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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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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厨房设施(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厨房设施(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5-21 17:21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厨房设施(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081220200001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21 17:21
采 购 人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政府路与016县道交叉口北200米,联系方式:吴先生,158839015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联系方式:屈女士,0839-338865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5883901576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0-05-22 09:00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2020-05-25 17: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2020-05-22 09:00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2020-05-25 17: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5-27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27 10:00
谈判时间 2020-05-27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发售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300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4900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预算金额(元) 248000
采购品目名称 食品蒸煮机械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残疾人托养中心厨房设施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备注

PPP项目标识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1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3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8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9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 - 20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1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 45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 53 - - 1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 合会(采购人)委托,拟对 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厨房设施(第 二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8122020000111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厨房设施(第二次) 3.采购人: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一般公共预算,24.8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 罚期届满的除外); - 2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 09:00-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 厦 4 楼 B11 号)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谈判文件售 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 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谈判地点: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 4 楼 B11 号)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 - 3 -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88390157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屈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88659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 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三家及以上。 本次采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 告形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24.8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24.8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 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 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 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优先、强制采购产品 (如涉及) 如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谈判 的须提供该产品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所在页截图证明 - 4 -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7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按照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 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 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记入诚 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 分中扣除 5 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 中进行承诺。 8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 告栏中予以公告。 9 谈判保证金 金 额:4900 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谈判保 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8110120540001489 交款截止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步(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编号)。 10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5% 交款方式:转帐 收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1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88659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 5 - 14 供应商质疑 构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结 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 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全部质疑内容) 采购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588390157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8865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前交纳。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工程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 。