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采购项目编号:ZJHCCGFY2020-05220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四、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 1 | 1500000 | 年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市场监管局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有集体用餐配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 日;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磋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注册为正式磋商供应商或临时磋商供应商,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配置岗位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免费
5.磋商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3)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磋商供应商提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磋商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办理流程详见:CA管理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CA相关热点问题TOP专题页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depk120BkjoVoiMyPhAJ/8QejCnEBiyELHE-ohzp-(3)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0年6月2日09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磋商时间:2020年6月2日09时
十一、磋商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一楼(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但磋商过程需磋商供应商现场参与。
注:疫情期间投标现场注意事项(仅限于现场磋商)(按照开标当日疫情情况作具体调整):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要求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1.进入磋商的投标人代表人员必须持有杭州健康绿码,应当携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
3. 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4. 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5. 进入现场开标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磋商完成后立即离场,全力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允许委派一名代表前来现场参加磋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站(zfcg.czt.zj.gov.cn)。
十三、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孙苏君
联系电话:0571-63367495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许海珠 联系电话:0571-6336749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银华
联系电话:0571—62051531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孙杏花 联系电话:0571-61772168
传真:0571-61772183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胡邦旭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791637
传真:0571-63324371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路11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妇保餐饮配送服务-磋商文件(定稿).doc
266.0K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HCCGFY2020-0522002
招标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徐银华 电 话: 0571-62051531
传 真: 0571-61772183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77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4833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22031 供应商磋商须知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13729 一、总则 8
HYPERLINK \l _Toc5018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8
HYPERLINK \l _Toc31317 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9
HYPERLINK \l _Toc8225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HYPERLINK \l _Toc19700 五、开启磋商响应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10052 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 13
HYPERLINK \l _Toc939 七、磋商程序 14
HYPERLINK \l _Toc17243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HYPERLINK \l _Toc204 九、签订合同 19
HYPERLINK \l _Toc8552 十、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0
HYPERLINK \l _Toc2429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13686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8
HYPERLINK \l _Toc32528 第五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就“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项目编号: ZJHCCGFY2020-0522002
二、采购项目的概况:
服务期为壹年(详见采购需求)
三、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市场监管局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有集体用餐配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 日;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磋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注册为正式磋商供应商或临时磋商供应商,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配置岗位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免费
5.磋商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3)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磋商供应商提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磋商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五、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办理流程详见:CA管理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CA相关热点问题TOP专题页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depk120BkjoVoiMyPhAJ/8QejCnEBiyELHE-ohzp-
(3)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0年6月2日09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磋商时间:2020年6月2日09时
九、磋商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一楼(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但磋商过程需磋商供应商现场参与。
注:疫情期间投标现场注意事项(仅限于现场磋商)(按照开标当日疫情情况作具体调整):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要求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1.进入磋商的投标人代表人员必须持有杭州健康绿码,应当携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
3. 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4. 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5. 进入现场开标后,应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磋商完成后立即离场,全力保障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允许委派一名代表前来现场参加磋商)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站(www.zjzfcg.gov.cn)。
十一、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孙苏君
联系电话:0571-63367495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许海珠 联系电话:0571-6336749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银华
联系电话:0571—62051531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孙杏花 联系电话:0571-61772168
传真:0571-61772183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胡邦旭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791637
传真:0571-63324371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路11号。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供应商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
2 |
采购编号 |
ZJHCCGFY2020-0522001 |
3 |
项目资金及预算 |
财政资金,预算150万元。 |
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5 |
响应文件份数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响应供应商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未传输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
6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 |
7 |
答疑截止时间 |
答疑与澄清:磋商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0年5月29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答疑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 17时30分前。 |
