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20200618 招标文件 滨河实验学校食材定点采购.pdf下载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20200618 招标文件 滨河实验学校食材定点采购.pdf下载
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鲁化路(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 |
联系方式:18263562320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县(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
联系方式:0635-2992310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02202002000075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9.0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5月26日9时0分至2020年6月1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
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
4.售价:0注:【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②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由于投标企业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③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④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⑤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⑥中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合同融资专栏(www.lczfcg.gov.cn)。⑦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⑧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⑨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⑩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联系人:周工、胡工。】 |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26日 至 2020年6月1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6月18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1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6月1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朋 联系方式:0635-2992310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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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黄朋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6时26分37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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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货 物)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1502202002000075)
招 标 人: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2.1 总则.................................................................................................................................................................5
2.2 招标文件........................................................................................................................................................ 16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18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3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23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32
3.1 相关要求........................................................................................................................................................ 32
3.2 评审过程........................................................................................................................................................ 32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6
4.1 签订合同........................................................................................................................................................ 36
4.2 追加合同金额................................................................................................................................................. 36
4.3 质量与验收.....................................................................................................................................................36
4.4 合同主要条款................................................................................................................................................. 37
第五章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东路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826356852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 111 号
联系人:马红军 联系方式:0635-29923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CGK2020-H-009 SDGP371502202002000075
系统内编号:LCZFCG-2020-35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
号
货物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
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
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
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9 万元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1)
四、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5 月 26 日 9:00 至 2020 年 6 月 1 日 17:00。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网上报名成功的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组织的最后资
格后审为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 0元)。(电子评
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注:1)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标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2)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
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由于投标企业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2020 年 5 月 26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 153 号)。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
上交易系统(.lctf 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 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
的 PDF 版投标文件以 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2)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 PDF 版纸质标书,并
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 153 号)。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中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信息
网-合同融资专栏(www.lczfcg.gov.cn)。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
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
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
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
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
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
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悬浮框“CA 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 CA 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
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
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
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
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
联系人:周工、胡工。
十三、重要说明
1、招标文件无需交报名费,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各标段
招标文件均可且必须下载。
2、文件链接: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3、本项目请投标企业使用供应商库进行报名。
十四、质疑投诉单位: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 111 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红军 0635-2992310
附件:1、采购需求: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
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检验、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相关的
义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东路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8263562320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111号4号办公楼
联系人:马红军 联系方式:0635-2992310
3 项目名称
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投标
人须提供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
目说明。
6 预算价
本项目预算为99.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
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关经营
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
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资质资格
要求的证明材料
和情况说明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
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
缴纳税收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
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
明(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相关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
门出具的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缴费
清单或专用收据或银行出具的扣款凭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按格式提供);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见附件);
9)《信用记录承诺》原件(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其中第1-5项不要求提供相关证
件原件,按要求上传至诚信库,评审依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
中链接到诚信库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未按要求上传
至诚信库相应模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要求投标人均于投标
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上传至诚信库。
第6-9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直接上传至
电子标书系统中。并现场需提供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上述证书或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经审核不合格的,视为
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
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块交给工作
人员,以备审查。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不予接受。
4、电子投标文件中无相应模块的,将有关材料统一上传至“投
标其他材料”。
9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0
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日前。
