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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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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谈判公告
【信息时间:2020-05-26】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谈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通过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N2020-08-1324

2、项目名称: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

3、项目单位: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人民币 19.2万元/年

6、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7、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服务对象为泗县经济开发区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就餐人数约120人。

9、采购范围:成交人负责为泗县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桌餐以及公务接待用餐,详见采购需求。

10、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外包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谈判文件价格:免费

3、谈判文件获取地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0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发至邮箱412835422@qq.com,否则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6月3日14时00分

2、谈判地点: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5号楼4层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95575929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邢超

电 话:15956549779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谈判文件初稿20200525发布稿.doc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中心(合肥)及安徽省分行营业办公营房建设项目永久用电过徽州大道电力管道工程施工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GN2020-08-1324

采 购 人: 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1051905"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105190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41051907" 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 18

HYPERLINK \l "_Toc41051908"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1

HYPERLINK \l "_Toc41051909" 第五章 采购合同 28

HYPERLINK \l "_Toc4105191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一章 谈判公告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谈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通过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N2020-08-1324

2、项目名称: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

3、项目单位: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人民币 19.2万元/年

6、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包

7、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服务对象为泗县经济开发区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就餐人数约120人。

9、采购范围:成交人负责为泗县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桌餐以及公务接待用餐,详见采购需求。

10、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外包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谈判文件价格:免费

3、谈判文件获取地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0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发至邮箱412835422@qq.com,否则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6月3日14时00分

2、谈判地点: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5号楼4层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95575929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邢超

电 话:1595654977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泗县当涂现代产业园5号楼4层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955759290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邢超

电 话:15956549779

3

项目名称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

4

项目编号

GN2020-08-1324

5

项目地点

泗县境内

6

采购方式

谈判

7

资金来源

自筹

8

谈判最高限价

本项目谈判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2万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价格,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

谈判范围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0

服务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11

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谈判公告

13

勘察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各供应商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4

分包

不允许

15

谈判文件澄清

各潜在供应商须主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自行查询下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6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对谈判文件的异议,应当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提出,将异议以邮件方式发至412835422@qq.com邮箱(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邢超,15956549779)。

17

谈判有效期

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

18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网上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不接收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

19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

20

谈判地点及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

21

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整

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或企业网银

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保证金有效期:在谈判响应截止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

谈判保证金请汇至:

账户名称: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账 号:/(该账号不重复使用)

开户银行: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374600011

特别提醒:供应商在转出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2

合同签订地点

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3

相关费用

成交供应商需承担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等与谈判活动相关的费用(收费文件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关于安徽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政策[2011]1013号)。)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供应商在谈判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

24

异议(质疑)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910室)

电 话:0551-62220153

联系人:张经理

2、对谈判文件的异议(质疑):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期限截止之日后对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谈判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谈判现场提出。

4、对成交结果的异议(质疑):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25

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6

其他

因本项目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1、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不要求供应商现场参加谈判。

2、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递交响应文件,请按下述方式操作:编制响应文件→打印后签字盖章→扫描→压缩为.rar或.zip文件并加密→发至邮箱412835422@qq.com→观看在线视频直播→解密压缩文件→谈判评审。具体步骤如下:

(1)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按要求打印后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内容应清晰、完整;

(3)将PDF版响应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文件并加密,请请供应商妥善保管密码;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压缩的响应文件发送到412835422@qq.com邮箱,在邮件备注联系人及其手机号码

(5)谈判时将进行在线视频直播,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到云会议管理后台:https://cloudmeeting.189.cn/右上角点击免费注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入会议ID:48669022731会议室,若供应商不按所述操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电话询问各供应商的压缩文件密码并解密,供应商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若因通讯或压缩文件不能解密等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响应文件解密后,进入评审和谈判程序。

3、响应文件PDF盖章件,将受法律保护。

4、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5、评审过程中如需询标均采用远程网上询标,从谈判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环节结束原则上为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谈判小组按不利于供应商解释处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响应文件,不予解密。

