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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儿童少年心理卫生中心、北京老年精神卫生中心、中国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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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安全隐患整治及污染物排放整改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05-25
[公开]安全隐患整治及污染物排放整改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XM2020_193314_000001-JH001-XM002

二、项目名称:安全隐患整治及污染物排放整改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61.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前堰上村东800米

中标金额:161.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前堰上村东800米 91110112764214586M 161.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用途:自用;合同履行期:交货期:25天。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排烟管道连法兰 / 195 0.0209万元 4.0755万元 采用1.0mm厚优质镀锌板制作风管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 YOLIDER-ZX 4 0.8062万元 3.2248万元 整个系统由中央监控子系统、通讯子系统和现场监控子系统三部分组成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吊顶部分铝扣板及龙骨 600*600 98 0.0167万元 1.6366万元 采用600*600*1.0mm方型扣板天花吊顶系统板面平整,棱线分明,拼缝细密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吊顶部分铝扣板及龙骨 600*600 120 0.0167万元 2.004万元 采用600*600*1.0mm方型扣板天花吊顶系统板面平整,棱线分明,拼缝细密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连线管 WDZC-YJV-4*6 150 0.0076万元 1.14万元 WDZC-YJV-4*6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前端湿式饮食业油烟净化烟罩 10000*1600x800 1 10.425万元 10.425万元 油烟净化效率≥9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连线管 WDZC-YJV-4*2.5 120 0.0044万元 0.528万元 WDZC-YJV-4*2.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连线管 WDZC-YJV-3*1.5 80 0.0031万元 0.248万元 WDZC-YJV-3*1.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进风防水百叶 1200*800 4 0.1668万元 0.6672万元 采用铝合金喷塑造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LED防爆天花集成灯 600*600 24 0.025万元 0.6万元 规格:600*600mm,输入电压:220(V)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低噪音离心鲜风机连风机消音箱、进出口消音管道及减震装置 4.0kw(DEF-18) 1 0.8062万元 0.8062万元 风量:13000-15000m3/h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风量调节阀 / 4 0.0834万元 0.3336万元 风量调节阀外框采用1.5mm铁板,叶片采用1.2mm铁板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低噪音离心排风机连风机消音箱、进出口消音管道及减震装置 5.5kw(DEF-18) 1 0.9035万元 0.9035万元 风量:14000-16000m3/h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送风百叶 600*600 12 0.0167万元 0.2004万元 采用铝合金喷塑造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OCs净化器 16000m3/h 2 2.8912万元 5.7824万元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单瓶组(CMJS13-1-HF) 1 1.529万元 1.529万元 灭火装置控制箱内采用纯机械式自动启动无需任何电源即可工作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前端湿式饮食业油烟净化烟罩 7800*1600x800 1 8.1315万元 8.1315万元 设备阻力≤300pa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轴流风机连消音箱连减震 0.75KW 4 0.4448万元 1.7792万元 风压(Pa):≥ 350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化控制箱 500*900*1800 1 1.5985万元 1.5985万元 具备油水促溶功能,油烟促溶功能,减少排污污染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鲜风管道 / 135 0.0209万元 2.8215万元 采用1.0mm厚优质镀锌板制作风管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污染物检测费 / 4 0.3058万元 1.2232万元 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出具的CMA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三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检测报告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污染物检测费 / 4 0.3058万元 1.2232万元 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出具的CMA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三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检测报告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连线管 WDZC-YJV-4*10 80 0.0111万元 0.888万元 WDZC-YJV-4*10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风机水泵控制箱 15kw 4 0.3058万元 1.2232万元 控制水泵、净化设备、排送风系统及联动厨房智能控制箱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连线管 WDZC-YJV-3*1.5 80 0.0031万元 0.248万元 WDZC-YJV-3*1.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化控制箱(双泵) 700*900*1800 2 1.8765万元 3.753万元 具备报警、故障显示功能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LED防爆天花集成灯 600*600 20 0.025万元 0.5万元 规格:600*600mm,输入电压:220(V)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风机软连接 600*600 4 0.0834万元 0.3336万元 风管与风柜接驳:防火防油纤维帆布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拆除排烟罩 / 36 0.007万元 0.252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OCs净化器 16000m3/h 2 2.8912万元 5.7824万元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篮传送式洗碗机连热回收 2150*830*1900(K200C HR) 1 12.9469万元 12.9469万元 电子触摸屏控制面板,LED运行状态和数字温度显示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前端湿式饮食业油烟净化烟罩 2700*1600x800 1 2.8148万元 2.8148万元 设备油烟净化效率≥9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管道导流装置 / 4 0.1112万元 0.4448万元 采用1.2mm镀锌板造,管道风压均衡,确保排风效果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进风防水百叶 1200*800 4 0.1668万元 0.6672万元 采用铝合金喷塑造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OCs净化器 10000m3/h 2 1.807万元 3.614万元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洁碟台 1200*760*850 1 0.2502万元 0.2502万元 不锈钢板为304#,纱纹为320#雪花砂,台面为1.5mm厚不锈钢板, 脚通直径为Φ38*1.2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1.5"可调节子弹脚4个,加强筋用1.2mm厚板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前端湿式饮食业油烟净化烟罩 8100*1600x800 1 8.4443万元 8.4443万元 设备油烟净化效率≥9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轴流风机连消音箱连减震 0.75KW 4 0.4448万元 1.7792万元 风压(Pa): ≥350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双瓶组(CMJS26-2-HF) 2 1.807万元 3.614万元 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全部使用SUS304不锈钢管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拆除部分天花及龙骨 / 120 0.0021万元 0.252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连线管 WDZC-YJV-4*2.5 120 0.0044万元 0.528万元 WDZC-YJV-4*2.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前端湿式饮食业油烟净化烟罩 5600*1600x800 1 5.838万元 5.838万元 设备本体漏风率:≤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鲜风管道 / 150 0.0209万元 3.135万元 采用1.0mm厚优质镀锌板制作风管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低噪音离心排风机连风机消音箱、进出口消音管道及减震装置 4kw(DEF-18) 2 0.8062万元 1.6124万元 风量:12000-15000m3/h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低噪音离心排风机连风机消音箱、进出口消音管道及减震装置 7.5kw(DEF-20) 1 1.0842万元 1.0842万元 风量:18000-21000m3/h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管道导流装置 / 4 0.1112万元 0.4448万元 采用1.2mm镀锌板造,管道风压均衡,确保排风效果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拆除楼顶原有风机及净化器设备 5套系统 1 0.3475万元 0.3475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拆除楼顶原有风机及净化器设备 4套系统 1 0.278万元 0.278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低噪音离心鲜风机连风机消音箱、进出口消音管道及减震装置 4.0kw(DEF-18) 1 0.8062万元 0.8062万元 功率:4.0KW/380V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排烟管道连法兰 / 320 0.0209万元 6.688万元 采用1.0mm厚优质镀锌板制作风管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送风百叶 600*600 12 0.0167万元 0.2004万元 采用铝合金喷塑造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拆除风管 / 220 0.0028万元 0.616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有拆除设备及新设备吊车费 / 1 0.2085万元 0.2085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单瓶组(CMJS13-1-HF) 1 1.529万元 1.529万元 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全部使用SUS304不锈钢管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连线管 WDZC-YJV-4*6 150 0.0076万元 1.14万元 WDZC-YJV-4*6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拆除部分天花及龙骨 / 98 0.0021万元 0.2058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 YOLIDER-ZX 4 0.8062万元 3.2248万元 现场监控子系统由油烟在线监测仪主机、油烟监测探头组成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拆除排烟罩 / 27.8 0.007万元 0.1946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化控制箱(双泵) 700*900*1800 2 1.8765万元 3.753万元 具备报警、故障显示功能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排烟管道连法兰(竖井立管) / 248 0.025万元 6.2万元 采用1.2mm厚优质镀锌板制作风管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化控制箱 500*900*1800 1 1.5985万元 1.5985万元 具备油水促溶功能,油烟促溶功能,减少排污污染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有拆除设备及新设备吊车费 / 1 0.3475万元 0.3475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风量调节阀 / 4 0.0834万元 0.3336万元 叶片由直径是12mm的轴相连接,轴体材料为不锈钢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双星污碟台 1800*760*850 1 0.4448万元 0.4448万元 不锈钢板为304#,纱纹为320#雪花砂,台面星盆及背板为1.5mm厚不锈钢板,星盆尺寸为500*450*280mm/H2个,脚通Φ38*1.2mm不锈钢管,横管为Φ25*1.2mm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4个背高150mm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连线管 WDZC-YJV-4*10 80 0.0111万元 0.888万元 WDZC-YJV-4*10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前端湿式饮食业油烟净化烟罩 3700*1600x800 1 3.8573万元 3.8573万元 设备油烟净化效率≥95%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拆除风管 / 220 0.0028万元 0.616万元 /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VOCs净化器 10000m3/h 2 1.807万元 3.614万元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双瓶组(CMJS26-2-HF) 2 1.807万元 3.614万元 灭火装置控制箱内采用纯机械式自动启动无需任何电源即可工作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风机水泵控制箱 15kw 4 0.3058万元 1.2232万元 控制水泵、净化设备、排送风系统及联动厨房智能控制箱
北京亿维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前端湿式饮食业油烟净化烟罩 8000*1600x800 1 8.34万元 8.34万元 设备油烟净化效率≥9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文礼、李家明、杨祖清、祝捷、宋晓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77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费率的选取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100*1.5%+61.6*1.1%=2.177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