11 投标人确认收到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补充的时
间
1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2020 年 6 月 2 日 17 时前;
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
答或者答疑时,应于 2020 年 6 月 3 日 17 时前,在平台系统内
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企业
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拨打电话(0635-2992310)通知代理公司。
13 答疑的回复
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
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
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
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企业应随时关注
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
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
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
另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
投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
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解
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14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5 投标保证金 无
16 投标报价范围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范围应包括提供相关设备研发、
设计、供货、配套件、运至施工现场前的检验试验费、利税、
管理、运输、装卸、保险、措施费、人工费、制作安装费、系
统调试、第三方接口服务费、使用说明、验收、培训、保修、
维护、专利技术、规费及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
风险等各项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7 是否允许递交备 不允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选报价方案
18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共计3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
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文件一份,为.nlctf文件以U盘形式递
交;另提交U盘一张,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投标文件。
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
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19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20 电子评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电子投标文件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
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
予通过。
21
递交投标文件时
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2
投标文件是否
退还
不退还。
23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4
电子投标文件签
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电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
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5
投标文件密封性
检查
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8
技术部分是否采
用“暗标”
否
29 中标人确定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或由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30 付款方式
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供应商实际供
货数量每月清结一次;货款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严禁现金交易,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供应商须提供规范票据,同时提供每月汇总后的供货清单。
31 履约保证金 无
32 供货地点及时间
1、供货地点:学校指定的食堂。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按学校所需
保质保量及时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不得以量少、路远等理
由拒绝配送。
2、供货时间:①保质期较长的粮、油、调味品等以周为供货周
期,保鲜期较短的肉类、蔬菜、水果应于当天上午7点30分前配
送到位。②学校按公示的一周带量食谱提前预算并告知下一个
供货周期用量,供货商要按时供应下一周期用量,避免空库。
③学校确因特殊情况临时急需,应与供应商协商解决。④所有
配送产品均应随货提供相对应《送货清单》。
33 供货期限
一年(9个月,除去3个月假期),合同到期经甲方考核合格且
乙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34 开标形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投标企业即可插入CA锁,使各自
的电子投标文件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时间到达且全部投标企
业电子投标文件处于可解密状态后,插入代理公司CA锁正式解
密投标文件,并通过电子系统依次公开唱价。
投标企业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文
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投标文件将不可自行撤
回、更改。若投标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或
撤回文件的,请联系现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递交有关材料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截止时间未携带 CA 锁、拒绝
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
间内(每家企业限 10 分钟)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且作无效标处理。
注:需要现场进行文件解密,不支持异地解密。
其他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35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
投标人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或
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6%的折扣。
评审价格=投标总报价-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6%
注:1、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见
附件格式),并填写小、微型企业产品汇总表,否则不给予价
格扣除。
2、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
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件。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
中型企业。
二、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
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
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填写
监狱企业产品汇总表,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部(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投标
人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或所报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并
需要价格扣除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求的前提下,给予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需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申明函”并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汇总表,否则不
给予价格扣除。
注:以上一至三价格折扣只计一项,不重复折扣。
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类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
库〔2019〕19号中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
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节能产品(强制类)明细表”
(格式见附件),否则不予评审。
五、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9号中的节能产品,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非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附件)的,予以加分。
加分标准
1、报价加分 节能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价格分
2、技术加分 节能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技术分
注: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
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六、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
〔2019〕18号内产品,提供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
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附件)的,予以加分。
加分标准
1、报价加分 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价格分
2、技术加分 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技术分
注:若同一合同包内的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
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
注:以上若没有,直接填写无即可。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
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开户单位: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分行营业部
帐号:4673200001810200038029
37 同一品牌及核心
产品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
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技术方案更优的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
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因素确定核心产品为面粉,多家投标人提
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38 电子招投标的应
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
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6)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对于未开标的项目应暂停开标,对已在系统
内评审的,也应立即停止。交易中心信息科确认问题原因后,
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视情况提议,并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对
于非系统原因的可将系统内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改为系统内导
入非加密版电子文件评审;对于系统原因造成项目无法评审,
可将系统内评审改为PDF版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
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妥善保密处理。
39
其他 一、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二、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
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
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
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
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
40
保密
投标人必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提供的所
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工程标书以及本项目的
任何内容。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
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
人企业。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1.6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
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随机备品配件、随机工具、技
术资料等。
2.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必须承担的生产、包装、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协助、质保、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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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1.3.6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 合格的投标人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
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
时投标;
2.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1.4.6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
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产品。
2.1.4.7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
(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1.4.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