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现场登记购买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 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 6 -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 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 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 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 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 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 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 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 7 -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 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无效。 7.3 供应商所缴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 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 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 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 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8 -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 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 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9 -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可以在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2.4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 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 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 10 -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 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 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 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 文件为准。 18.3“报价表(第一轮)”和谈判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 袋内。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 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 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 11 -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 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 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 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0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报价表(第一轮)”和谈 判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 12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 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 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 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 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 13 -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质量和服务等要求以最终报价由低 到高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成交结果 24.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缴纳。 24.3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 14 -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 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 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 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 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 - 15 - 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 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 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 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 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 16 -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 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证明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 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 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 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 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可能会上报本项目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成 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 17 -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 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询问、质疑由采购人委托代理公司处理。 十、其 他 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 高于 15%。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 18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 罚期届满的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根据国 家目前规定执行。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 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 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19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格 式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承诺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活动的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活动的, 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提供2019年 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 7.提供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新公司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应提供承诺函);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 罚期届满的除外)。(投标人提供截图证明) ▲特别说明:按照国家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证和税务登记证。 ▲特别提醒: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不 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同时,以上 材料应逐一审查通过。 - 20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食堂厨房设施设备 编号 设备名称 参考图片 规格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热厨间 1 800 大锅灶 1.规格:1050*1150*1120MM; 2.配口径 800MM 铁锅一口; 3.采用201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1.0mm,配中压风机550W 一台; 4.炉架用 40*40 国标角钢加固,炉面下衬 3MM 防火隔热石 棉布,内衬面板、炉膛用 A3 钢板,并以耐火砖砌实。 5.前沿配溢水排污槽、挡渣板,台脚立柱 50#钢管,外套 不锈钢,配可调节子弹脚。 台 2 2 调料台 1. 规格:400*1150*1120MM; 2. 采用 1.0mm 的 201 不锈钢制作。 台 1 3 12 盘蒸饭 车 1.柜外壳采用 1.0mm 不锈钢板制造; 2.内胆采用厚 1.0mm 不锈钢制造,饭盘支架采用不锈钢矩 管焊接制作; 3.配 DN25 不锈钢蒸汽接口及不锈钢阀门; 4.立脚配Ø48厚度 5mm钢管外套不锈钢管及可调全钢子弹 脚。 5.