联系方式:宋晓冰,58303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9室

联系方式:臧女士、尹女士、谢女士、鲁先生,010-8225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女士、尹女士、谢女士、鲁先生

电 话: 010-82250125

货物公开招标第二册 (4.29发售).pdf

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货物公开招标第一册 (4.29发售).pdf

1 政府采购 货物公开招标文件 第一册 项目名称:安全隐患整治及污染物排放整改 项目编号:ZXHD20038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 一 说 明............................................................................................................................... 4 二 招标文件...........................................................................................................................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2 五 开标及评标..................................................................................................................... 14 六 确定中标......................................................................................................................... 18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25 1. 定义...............................................................................................................................25 2 技术规范.......................................................................................................................25 3. 知识产权.......................................................................................................................25 4. 包装要求.......................................................................................................................26 5. 装运标志.........................................................................................................................26 6. 交货方式.......................................................................................................................26 7. 装运通知.......................................................................................................................27 8. 付款条件.......................................................................................................................27 9. 技术资料.......................................................................................................................27 10. 质量保证.......................................................................................................................27 11. 检验和验收.................................................................................................................28 12. 索赔.............................................................................................................................28 13. 延迟交货.................................................................................................................. 29 14. 违约赔偿.....................................................................................................................29 15. 不可抗力.....................................................................................................................30 16. 税费.............................................................................................................................30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30 18. 违约解除合同............................................................................................................ 30 19. 破产终止合同............................................................................................................ 31 20. 转让和分包................................................................................................................ 31 21. 合同修改.....................................................................................................................31 22. 通知.............................................................................................................................31 3 23. 计量单位.....................................................................................................................31 24. 适用法律.....................................................................................................................32 25. 履约保证金................................................................................................................ 32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3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3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33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34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5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6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7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38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1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2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 9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4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45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六)...........................................................................................46 2 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48 3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50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七)...........................................................................51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52 6 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53 7 声明函............................................................................................................................... 54 7-1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55 7-2 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56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57 8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五)........................................................ 58 9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59 10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60 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 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 写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 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 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3.6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 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5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作为无 效投标被拒绝。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 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1.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1.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 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1.8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 人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 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8.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8.2 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1.8.3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8.4 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 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 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项、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6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 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 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属货物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 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 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 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九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四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七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八章 采购需求 第九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5.2 如本文件的第一册和第二册内容不一致,以第二册为准。 7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 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发布澄清公告,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 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 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 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如仅响应一包中的部分货物,其投标将作 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8.2 无论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 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6、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四) 2、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五) 3、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六) 4、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6、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 7、声明函 7-1《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 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8、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制) 9 10、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9.2 投标人按 9.1 条将投标文件分为二部分单独成册,分别密封递交。投 标人应承担装订失误产生任何后果。 9.3 所有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 将被视为该文件未被递交。 9.4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 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 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牌 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 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考牌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 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 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拒 绝。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 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 11.3.1 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 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 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1.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 同的权利。 11.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无 效投标而被拒绝。 11.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的一部分。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 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 12.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电汇、支票、保函以及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可接受的其他 形式; 外埠:电汇、保函以及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 担保函正本。 11 12.4 投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 12.1 和第 12.3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 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 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 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 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 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 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 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 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被拒绝。 1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 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 12 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和技术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投标 文件的签署、盖章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有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进行 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授权代表须有书 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按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资 料并签署、盖章),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格式及要求提供其 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 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所有投标文件应采用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 14.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4.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部分 和电子文档分开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分开标一览 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电子文档”字样。 15.2 投标文件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3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 人名称和“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 13 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 15.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6. 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派人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 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 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 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接收单位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接收人签字: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17.2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1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 记和发送。 14 17.4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5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 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2条规定予以没收。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 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 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 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 认。 18.3 开标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已接收的投标。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 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第二册 资格审查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19.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 条例》及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 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15 求做出响应。(详见第二册 符合性审查表)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 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第 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3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 下方式处理: 20.3.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投标无效。 20.3.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16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4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 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 的,按第 20.3条规定处理。 20.5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 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 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九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 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 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0.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 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 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0.6.1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0.6.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 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 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 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21. 投标偏离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7 22. 无效投标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 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 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 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属于无效投标 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 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投标 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 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被拒绝: (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 (如有)的; (5)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 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 (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 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 18 第九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 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 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24.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 保密原则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 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5.3 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19 26.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 28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按下列条件之一对投标人 进行排序。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 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详见第九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并列(详见第九章)。 27.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 采购任务取消 当采购任务取消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任 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9.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 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将告 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 在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 (zhongxinghengda519@163.com)。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 20 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 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 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 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 31.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标人除 31.1规定的情形外, 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 见本章附件 2)。 