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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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
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人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
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
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
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
透漏投标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拨打电话(0635-2992310)通知代理公司。采购人将对投
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将不标明来源的疑问在系统内统
一答复,请注意随时关注报名系统。
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
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9 其他条款
2.1.9.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
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
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1.9.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招标公告;
2.2.1.2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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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6)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2.2.1.3评标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6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
清楚的,在系统内及时提出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
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
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
款。
2.2.2.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十五日前,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并视为通知到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
修改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
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
修改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
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
告的为准。
2.2.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
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人需及
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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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
标文件。
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
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2.2.4.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
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和格式、交货、竣
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
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解释。
2.2.4.2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
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2.2.5样品检测、测试以及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2.2.5.1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中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应在招标文件中
载明,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按照以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
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投标人须同时
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
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2.5.2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
担。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2.3.1 投标报价
2.3.1.1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范围应包括提供相关设备研发、设计、供货、配套件、
运至施工现场前的检验试验费、利税、管理、运输、装卸、保险、措施费、人工费、制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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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费、系统调试、第三方接口服务费、使用说明、验收、培训、保修、维护、专利技术、规
费及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等各项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1.2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
投标无效。
2.3.1.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投标无
效。
2.3.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否则投标无效。
2.3.1.5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否则其投标无效。
2.3.1.7未经招标文件允许,以进口产品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2.3.2 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电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
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3.3 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
北京时间。
2.3.4投标文件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
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
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
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有
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4.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 投标文件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电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
以上处均使用CA印章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2.3.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
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投标无效。
2.3.6.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组成:
2.3.6.2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3商务文件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5)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如果有)
(6)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备表
(7)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8)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9)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如有)
(10)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2.3.6.4技术文件
2.3.6.4.1
(1)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①技术方案;
②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
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为说明书、原厂出厂配置、原厂中文使用
说明书、原厂印制的产品彩页图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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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③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
与价格;
④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
(2)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六章“项
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
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3)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
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3.6.4.2技术文件组成
(1)货物技术参数及技术支持资料;
(2)技术偏离表;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技术方案;
②项目实施方案;
③质保期、培训及服务承诺;
④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5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共计3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
文件一份,为.nlctf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另提交U盘一张,内容为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投标
文件。
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
盖公章。
2.4.6.6样品(不适用)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带“※”
标注的货物,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样品。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
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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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样品摆放位置,投标
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
备,届时未能演示的,后果自负。
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样品送达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送达的样品,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样品整理、装箱或者撤离展示区;遇到特殊
情况需要对样品进行整理、装箱或者移动样品的,投标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请并经招标代理机
构同意后方可移动样品,否则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已经确定投标人投标无效或者废标的,经投标人确认后可对样品整理、装箱
或者撤离展示区,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评标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
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
2.3.7 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本项目不适用)
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见前附表。
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
金。
(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
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7.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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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7)投标人因恶意串标、串标、视同串标或使用虚假材料投标、投标截止后撤回投标文
件、放弃中标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经采购人决定不予退还的;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3.7.4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
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2.4.1.1证明材料清单:见招标文件“前附表8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
说明”。
2.4.2 相关规定
2.4.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
章要清晰,否则其投标无效。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5.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5.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
地点。
2.5.1.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2.5.1.3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前附表。