门合页及门把手采用 5mm 不锈钢制作; 6.门配耐高温硅胶密封安装; 7.箱体整体发泡处理,便于保温,节能能耗; 8.配置不锈钢 DN25 排水阀、不锈钢 DN25 蒸汽阀各 2 套; 9.12 盘,蒸米饭时间为 40 分钟/次,因大米吸水量不同而 变化,每盘约 5kg 大米; 10.排水阀,进水管,卸压口,排烟口,沥水槽。 台 1 4 四门冰柜 1.规格:1200*720*1900MM; 2.温度范围:-5ºC~+10ºC/-18ºC~6ºC; 3.不锈钢外壳及内胆; 4.采用无氟绿色环保型制冷剂,防霉抑菌技术,配置高能 效比的强劲压缩机聚氨脂发泡箱体; 台 1 5 四层货架 1.4 层.规格 1500*500*1500MM 2.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制作,立柱 50*30*1.0MM,连 接 40*25*0.8MM。 台 1 - 21 - 6 工作台 1.规格 1500*800*800MM,两层; 2.台面板采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内层隔板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制作; 3.垫板用 20mm木工板,立柱用φ50*1.0mm不锈钢管制作, 配φ38*0.8mm 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2 7 不锈钢地 沟盖板 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制作. 张 35 2.面点间 1 木案工作 台 1. 规格:1800*800*800MM 2. 面板采用 4CM 加厚实木板,支架采用 50MM, 3. 0.8MM 厚不锈钢圆管加可调节子弹脚。 台 1 2 和面机 1.规格:770*580*700MM 2.25kg 简装和面机。 3 功率:220V/1.5KW 台 1 3 搅拌机 1.规格:610*530*1020MM 2.30L/10kg。 3.功率:220V/1.5KW 台 1 4 单星水池 1. 规格:600*700*800MM 2. 采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制作; 3. 内置 1.0MM201 不锈钢板一次性冲压成型星盆; 4. 连接管采用 25*1.2MM 不锈钢管; 4.立柱采用 38*1.2mm 不锈钢。 台 1 3.洗碗间 1 四层货架 1.4 层.规格 1500*500*1500MM 2.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 50*30*1.0MM, 连接 40*25*0.8MM。 台 1 - 22 - 2 三星水池 1. 规格 1800*700*800MM 2. 采用厚 1.0MM201 不锈钢板; 3. 2.内置 1.0MM201 不锈钢板一次性冲压成型星盆; 4. 连接管采用 25*1.2MM 不锈钢管; 5.立柱采用 38*1.2mm 不锈钢。 台 1 3 热水器 12 升 台 1 4.消毒间 1 高温消毒 柜 1. 规格 1160*510*1740MM 2. 面板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材; 3.两组温控,可单独控制单门温度 4.四层网架方便搬运收拣餐具; 5.带热风循环,可加速对餐具的水份烘干; 6.消毒温度最高可调 125 度。 台 1 2 电烤箱 1.规格 1250*850*1250MM 2.面板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制作 3.功率:380V/13KW 台 1 5.精加工间 1 工作台 1.规格 1500*800*800,两层; 2.台面板采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内层隔板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制作; 3.垫板用 20mm木工板,立柱用φ50*1.0mm不锈钢管制作, 配φ38*0.8mm 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2 2 绞切肉机 电压:220V; 功率:≤2.2KW; 产量:350Kg/h;机台骨 架及面板为 201 不锈钢制造,刀具可拆下方便清洗。 台 1 3 切菜机 1.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制作. 台 1 - 23 - 4 四层货架 1.4 层.规格 1500*500*1500MM 2.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 50*30*1.0MM, 连接 40*25*0.8MM。 台 1 6.初加工间 1 四层货架 1.4 层.规格 1500*500*1500MM 2.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 50*30*1.0MM, 连接 40*25*0.8MM。 台 2 2 工作台 1.规格 1800*800*800MM,两层; 2.台面板采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内层隔板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制作; 3.垫板用 20mm木工板,立柱用φ50*1.0mm不锈钢管制作, 配φ38*0.8mm 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1 3 双星水池 1. 规格 1200*700*800MM; 2. 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制作; 3.内置 1.0 厚 201 不锈钢板一次性冲压成型星盆; 4.连接管采用 25*1.2MM 不锈钢管; 5.立柱采用 38*1.2mm 不锈钢。 台 2 7.副库房 1 四层货架 1.4 层.规格 1500*500*1500MM 2.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 50*30*1.0MM, 连接 40*25*0.8MM。 台 2 2 卧式冰柜 1.规格 1270*630*920MM 2.贴合中式储藏习惯,创新设计大冷冻环境。 2.蝶形双层门体,展示锁冷两不误。 3.门体可拆卸,取物更方便。 4.双层门体设计,保温效果好。 5.节能静音,生态环保。 台 1 8.主库房 1 不锈钢米 面架 1.规格:1500*450*300MM; 2.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制作; 3.立柱和四周连接管用φ50*1.0mm 不锈钢管制作,立柱 8 脚下地,中间四柱设φ50*1.0mm 抬梁; 4.格子采用 40*25*厚 1.0mm 不锈钢矩形管制作,间距≤ 50mm。 台 2 9.售卖间 - 24 - 1 四格保温 售饭台 1. 规格:1500*680*800MM,格数 4 格; 2.面板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厚度 1.0mm,下板、围板 厚度 0.8mm201 不锈钢板; 3.脚管采用Ф38*1.2mm 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 4.配电发热管、温控器,安装出水阀门 1 套。 台 2 2 份数盆 面板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制作 套 8 3 单门留样 柜 1..规格:535*520*1890MM 台 1 4 工作台 1.规格 1800*800*800MM,两层; 2.台面板采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内层隔板用厚 1.0mm201 不锈钢制作; 3.垫板用 20mm木工板,立柱用φ50*1.0mm不锈钢管制作, 配φ38*0.8mm 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台 1 二、抽排系统 编号 设备名称 参考图片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油烟净化 一体机 1. 自带净化设备,自带风机,自带控制开关,自带电路 保护器,净化空气 95%以上。 2. 面板采用厚 1.0MM 的 201 不锈钢板; 3. 内置 0.8MM 厚不锈钢隔油网; 4. 规格 1200*1000MM 5. 功率:1.5KW 米 3.7 2 烟管 1. 采用优质镀锌板制作,厚 1.0MM 2. 规格 480*480MM 米 3 3 弯头 1. 采用优质镀锌板制作,厚 1.0MM 2. 规格 480*480MM 个 2 - 25 - 4 电缆线 GB4 ㎡铜芯线 米 5 三、餐厅设备 编号 设备名称 参考图片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不锈钢餐 桌 1. 规格:2000*600*760mm; 2.桌面采用 201 不锈钢板制作,厚度为 1.0mm; 3..凳面采用 201 不锈钢钢板制作,联排凳面,不可翻转, 尺寸:2000*280*300mm 4.凳架为 50*50*1.2 不锈钢方管; 5.可供 8 人用餐。 张 8 四、食堂厨房杂件及餐具 编号 设备名称 参考图片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保温送餐 车 1.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制作;2.工程定制 个 2 2 不锈钢双 层碗 120mm;食品级 304#不锈钢厚 1.0mm 双层焊边碗 个 40 3 不锈钢五 格快餐盒 五格;食品级 304#不锈钢厚 1.0mm 一次性冲压成型。 个 40 4 粗漏油隔 360mm ;201 不锈钢冲孔,配手柄。 个 2 5 细漏油隔 360mm; 201 不锈钢冲孔,配手柄。 个 2 6 不锈钢大 炒铲 大号;手工锻打加厚铲 个 3 7 不锈钢小 炒勺壳 201 不锈钢制造,配木手柄 个 3 8 电子秤 200Kg 台 1 9 不锈钢分 餐勺 中号;201 不锈钢冲压成型 个 4 10 蓝色塑料 周转箱 535*410*300mm;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每个筐装汤 碗 100-120 个。 个 6 - 26 - 11 木质饭勺 加深中号;采用实木制作。 个 4 12 馒头包子 夹 中号;不锈钢制造 个 5 13 长柄网漏 350mm;大号铜丝手工编织,配木手柄。 把 2 14 肉类菜墩 ∮430*100mm;圆形白色;食品级 PE 材质,一体墩 个 2 15 蔬菜菜墩 (粗加工) 500*350*30mm;方形;食品级木质材质,一体墩 个 2 16 油石 5000 目 块 3 17 打皮刀 201 不锈钢 把 3 18 塑料菜筐 670*470*360mm;黑色;环保级全新料加厚,可插入重叠, 带钢制提把。 个 4 19 斩骨刀 中号;纯手工锻打,三包使用 把 1 20 切肉刀 中号;纯手工锻打,圆形手柄 把 2 21 切菜刀 中号;纯手工锻打,方形手柄 把 2 22 加盖调味 桶 240*130mm; 201 不锈钢制造,加盖、加厚。 