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5-26 17:26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后勤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901202000024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26 17:26 |
采购人 | 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投标人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标书发售方式 | 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报名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20-05-27 09:00到2020-06-02 18:00 |
标书售价(元) | 500 |
标书发售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6-15 14:30 |
开标时间 | 2020-06-15 14:30 |
投标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
开标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遂宁市船山区鸿发西街与北兴街交汇处附近南,0825-2398103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0825-281870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詹女士,0825-2398103 |
预算金额(元) | 638866元/年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S9121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约 ¥ 63.8866万元/年,共计191.66万元; 2、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单位介绍信范本详见附件。 3、投标保证金:疫情期间不做要求。 4、共计三年,已列入三年滚动支出,资金共计191.66万。 5、监管部门:遂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825-2313824。 6、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
投标邀请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人)委托,拟对后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9012020000249
二、招标项目: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后勤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投标人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发售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发售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0年6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中标通知书领取注意事项:
中标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明证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到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十一、投标人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鸿发西街与北兴街交汇处附近南
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电话:0825-239810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业务)李女士 联系电话:15680368781
联 系 人:(财务)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83098215
座机电话:0825-2818707
电子邮件:39089334@qq.com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后勤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约¥ 63.8866万元/年,三年共计191.6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1.厨师团队服务人员14人,接受过专业培训或有相关工作经验,投标人需制订人员岗位配置表。负责支队机关食堂就餐人员早、午餐;直属一、二、三大队食堂就餐人员三餐和车辆管理所食堂就餐人员午餐;负责采购人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餐厨服务任务等。
2.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职工食堂劳务服务工作,合理分配和安排好食堂的服务工作,完成好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3.服务团队须按采购人要求的供餐时间、就餐人员、就餐标准,给支队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间隔翻新。每周五向采购人报送下周食谱计划。
4.食品卫生、安全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投标人承担因违规违法造成的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
5.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人为损坏设施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保证食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6.必须严格遵守自身的餐饮卫生和厨房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能让无关人员(包括民【辅】警)进入厨房、食堂,不允许跟其他人闲谈与工作无关事宜。
7.保证食品清洁、卫生,按照规定保存食品。如因厨师、杂工责任导致的食物中毒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要求,负责做好食堂区域的卫生工作。
(二)人员要求
1.中标后,采购人可以根据服务团队人员表现情况,要求中标单位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中标方调整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
2.品行端正,具备一定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应持有职业健康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到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对其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其食堂劳务服务人员的疾病及人身安全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若因投标人拖欠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造成食堂劳务服务人员上访、闹访的,投标人应及时解决。
2.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3.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随时检查。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三、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
1.投标人须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的服务人员的薪酬管理、法定社保办理等工作,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
2.投标人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调整管理纠纷、安全责任事故。
(二)服务期限、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按每一年度进行签订,服务期间如有考核不达标,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
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验收方法: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介 绍 信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
到贵公司办理购买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后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事宜,[项目编号:5109012020000249]请予接洽!
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邮箱:
单位名称(盖章):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