2.5.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2.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电子版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分别密封,并在
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封面和
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
字样。
2.5.2.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
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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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
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相关责任损失由投标人
承担。
2.5.4 开标时间:见前附表。
2.5.5 开标地点:见前附表。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6.1 开标
2.6.1.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
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人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6.1.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检查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
2.6.2 开标形式
2.6.2.1 电子唱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报价时间一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各投标企业即可插入 CA 锁,使各自的电子投标文件处于待解
密状态。开标时间到达且全部投标企业电子投标文件处于可解密状态后,插入代理公司 CA 锁
正式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电子系统依次公开唱价。
投标企业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
不足 30 分钟,投标文件将不可自行撤回、更改。若投标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
投标或撤回文件的,请联系现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或递
交有关材料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截止时间未携带 CA 锁、
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 1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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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
2.6.2.2 评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2.6.3 评标委员会
2.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
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
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6.3.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
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2.6.4 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比较与评价;
(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9)编写评标报告。
2.6.5 评标
2.6.5.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的评标方法。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务、
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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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5.3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签字确认。
2.6.6 澄清
2.6.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
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
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
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
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 定标
2.6.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由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6.7.2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
2.6.7.3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6.8 中标公示以及中标通知书
2.6.8.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
网发布中标公示,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6.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
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2.6.9.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
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
接受和回复。
联系部门: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4号办公楼511室
2.6.9.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重复
质疑或多次质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6.9.3质疑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6.10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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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高于招标控制价、有多个投标报价;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5)开标前未在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经评委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8)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本项目不适用)
(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1)未经许可,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报价的;
(12)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13)未按规定提供样品的;(本项目不适用)
(14)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15)未提供设备的品牌、详细技术要求的;
(16)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期、投标有限期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7)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技术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9)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
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0)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
正;
(2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
(2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3)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或,将
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2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5)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6)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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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因招标投报项目,被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中心)通报且在通报期间的企
业,将视为失信企业,作无效标处理;
(28)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
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数量由评审委员会
协商确定);
(2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2.6.11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
2.6.12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2.1评标活动终止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12.2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3 违法违规情形
2.6.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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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不适用)
2.6.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6.1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4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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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
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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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相关要求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似,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
须是投标人。
3.2 评审过程
3.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
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
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
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样品及相
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2.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
行商务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
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
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
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3评分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
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3.2.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5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
定中标人,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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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内容 评分原则
满
分
报价(3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所报综合单价折扣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1-所报最高综合单价折扣率),得3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1-综合单价折扣率/评标基准价)×价格权重×100。
如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视为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须在评标现场接到书面通知
后1小时内向评标委员会递交报价情况说明及辅助说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未按时递交或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其无法合
理说明报价情况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0
分
技
术
部
分
42
分
配 送
方 案
及 措
施
( 21
分)
1.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服务大纲、服务内容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
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 0.5
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5分
2、对本项目的供货渠道、品牌、质量、食材新鲜度等,由评审小组根据
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
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4分
3、对本项目的配送工作流程、工作部署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
行评价,满分为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
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4分
4、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品质量管理控制方案,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
行评价,满分为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