个 10 23 不锈钢盆 φ400mm ;201 不锈钢材质 个 6 24 不锈钢盆 φ600mm; 201 不锈钢材质 个 3 25 不锈钢盆 φ800mm ;201 不锈钢材质 个 2 26 不锈钢汤 桶 φ400mm ;201 不锈钢冲压成型 个 3 27 筷子 26cm 双 100 - 27 - 28 1 尺 6 锅 1 尺 6 锅 个 1 29 1 尺 4 锅 1 尺 4 锅 个 1 30 平板车 个 1 31 刷把 把 3 32 60 米筛 采用 1.0 厚 201 不锈钢板制作 个 2 33 不锈钢弯 钩水龙头 15CM;201 不锈钢制造 个 8 五、热水系统 序号 产品名称 参考图片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蒸汽能机 (核心产 品) ★1.属于常压蒸汽设备;燃烧室水容积≤5L,在《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范围内。(须提供 近三年内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加盖制造商鲜章) ★2.必须是常压蒸汽设备,无需年检,无需专人看管, 外形尺寸≤500*450*1000MM,燃气类是天然气;(须提 供近三年内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3.额定电功率≤0.135KW;额定电压 220V 50Hz;额 定热负荷≥33KW,燃气额定压力 2.0KPa。(须提供近 三年内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 盖制造商鲜章) ★4.排烟口温度≤120℃,既避免大量热量损耗,也避 免用手接触会烫伤;每小时出蒸汽≥90Kg。(须提供近 三年内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 盖制造商鲜章) ★5.外壳防护等级 IP24。(须提供近三年内国家级质 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6.设备自带以下功能:①自动开关机功能、②自动检 测、③全智能设置断水自动停机保护、④断气自动停机 台 1 - 28 - 保护、⑤断电自动停机保护、⑥过热自动停机保护、⑦ 意外熄火自动停机保护等多项安全保护功能、⑧温控 感应探头开关、⑨水流量显示、⑩蒸汽温度及水温度显 示功能。 ★7.CO 排放量≤0.1%,氮氧化物≤200MG/m³。符合国 家排放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内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8.整体面板采用 304#1.5MM 厚不锈钢,常温水燃烧 8 秒内出蒸汽;燃烧等级不低于 10 个档位,采用全铜翅 片式模块,能最大限度地吸收燃烧热量;蒸汽温度≤ 140℃(可调节)。 9.燃烧噪声低于 50 分贝,即 3 级(含 3 级),满负荷 下天然气耗气量≤每小时 4立方米。 2 0.125 纯 水机 每小时过滤水量 125KG,与相应设备配套;采用等离子、 再生树脂、活性碳等过滤,能有效去除杂质、矿物、微 生物、气味及有害化学物等有害物质。要求自带水质检 测功能,水质报警功能,断水报警功能,浓水测压功能, 补压功能等。 台 1 3 3T 保温水 箱 容积 3T,内层采用 SUS304、厚度 1.5mm 不锈钢。外层 采用 201 厚度 1.5mm 不锈钢压球形槽不易变形。水箱内 部用不锈钢角钢交叉支撑拉伸,保证水箱长期受压不 变形。中缝保温纤维压实填满,保温层厚度不低于 70mm。 个 1 4 1T 纯水箱 容量 1 吨,与相应设备配套,内胆采用 SUS304 不锈钢 一级材料,符合国家 OCr18Ni19 卫生检验标准,不生锈, 不长青苔,不漏水、永久保持清洁卫生,安全稳固。 个 1 5 550W 增压 泵 台 1 6 2.2 变频 增压泵 380V/2.2KW,通过压力检测器维持稳定的压力,保证每 个出水口压力均匀; 台 1 7 不锈钢温 度探头 个 2 8 不锈钢止 回阀 DN20 个 1 - 29 - 9 不锈钢软 管 DN20 个 1 10 不锈钢法 兰 片 1 11 不锈钢弯 头 DN20 个 3 12 不锈钢丝 接 DN200 个 1 13 镀锌钢管 DN25 米 6 14 法兰 片 3 15 前置过滤 器 DN20 个 1 16 液位浮球 阀 个 2 17 铁弯头 DN25 个 4 18 铜过滤器 DN32 个 1 19 PPR32 管 - 米 20 20 PPR25 管 - 米 25 21 ppR20 管 - 米 8 22 淋浴喷头 个 4 23 PPR 配件 含Φ32.Φ25Φ.20 管件 批 1 24 不锈钢管 - 批 1 25 配电箱 个 1 26 电线 Φ4铜芯线.. 米 10 - 30 - 备注:1、带“★”项参数为重要参数,若有一项不满足为废标处理。 2、在成交公告公示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蒸汽能机要求的近三年内的 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若不能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及官方 网站查询截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则取消成交资格。 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履约保证: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之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 成交金额的 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者履约保函)。工程完成 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 1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30 日内付清。 3. 维修期:1 年。 4.售后要求 4.1、质保期内所有的售后服务(包括维护、材料更换、提供备品备 件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外只收取材料 成本费。 4.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 7×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的基础上,接到 采购人质量问题后,在半个小时(含)内响应,6 个小时(含)内到 达现场并处理。 27 电线 Φ2.5 铜芯线 米 20 28 电线 Φ0.75 信号线 米 20 29 3 平方交 换器 采用全 304 不锈钢制造,与相应设备配套,可满足洗澡 用热水,汽水式,3平方、法兰接口、承压 20KG。 个 1 - 31 - 5、验收及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 号)执行验收。 6、设备清单中的产品在 2019 年最新版 3C 认证目录内的,须在成交 公告公示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 3C 认证证书。(提供承诺函)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 谈判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 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 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 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 32 -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 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3 -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4 - 三、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 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 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 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 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 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 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 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 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 果。 - 35 -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6 - 四、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 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XX 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7 - 五、报价表(第一轮)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谈判报价(万元) 备注 总 价 (万元) (大写: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 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8 -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总价(万元) 备 注 小写: 万元 大写: 备注: 1、本表为各位潜在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故不能装订在谈判文件中。需资格性 和符合性通过之后单独提交。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 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9 -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40 -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XXX 行业,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 XXX 万元,资产总额 XXX 万元,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 单位的 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注: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必须一并提供该小微企业生 产商出具行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进行 10% 的价格扣除评审。 