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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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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配送项目(GXJTZ[2020]38001)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副食品配送项目(GXJTZ[2020]38001)中标结果公告
附件11.中标结果公告(发网站).doc附件2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网站).doc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就“副食品配送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JTZ[2020]38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JTZ[2020]38001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联系人:罗 菲、韦 玮

联系方式:13307865081 0771-558575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857788917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9-13A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 菲、韦 玮,13307865081 0771-558575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中标单位:南宁市荣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二里二巷47-1号

中标优惠率:

货物名称

中标优惠率

肉类

10.5%

水产禽蛋类

10.5%

蔬果类

10.5%

干杂调料类

10.5%

牛奶饮料类

10.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下浮20%计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贰万零捌佰元整(¥20800)。

评审专家名单:

李 楠(组长)、骆 玲、洪 军、黄容娟、庞 洁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GXJTZ[2020]38001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1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

1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价格文件》一式三份,单独装订,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评审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16、17表格要求,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由评委合计分值。

1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5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12

第四部分 人须 18

第五部分 合同样本 49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9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项目

2、​ 项目编号:GXJTZ[2020]38001

3、​ 项目概况:

副食品配送项目:主要包含肉类、水产禽蛋类、蔬果类、干杂调料类、牛奶饮料类等5类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配送的副食品具有质检报告、禽肉类能出具地方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六)经营记录良好,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记录(不包括一般行政处罚)。

(七)投标人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

(八)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九)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04 28 日至 05 08 日(0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9楼招标10所901招标部

(三)发售方式: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由投标人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或网上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到1784933168@qq.com电子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将所有材料原件寄送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获取文件联系方式:0771-5585756;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 投标开始时间: 2020 05 19 08 3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20 05 19 09 00 分(北京时间)。

(3)​ 投标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9楼招标10所905开标室)。

(4)​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7、​ 开标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2020 05 19 09 0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9楼招标10所905开标室)

8、​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公告上发布。

九、评审方法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 菲、韦 玮

电 话:13307865081

固定电话:0771-5585756

电子邮箱:1784933168@qq.com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9-13A层

开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经开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322 6400 012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04 2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1

蔬菜类

一、参数:

1、西红柿: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肉厚籽少,无叶、无腐烂、压伤、过软、过硬、斑点、畸形、表面光滑无干疤。

2、冬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无压伤、烂斑、较软,肉无空隙、水分少、发糠。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

3、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无斑疤、破裂、虫洞、料斑、软烂、畸形。

4、茄子: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无压伤、虫蛀、烂斑、皮皱。

5、包心菜: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

6、白萝卜:颜色洁白发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无糠心、空心、灰心、断裂、压伤、虫洞、毛根、糙皮、泥土、黄斑、褐斑。

7、红萝卜: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无硬芯,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8、青瓜: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剌,有白霜或光泽,无压伤、腐烂、断裂色黄、皮皱、肉白或空心。

9、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10、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内叶乳白色,棵株大、完整、新鲜有光泽。包心坚实紧密无发芽,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

11、黄豆:豆粒饱满,完整有光泽,无受潮、虫洞、软烂、变色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12、丝瓜: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子小,无弯曲、伤疤、烂斑、色发黄、皮粗糙。

13、其它蔬菜根据蔬菜市场调整。

二、农药残留检测标准:蔬菜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半定量检测

2

新鲜肉类(猪肉、鸡肉、鸭肉、牛肉)

一、参数:

1、新鲜猪肉:肉质新鲜、有弹性、色泽红润、不注水、无寄生虫,无病、毒猪肉。

2、新鲜鸡肉:眼球饱满、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无禽流感病毒。

3、新鲜鸭肉: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无禽流感病毒。

4、新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无禽流感病毒。

5、其它肉类根据市场肉类情况调整。

二、肉类检疫合格证明

3

鲜活水产类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

黑膜。

4

鲜蛋类(鸡蛋、鸭蛋)

1、优质,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品质新鲜、清洁干燥、外壳坚固无破损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 不得来自疫区;

