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代码: | 041302272020052300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名称: | 迁西县教育局北岸新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 | ||||
项目联系人: | 许丹丹 | 联系方式: | 0315-2839191 | 代理机构: | 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区划名称: | 迁西县 |
采购人名称:迁西县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5661502
采购人地址 :迁西县喜峰北路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5-2839191
项目实施地点 :北岸新区幼儿园
采购内容:北岸新区幼儿园幼儿用品及玩教具购置、校园文化建设、厨房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采购公告期:2020年04月25日
品目分类 | 采购项目包组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主要标的名称 | 标的基本情况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优惠率 | 服务要求 |
---|---|---|---|---|---|---|---|---|---|---|---|---|
货物 | A | 9113068170083302XW | 河北大宾美术用品有限公司 | 涿州市松林店镇西庄头村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269990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货物 | B | 92130227MAOA2E8P0Q | 迁西县兴城镇宏捷装饰部 |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兴城镇西河南寨村009796号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499079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货物 | C | 91130921550425147K | 河北广川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沧州市沧县杜生镇后候村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94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货物 | D | 92130227MA08J5Y40P | 迁西县城关颐润土产日杂门市部 | 喜峰路西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59860 | 详见招标文件 |
定标日期:2020年05月21日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迁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迁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评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5-2839191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杨爱红、乔玉丰 、孙新云、 王莉 、王金生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最新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15000
2、招标文件A包
2、招标文件C包
2、招标文件 D包
迁西县教育局北岸新区幼儿园教育教学
及办公设备购置C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JZFZB-2020-4
政府采购编号:QXZFCG2020A-2
项 目 名 称:迁西县教育局北岸新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C包
招 标 人: 迁西县教育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迁西县教育局北岸新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
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西县教育局北岸新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
政府采购编号: QXZFCG2020A-2
采购人名称:迁西县教育局 |
采购人地址:迁西县喜峰北路88号 |
联系人:杨爱红 联系方式:0315-5661502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5-2839191 联系人:许丹丹 |
采购金额:2091500.00元 ,其中C包1301600元,B包509700元,C包118000元,D包162200元。 |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用途:北岸新区幼儿园幼儿用品及玩教具购置、校园文化建设、厨房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
项目实施地点:北岸新区幼儿园 |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之前完成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C包幼儿用品及玩教具,B包校园文化建设,C包厨房设备,D包办公设备。 |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4 月26日~2020年4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2:00 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注册后,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系统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迁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许丹丹 |
联系方式:0315-2839191 |
传真电话:0315-2839191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2839191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备注: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文件 |
1.1.2 |
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
名称:迁西县教育局 地 址:迁西县喜峰北路88号 联系人:杨爱红 联系方式:0315-566150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名称: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联系人:许丹丹 联系方式:0315-2839191 |
1.1.4 |
项目名称 |
迁西县教育局北岸新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 |
1.1.5 |
项目实施地点 |
北岸新区幼儿园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 |
1.3.1 |
招标范围 |
C包:北岸新区幼儿园厨房设备购置 |
1.3.2 |
项目实施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之前完成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
商务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正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
2.2 |
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 |
2.2.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C包118000元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形式一: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查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形式二:转账 转账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形式提交到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不予受理,汇款单需明确备注投标项目 迁西县教育局北岸新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C包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归集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未缴纳。 至投标截止时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由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登陆唐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查验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清单。 账户名: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迁西支行 账 号: 13001627936050508218-0165,联系电话:5668872 开户行地址:迁西县喜峰中路28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小写: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
3.5.2 |
财务要求 |
2018年度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于2019年1月份之后成立,则应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
3.5.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2020年1月份至2020年3月份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有效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3.5.4 |
业绩要求 |
2017 年 4月 1 日至今类似业绩 |
3.6 |
3.6.1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 |
3.6.2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
3.6.3装订与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须自行编制目录(索引),目录(索引)和每页编写的页码相对应,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4.1 |
封套 |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迁西县教育局北岸新区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C包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4.2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迁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时间: 2020年5月21日9时30分; |
5.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5.1.3 |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之外,还需递交以下原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来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具有2020年1月份至2020年3月份由投标单位在企业注册地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4、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 “信用中国”查询资料; 投标企业必须携带以上原件备查,有一项不携带者视为无效投标。 7、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
|
6.1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6.3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评标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
7.4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转账时:应由基本账户转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交到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定账户。 |
7.5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10 |
无效投标条款 1、 投标供应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的原件的; 2、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递交原件不符的; 3、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6、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7、投标供应商不参加招标仪式及质询事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9、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的。 ★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参与投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废标条款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4、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参照执行。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
11 |
因疫情尚未结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手持有效健康证或健康码等证明,手持投标人承诺书登录http://www.hebpr.cn/qx/zwgk/001002/20200304/c2fe9916-5b41-4270-ab97-1e19c2c484cd.html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佩戴口罩进入开标现场,并保证自己不是四类人员之一(如: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发热)。投标人如出现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
12 |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声明函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行编写)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以上投标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纳。 |
|
13 |
本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所有要求,均为投标单位应遵守的实质性条款。 |
|
14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
二、总则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编制期限、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编制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3章 评标办法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5章 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第6章 采购清单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8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第9章 投标供应商资信原件信息核实表
2.1.2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价函、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及技术偏离表;
二、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六、投标保证金;
七、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到参加项目之间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八、企业概况;
九、近三年业绩
十、供货计划及安装方案;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情况;
十二、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报价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为准,如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同,以大写金额为准;如出现多个金额报价,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本次招标的设备供货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设备费、安装费、包装费、运杂费、组装费、调试费、验收费、各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开标会结束后,对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凭退款审批表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对成交者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证件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2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要有连续页码、索引和目录。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版u盘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状成册
3.6.6报价部分。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报价必须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报价以及税金、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安要求进行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正本和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同一文件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须在投标文件登记表上登记。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