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224007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公安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沁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两年)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224007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物业费报价
2、 人工与五险、福利支出明细表
3、办公费用支出明细表
4、清洁费用
5、工程费用
6、安保服务费用
3.1 履行期限: 2020-06-01 —— 2022-05-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2号,长沙县长龙街道开元东路1320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塘支行(长沙沁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01040000004491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本项目按季度计算,每一季度末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由乙方于下一季度首月的5号以前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凭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物业费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保洁部服务 1.1服务范围:指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办公场所和值班备勤区域按下面服务要求,老交通局宿舍负责楼道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1.2服务要求: 负责院区内公共区域环境保洁、消杀工作,创造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清洁保洁和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作(365天全天候);负责定期消杀、灭害、防疫等工作;负责绿地内杂物的清理。 (1)公共地面每天清扫,地面、台面、墙壁扫脚线、窗台等不得有灰尘和污渍; (2)门窗清洁明亮,无水渍、污渍; (3)楼梯扶手、室外休息座椅、公共区域标示标牌等按要求进行擦洗,不得有灰尘和污渍; (4)道路、广场等不得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扫污迹; (5)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草坪,无白色垃圾、烟头等,枯枝落叶及时清扫; (6)公共区域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不得有污渍。 (7)屋面和车棚顶面无杂物堆积,墙壁无灰尘蜘蛛网,水磨石地面定期保养,保持光亮,无污渍; (8)根据要求做好会议室准备工作,配合会务员布置好会议室,保持会议前后的干净整洁。 (9)及时发现工作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故障和问题,及时报请物业办公室处理。 (10)大队所有的卫生间和雨棚随时保持清洁。 1.3人员要求:保洁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人员统一着装。 1.保安部服务 2.l服务范围:指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区域。 2.2服务要求: (一)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1)门岗室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机动、非机动车辆出入验证,对外来车辆查验登记。 (2)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严格执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货物出门查验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记录和引导。 (4)负责大队办公区域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指导院内快递、邮件有序存放。 (5)发现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流动巡逻执勤的任务要求: (1)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重点部位至少每1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2)巡逻过程中对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水电安全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巡查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院区的井盖、花、草、树木等。 (4)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对出入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6)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或保护好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维护院内秩序。 (7)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 2.3人员要求:保安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持保安证上岗,人员统一着装。3、会议服务 3.1服务范围:指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办公会议、公务活动与接待。 3.2服务要求: (1)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要先了解会议的需求,按照需求做好会议前准备工作。 (2)会议服务时应仪表清洁,举止端庄,保持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3)倒茶时依照先宾后主、先主席台上后主席台下,从左往右的顺序,在来宾的右手位上茶。 (4)会议中应随时满足宾客的服务需求,原则上每15分钟全部添茶一次。 (5)会议结束及时收拾清洗茶具,整理桌椅,关闭照明、空调设施后方可离去。 (6)会议室用茶具每次会后清洗消毒保洁备用;长时间(3天以上)未用的,在开会前1小时应清洗、消毒一次。 (7)会议室卫生每星期大扫除一次,每天保洁,保证无卫生死角。 3.3人员要求:服务员要求是女性,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人员统一着装。 4、综合维修服务 4.1服务范围 (1)维修范围: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主要包括:建筑物内的灯具、风扇、电插座、电开关、水龙头、花洒、洗手盆、大小便器的给排水、木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修等。 (2)维护范围:建筑物上下水管道、雨水管;每栋建筑物电力总闸以及全部电力线路;每栋建筑物总水闸以及供水系统;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楼盖、屋顶、内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门窗等。 (3)院内老交通局宿舍楼室内小型维修维护(原材料费用由宿舍业主自付)。 4.2服务要求: (一)综合维修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范围内供配电、给排水、门窗等公用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检查、维修。熟练掌握水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按质按量准时地完成维修任务,原则上要求24小时随喊随到。 (2)协助大队对管理范围内的空调外机维修等工作。 (3)负责管理所有水电设备备品、备件、维修保养材料的代为申购。 (4)负责抄水电表数,并作出总表与分表核对记录。 (5)负责为院内老交通局宿舍楼室内小型维修维护客户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6)熟悉消防、办公用水、用电的管道路线,做好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8)对危及安全供电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报告有关领导。 (9)经常检查有无偷漏电及违章线路架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4.3人员要求:22岁以上——55岁以下,持有电工证上岗,人员统一着装。 5、绿化养护服务 5.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的花木及园林小品的养护。 5.2服务要求: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树木造型完好,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园林小品无损坏。 6、食堂服务 6.1服务范围:大队机关、车管所、?梨中队、长龙中队、唐田中队、黄花中队、福临中队等。 6.2服务要求: (一)上岗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二)卫生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公司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三)工作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与就餐员工争执,如有争议,应向采购人反映; (2)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3)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上述规定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公司处罚。 (4)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5)大队食堂(就餐人数约100人)、车管所食堂(就餐人数约40人)、?梨中队(就餐人数约25人)、黄花中队(就餐人数约25人)、唐田中队(就餐人数约18人)、福临中队(就餐人数约10人)、长龙中队(就餐人数约25人)食堂每天早餐、中餐、晚餐须按时按质供应。 (7)人员要求:22岁以上——55岁以下,并具有一定的相关经验,人员统一着装。 (四)食物的管理规定 1、采购要求 (1)食堂人员要求事先制定出食材明细和就餐菜单,大队、车管所和中队审核后,由采购人根据明细采购原材料后,由食堂人员选、洗、切制作等。 (2)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公布,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日清月结。 (3)每周五在就餐大厅公示下周一至周日的菜谱。 2、卫生要求 (1)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 (2)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3)食堂操作间和就餐区域的卫生随时保持清洁。 3、安全卫生规定 (1)持健康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2)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3)食堂人员工作安排须先报采购人审核,服从采购人安排。 7、大型节会、活动、迎查保障措施 7.1服务要求:逢大型节会、迎查,文明创建活动等,中标人应依托劳动密集型企业,各工种人员多的优势,科学合理组织人员加班突击及现场人员增员,除对常规清扫、养护作业外,积极参与采购人指定的临时性整改、悬挂、清扫、洒水、清运等各项作业。树立安保形象岗,迎接、引导各级领导车辆、人员,对有妨碍的车辆及人员进行清理与疏导工作。 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1服务范围:提供供电突发性事故、水浸处理程序、消防应急处理、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治安事件应急、防汛应急、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设备故障应急处理等相关方案并作出相关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考核标准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规约并将其作为物业委托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监督检查乙方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报告;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负责返修: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包括设备、设施施工合同,使用说明书、厂家联系电话、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安装技术文件资料和设计文件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物业正式使用办公前向乙方移交; 6.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为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项目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办公大楼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阅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5.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对本物业的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在服务期内,乙方须承担单次金额在200元以内的小型维修费用及小型维修产生配件费。单次维修产生的费用(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金额超出200元的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支付。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7.违约责任(一)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丢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故,因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服务约定要求,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六)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中标人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中标人负责全额赔偿。 2、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乙方按规定购买工作人员的“五险”和“意外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物业人员配备表:
5、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电工、安保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我司无对外收费权(采购人授权和代收代付的除外)。 7、保洁工具及保洁用品(如:扫把、垃圾桶、垃圾袋、洗衣粉、清洁剂等),绿化用肥料、药品由乙方提供。 8、甲方仅负责提供保安值班用房、食堂员工住房,乙方须自行在大队院内租赁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9、我司人员用餐标准按照采购人工作人员用餐标准执行收费(食堂工作人员除外)。 10、大队内成立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月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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