2、其它蛋类根据市场蛋类情况调整

5

鲜粉类

1、鲜湿切粉: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具有“QS”认证,新鲜、不添加任何非法添加剂,送货时间及时,随时能补充新鲜产品,米粉加工设备先进,符合现代餐饮需要,生产工艺先进。

2、鲜湿圆粉: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具有“QS”认证,新鲜、不添加任何非法添加剂,送货时间及时,随时能补充新鲜产品,米粉加工设备先进,符合现代餐饮需要,生产工艺先进。

6

配菜

一、参数

葱花:叶色青绿,无枯尖和干枯霉烂的叶鞘,不湿水,葱株均匀,完整而不折断,扎成捆,干净无泥,不夹杂异物,无斑点叶及枯霉叶。

生姜:肉质坚挺、肥厚,不酥软,色浅黄,有光泽、无病虫伤疤。

蒜米:色白、脆嫩、无发芽。

蒜苗:叶片鲜嫩青绿(蒜黄为嫩黄色),假茎长且鲜嫩雪白,株棵完整粗壮,无折断,叶片不干枯,无斑点,蒜苗干净无泥土。

芹菜:根部干净、颜色翠绿、无斑点,叶翠绿。

•​ 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2农药残留检测标准:蔬菜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半定量检测

7

腌菜类

酸菜:菜帮微白透明,菜叶稍微有些黄,具有浓郁酸香味,有弹性。

酸豆角:选用色泽好,大小一致,无虫子咬过的新鲜嫩豆角制作。

榨菜丝:外表呈青色或淡黄色,表面附有辣椒粉涂染的红色,有光泽,菜体脆爽,气味浓郁鲜香。

萝卜干:色泽金黄,皮嫩肉脆,甘香味美。

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

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

干杂类

花生:质量等级:优质;

绿豆:质量等级:优质;

黄豆:质量等级:优质;

糯米:质量等级:优质;

木耳:质地较轻,无杂物,含水量在11%以下,用手捏,放开后朵片有弹性,且能很快伸展开;

食用木薯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标准代号:GB/T29343-2012 ,具有“QS”认证,证照齐全;

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执行标准:GB/T 8607,具有“QS”认证,证照齐全;

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

豆制类

水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干豆腐: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油片: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油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豆芽: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证照齐全,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

调料类

生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标准号GB 18186,具有“QS”认证,质量等级:一级,氨基酸态氮含量≥1.0g/100ml,证照齐全;

老抽: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标准号GB 18186,具有“QS”认证,质量等级:一级,氨基酸态氮含量≥0.70g/100ml,证照齐全;

: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证照齐全,产品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糯米白醋: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QS”认证,配料:酿造食醋(水、食用酒精、糯米),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山梨酸钾,总酸含量不低于9g/100ml ,产品标准号SB/T10337,符合GB 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要求;

味精: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QS”认证,谷氨基酸钠≥99%;

白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执行标准号DB45/T582,具有“QS”认证,级别:一级,证照齐全;

赤砂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产品标准号:QB/T2343.1,具有“QS”认证,级别:一级,感观要求:赤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红糖: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证照齐全;产品标准号:QB/T2343.1,具有“QS”认证,级别:一级,感观要求:糖呈棕红色或黄褐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明显黑点;

香鸡鲜粉调味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QS”认证,执行标准:Q/LFF0001S,

11

食用油

一、参数

1、花生玉米调和油:产品符合GB/T10292-1998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QS或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2、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GB1534-2003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QS或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3、其他食用油根据市场食用油类情况调整

二、产品质量检测指标:

1、总砷(以As计)≤0.1mg/kg;

2、铅(以Pb计)≤0.1mg/kg;

3、黄曲霉毒素B1≤20μg/kg;

4、苯并(a)芘≤10μg/kg。

12

饮料

1饮料可食用添加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密封性好;

3所提供的饮料沉淀物符合要求

13

水果

水果新鲜,光泽度好,无虫食腐烂等表现现象。

质量标准

1.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指标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