7、供应商多次发送的,以最后收到的响应文件为准。

8、压缩文件名称,建议不要为供应商名称,可以项目名称命名为压缩文件名称。单独发到邮箱的供应商联系人,只注明其姓名和手机号码,不要注明工作单位。

9、如有其它咨询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邢超,15956549779。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有关定义

1.1 项目名称: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

1.2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4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供应商:系指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

1.6采购内容: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

1.7谈判文件:系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

ahsz.gov.cn/szfront/)发布的谈判文件。

1.8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9适用法律。本次谈判活动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

1.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踏勘现场

2.1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2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知识产权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谈判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一、谈判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

四、采购需求

五、采购合同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图纸、答疑、变更、补充通知等(如有)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5.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6.答疑及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及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发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宿 州 市 )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发布,所有潜在供应商请登陆网站下载答复内容,答复只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先所发谈判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在网上发布的答复为准。

6.3在谈判响应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谈判时间不变;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且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将谈判时间顺延。

6.4在谈判开始前,供应商必须主动上网查询谈判文件中有关澄清、补充修改等相关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5谈判文件有关的澄清、修改及成交结果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 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上发布。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7.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谈判响应一览表

(5)有关证明文件

(6)承诺

(7) 轮谈判响应报价表

7.2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3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谈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7.5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胶装成册。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如有A3图纸,可另行成册密封装订

(四)谈判报价

8.报价

8.1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指导文件的规定以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并根据市场情况、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测算出本企业承担该项目所有项目任务的实际费用,自主报价。

8.2供应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考虑各种风险,作出自已的合理评估,并体现到谈判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3本次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

8.4除非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谈判文件、谈判答疑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5本项目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谈判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9.谈判保证金

9.1谈判前,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同谈判有效期,采购人如果按本章规定延长了谈判有效期,则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9.3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4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泗县财政局和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的;

(六)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谈判有效期

10.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谈判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0.3谈判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10.4在原定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予以退还。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1.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11.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用纸质版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3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均不退还。

12.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12.1采用纸质版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的,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12.2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拆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13.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13.2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在本章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4.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14.3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4.4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4.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但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4.6在谈判文件给出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供应商签署或盖章的地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签署或盖章;凡是标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姓名全称。

14.7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六)谈判与评审

15.谈判程序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5.2谈判程序

15.2.1 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5.2.2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会议:

(1)宣布谈判纪律;

(2)公布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启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谈判响应报价不进行唱标;

(7)进行商务谈判,谈判轮次至少两轮,具体轮次由谈判小组成员现场决定;

(8)宣布谈判结果;

(9)谈判会议结束。

15.2.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6.谈判小组

16.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6.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

17.响应文件评审与谈判

17.1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法。

17.2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4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7.5谈判小组将分别与供应商就报价、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谈判。

17.6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谈判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二次报价,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17.7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如有需要,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代表进行现场答疑;在谈判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代表不得离开现场。(本条适用于供应商现场参与谈判的项目。)

17.8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7.9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7.10谈判结束前,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商务评审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18.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取消采购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谈判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0.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谈判。

20.3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1.成交通知书

21.1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2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领取成交通知书。

22.履约保证金

2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2.2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上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签订合同

23.1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3.2采购双方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24.质疑

24.1质疑人认为预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24.2质疑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人对预成交结果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4.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4.2.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4.2.3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24.2.4相关要求及主张;

24.2.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章。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质疑书除以上内容外,还应提供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

25.成交供应商还需承担项目专家评审费等与谈判活动相关的费用(收费文件为: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关于安徽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政策[2011]1013号)。)供应商在谈判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


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谈判要求

1.1本次谈判活动采用最低价法

1.2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

二、评审顺序

谈判小组对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负责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结论分为通过与不通过,评审不通过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报价谈判。

2.1 资格评审

谈判小组首先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主要审查供应商资格:

序号

供应商资格评审标准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3

近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4

响应情况:付款方式响应、服务内容响应、服务期限响应(谈判响应一览表中响应)

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

2.2 符合性评审内容

符合性评审结论分为通过与不通过,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谈判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

(3)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替代方案的除外;

(4)谈判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有实质性内容修改而未加盖印章的;

(5)谈判报价高于采购人要求的最高限价的;

