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中标公告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中标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餐饮原材料供应服务(最终发售).pdf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的委托,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733-1912234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733-19122344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项目联系人:刘丹、韩闯

联系方式:010-84865055-135、1352052367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简要技术要求:蔬菜、粮、油、肉类、水产类、水果、副食调料、小食品、饮料、厨杂及低值易耗品,详见技术需求。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4月17日

定标日期:2020年5月21日

中标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层6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丹、韩闯 010-84865055-135、1352052367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7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1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单价(元) 优惠率(%)
1 北京京华丰泽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三区8号楼人防地下室47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 食品原材料的价格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10%进行结算;如未找到参考价格,应参照京东商城(https://www.jd.com/)自营类价格进行结算;对少量部分未能在上述网站找到参考价的初加工食材,按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13%进行结算;如仍未找到参考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2 北京家佳金翔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36号京丰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水果精品8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 食品原材料的价格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10%进行结算;如未找到参考价格,应参照京东商城(https://www.jd.com/)自营类价格进行结算;对少量部分未能在上述网站找到参考价的初加工食材,按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13%进行结算;如仍未找到参考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 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村委会东1200米院内201室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 食品原材料的价格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10%进行结算;如未找到参考价格,应参照京东商城(https://www.jd.com/)自营类价格进行结算;对少量部分未能在上述网站找到参考价的初加工食材,按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13%进行结算;如仍未找到参考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壹万元。由入围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以现金或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填报费率时综合考虑。

评审专家名单:

樊春起、张占伟、申世明、戢肃燕、线福祥、秦瑛、李美霞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各餐厅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蔬菜、粮、油、肉类、水产类、水果、副食调料、小食品、饮料、厨杂及低值易耗品,详见技术需求。

中标人名称: 北京京华丰泽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家佳金翔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费率):食品原材料的价格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10%进行结算;如未找到参考价格,应参照京东商城(https://www.jd.com/)自营类价格进行结算;对少量部分未能在上述网站找到参考价的初加工食材,按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13%进行结算;如仍未找到参考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期限:合同期壹年(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服务期满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壹年度合同,累计服务期叁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33-19122344 招标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 2 投标资料表 .................................................................................................................... 3 一、说明........................................................................................................................ 6 1. 概述 ..................................................................................................................... 6 2. 合格的投标人 ....................................................................................................... 6 3. 投标费用 .............................................................................................................. 6 4. 通知 ..................................................................................................................... 6 二、招标文件 ................................................................................................................ 7 5. 招标文件构成 ....................................................................................................... 7 6.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 7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 8 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8 10. 投标报价 ........................................................................................................... 8 11.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 ..................................................................................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0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0 13. 投标截止时间 .................................................................................................. 10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0 五、开标...................................................................................................................... 10 15. 开标 ................................................................................................................ 10 六、评标...................................................................................................................... 11 16. 组建评标委员会 .............................................................................................. 11 17. 投标文件初审 .................................................................................................. 11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2 19.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 12 20. 确定中标人 ..................................................................................................... 13 21. 项目废标处理 .................................................................................................. 13 七、授予合同 .............................................................................................................. 13 22. 中标通知 ......................................................................................................... 13 23. 签订合同 ......................................................................................................... 13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4 25. 履约保证金 ..................................................................................................... 14 26. 保密条款 ......................................................................................................... 14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书 ........................................................................................... 16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16 第六章附件 ..................................................................................................................... 26 1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招标人)的委 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2. 项目编号:0733-19122344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 1 号 5. 招标人联系人:李老师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服务期限:合同期壹年(2020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5 月 31 日),服务期满招标人考核 合格可续签下壹年度合同,累计服务期叁年。 8. 结算方式:招标人按月向中标人结算费用。 9. 本次招标内容为: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要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 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 服务 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各餐厅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 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蔬菜、粮、油、肉类、水产类、水果、副食调料、小食 品、饮料、厨杂及低值易耗品,详见技术需求。 10.