 |
发证时间 |
期限 |
|||||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 |
|||||||||||
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
要求:
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5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要求: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
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磋商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