(6)配备不少于2名厨师,年龄不大于45周岁,具有烹调师相关证书;

(7)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的;

(8)经谈判小组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价格评审

4.1商务谈判程序

(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谈判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供应商二次报价一经递交即不可撤回。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2)如果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最终报价及相关承诺不满意,可以增加谈判轮次,但每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应获得相同的机会。

(3)供应商每次报价都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不予接受。

4.2 最终价格评审

在规定的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谈判小组推荐不多于三名候选供应商。

五、其他规定

5.1最终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5.2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出具评审报告,说明评审过程中的主要情况。

5.3 谈判小组有权否决全部谈判响应文件。

5.4评审过程的保密。

5.4.1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谈判及评审情况。

5.4.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5.5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的,该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5.6谈判办法涉及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资料复印件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评审时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并将供应商弄虚作假行为上报采购监督机构。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泗县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约120人。

2、项目预算为19.2万元/年。

3、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4、采购人为其工作人员实行就餐补贴(每月最高按22个工作日给予补贴,补贴打入就餐卡),工作餐标准为20元/人/天(早餐5元,中餐15元),包厢桌餐(中餐、晚餐50元/人)。

5、成交人于每周五提交下周的菜单,采购人审核。所有食材、配料、易耗品等均由采购人定点采购,成交人负责加工。

6、食堂采用承包经营模式,成交人自负盈亏,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负责食堂装饰装修;提供食堂场所、仓库及办公场所;提供食堂灶具、消毒柜、洗碗机、冰箱、冰柜、空调、餐桌椅等固定设施设备;提供给排水、供电、燃气等基础设施(产生的水电气费由采购人支付);提供安全、消防设施;提供餐具(锅碗瓢勺盆筷、酒具、茶具)、餐巾纸、消毒液等等日常消耗品、办公设备以及其他所有易耗品;提供食材、配料。经营期满后,成交人不可将设备带走。

二、服务内容

为泗县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及公务接待提供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餐饮制作服务:包括早餐、中餐、晚餐、桌餐;

2、餐具清理:餐具整理、清洗、消毒服务;

3、服务保洁:负责整个食堂区域的卫生保洁;

4、成交人应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服务时间:原则上仅限于工作日,节假日一般不提供服务,工作日服务时间为早餐7:20-7:50,中餐12:00-13:00,包厢晚餐18:00-21:00。

三、具体服务要求

1、环境与卫生

1.1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满意的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经营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环境卫生保护法》以及其它现行的相关法规、规定。

1.2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成交人应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査督促餐饮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2.1为了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交人为本项目食堂配备的人员必须确保能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运行和保障员工正常就餐。配备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配备不少于2名厨师,年龄不大于45周岁,具有烹调师相关证书;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含保洁人员),年龄不大于40周岁。响应文件中以表格的形式列出人员姓名、岗位、数量及相关资格证。采购人认为厨师或服务人员(含保洁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足要求的,有权要求更换,成交人必须无条件同意。

2.2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人自行招聘和管理,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社保和福利的发放、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解决。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成交人的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食堂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不得无故拖欠工资,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3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方能上岗;同时成交人应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经营许可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2.4成交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2.5成交人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针对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切菜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安排专人操作,上岗前必须培训到位,否则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善后。

2.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3、采购渠道

食堂原材料由采购人定点采购,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稳定的进货、调货渠道且经过检验检疫;具有规范的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材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调料、配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食用粮、食用油禁止使用转基因原料。如因原材料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由采购人追究供应单位的责任;如因食材加工过程中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负责。

4、菜品供应

4.1餐饮供应以工作餐为主,每周菜谱、消耗品等提前确定并报采购人审核。

4.2菜肴的荤素搭配合理,每天不重复,每周重复率不高于30%(素菜除外)。

4.3根据季节变化和就餐人反馈信息、意见,及时提供更换菜肴的口味、调整餐品品种的建议。

5、安全管理

5.1成交人负责食堂用餐安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有效监管措施。

5.2成交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3成交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及生活中出现任何事故、意外伤害及违法行为,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成交人原因造成人员伤害或伤亡的,由成交人承担。