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必须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1.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 2 时,下午 13:30 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由于疫情原因,请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 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pdf 发送至 liud@biddingcitic.com,并注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待审核通过后,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3) 文件领取方法:邮件发送 (4) 标书发售联系人:刘丹、韩闯 (5) 联系方式:电话:84865055-135、13520523676 传真:010-84865255 (6) 联系邮箱:liud@biddingcitic.com、hanc@biddingcitic.com (7)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09:30 时前递交至北京市朝 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第九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文件拒绝接收。 13.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壹万元整(10000)的投标保证金。 14.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 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09:3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第九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随 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15.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 45 分,技术 55 分。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 602 业务联系人:刘丹、韩闯 电话:010-84865055-135、13520523676 传真: 010-84865255 电子邮件:hanc@biddingcitic.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3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投标资料表 投标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 条款编号。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 概述 1.1 招标人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招标编号:0733-19122344 招标内容: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期壹年(2020年 6月 1日-2021年 5月 31日),服 务期满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壹年度合同,累计服务期叁年。 结算方式:招标人按月向中标人结算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 电话:010-84865055-135 传真:010-84865255 2 *投标 人的 其他 资格 要求 2.3 《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对联 合体 投标 的要 求 2.4 对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现场 踏勘 6.5 现场踏勘安排:无。 4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5 标前 会 6.6 标前会安排:无。 6 *投标 文件 的构 成 8.1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格式 见附件 6); (7)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投标担保函(如需)(格式见附件 7); (8)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 (9)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 (10)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 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 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 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 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 近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 文件 的构 成 8.1 ➢ 近五年投标人为国家机关、大型国企、三级甲等医院、学校的 项目,合同期达到 1 年或以上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 的首页、金额页和大签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 评标细则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1) 详细的技术响应方案。 7 投标 文件 份数 9.5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档 1 份。 8 *报价 方式 10.1 报价方式:响应给定费率。 9 投标 保证 金 11.2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10000)。 5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10 投标 截止 时间、 地点 13.1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第九会议室 联系人:刘丹、韩闯;电话:010-84865055-135 11 开标 时间、 地点 15.1 开标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09:30 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6 层第九会 议室 12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24.1 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元。由入围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以现金 或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 价中,投标人在填报费率时综合考虑。 13 履约 保证 金 25.1 履约保证金:20 万元。 注:本表加注“*”的内容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6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项目概述见投标资料表第 1条。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 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投标资料表第 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4 本次招标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3 条。 2.5 投标人应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 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 同)形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 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登记备案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 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 发出的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招标代理机构已经 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 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 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7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 ◆ 第一章投标邀请 ◆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第四章技术要求 ◆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第六章附件 6.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 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 招标人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 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 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 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 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 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发布更正公告。 6.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 生效力,有关的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 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 案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4条。 6.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第 5条。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图纸中的说明等) 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料表第 6 条中列明的内容,其中加“*”项 目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 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有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 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 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9.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方为有效。 9.5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第 7 条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0. 投标报价 10.1 报价方式见投标资料表第 8条。 10.2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 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 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 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 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10.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10.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 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5 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比 90 天短的投标文件将 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 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 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 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 11.2 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 需同时提供退款银行详细信息。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应满足投标资料表第 9 条规定的标 准。 11.3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如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保证在开标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招标 代理机构账户,并在投标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投标保证金缴 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 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注: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 附言里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 11.4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投标人: (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5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4)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之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11.5 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附有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 10 文件。 