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4分
5、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品卫生管理控制方案,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
行评价,满分为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
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4分
管 理
制
度 及
1、对供应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
行评价,满分为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
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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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措
施
( 13
分)
2、对供应商的内部组织分工情况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
满分为3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
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3分
3、对供应商提出的产品质量管控措施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
评价,满分为3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
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3分
4、供应商对市场产品信息收集、反馈等保证措施,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
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3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
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3分
应 急
保 障
措 施
( 8
分)
1、对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及雨、雪天气应
急配送方案,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4分,每有一处
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
为止。
4分
2、对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承诺、随时汇报及退换货等,由评审小组根
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
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4分
场所设备
(11分)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仓储库房,且仓储库房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
得6分;仓储库房面积在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不含)的得4分;
仓储库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的得2分;仓储库
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不得分,上述以最大面积计分,不重
复计分。
注:评审时需提供仓储库房的所有权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扫
描件,否则不得分。
6分
2、供应商自有配送车辆5辆(含)以上的得5分;自有配送车辆3辆(含)
-5辆(不含)得3分;配送车辆不足3辆的得1分,没有配送车辆的不得分,
上述以最多车辆数量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评审时需提供车辆行车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分
企业社会信
誉及业绩情
况
1、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3
分,未提供不得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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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分) 2、供应商通过GB/T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
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4分
3、供应商通过AAA级信用等级认证,得2分。AA级信用等级认证(含)以
下,不得分。
2分
4、供应商获得市级(含)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的,得2分; 2分
5、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同类
项目(食堂配送食材项目)业绩,每项业绩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注:
评审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6分
注:1、评标办法中涉及的人员打分及业绩打分的,
其中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业绩需从电子标书中链接到的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业绩】
模块中获取,否则不予得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涉及相关证书信息需从电子标书中链接到的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诚信库获取。证书从【企业各类证书】、【企业获奖】中获取。否则不予得分。
2、以上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中涉及需现场提供的材料需单独装袋,可不密封。
3、政策加分及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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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
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
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
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
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 质量与验收
4.3.1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
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
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4.3.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4.3.3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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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同主要条款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为中
标投标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
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设备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整(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四、付款方式
五、交货
1、风险负担: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设备通过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中标人承担,因质量问题采
购人拒收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2、供货期:
3、交货地点:
六、质量
设备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七、包装
设备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
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设备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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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知识产权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1、中标人供货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项目的质量问题,采购人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 15 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
异议,中标人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5 日内负责处理。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设
备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中标人在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
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项目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
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投标人承担。
十一、售后服务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
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承诺: 。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中标人应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三、违约条款
1、中标人延迟交付,每延迟 1日,按应交付设备总额 0.05%支付违约金;
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1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
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一方违约,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
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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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0 日内,按银行
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四、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相关监督单位及另一方,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
相关监督单位审核后确定。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合同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
时,采用 第 (1)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六、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七、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 贰 份,中标人 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聊城市政府
采购办公室壹份。
采购人 中标人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鉴证方(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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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餐厅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99.00 万元。
二、食材项目说明
序号 品名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规格
1 大豆油 一级非转基因大豆油,国内知名品牌
20L 或 10L/桶装
带外包装
2 大米 袋内必须有合格证,外包装喷涂生产日期,且清晰可见 25kg/袋
3 面粉 一级、通用粉,袋内必须有合格证,外包装喷涂生产日期,且清晰
可见
25kg/袋
4 味极鲜 符合国家标准 10L 或 20L/桶
5 醋 符合国家标准 10L 或 20L/桶
6 甜面酱 符合国家标准 10kg/袋
7 杂粮 颗粒均匀饱满,色泽鲜亮 25kg/袋
序号 品名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单位
1 鸡蛋
新鲜、大小均匀、无损坏,符合 SB/T 10277-1997《鲜鸡蛋》标准,
且符合相关部门其他相关检验标准,破损率低于 3%。
kg
2 牛奶
纯奶或酸奶,不含防腐剂,冷鲜保存,国内知名品牌,成品奶,理化
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最新保质期产品
150-180ml/袋
3 蔬菜
菜品保证正规渠道,蔬菜要求新鲜且为当天供应的蔬菜, 蔬菜的可利
用率高,达到商场零售标准要求,无腐烂变质,药残符合国家规定
kg
4 调味品
无变质、无过剩产品二次利用,预包装的调味品要求包装完好、标识
明确、无非食品添加剂,并要求提供的相关三证及产品检测报告。有
半年以上保质期,
kg
5 肉类
冷鲜猪肉精肉及五花肉、鸡胸脯肉及调理品,猪肉需符合国家
GB26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运载工具
消毒证明》,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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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季节及采购人要求采购市场上的蔬菜,菜品保证正规渠道,蔬菜要求新鲜且为
当天供应的蔬菜, 蔬菜的可利用率高,达到商场零售标准要求。
1、蔬菜种类及质量要求
1.1 大白菜:新鲜洁白,表面无黑色斑点,里面无烂心、无开花、坏叶不超过 3 片;
1.2 白萝卜:表皮光洁,无黑心、无空心,小的不低于 0.5 斤,大的不超过 3斤;
1.3 青笋:新鲜、通体均称,无竹节、无乱尾、无空心,叶片不能超过长度的 1/3;
1.4 尖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青,长度不短于 10 公分;
1.5 圆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青;
1.6 红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烂,长不能太小;
1.7 包菜:1.5 斤以上,无黄叶、虫叶、结实无烂心;
1.8 小葱:长而匀称、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超过 1 寸,没有冻伤(中间抽看,防冻烂);
1.9 红萝卜:直径 2公分、长度 1公寸,大而均匀、色泽鲜艳;
1.10 豆角:新鲜、长度 40 公分左右,长而结实,折断为实心、无虫;
1.11 花菜:直径 1公寸,洁白而无黑点斑点,箱装则防冻烂;
1.12 西兰花:表面蓓蕾平展,无开花现象,无异味臭味,外表如有潮表色则证明已变质;
1.13 青瓜:长而直、带刺、折断为实心无籽,两头大小一致;
1.14 竹笋:大小合适,鲜嫩,指甲掐进有水冒出;
1.15 山药:白色,有木质感、结实、外表无凸出枝节;
1.16 海带结:油绿色、肉饱满、大小均匀、不变质;
1.17 冬瓜:个大、结实、无松软感,检查表皮,防烂;
1.18 生菜:叶大要嫩、无烂叶;
