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项目编号: DPYYC-202005-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3-687674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部
地址:重庆市
联系方式:郑老师 023-6876749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技术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1 | 营养食堂餐饮保障 | 详见招标公告 第十一条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重庆市 |
说明 | 1.本项目确认1家中标供应商。 2.招标人组织集中查看场地。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投标服务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服务,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六)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08: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5:2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重庆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项目编号:DPYYC-202005-013
招标人:大坪医院物资采购室(盖章)
二〇二〇年 五 月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二、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价格文件》一式三份,单独装订,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评审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0、11表格要求,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评审系统按照评委确认的信息自动评分。
九、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投标文件电子版采用光盘刻录,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请在密封前务必确认已刻录成功,并携带备份光盘,以防止数据无法读取;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1 -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7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5 -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52
第五部分 附件 / 投标文件格式 5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DPYYC-202005-01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营养食堂餐饮保障 |
详见招标公告 第十一条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重庆市 |
|
说明 |
1.本项目确认1家中标供应商。 2.招标人组织集中查看场地。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服务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服务,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六)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08:00—11:5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能证明是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的可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被授权人同时需提供在职员工证明和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声明书(附件3);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4);
5.报名登记表(附件5)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可在招标人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自行下载;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投标人知晓全部招标信息。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6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5时2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6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大坪医院官网》(www.dph-fsi.com/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同步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23-68767497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报名电话:023-68767616
邮 箱:2394514601@qq.com
十、样品(无)
★十一、详细服务要求
(一)社会化项目类别设定:
1.项目设定为:“服务类标”。
2.项目服务承包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止。
(二)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
营养食堂:为住院病友、家属提供营养餐保障;为住院的军人和文职人员提供特殊治疗饮食保障;为住院病友提供治疗饮食保障;为临床工作人员提供值班(住院总)饮食保障。要求中标人根据该食堂服务类别和功能特征拟制书面经营保障方案(包括餐服人员配置、制度体系、经营目标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月份满意度测评不能低于80%。
(三)社会化项目参数要求
1.此项目只面向国民餐饮企业招标,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不能参与。
2.中标投标人必须全员接管营养食堂现有员工49人;只要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人员可在本公司内部(重庆主城区内)交流使用,半年之内不得无故解聘。
3.中标投标人需接受中心已公开引进的食材供应商给予食材供应至2020年12月31日(价格费用双方自由商定),2020年12月31日之后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食材供应。
4.中标投标人须对所承包食堂的餐饮保障实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不能转包。
5.营养食堂经营总面积:1100平方米(其中:后厨加工区和仓库面积1050平方米、就餐面积50平方米),参照大坪地区同类餐饮经营场地租金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130元收取房屋设施使用费。使用费每3个月为一期,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首期使用费应于合同签订后、入场经营前支付;后期使用费应于上一期截止时间前15日支付。
6.投标人须向中心缴纳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气费。
7.投标人所承包食堂的耗材由投标人自购,设备维修自费,餐厨具交由投标人施行目录式管理和使用,承包合同终止后需完好交回。
8.投标人所承包食堂所供应的食品单品种类须提前报备中心餐饮监管办,其单品价格由监管办与投标人共同测算,且必须低于大坪附近同类单品价格15%,再经中心保障部审定后执行。
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军队伙食费标准和质量要求实施值班工作餐配送。
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属地灶别标准(目前按一类区二类灶36元∕人·天)实施对住院军人“专服专厨”式治疗饮食保障,并对没有供给关系的住院军人给予8折优惠。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要对所承租食堂的“食品卫生、人员管控、食品加工、食品售卖”等过程实施规范管理和安全管控。
1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中心行政指令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派遣,并按照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1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必须确保所承包食堂所使用的食材质量安全可管控、源头规范可追溯。
1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一是按照中心卫勤分队需求提供专项饮食保障服务;二是要随时组队遂行机动保障。
1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中心饮食监管办对所承租食堂“饮食服务保障”全程动态跟踪和时时监管,并接受定期质量考核和月、季检查评估。
招标人:大坪医院物资采购室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大坪医院物资采购室: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①授权代表在职员工证明
②授权代表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或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附件3声明书
大坪医院物资采购室: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 、 项目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内容自行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约,以及项目质量和安全问题;3.近3年内不存在因质量和售后服务被用户投诉、法律诉讼和仲裁案件等情形;4.信誉声明(本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或处于被暂停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我方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招标人损失的后果。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投标人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全部 股份比例 |
备注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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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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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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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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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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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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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及 身份证号 |
法 人: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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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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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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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的资料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投项目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销售或代理授权书等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 |