11.6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 标明 “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所有的信封封皮上均应清楚注明:招标项目编 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有 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 12.2 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各放在一个单 独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12.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件的误投 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并退回投标人。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资料表第 10条。 13.2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未进行 登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3.3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 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 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 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 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回。 五、开标 15. 开标 11 15.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第 1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 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 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其他内容。开标时当众宣读 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当众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5.3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请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其投标的唱 标内容。 六、评标 16. 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 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 在 3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 五人(含)以上单数。 16.2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于本项目开标前一工作日在招标人同级或 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 评标专家。 1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17. 投标文件初审 17.1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包括:是否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 保证金是否足额等。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包括: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是否在 采购预算范围内、是否响应“*”关键条款、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实质性要求等。 17.2 投标人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足; (2) 投标人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2 (5)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6)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关键条款,对关键条款的任何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 无效;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恶意竞争的。 17.3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4 算术错误在一般情况下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投标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 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 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或文字描述存在明显的严重错误, 将以总价或数字描述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并承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风险。如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和投标文件 内的价格不一致,将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进行评标。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 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要求及内容应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并交招标代 理机构存档。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交书面澄清,该书面 澄清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盖章,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投标 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投标作无 效标处理。 18.2 有关澄清要求和答复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8.3 除了上述情况外,从投标截止期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 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进行联系。 18.4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 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9.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9.1 经过初审后,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 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19.2 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其他所有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 13 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称为“评 分修正值”)替代。 20. 确定中标人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后的综合评分排序推荐确定不少于 3 家中标候选人。 20.2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3 家入围单位并向其授予合同。排 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 或者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1. 项目废标处理 2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重新组 织招标或申请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授予合同 22. 中标通知 2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 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招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或声明。 23.2 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 23.3 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并不得将合同全部 14 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 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3.4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5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4.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2条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 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5. 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3条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25.2 如果中标人应交而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 保密条款 26.1 除了投标人为投标所雇人员外,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 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 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投标人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投标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 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投标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6.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使用本招标 书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6 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一、食品原材料品质要求 (1)、猪肉类:净廋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筒子骨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 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当日的动物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 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 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品质好。 (2)、蔬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主要采购土豆、番茄、黄瓜、南 瓜、茄子、洋葱、花椰菜、西兰花、白菜、萝卜、红萝卜、地瓜、青椒、芹菜、葱、蒜等; 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 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 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 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须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3)、禽蛋类:要求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无破损、散黄现象。 (4)、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绿豆、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 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包装、码放整齐、无蛀虫、无杂质。 (5)、米、面粮油类:大米、小米、紫米等各类米/面以及食用油要求为国内市场知名 品牌,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 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6)、调料类:各种调料需有标签,注明品名、生产厂家,保质期,合格证等。 