8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9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 |
磋商地点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富阳区凤浦路197号)。 |
12 |
合同形式 |
总价包干 |
13 |
分包转包 |
未经采购人允许,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
14 |
服务期 |
详见采购文件需求。 |
15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6 |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结束,采购人退付履约保证金。 |
17 |
质疑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18 |
投诉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部门投诉。 |
19 |
注意事项 |
1.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8、19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 |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一、总则
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织和实施,并由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1.适用范围
1.1本次磋商工作仅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2.定义
2.1采购人系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委托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2.2磋商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3服务:磋商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承担的各项服务的义务。
3.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
5.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
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磋商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磋商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6.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
6.4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磋商,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
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将问题传真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453498893@qq.com。(电子邮件只作方便工作之用,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7.2磋商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7.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对原磋商文件作出重大修改或不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7.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7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后,经采购人同意后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8.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8.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3)2018年度或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2商务及技术文件
详细实施计划,不限于下列相关要求:
(1)磋商供应商情况介绍;
(2)类似的项目实施业绩汇总表及证明材料;
(3)相关证书复印件(若有);
(4)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关于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
(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等;
(1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14)其余资信评审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
8.3报价文件
(1)磋商响应函;
(2)磋商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若有);
(6)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提供原件备查)。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原件备查)。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7)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相关内容。
注:以上内容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8.4磋商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货币为人民币。
8.5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供应商如与磋商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及技术各项要求有偏离,应填写《商务(合同或技术)条款偏离表》,如有好的建议,应填写《建议书》。
8.6 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9.报价要求
▲9.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2磋商供应商在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总报价应包括或理解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9.3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总价中。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之日后90日历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
10.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1.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
11.1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未传输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响应供应商以前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磋商截止期。
12.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文件,将被拒绝。
12.3磋商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12.3.1.磋商截止时间后,响应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12.3.2.投标有效期应保持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3.3.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3.磋商截止时间
13.1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并解密。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拒绝接收。
13.2采购人因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将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五、开启磋商响应文件
14.磋商开始时,各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与在线电子投标,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注:本项目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直接递交磋商小组审议。
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
15.参加磋商人员(因政采云线上磋商环节未全面开启,本磋商环节采用线下磋商完成。)
15.1 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该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并出示身份证件。授权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两个及以上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且又授权其代表参加磋商,则磋商工作将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为准。
15.2未能出示上述文件或者证件的,磋商领导小组将拒绝与该供应商磋商。
16.磋商小组
16.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6.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6.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16.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举报。
17.磋商评审原则
17.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7.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磋商评审程序列。
17.3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17.4在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磋商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磋商供应商)。
17.5在磋商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如有磋商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
17.6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密封、装订要求而被拒绝的磋商响应文件除外。
磋商程序
18、开启程序
电子招投标磋商及评审程序:
18.1磋商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18..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成员,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磋商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18.3.磋商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读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名单,响应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会议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
18.4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对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条件、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将无效,不再进行后续磋商。如有下列情形的,初审不合格:
(1)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公告载明的要求。