□原件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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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证明;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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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是被授权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的证明和公司最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需提供被授权人含试用期在内的近6个月银行打印工资流水;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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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股东和出资人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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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手写):以上递交资料真实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我 (个人)及 (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声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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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 |
金 额: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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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室报名经办人: |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一)社会化项目类别设定:
1.项目设定为:“服务类标”。
2.项目服务承包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止。
(二)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
营养食堂:为住院病友、家属提供营养餐保障;为住院的军人和文职人员提供特殊治疗饮食保障;为住院病友提供治疗饮食保障;为临床工作人员提供值班(住院总)饮食保障。要求中标人根据该食堂服务类别和功能特征拟制书面经营保障方案(包括餐服人员配置、制度体系、经营目标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月份满意度测评不能低于80%。
(三)社会化项目参数要求
1.此项目只面向国民餐饮企业招标,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不能参与。
2.中标投标人必须全员接管营养食堂现有员工49人;只要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人员可在本公司内部(重庆主城区内)交流使用,半年之内不得无故解聘。
3.中标投标人需接受中心已公开引进的食材供应商给予食材供应至2020年12月31日(价格费用双方自由商定),2020年12月31日之后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食材供应。
4.中标投标人须对所承包食堂的餐饮保障实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不能转包。
5.营养食堂经营总面积:1100平方米(其中:后厨加工区和仓库面积1050平方米、就餐面积50平方米),参照大坪地区同类餐饮经营场地租金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130元收取房屋设施使用费。使用费每3个月为一期,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首期使用费应于合同签订后、入场经营前支付;后期使用费应于上一期截止时间前15日支付。
6.投标人须向中心缴纳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气费。
7.投标人所承包食堂的耗材由投标人自购,设备维修自费,餐厨具交由投标人施行目录式管理和使用,承包合同终止后需完好交回。
8.投标人所承包食堂所供应的食品单品种类须提前报备中心餐饮监管办,其单品价格由监管办与投标人共同测算,且必须低于大坪附近同类单品价格15%,再经中心保障部审定后执行。
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军队伙食费标准和质量要求实施值班工作餐配送。
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属地灶别标准(目前按一类区二类灶36元∕人·天)实施对住院军人“专服专厨”式治疗饮食保障,并对没有供给关系的住院军人给予8折优惠。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要对所承租食堂的“食品卫生、人员管控、食品加工、食品售卖”等过程实施规范管理和安全管控。
1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中心行政指令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派遣,并按照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1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必须确保所承包食堂所使用的食材质量安全可管控、源头规范可追溯。
1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一是按照中心卫勤分队需求提供专项饮食保障服务;二是要随时组队遂行机动保障。
1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中心饮食监管办对所承租食堂“饮食服务保障”全程动态跟踪和时时监管,并接受定期质量考核和月、季检查评估。
二、现场勘查
集中勘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时间:2020年6月1日9时30分,联系电话:68767497,联系人:郑老师。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一)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大坪医院物资采购室;
3.“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配送、订制、制作等义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4),被授权人同时需提供在职员工证明和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缴纳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
2.中标人每3个月为一期,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房屋设施使用费。首期应于合同签订后、入场经营前支付;后期使用费应于上一期截止时间前15日支付。
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大坪医院官网》(www.dph-fsi.com/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予以公示。
合同乙方组织生产发生资金困难时,可以依据中标合同向指定银行申请优惠贷款(具体银行信息可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由银行自主评估作出贷款与否的决定。任何情况下,贷款的提供、收回及风险、损失处置等均由银行自主评估和决定。军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就贷款事宜提供任何形式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得作出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承诺。军方任何单位和个人就贷款事宜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意见建议、担保或承诺均无法律效力,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七)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均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大坪医院官网》(www.dph-fsi.com/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同步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需要推迟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一)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组成
(以下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的附件,可按本项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技术、商务评审表要求提供)
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1.价格文件包括:
(1)开标一览表(附件1)
(2)分项报价表(附件2)
2.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附件3)
(2)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附件4)
(3)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5)
(4)技术评审表(附件6)(采用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评审时,须编制此表)
(5)商务评审表(附件7)(采用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评审时,须编制此表)
(6)技术方案(附件8)
(7)近3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附件9)
(8)相关的证书等证明材料(附件10)
(9)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该部分内容仅作为商务、技术评审依据,不作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素(附件11)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件12)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13)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附件14),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同时需提供在职员工证明和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15)
(5)投标人服务承诺书(附件16)
(6)声明书(附件17)
(7)保密承诺书(附件18)
(8)投标廉洁诚信承诺书(附件19)
(9)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2017、2018、2019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件20)
(10)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1)
(11)①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②上年度税务机构出具的税收完税凭证(附件22)
(1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23)
(1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附件24)
(1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该部分内容仅作为商务、技术评审依据,不作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素(附件25)
投标人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供《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 投标文件应当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3.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封装。其中,价格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书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6.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7.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8.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9.投标人须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鲜章”,每包单独密封;
(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正本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第X包—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投标人应自带电子版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以防损坏;
(5)投标人未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或复印件不清,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80日内保持有效。
2.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招标人可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六)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所有菜品折扣。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人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每个项目各品种物资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其投标报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