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CZ2020-0470)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20-047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8418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84181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确定一名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送货、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27日公告之时至2020年6月16日23:59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27日公告之时起至2020年6月17日9:15。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7日9:15。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6月17日9:15-2020年6月17日10:15。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3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镇前街25号 |
联 系 人:赖运转 联系电话:(020)3219980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增城交易部 王春泽,联系电话:(020)82621731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 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 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7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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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2.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GZZF、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doc)3.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信用档案)办事指引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6.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7.质疑函范本(模板).doc其它附件:
(无)
网址: www.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20-0470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货物类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7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1、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2、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5、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6、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10、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11、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CZ2020-0470)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20-047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8418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84181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确定一名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送货、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27日公告之时至2020年6月16日 23:59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27日公告之时起至2020年6月17日 9:15。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7日 9:15。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6月17日 9:15-2020年6月17日 10:15。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3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镇前街25号 |
联 系 人:赖运转 联系电话:(020)3219980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增城交易部 王春泽,联系电话:(020)82621731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 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 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7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
2、 一般要求
(1)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投标总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采购额≤100万元 |
1.2% |
1.2% |
0.8% |
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
0.88% |
0.64% |
0.56% |
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
0.64% |
0.36% |
0.44% |
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
0.4% |
0.2% |
0.28% |
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
0.2% |
0.08% |
0.16% |
1亿元<采购额≤5亿元 |
0.04% |
0.04% |
0.04% |
5亿元<采购额≤10亿元 |
0.028% |
0.028% |
0.028% |
10亿元<采购额≤50亿元 |
0.0064% |
0.0064% |
0.0064% |
50亿元<采购额≤100亿元 |
0.0048% |
0.0048% |
0.0048% |
采购额>100亿元 |
0.0032% |
0.0032% |
0.0032% |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中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3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9)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 质疑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1.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1.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1. 提出质疑的日期。
(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6)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7)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8)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4、 投标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8.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0.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1. ★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4)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需填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作为价格评审中价格扣除的依据(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填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作为价格评审中价格扣除的依据(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
