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投标人:
受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0年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ZCD-2005-05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计划编号(珠海市):P-20200518-001401。
2.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0年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预算及最高限价、服务期等: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及投标报价上限 | 采购内容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0年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为(以先到时间为准)。 |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元整(¥2,160,000.00)。 说明: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上限为100%,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提供饭堂配送服务,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至3个不同的地点。 |
4.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
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说 明 : 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在 信 用 中 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 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三、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8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方式为1现场购买;2电子邮件购买(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57921504@qq.com)。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2020年06月11日15:0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珠海市财政局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丽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6-8678622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13号
2. 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6-3359378
邮箱:15792150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林莹、张哲,联系电话:0756-2525301、0756-2663712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