若有虚假声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 本声明函为选择性提供。 - 41 -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投标人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必须一并提供 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进行 10% 的 价格扣除评审。若有虚假声明,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 本声明函为选择性提供。 - 42 - 八、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 43 - 九、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44 -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 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 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 45 - 十一、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XXX - 46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 制定本谈判办法。 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 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 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审程序 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 47 - 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 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3 出现本条 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 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 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 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 购活动公告。 4.谈判 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 - 48 - 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 况调整谈判轮次。 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 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 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 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6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 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4.8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5.最后报价(总价) 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 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 应当按照供应商响应谈判文件服务时间、供货质量和售后服务响应程度、是否提 供有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等价格扣除参照第 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执行(需提供证明材料),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排 序,在所有参加谈判人中,经评审合格的谈判人(三家以上含三家)以最后报价 为准,最低价为供应商候选人。 - 49 - 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 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 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 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 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推荐三家及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 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 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 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 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 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 50 -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 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 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 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 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 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11.供应商澄清、说明 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 51 -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三、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 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 52 -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 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 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 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 件。 六、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 违法行为; 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 情况; 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 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 53 -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 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 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 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 政 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 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 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 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 54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 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 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 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 - 55 - 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 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 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 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56 -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 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 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 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 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 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 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57 -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协商后修改部分条款。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人)委托,拟对 广元市朝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方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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