2.中标人所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食品安全要求,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的副食品(调料类商品必须为各大超市上柜品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食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食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4.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质量标准。

验收条件及标准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是供应商的义务,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具有销售相应种类物料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无证产品采购单位不予接受。

2.​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当日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肉类、果蔬类、鱼禽蛋类等),调料干货类、牛奶饮料类提供批次检验检疫证明。

3.​ 采购单位对供应副食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单价和质量负责进行现场验收,并不定时抽检部分副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情况。

供应方式及要求

1.​ 中标人必须针对此次副食品保障在该公司设立专门的部门,成立专门的保障团队,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进行配送保障。

2.​ 中标人参与保障人员必须为中国公民,经过采购单位政审合格、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到采购单位进行服务保障。

3.​ 中标人应确保配送车辆整洁,保障人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着装要统一。

4.​ 采购单位提前一天20:00前,通过微信向中标人提供次日所需副食品订单,中标人必须在次日8:00前依据订单将采购单位所需的副食品送到指定地点,经采购单位质量检验后,中标人在当日10:00前将副食品按订单精确配送到各伙食单位进行验收,供应数量以分队现场验收数为准。距离较远的分散小点,中标人在当日10:00前将副食品按订单精确配送到交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的人员直接验收数量质量。

5.​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单位订单后,不得随意变更订单内的品名、数量,如遇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不能准确及时供应,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单位,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同时,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协调供应:(1)因货源不足,中标人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采购需求,需调换副食品品种时,必须当日21:00前通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按采购单位要求的品种、质量、数量,在配送规定时间送到各伙食单位。(2)中标人因供应副食品经采购单位检测不合格时,中标人必须及时进行调换,中标人调换后所供副食品品种必须经采购单位同意,按采购单位要求的品种、质量、数量,在供应当日11:00之前配送到各伙食单位。(3)中标人所供副食品经分队验收后,数量不足时,中标人必须将不足部分按采购单位要求在供应当日11:00之前配送到伙食单位。(4)中标人所供副食品经分队验收后,出现漏供时,漏供副食品品种中标人必须按订单要求在供应当日11:00前配送到伙食单位。(5)中标人所供副食品经分队验收后,按订单出现错供时(所供品种与订单不一致),中标人必须按订单要求在供应当日11:00前配送到伙食单位。

6.​ 采购单位因遇特殊情况需中标人调整供应时,采购单位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并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协调供应:(1)采购单位因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副食品的品种、数量时,采购单位应前一天21:00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按采购单位调整后的品种、数量于次日11:00前配送到采购单位。(2)采购单位当日因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副食品的品名、数量时,采购单位应在6:30(或12:30)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的品种、数量于当日10:00(或16:30)前配送到采购单位。(3)因采购单位任务需要,需进行应急供应保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3小时内将采购单位所需副食品配送到伙食单位。

商务要求表

★采购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期满可按年续签,最长不超过2年。

★供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双方于当月30日前进行账款核对,经双方确认无误,采购单位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之内根据中标人提供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开具正规发票)。结算依据为采购单位人员签字并加盖中标人印章的送货清单,未送达或未接收食材不计入货款。采购单位每月将货款转入中标人指定账户,双方严禁使用现金或公务卡结算。

2.采购单位因外出执行任务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结算时间,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双方不存在除货款之外的债务关系,所有由采购单位账户转入中标人对公账户的资金均为货款,支付金额以采购单位开户行开具的回单为准,中标人认可该凭据,不需要收据作为佐证。

4.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优化投标货物的产品质量及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若以虚假材料应标或中标后不能满足本项目实施的要求和条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给采购人,并由评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继续实施本项目,依次类推。

2.本项目按肉类、水产禽蛋类、蔬果类、干杂调料类、牛奶饮料类共5类分别进行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按南宁市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下浮比例(优惠率必须在10%-100%范围之内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由投标人根据南宁市的市场价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深入南宁市当地市场进行考察调研,投标报价给予的优惠率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产品的标识(预包装类),须符合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3采购人列出本单位食品订单后通知中标供应商做好供货准备,按时供货,保证采购单位人员按时就餐。蔬菜以提供时令蔬菜为主。