1.19 京包菜:个小、结实、呈圆椎状,味甜、无黄叶、虫叶;
1.20 茄子:长、直、嫩、折断洁白无籽;
1.21 香菜:味香浓、色泽绿鲜嫩无烂叶;
1.22 生姜:个大、金黄色、无芽、黑色则烂,白色则嫩;
1.23 西芹:嫩绿色折断无筋,无烂心;进口西芹则棵大、杆长、节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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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土豆:大而圆滑、无泥土、无发芽;
1.25 西红柿:红而不软,硬而不青;
1.26 鲜木耳:新鲜、肉饱满、色泽光亮;
1.17 皇帝菜:鲜嫩、无烂叶、叶多;
1.28 菠菜:鲜嫩、亮丽、无烂叶;
1.29 油麦菜:、鲜嫩、身长叶青、无烂叶;
1.30 空心菜:鲜嫩、叶青、无烂叶;
1.31 红薯:大个、无虫眼、无腐烂、肉红水分足;
1.32 洋葱:要饱满、无烂皮;
1.33 大蒜:新鲜、无腐烂、要均匀;
1.34 红枣:色泽鲜红、肉饱满;无黑点;
1.35 莲藕:身长大个、鲜亮、无烂皮;
备注:以上菜品要求日日配送,新鲜鲜嫩(形态饱满、色泽正常、无泛黄、发病、腐烂、无杂草泥土、嗅
觉检验无异味,品质优良), 农药残留不超标,不得配送隔夜的绿叶蔬菜. 要求所配送蔬菜新鲜、干净,
无毒、无霉烂变质、污秽不洁、生虫、混有异物等情况,否则采购人可以拒收。
2、调味品种类及质量要求:
2.1 食盐:质量要求洁白、有光泽、呈透明或半透明状,无异味、无苦味、无涩味;
2.2 酱油:质量要求呈红褐色,鲜艳有光泽、不发乌,具有酱香式脂香气味,无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
口,味醇厚、柔和、微甜,无苦、酸、涩等异味,液态澄清、浓度适中,无沉淀、无浑浊、无霉花、无
浮膜;
2.3 食醋:色泽呈琥珀色,红棕色或白色,具有食醋特有的香气,无不良气味、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
涩、无异味;
2.4 甜酱:质量要求呈红褐色或棕红色,油润发亮、鲜艳而有光泽;
2.5 老抽:质量要求酱油呈红褐色或棕色,鲜艳有光泽,滋味鲜美,咸甜适口,味醇厚柔美,没有苦涩、
酸等不良异味和霉味,带有浓厚的酱香和脂香,浓味较高,其粘稠性较大,泡沫丰富,无沉淀、无霉花
浮膜;
2.6 味精:无色或白色柱状结晶,无杂质、污物,允许有少量碎晶及少量粉末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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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调类:1.保证干燥无水分; 2.外形完美、整齐、无碎渣;3.粉状类:无碎渣、杂质、颜色正常;4.色
泽好、香味纯正
2.7 蛋类:1.颜色正常,外形协调、个头均匀;2.外表干净无污物;3.清、黄分开不浑浊、无受精蛋,保
证新鲜;4.外壳完整、无破损;
备注:以上材料配送至学校后要求必须还有半年以上保质期,提供生产合格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
流通许可证(三证)及 SC 认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配送临期或过期产品,保证所有调味品无变质、
无过剩产品二次利用,有包装的要求包装完好、标识明确、无非食品添加剂,并要求提供的相关三证及
产品检测报告。
三、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
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
好,物品配件齐全。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提供性价比
高的产品。
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技术指标只要达到或超过本采购文件要求,都被视为对本招标文件作出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所所投产品的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投标人必须列出所投产品的详细参数,必要时可携带官方正式出版的带有技术参数的说明
书或宣传册原件以证实其技术参数的真实性,该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
时提供。如完全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作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不能如实反映产品
描述,按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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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本格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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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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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自行编制)
一、报价文件
二、商务文件
三、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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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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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综合单价折扣率 市场价折扣率 %
2 投标报价
总价:大写 ;
小写: 元
3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
(仅填写是/否)
4
供货期(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
(仅填写是/否)
5
质量要求(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
(仅填写是/否)
6 其他优惠及承诺
7 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声明
注:1、折扣后的单价=原市场单价*(1-折扣率%)
2、投标报价=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综合单价折扣率)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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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商务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1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商务文件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投标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5、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及节能环保产品用表等文件(见附件9);
7、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前附表8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见附件
10)
8、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备表(见附件11)
9、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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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
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
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
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
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
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
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
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做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否
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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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投标函
(采购人) :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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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 联系电话:0635-299231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
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
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
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业务内容 业务总额 实施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7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8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附件9:
小型、微型企业用表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9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商 品牌 型号
价格(元/)
数量 单价 小计
合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0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
制造
商
节能标
志认证
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是否属于政
府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价格
是
是
… 是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的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本表,并
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1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
制造
商
节能标
志认证
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是否属于政
府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价格
否
否
… 否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
的节能产品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非强制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本表,并提供效期内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1
2
总价(元)
附注:
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财库〔2019〕18 号内的产品。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内的环保
产品。表后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若不填写本表,将不享受环保产品价格折扣或加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4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附件10: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前附表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需要,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
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相关政府采
购媒体予以公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
。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信用记录承诺
致(采购人):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 项目(编号: )采购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后附我方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
注:①截图中应显示网站域名,页面信息必须明确显示参与本项目企业全称。
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
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附证明截图,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③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附件11: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备表
拟投入的项目人员配备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专业
拟担任本
项目职务
相关证
书
联系方式 类似业绩
注:后附以上配备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及社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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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技术文件目录
1、货物技术参数(见附件12);
2、技术偏离表(见附件13);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技术部分
②售后服务;
③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0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附件12:
货物技术参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1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附件13:
技术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
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 联系电话:0635-2992263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①技术部分
②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
③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2.2 招标文件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相关要求
3.2 评审过程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注:1、评标办法中涉及的人员打分及业绩打分的,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2 追加合同金额
4.3 质量与验收
4.4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本格式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