二、食品原材料价格控制 食品原材料的价格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行情平均价,上浮 10%进行结算;如未找到参考价格,应参照京东商城(https://www.jd.com/) 自营类价格进行结算;对少量部分未能在上述网站找到参考价的初加工食材,按照北京新 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 13%进行结算;如仍 未找到参考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服务期限:合同期壹年(2020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5 月 31 日),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考 核,考核达标通过后方可续签下壹年合同,累计服务期 3 年。 四、食品原材料供应要求 17 1、供应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蔬菜、粮、油、肉类、水产类、水果、副 食调料、小食品、饮料、厨杂及低值易耗品;具体供应内容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满足甲方 需求。 2、所有食品原材料均要求做到当日早晨 6:45 前配送,并去除外包装(外包装自行带 走处理)。 3、供应服务商必须按照甲方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 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医院餐厅的正常运转,供 应服务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供应服务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 周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5、乙方应完全无条件服从甲方供应安排。 五、食品安全承诺要求 供应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 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 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8)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 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 (9)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服务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 他法律责任。 六、服务商人员的要求 (1)主要负责人员应具备 3年以上的食品原材料供应管理经验。 (2)所有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暂住证、身份证并上报甲方保卫部门存档。 18 (3)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餐饮行业规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5)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知识培训 1次/月,以达到提高专业技术水 平的目的,岗位知识培训内容上报甲方。 (6)服务商必须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于本项目服务,如需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对上述各类人员进行调动时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七、费用结算方式 1、甲方以支票、转账、电汇的方式支付供应商货款。 2、供应商在甲方付款时必须给甲方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其他服务 除甲方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服务商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说明 可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或在投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上述需求编制详细的服务响应方案。 19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合同主要条款列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 甲方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 1 号。 2 合同货币:人民币。 价格条款:价格根据合同规定。 3 项目现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提供服务的时间:详见技术需求书。 服务保障期:详见技术需求书。 4 付款方法和条件: 1、甲方依据实际发生的商品数量向乙方付款。 2、本服务合同费用包括:实际发生食品原材料货物费用。甲方不额外负担 因此项服务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根据财务规定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以支票、转账的方式 支付乙方货款。 4、约定账期为一个月,不遇特殊情况到达账期的货款甲方应及时结款,不 得拖延。 20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合同 甲 方: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电 话: 地 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帅府园 1号 传 真: 邮 编: 100730 乙 方: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邮 编: 联系人: 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提供饮食中心原材料供应服务事宜,经双方平等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 第一条 服务内容 北京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各餐厅(职工餐厅、营养餐厅)原材料供应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蔬菜、粮、油、肉类、水产类、水果、副食调料、小食品、饮料、厨杂及低 值易耗品;具体供应内容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满足甲方需求。 第二条 服务标准及要求(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合同期壹年,年月日-年月日,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 下壹年度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 3 年。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甲方依据实际发生的商品数量向乙方付款。 2、本服务合同费用包括:实际发生食品原材料货物费用。甲方不额外负担因此项服务 21 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根据财务规定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以支票、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货 款。 4、约定账期为一个月,不遇特殊情况到达账期的货款甲方应及时结款,不得拖延。 5、结算价格:食品原材料的价格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 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上浮 10%进行结算;如未找到参考价格,应参照京东商城 (https://www.jd.com/)自营类价格进行结算;对少量部分未能在上述网站找到参考价的 初加工食材,按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 上浮 13%进行结算;如仍未找到参考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6、履约保证金 1)对于首次与甲方合作的乙方公司(注:以中标时间为准 10 年内未与甲方发生过同 类业务合作的乙方公司为首次服务公司),在首次合同期,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20万元人民币,乙方应在签订合同 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缴纳。 2)合同生效后前 4个月为履约考核期,履约考核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保证金无息 退还乙方。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全额/差额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 ①履约考核期内,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资质、业绩或其它造假行为,以及违反投标规定 的违法行为,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单方面全额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双方合 同关系; ②确认招标结果后,乙方未按投标承诺及甲方要求,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保障, 甲方有权单方面全额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③履约考核期间,因乙方原因出现食材安全质量或错送误送等问题,未造成重大事故 的;或者乙方在甲方日常质量检查中存在失误,将酌情予以扣罚乙方部分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前一天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 2、对乙方的报价进行监管并逐级审批。 3、对乙方所送物品进行质量、数量进行严格监管。 4、定期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合同规定,甲方如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建筑物、配套设备设施的损坏,以及人身财产损害有权要求乙 22 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据本合同及双方认同的订购明细单向甲方提供商品,并在双方约定日期 6点 45分送到甲方各餐厅指定位置并去除外包装(外包装自行带走处理),并由甲方当 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2、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如商品的品种、价格、质量、数量、规格等事项发生变动,双 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4、乙方应服务热情周到、做到统一着装等。 5、乙方需确保甲方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 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 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 经济赔偿。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限期整改,逾期 10天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 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造成物业使用人财产、人身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第九条 在任何一方并未违约、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应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合同,否则,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 支付对方的赔偿。 第五章 争议解决 第十条 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服务行政主管 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则履约期限应该被相应地延长, 23 不可抗力持续超过 30天,甲乙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时,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书面证明。 第六章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并针对某一 事项签订专项协议(如保密协议、安全及防火协议等),上述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及合同期满后,对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材料和信息应 严格保密,一切由此引起的过错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 责任。该保密责任在本合同到期及终止后依然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 1:服务标准、附件 2:服务要求承诺、附件 3:投标人增 值服务承诺,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4 附件 1 服务标准 一、品质要求 1、 猪肉类:净廋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筒子骨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 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当日的动物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 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 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品质好。 