(2)磋商响应文件需盖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3)法定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磋商响应文件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的。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磋商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
18.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评审细则附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无效投标的响应供应商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及有效响应的评分结果;如响应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磋商小组确定为废标;
18.6商务技术评审后,开启报价文件,首轮报价未在系统上公开,逐个开启各响应供应商报价文件。
18.7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8.9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10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线上磋商的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11.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评标结束,公证处公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本次开标会议结束。
19.特别说明:
19.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9.2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19.3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9.3.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9.3.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情况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0.错误的修正
20.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评分细则
21.1商务及技术得分(9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每项得1.5分,地市级每项得1分,县市级每项得0.5分,同一奖项按最高标准计,不重复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0-3分 |
3 |
2 |
管理制度 |
1、公司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对拟配送情况和职工需求的了解比较全面,作出合理的管理方案,0-5分 2、各岗位职责及管理流程,有完整的岗位职责分配,管理流程规范等进行打分,0-5分 |
10 |
3 |
人员配备方案 |
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应的人员(投入人员都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在职社保不少于1年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0-2分 2、人员中具有检测员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具有会计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0-3分 3、根据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专业配备、人数、工作经验等综合评定打分,0-5分 提供健康证等相关证书、人员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
10 |
4 |
经营方案 |
根据甲方采购需求、餐饮服务行业特点,制定餐饮配送方案,确保餐饮配送有序、安全运行。 1、有完善的网络订餐软件系统,订餐便捷。0-2分 2、临时快餐订单响应机制:承诺在30分钟内响应并送到现场,得2分。 |
4 |
5 |
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0-5分 |
5 |
6 |
类似业绩 |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0-4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7 |
配餐方案 |
1、结合采购单位员工营养需求,分季节时令科学组配,提供详细的配餐方案,针对配餐的安全、新鲜、营养、荤素搭配、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0-5分 2、根据甲方特色,制定病人营养餐的点餐和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0-5分 |
10 |
8 |
卫生管理方案 |
综合评价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的合理性等进行打分,0-5分 |
5 |
9 |
安全方案 |
1、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评委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打分,0-5分 2、投标人有食品安全投保意识,提供2017年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小于500万,得1分,大于500万(含)得2分,大于1000万(含)得3分,0-3分 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
8 |
10 |
交接过渡工作方案 |
交接方案可行性高,且交接过程做到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供餐。0-5分 |
5 |
11 |
优惠措施和服务承诺 |
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针对甲方就餐人群特点,提供优惠措施和服务承诺,0-5分 |
5 |
12 |
价格控制及明码标价方案 |
针对甲方采购需求,有供应饭菜的价格控制方案,及明码标价方案。0-5分 |
5 |
13 |
人员培训方案 |
公司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礼仪培训、服务意识的培训,投标单位需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0-5分 |
5 |
14 |
应急措施及其他个性化服务方案 |
1、对突发事件(天气、交通、停水、停电、投标单位内部硬件影响等因素)时的用餐服务提供应急预案及措施,投标人在富阳区范围内有同类经营项目,具备临时应急供餐,能针对不同类型的需求,风险防控措施方案等综合评定打分,0-5分 2、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内容和服务方式。0-3分 |
8 |
15 |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 |
1、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达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1分) 2、电子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一一对应,关联定位明晰,准确。定位不明晰,准确的,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0-2分) |
3 |
注:投标人弄虚作假的,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查处。
21.2报价得分(10分)
评审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报价部分10分 |
报价部分10分 |
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措施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提供原件备查)。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原件备查)。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22.综合评分
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性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3 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22.4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
25.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3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磋商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
25.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6.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6.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项目概述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位于富春街道横凉亭路25号,目前全院在编职员工约有600人左右,其中正高职称人员33人,住院部床位320张。本项目为餐饮配送服务,为解决全院职工更安全方便的就餐。每年职工餐饮的预算资金为150万元(不包含职工及病人现金支付部分)。
二、服务方式及服务期
1、服务方式: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以快餐配送和现场定点分餐相结合模式。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壹年。
三、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1、就餐人数:每天在职上班人数约为200人,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为一荤一素、一荤二素、二荤一素、二荤二素、营养餐(二荤二素配水果、牛奶)以及个性化点餐,中标人需做到准时开餐、餐食质量保证。
2、供餐计划:职工及病人的早、中、晚餐。要求早餐提供10个品种以上,早餐供应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中餐、晚餐提供20个菜品以上(其中荤菜10个以上,素菜10个以上),要求营养全面,丰富多变。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网络订餐服务及现场订餐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夏天提供凉饮,冬季提供防寒保暖饮品。
传统节日自制特色食品(清明团子、粽子、汤圆等)应节提供;
用餐时间:
早餐 7:00-9:30(体检中心要延迟至10:30)
中餐 11:00-13:00
晚餐 16:30-18:30
就餐时间如采购人需要调整则根据采购人通知进行调整。
3、本院正高职称人员就餐免费供餐,仅限上班期间中餐,标准为2荤1素,人数逐年增加。
4、体检中心体检时早餐:要求包含热的流质、半流质。有体检项目的日期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做相应的准备工作。
5、节假日职工用餐。
6、临时性餐饮任务,包含学习班快餐,外来考察、检查人员快餐等。采购人一般会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7、按照医院要求提供职工所需要的日杂用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产品超市零售价,用订餐系统订货并用虚拟币结账。
8、建立订餐软件,可考虑植入本院钉钉系统。提供现场点餐及软件点餐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禁止联合体投标等经营模式。要求指派1名专职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该工作人员必须是在职员工且缴纳社保1年以上,并要求在采购人单位现场驻点工作天数达到20天/月以上。
9、每月由采购人财务科对职工账户进行虚拟币充值,订餐、充值软件由中标供应商建立,如果采购人职工需要将其余餐券充入中标供应商账户,需要经过采购人财务人员定点定期进行,并进行监管。
10、采购人提供住院楼原休闲吧作为临时售餐场所,并接通水电,设置单独水电计量表(冬季供暖、夏季冷气按照面积计费),该场租费予以免除。进行装修改造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装修方案(按医院要求及市场监管局要求)需报采购人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允许在休闲吧经营冷饮、甜品,但禁止在休闲吧进行加工任何食品。中标供应商按照市场监管局要求进行相关证件的办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休闲吧实际消耗的水电费(按休闲吧水电表度数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次月15号前上交采购人财务科。