6、应急措施

成交人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经营管理

7.1餐饮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热情、周到、便捷。

7.2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7.3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程度调查。

7.4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7.5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8、设备设施管理

8.1采购人向成交人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需开具清单,成交人签收后,方可使用。成交人必须对食堂售卖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设备更新及大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人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100%,维修及时率达100%。成交人负责水、电、气、消防设施等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8.2合同终止后,成交人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维修费用。

8.3成交人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缺失和损坏按原价赔偿。

9、食堂财务管理

9.1成交人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每日产生的所有费用建立日台账,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9.2实行餐卡管理制度,就餐人员一人一卡,实行刷卡就餐。餐卡由工作人员统一到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理。餐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只限工作餐使用,不得购买烟、酒等,消费品不得兑换现金。

9.3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对水、电、空调所采取的各项节能规定。

10、风险责任承诺

10.1成交人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0.2成交人要按谈判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职工食堂餐饮业务外包合同》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0.3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10.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采购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1.1监督体系

成交人经营活动须符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11.2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人和成交人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11.3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月度量化考评,年度满意度考核。如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则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1.4合同续签条件

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满对成交人进行当年度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工作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如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无重大不良影响事件且年度满意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含),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年度满意度测评不合格的,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得分达不到70分的,视为成交人单方面违约,采购人解除与成交人的合作关系。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食堂规模和实际需要,编制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食堂经营的日常管理方案、紧急事件处理预案、意见反馈渠道及流程等,内容合理,切合实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主要包括供应商拟配备本项目人员岗位及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各层次人员的职权范围和职责、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人员的考核录用、考核与管理。

(2)对本项目餐饮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主要包括本项目明确可行的管理思路、体现本项目特色的服务模式等。

(3)财务管理制度

至少包括财务的收支明细、报销制度、采买管理制度、库管管理制度等。

(4)经营方案

结合员工的就餐需求,制定经营方案并拟定节约水、电、能源的措施。

(5)各类管理制度

主要包含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服务人员仪容仪表制度、餐厅纪律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投诉与处理记录等。

(6)工作规范

各项餐饮服务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包括岗位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

(7)针对该项目餐饮服务细化的内容标准、量化的服务拟采取措施和承诺指标

①餐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细化量化程度;

②拟采取措施可行性;

③餐饮承诺指标;

④针对承诺制定细化量化的奖惩方案。

(8)设施设备维修管理与维护

主要包括:本类设施设备维修管理与维护的种类及工作范围;定期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日常维修计划、方案、标准;各类应急抢修、处理预案;设施设备经济运行方案,以保证高效、经济运行。

(9)应急预案

针对项目服务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停水、停电、停气、火警火灾、食品中毒、疫情、断餐、人员意外受伤等应急处理方案。

(10)进驻方案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切实可行的进驻方案。

(11)对采购人提出的相关配合要求的说明并做出实质性承诺;

①对餐饮服务用房使用过程中涉及消防、安全等问题的承诺;

②供应商成交后应无条件进驻,并及时办理进驻手续。若因自身管理需要对餐饮进行改造,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③供应商应保证全体就餐人员餐饮的安全,并保证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办理正式手续,任何人、任何单位(含供应商本身)不得占有和使用所属采购人产权的房屋(包括配套);

④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防疫部门检查合格率达90%以上;

⑤其他对采购人提出的配合要求。

(12)争创文明与方便服务,主要包括:

①文明服务:计划、环境管理与保护措施等;

②方便服务:人性化服务的体现,餐饮服务合同约定范围以外所提供的有关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说明。

(13)供应商管理服务本餐饮项目的优势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五章 采购合同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项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服务业务外委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及金额:

日至 日止;试用期一个星期;合同金额为 元/年。

二、业务范围及具体内容

1、菜类加工;摘菜、洗菜、顺菜、配菜、炒(烧)菜及稀饭、汤类。

2、食品类加工:米饭、面食等。

3、服务类:餐桌服务,锅碗盘碟及其他餐具的洗刷等。

4、卫生类:随时保持厨房、餐厅、地面、餐具、以及个人卫生等。

5、早、中工作人员自助餐以及包厢中餐、晚餐。

6、业务招待用餐。

7、业务外期间,乙方供餐餐次应服从甲方安排,根据甲方要求,保证甲方业务用餐及甲方职工早中用餐,确保饮食卫生,质量和数量达到标准要求。

8、乙方应根据用餐情况提供合理营养的一周食谱计划(食谱周计划标准参照采购文件要求制定)。

9、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具体数量见验收清单。

10、甲方每天应将用餐人数通知乙方食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分量。

11、甲方食堂厨房施设设备和小件餐具等进行盘点,由乙方接收;解除合约时,乙方应按设备清单悉数交还给甲方,损毁或者遗失的照价赔偿。

12、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甲乙双方协商按期结清乙方的服务费用,不得无故拖欠。试用期间的费用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13、在签订合同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故解除合同。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职工食堂场所,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设施等,以满足餐饮服务需要。

2、甲方根据用餐情况向乙方提供所需食材。

3、日常的设备维修费用(须经甲方现场认可)由甲方承担,若设备是由乙方人为因素损害,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4、在合同签订期间,甲方将承担水、电等能源费用。

5、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食谱计划,做好优质的食材、菜蔬的供应工作。

四、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食堂管理,服务规范进行监督与检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项工作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监督等,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如乙方是事故责任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就餐(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4、甲方有权以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饭菜质量提出质疑,如因乙方提供的饭菜存在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5、乙方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6、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发生菜肴、食物、服务等质量问题,经甲方提出整改无效果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乙方责任

1、按甲方消防、卫生、治安等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3、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罚。

4、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期间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甲方设备有保管责任,设备应建立台账,做好保养,消毒等。如人为损坏和丢失,将照价(购买价)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卫生法》,把好饮食卫生关,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操作,使前后堂环境整洁,干净卫生。

7、乙方负责协助甲方餐饮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修与保养。

8、乙方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或持健康证方可上岗。

9、餐具应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定。

10、乙方应在每周五主动将下周菜谱提供给甲方审定,保证菜肴每周不少于两个以上花样翻新,卫生可口。

11、职工食堂乙方不能对外营业,本单位实行餐卡、券消费,杜绝使用现金。

12、乙方负责对所属人员的全面管理,严格履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乙方的权限:

1、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2、乙方不得将餐厅业务转包给他人,如若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取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或在今后的工作中另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条款,若任何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若甲方食堂继续招标,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十、合同争议

本合同执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按《合同法》提交给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一、本合同从2020年 月 日开始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泗县经济开发区食堂经营权采购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一、谈判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单位发布的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我们决定参加你们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活动。

2、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谈判文件中关于谈判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保证在谈判有效期内不撤销不实质性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6、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8、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包件)谈判的情况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四、谈判响应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泗县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1

项目编号

2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3

谈判总报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4

其他响应情况

我方:(下述划横线处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1) 谈判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2) 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

(3) 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5

备注

谈判报价不得高于19.2万元/年,每年的报价必须相同,否则报价无效。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谈判公告、服务需求、评审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的学历证书、岗位证书、烹调师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文件及评审办法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材料

注意: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表:

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人员架构

姓名

岗位或资格证书

备注

1

厨师长

具有 年及以上

食堂掌勺经验

2

厨师

具有 年及以上

食堂经验

3

服务(保洁)人员

4

服务(保洁)人员

5

6

7

……

8

9

……

10

11

12

....

....

合计

备注:本表中人员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配置,人员种类及数量必须满足项目实际要求。表格可自行扩展,岗位可自行调整。成交后须按照上表进行人员配置,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服务人员(含保洁人员)谈判时可暂不填写,成交后再行配备。


六、承诺

我单位承诺:

1、近三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被相关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

2、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若存在虚假或不实承诺,采购人可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可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第 谈判响应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泗县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经营权项目

1

项目编号

2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3

谈判总报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4

其他响应情况

我方:(下述划横线处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1) 谈判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2) 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

(3) 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5

备注

谈判报价不得高于19.2万元/年,每年的报价必须相同,否则报价无效。

供应商单位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