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0条或 31.1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 中标服务费 32.1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向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支付中标服务费。 32.2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形式包括:支票和电汇。 32.3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 32.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附件 6填写中 标服务费承诺书,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保证提供的 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提供错误而导致发票无法抵扣或无法 入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 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3.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3.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五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1 34. 廉洁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 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 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 理由。 36. 质疑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 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 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822522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517室 22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 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 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 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 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 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 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 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 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 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23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 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 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 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24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 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 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25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 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 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 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 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 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 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 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 济赔偿。 26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 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 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 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 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 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 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 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 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 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 日期。 27 6.2 卖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 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 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 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 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 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 后 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 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八章“合同专用条款”。 9. 技术资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 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 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9.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 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 质量保证 10.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 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 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 28 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 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 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 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免费维修 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 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 验收起 12个月。 11. 检验和验收 11.1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 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 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 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依法邀请 相关方参加。验收将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书。 11.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 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卖方必须提前通知 买方。 11.5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12. 索赔 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0.5规定 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 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 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 在根据合同第 10条和第 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 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 29 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 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 协商处理。 12.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 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 估价格为准。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 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 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 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 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卖方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未作答 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买方将按照本合同第 12.2条规定 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 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 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 延迟交货 13.1 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 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 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 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 30 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 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 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并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 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 定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的,合同终止。 16. 税费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 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 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卖方违约或出现下列情形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 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 分货物,按合同第 18.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 31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8.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 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 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 破产终止合同 19.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 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整体转让。 20.2 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 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0.3 买方允许分包的内容,可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 21. 合同修改 2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 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 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计量单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24. 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 25. 履约保证金 25.1 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5.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 供的格式(附件 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 C.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标人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 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25.4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5.5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 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履约担保函不予退还。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 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3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 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6、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9、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第一部分只装订上述要求的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其他相关资 料请请勿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应装订在第二部分。 34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投标货币:人民币 货物名称 投标总价(元)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此表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五)的总价相一致。 35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 公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6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应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应附被授权人近 3 个月中任意 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 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7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或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 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无效等规定,则必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 否则将视为资信证明无效。 3、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 业信誉良好等。 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8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支 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的应提前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 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 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 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如投标人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政 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担保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三),其投标文件中不必提供上 述第 4项文件; 特别提醒: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 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 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 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 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 标人须知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39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三)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 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 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 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 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40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 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 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41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2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承诺。 2.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 需要签字)。 3.同时可以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3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 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4 9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效的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5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四) 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五) 3、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六) 4、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6、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 7、声明函 7-1《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 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8、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10、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46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四) 致: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 (1)投标分项报价表 (2)货物说明一览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6)声明函 (7)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9)资格证明文件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 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11)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①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 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 示),占投标总价 %。 ②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公司保证参加本 次投标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公司将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④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47 ⑤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 定。 ⑥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 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⑦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 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⑧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 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 合体的话)。 ⑨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48 2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五)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投标货币:人民币 序 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造商 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货物名称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安装、调试、检验 5. 培训 6. 技术服务 总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49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50 3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六)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51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注:投标人应对该第八章采购需求中第七项下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一项 不满足将在第九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部分 扣除相应分值,如投标人未对采购需求中第七项下条款进行点对点应 答仅填写全部响应等,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并认为其在第九 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部分不得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52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进行应答,否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53 6 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 致: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将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 支付应由我公司交纳的项目中标服务费用。 中标服务费支付后,请贵公司按照方式 (请填写① 或 ②)开 具发票: 1 中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名称: 公司税号: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2 中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 公司名称: 公司税号: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提供错误而导致 发票无法抵扣或无法入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姓名: 移动电话: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盖章) 日 期: 54 7 声明函 说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 格式十、十一、十二提供,不符合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55 7-1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 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将被视为提供虚假的资料,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6 7-2 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本公司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 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将被视为提供虚假的资料,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商名称(盖章): 日 期: 57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将被视为提供虚假的资料,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58 8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59 9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备注: 1.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 公章: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2.投标人如无关联单位也应提供相关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60 10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 资金来源 3. 投标费用 4. 适用法律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7.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投标文件构成 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 投标截止期 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 投标偏离 22. 无效投标 23. 比较与评价 24.废标 25.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30. 签订合同 31. 履约保证金 32. 中标服务费 3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 廉洁自律规定 35. 人员回避 36. 质疑与接收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2 技术规范 3. 知识产权 4. 包装要求 5. 装运标志 6. 交货方式 7. 装运通知 8. 付款条件 9. 技术资料 10. 质量保证 11. 检验和验收 12. 索赔 13. 延迟交货 14. 违约赔偿 15. 不可抗力 16. 税费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违约解除合同 19. 破产终止合同 20. 转让和分包 21. 合同修改 22. 通知 23. 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 25. 履约保证金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应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四) 2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五) 3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六)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6 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 7-1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 7-2 制造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8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9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10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