四、项目管理要求
1、必须依法经营,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人人须持健康证上岗。各类营业证件的申请由供应商自行办理,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带领全体职工树立为全院职工、广大病人和家属提供一流的优质服务体系,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膳食质量,保证全院职工、病人及家属准时就餐。积极参加医院通知的有关会议和各种活动,及时完成采购人交给的各项任务。
2、教育及带领全体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合同各项约定,认真执行采购人有关满意度调查、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廉政管理等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食品卫生安全。不得购进低劣变质、过期、有害、霉烂食品。严禁发生食物中毒,如因管理不善引起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
3、内部人员配备,工作安排、经营管理、经济分配等均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不予干涉。经营中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伤事故和医疗费用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采购人工作人员工作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5、对配送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运送、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6、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7、对经营中服务态度、膳食质量、花式品种、保障供应、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工作及遵纪守法,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等工作方面,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及处罚,并及时作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工作要求、处罚规定另订)。
五、食品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一)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休闲吧等区域的卫生管理到位。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二)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留样检测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饭菜制品48小时留样待检。因中标供应商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的(依据每餐留样100克48小时检测且经相应权威部门确认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因中标供应商未对菜品进行留样导致无法判断是否是中标供应商责任的,仍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六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管理服务采用《餐饮服务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考核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每季度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定期或不定期对餐饮配送服务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作为考核的依据。如连续二个季度考评分为9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
2、招标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投标人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民主投票方式满意度测评。如连续二个季度满意度在80%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
3、从每季营业总额5%设置考核奖罚金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供应商在考核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扣罚上一季度考核奖罚金,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终止合同。考核相关要求见附件。
七、部分商务条款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上交拾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15天内无息返回。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按保证金相应比例扣除罚金、直至没收全部保证金赔偿给采购人。
(1)合同期未满,中标供应商无故单独终止合同的,视未到期限长短,按保证金20%~80%比例在保证金中扣除。
(2)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条款,被采购人终止合同的,视情节轻重,按保证金20%—80%比例在保证金中扣除。
(3)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将合同承包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他人的,没收全部保证金。
(4)如中标供应商员工在采购人处发生意外,在紧急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先动用保证金。
2、付款方式:采用月结算制。每月中标供应商核算上月消费量,开具有效发票进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八、其他说明
合同到期后,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认可满意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附件:餐饮服务季度满意度考核评分表
序号 |
检 查 考 核 内 容 |
扣 分 值 |
1 |
各餐供应做到菜量适当、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 |
未达要求,发现一次扣1-2分 |
2 |
各餐送餐及时,保温措施到位。 |
未达要求,发现一次扣1-2分 |
3 |
订餐软件快捷方便,价格合理 |
未达要求,发现一次扣1-2分 |
4 |
季度职工及病人满意度测评大于90% |
低于9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5 |
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健康证复印件上墙;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上班期间手部不准佩戴首饰、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服保持清洁,没有脏痕。 |
未达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 |
6 |
冰箱内生熟分开,用保鲜袋包装、摆放整齐;留样冰箱规范留样。 |
未达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 |
7 |
工作场所规范存放物品,干净整洁无油污;除四害工作落实良好;卫生工具定位定点放置,干净整洁,无油垢异味。 |
未达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 |
8 |
休闲吧环境卫生整洁,死角无杂物,门窗壁、墙砖、地砖玻璃窗明亮、无油垢 |
未达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 |
9 |
全心全意为医院职工及病人服务,无投诉事件发生。 |
有职工及病人投诉,医院总务科查实一次根据事件扣2--5分;如有区长公开电话投诉,每次扣5分。 |
10 |
做好食品安全,不提供转基因调料及食品。 |
发现转基因调料或食品,每次扣5分。发生一次食品安全事件,视情节扣10--20分。 |
总分=100-扣分 |
第四部分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三方协商后确定)
甲 方(使用方):
乙 方(供货方):
鉴证方(招标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有关作业指标见《招标文件》。
二、合同有效期:本项目服务期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每一月考核一次(职工满意度调查)。如第一次满意度未达标的,要求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整改(第二次考评时候达到要求);如第二次考评仍未达到要求的,将罚没10%的管理费并限期整改完成;如三次考评都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认可满意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最长时间不超过5年。
三、合同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采用按实结算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服务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或病人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及加班费(含响应采购(招标)方服务需求可能存在的日常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服装费、用工人员房租费用、用工人员“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含住宿费用、体检费用、劳保用品费)、社保公积金费、管理费、税金、招标代理费及满足服务需求所必须的劳保用品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乙方进场服务并通过甲方考核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项记录复印件,办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手续。每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用,时间为每月末支付。
四、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有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转让给他人供应或者分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责任条款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办理配送抽需相关的合法手续,并负责菜价核定。
3、甲方有权对乙方配菜、营养搭配、饭菜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及时反馈员工对乙方工作的意见,监督乙方及时改正。
5、甲方应当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6、如有停电、停水等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乙方责任条款
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节假日需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整工作人员及工作时间。
4.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人员的餐饮,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不得出现延误情况。