2、 蔬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主要采购土豆、番茄、黄瓜、南瓜、 茄子、洋葱、花椰菜、西兰花、白菜、萝卜、红萝卜、地瓜、青椒、芹菜、葱、蒜 等;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 48 小时内采摘供应,原 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 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须出具 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3、 禽蛋类:要求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无破损、散黄现象。 4、 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绿豆、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 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包装、码放整齐、无蛀虫、无杂质。 5、 米、面粮油类:大米、小米、紫米等各类米/面以及食用油要求为国内市场知名品 牌,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 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6、 调料类:各种调料需有标签,注明品名、生产厂家,保质期,合格证等。 二、供应要求 1、所有食品原材料均要求做到当日早晨 6:45 前配送,并去除外包装(外包装自行带 走处理)。 2、供应服务商必须按照甲方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 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医院餐厅的正常运转,供 应服务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供应服务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 周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4、乙方应完全无条件服从甲方供应安排。 三、人员要求 1、 主要负责人员应具备 3年以上的食品原材料供应管理经验。 25 2、 所有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暂住证、身份证并上报甲方保卫部门存档。 3、 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 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餐饮行业规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5、 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知识培训 1次/月,以达到提高专业技术水 6、 平的目的,岗位知识培训内容上报甲方。 7、 服务商必须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于本项目服务,如需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8、 对上述各类人员进行调动时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附件 2: 食品安全承诺 乙方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 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乙方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 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8)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 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 (9)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服务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 他法律责任。 附件 3:投标人增值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为准) 26 第六章附件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________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____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 8. 资格证明文件; 9. 详细的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方案; 10. 其他。 我方郑重承诺: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 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 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 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 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 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 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 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 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 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27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己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___日。 5. 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 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 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联系,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 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我方是所提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 适当的授权。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28 附件 2-1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货币 报价内容 保证金 投标声明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 协和医院饮食中心原 材料供应服务 响应报价 人民币 食品原材料的价格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 (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行情平均价,上浮 10%进行结算;如未找到 参 考 价 格 , 应 参 照 京 东 商 城 (https://www.jd.com/)自营类价格进行结 算;对少量部分未能在上述网站找到参考价 的初加工食材,按照北京新发地市场 (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行情平均价,上浮 13%进行结算;如仍未找到 参考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便在开标时使用。 (1) 报价费率不得调整,应完全响应招标给定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2) 有条件折扣不得填写,评标时也不予考虑。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9 附件 3投标人退款银行信息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提交保证金金额 退款银行名称 账号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便招标机构能及时向未中标人退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0 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注: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要求进行应答,回答应以“满足”或“不满足”等明示承诺开始,列出所投产品或服务 的具体技术指标,并辅以详细解释。除“满足”项目外,必须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对偏差予以详细说明。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 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条款。 2. 投标者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1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差说明 注: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列表”中的要求进行应答,回答应以“满足”或“不满足”等明示承诺开始,列出所投产品或 服务的具体商务条款并辅以详细解释。除“满足”项目外,必须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对偏差予以详细说明。 2.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2 附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 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及合 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33 附件 7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愿以___________(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做出以 下承诺: 1. 保证金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我公司做出以下任何一种事实,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自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或 (2)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 天内未能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函的规定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我司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招标编号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4 附件 8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司保证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担保函形式向贵司即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A 座 8 层)如下账户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按投标人 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服务 费,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 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35 附件 9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 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人 管理人员人 技术人员人 员工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工 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企业财务状 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6 2017 2018 北京办公地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6 附件 9-1 拟派实施人员表 类别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职务 职称 主要 资历 经验及 承担过 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 其他人员 注:上述项目组主要人员须按照下表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上述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 到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7 附件 9-2 拟派人员资历表(服务类项目适用) 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拟任职 单位任职时间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8 附件 10资格证明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 (2) 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 件; (3) 近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人员设备等相关资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近五年投标人为国家机关、大型国企、三级甲等医院、学校项目业绩合同的首 页、金额页和大签页的复印件;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39 附件 11详细的服务响应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要求作出详尽响应。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