4、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中标人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由中标人承担。

5、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中未明确的技术指标,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7、投标人必须承诺按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按时送货到用户现场。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资格符合性审查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须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以及符合性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详见下表:

审查项目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资料、缴纳社保资料、审计报告、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3.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4.投标人经营范围(或货物销售授权书)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国家强制要求的资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在采购人所在地符合项目配送要求的配送仓储场地及仓储用地的证明材料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报价:肉类、水产禽蛋类、蔬果类、干杂调料类、牛奶饮料类5类的投标优惠率在10%-100%范围之内,且每一类的投标优惠率是固定唯一值的。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第三点“投标文件编制”。

评审标准

(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标准由技术评审标准、商务评审标准(含价格评审)组成,各部分评审标准的分值比例分布如下:

评审标准

技术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标准(含价格评审)

合计

标准分值

35分

65分

100分

权重

35%

65%

100%

(1)​ 商务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1.​ 

价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优惠率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

投标企业依据我方提供的优惠率范围(10%-100%,优惠率保留1位小数)区分肉类、水产禽蛋类、蔬果类、干杂调料类、牛奶饮料类5类进行投标(五类按照3:2:2:2:1的权重进行评分),各投标企业投标优惠率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优惠率得分=五类商品投标优惠率得分之和。

肉类投标优惠率得分=肉类投标优惠率÷肉类最高投标优惠率×肉类优惠率权重(0.3)×40

水产禽蛋类投标优惠率得分=水产禽蛋类投标优惠率÷水产禽蛋类最高投标优惠率×水产禽蛋类优惠率权重(0.2)×40

蔬果类投标优惠率得分=蔬果类投标优惠率÷蔬果类最高投标优惠率×蔬果类优惠率权重(0.2)×40

干杂调料类投标优惠率得分=干杂调料类投标优惠率÷干杂调料类最高投标优惠率×干杂调料类优惠率权重(0.2)×40

牛奶饮料类投标优惠率得分=牛奶饮料类投标优惠率÷牛奶饮料类最高投标优惠率×牛奶饮料类优惠率权重(0.1)×4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0分

2.​ 

财务状况

(1)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1分

(2)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1分

(3)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评分,资产负债率50%以下的得标准分,50%-70%的得0.5分,超过70%的不得分。

1分

3.​ 

企业规模

(1)根据投标人上年度纳税总金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

1分

(2)根据投标人缴纳社保的总人数达到10人的得标准分,每少1人扣0.3分。

3分

(3)根据投标人持有食品健康证的总人数达到10人的得标准分,每少1人扣0.3分。

3分

4.​ 

食品安全责任险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合同的保额金额达到200万及以上的得标准分,保额金额每递减50万的扣0.2分。

注:提供体现保额的保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分

5.​ 

投标人与供应商的合作及快速检测能力

(1)投标人与具有蔬菜基地的新鲜蔬菜合作供应商签订有长期合作协议份数数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1分

(2)投标人具备独立检测原料及成品中的农残、兽残等重要控制指标的快速检测的(提供场地照片及检测车间设备证明);得标准分;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1分

(3)肉类具有地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验合格证明,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得标准分,任意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1分

6.​ 

投标人的业绩

(1)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 服务的军队、学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提供供货服务的合作协议或采购合同的,1项得1分,最高得标准分。

7分

(2)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服务的军队、学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食材配送类似项目的业绩金额,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4分。

2分

注:以上的业绩材料一份合作协议或采购合同只计一次分。

7.​ 

投标人认证情况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情况进行评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1分。

2分

分值合计

65分

技术评审标准

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分值

1.​ 

投标人仓储情况

(1)在南宁市区投入使用的仓储面积达到500㎡及以上的得标准分,每少50㎡的扣0.4分。

4分

(2)在南宁市区投入使用的冷库容积达到100及以上得标准分;每少10的扣0.4分。

4分

注:必须提供拟投入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的仓储区现场照片及项目所在地仓库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冷库情况(必须提供的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的冷库证明材料(冷库实地照片及安装设备合同、协议等)须能显示出以为单位,未体现以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否则不予计分;以上复印件清淅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签订合同时核查真伪,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无效。