5.乙方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乙方应当加强人员管理,确保用工安全。乙方负责餐饮服务相关安全、卫生事项,因乙方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尤其对烹饪水平的要求如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7.为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500元/次累计扣除当季度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8.在服务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9.乙方应当要求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员工配备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工作服及口罩,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10.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服务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11.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1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保证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服务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
1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做好休闲吧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
15.乙方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6.乙方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毕后落实、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17. 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饭菜制品48小时留样待检。
18. 乙方应严格落实职工预算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挪用,配备人员应全时段就位,如有缺位两天内必须配齐。
19.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依据每餐留样100克48小时检测且经相应权威部门确认后),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因乙方未对菜品进行留样导致无法判断是否是乙方责任的,仍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0.乙方在托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供餐或不供餐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扣除乙方当季服务费的5%。
22.乙方未遵守操作规程或未能保持休闲吧的卫生整洁的,在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应立即整改,如发现未及时整改或三次整改不彻底的,乙方需更换相关负责人员,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23.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不能上岗,如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的,按照乙方规章进行处罚,乙方需及时更换服务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所拿物品价格3倍的处罚。
24.在托管期间,乙方员工发生工伤或责任事故或导致他人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5.乙方因招工不到位,造成人员配备不齐的,缺少一人一天以内从乙方当月服务费扣除3倍以上的相应岗位工资。
七、特别约定:
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要求,确定的富阳 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必须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必须足额支付加班费。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和标准,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八、检查考核
甲方成立监督考核小组,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相关的考核及监督,包括对食品、卫生、安全、定价等方面。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实行每月定期、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检查人员原则上由采购人考核领导小组为主,其它相关单位参与考核方式进行。
2.履约期间,甲方将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告知乙方。
3.考核按月进行,分为对团队的考核及员工考核两部分。考核细则由甲方制定。
九、禁止事项
如乙方发生下列事项,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且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乙方人员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配送单位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因乙方原因造成食材过度浪费、浪费量超过日采购量的10%,月三次及以上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4.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或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5.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十、 保险
1.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3.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3.1乙方及其员工遵守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3.2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十一、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递交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无违约的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即自然终止,双方自行承担各自损失。
十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十五、所有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
十六、其它有关事项:
十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执壹份,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壹份。
与本合同有关的谈判文件及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鉴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
电话:0571-61772168 传真:0571-61772183
签约时间:2020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富阳区
第五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1.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照磋商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自行编制。
附件1
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采购编号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___(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授权委托人宣布同意如下:
(1)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工作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
(2)磋商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磋商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磋商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5)如果在递交最后磋商承诺后,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回复等),向相关部门报备。
(6)磋商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供应商。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磋商供应商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磋商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磋商供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同本项目磋商有效期。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磋商报价一览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
大写: (小写: 元) |
以上投标总报价作业为报价评审的依据。合同的签订最终以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单价为准,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注: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
2. 以上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 “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表由供应商自行拟定,分项报价表应标明拟提供服务(项目完成所有费用)的单价和总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份) |
投标单价(元/份) |
备注 |
1 |
一荤一素 |
1份 |
12 |
||
2 |
一荤二素 |
1份 |
14 |
||
3 |
二荤一素 |
1份 |
18 |
||
4 |
二荤二素 |
1份 |
22 |
||
5 |
营养餐(二荤二素配水果、牛奶) |
1份 |
28 |
||
合计 |
94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4
二次报价
磋商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总价 (元人民币) |
|
服务期 |
|
优惠条件 |
|
备注 |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注:磋商供应商第二次报价时使用此表,本次报价为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请各投标单位把公章先盖好在开标现场填写使用。
附件5
供应商简况表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7 |
公司注册资金:(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9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企业应后附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c. 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d.磋商供应商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活动的承诺和磋商供应商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其余资信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编列并提供。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6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组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