2.​ 

投标人配送车辆

(1)投标人拟投入符合配送标准配送车辆设备数量达到8辆得标准分,每少1辆扣0.5分。

4分

(2)投标人拟投入的冷链车数量达到2辆得标准分,每少1辆扣1.5分。

3分

注:公司自有车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相应车辆的发票或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必须在开标时递交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车辆发票或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原件;为租赁车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必须在开标时递交租赁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3.​ 

项目实施方案

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难点分析,定位准确、分析合理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扣0.4分。

2分

针对本项目供货能力、供货渠道,最优方案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扣0.4分。

2分

针对本项目日常管理制度,最优方案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扣0.4分。

2分

4.​ 

配送方案

针对本项目配送及实施进度具体、能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扣0.4分。

2分

针对本项目配送人员安排具体、明了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扣0.4分。

2分

针对本项目配送保障措施清晰、明了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扣0.4分。

2分

5.​ 

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①食物中毒解决措施;②临时加餐应急采购措施;③质量问题退换货处理措施;④遇突发不可抗力(如台风、冰雹等)配送应对措施;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措施详细具体、合理、科学、可行即得分,每项得1分,4项内容最高得4分,无或不详细不可行得0分。

4分

6.​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内容完整性最优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

1分

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内容可行性最优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

1分

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内容的免费质保期限最优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

1分

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内容的到达现场时间最优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

1分

分值合计

35分

投标人需按照评审标准及相关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资料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三点“投标文件编制”,并可对照《综合评审自查表》进行自查。

评分及其统计

(1)​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技术评委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技术评分;商务评委按照商务评审标准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商务评分;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再进行价格评审。

(1)​ 投标人得分的计算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含价格得分)

技术评分=技术评委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商务评分=商务评委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本部分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的补充和特殊要求,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具体修改内容

1

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项目

2

项目编号

3

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4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审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7

最高限价/采购预算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8

备选方案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9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0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满足采购配送需要,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的200 ㎡以上的仓储中心且冷库容积达到60立方米及以上的,并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2.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至少4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至少2台。

3.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等)进行检测,配送时必须提供蔬菜每批次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并出具农药等残留指标检验合格证明。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11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优化投标货物的产品质量及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若以虚假材料应标或中标后不能满足本项目实施的要求和条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给采购人,并由评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继续实施本项目,依次类推。

2.本项目按肉类、水产禽蛋类、蔬果类、干杂调料类、牛奶饮料类共5类分别进行优惠率报价,优惠率按南宁市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下浮比例(优惠率必须在10%-100%范围之内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由投标人根据南宁市的市场价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深入南宁市当地市场进行考察调研,投标报价给予的优惠率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12

采购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3

投标有效期

18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

14

现场勘察或者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勘察或者标前答疑会。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在缴款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经开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

银行帐号:8001 0322 6400 012

16

投标文件的数量

(1)价格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标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3)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内容与纸质一致的光盘2个,光盘内含《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

17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三点“投标文件编制”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四点“投标文件递交”。

1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05 月 19 日上午09:00

21

开标时间

2020年 05 月 19 日上午09:00

22

投标及开标地点

1.​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9楼招标10所905开标室)

2.​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电话:0771-5585756

【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23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人数及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 评审专家5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5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以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价依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付清。否则,采购人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中标人这次参加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6

履约保证金/担保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由采购人直接联系中标供应商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7

采购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28

询问、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 菲、韦 玮

(2电话:13307865081 0771-5585756

(3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9-13A层

(4)递交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说 明

(1)​ 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3.“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3)。

副食品配送项目(GXJTZ[2020]38001)中标结果公告合同附件.doc.gz 副食品配送项目(GXJTZ[2020]38001)中标结果公告合同附件.doc.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