本项目核心投标产品为: 1、燃气单90大锅炉;2、后倾式离心抽油烟风机(见二、具体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宁西街政府职工食堂”序号K“环保排烟系统”中的后倾式离心抽油烟风机;3、油烟净化器(见二、具体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宁西街政府职工食堂”序号K“环保排烟系统”中的油烟净化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一、项目概述
为满足职工的用餐需求,现需采购厨房设备及配套设备一批,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厨房设备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
人民币2984181 元 |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进行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的产品规格,仅供参考,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用在质量和性能上等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
3、凡须提供燃气灶或燃气热水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该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承诺:为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及兼容性,如中标,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采购人提供以下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资料扫描件的原件,包括:工业生产许可证书、业绩(合同、验收证明、原始发票)、检测报告等,给予采购人审查,以确保采购人的正常利益。若中标人未能按上述时间及要求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则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对上述内容作出单独承诺)。
2具体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mm)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宁西街政府职工食堂 |
|||||
A |
仓库 |
||||
1 |
四层存放架 |
约1200*500*1550 |
立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横柱采用约38*25*1.0mm304#不锈钢拉丝扁管;横条采用约30*15*1.0mm304#不锈钢拉丝扁管制作;配全不绣钢可调式子弹脚。 |
5 |
台 |
B |
粗加工 |
||||
1 |
双层工作台 |
约1800*800*80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约1.5mm304#不锈钢板,内置不锈钢U型加强码加固,层板厚为约1.2mm304#不锈钢板,脚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配全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投标人具有第三方出具的关于不锈钢制品质量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合格),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 |
1 |
台 |
2 |
双星砧板台 |
约1800*750*95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厚约1.5mm304#不锈钢,星盆厚约1.2mm304#不锈钢,横柱采用约38*25*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脚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配不锈钢隔渣去水器及不锈钢摇摆水龙头2套,全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
1 |
台 |
C |
冷库 |
||||
1 |
高温冷库 |
约3500*3200*2700 |
1、 库板采用约1.0mm优质不锈钢板,库体厚度为约150mm聚胺基甲酸乙脂发泡料,地台板用约2.5mm压花不锈钢板; 2、 冷库门配以自动关闭重型门较,内部安全式拉手门锁及防潮胶边,门框设防潮发热线,油压式关门器; 3、 配优质半封闭压缩机组,高温制冷温度:0ºC-5ºC. 4、冷库隔热夹芯板通过密度、抗压强度、导热系数、粘结强度、抗弯承载能力测试,各项检测结果为合格,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 |
1 |
座 |
2 |
低温冷库 |
约3500*3200*2700 |
1、 库板采用约1.0mm优质不锈钢板,库体厚度为约150mm聚胺基甲酸乙脂发泡料,地台板用约2.5mm压花不锈钢板; 2、 冷库门配以自动关闭重型门较,内部安全式拉手门锁及防潮胶边,门框设防潮发热线,油压式关门器, 3、 配优质半封闭压缩机组,低温制冷温度:-18ºC--22ºC。 4、冷库隔热夹芯板通过密度、抗压强度、导热系数、粘结强度、抗弯承载能力测试,各项检测结果为合格,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 |
1 |
座 |
3 |
四层存放架 |
约1200*500*1550 |
立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横柱采用约38*25*1.0mm304#不锈钢拉丝扁管;横条采用约30*15*1.0mm304#不锈钢拉丝扁管制作;配全不绣钢可调式子弹脚。 |
7 |
台 |
D |
蔬菜加工间 |
||||
1 |
四层存放架 |
约1200*500*1550 |
立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横柱采用约38*25*1.0mm304#不锈钢拉丝扁管;横条采用约30*15*1.0mm304#不锈钢拉丝扁管制作;配全不绣钢可调式子弹脚。 |
3 |
台 |
2 |
三星洗物台 |
约1800*700*95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厚约1.5mm304#不锈钢,星盆厚约1.5mm304#不锈钢,横柱采用约38*25*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脚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配不锈钢隔渣去水器及不锈钢摇摆水龙头3套,全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
1 |
台 |
3 |
异形工作台 |
约900*750*80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约1.5mm304#不锈钢板,内置不锈钢U型加强码加固,层板厚为约1.0mm304#不锈钢板,脚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配全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
1 |
台 |
E |
烹调间 |
||||
1 |
32盆燃气蒸饭柜 |
约1435*1050*1495 |
1、外壳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水箱约3.0mm厚,前板约1.5mm厚,侧板约1.2mm厚,其他约1.0mm厚,热负荷≥64kw/h,配48个不锈钢冲压蒸饭盘,蒸饭量≥120kg,蒸饭时间≤50min/次,适用范围:500~600人,自动进水,使用更安全,更放心; 2、保温效果极佳,蒸好的食品可保温4小时以上,清洁卫生; 3、蒸柜下部分,主要作用是产生蒸汽,由全不锈钢水胆,入水控制水箱,燃烧系统,自动点火系统,排水系统等组成。 |
1 |
台 |
2 |
单星洗物台 |
约1000*760*95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厚约1.5mm304#不锈钢,星盆厚约1.5mm304#不锈钢,横柱采用约38*25*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脚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配不锈钢隔渣去水器及不锈钢摇摆水龙头1套,全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
1 |
台 |
3 |
炉拼台 |
约400*1150*115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厚度为约1.5mm304#不锈钢板制作。 |
1 |
台 |
4 |
燃气单小炒单大锅炉 |
约2200*1150*115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炉面采用约1.5mm304#不锈钢冲压面板,侧板及前挡水板厚约1.2mm304#不锈钢板,炉底部分用约5mm厚铁板,炉膛内采用新型一体式耐火材料,主体骨架用约50mm*50mm*2.5mm国标角铁,Ф51mm不锈钢炉脚,冷水摇摆龙头,前置来水控制,配5"高效节能环保不锈钢静音炉头2套及4分主气掣2个。配备智能化电脑程序控制板,一键自动点火,离子感应熄火保护装置,风机运行监测装置,火种熄灭时,控制器立即关闭燃气电磁阀。附件:不锈钢摇摆水龙头1支。炉侧板约400mm,背板高度约350mm,子弹脚直径约51mm. |
1 |
台 |
5 |
燃气单90大锅炉 |
约1100*1150*1150 |
1、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炉 面采用约1.5mm304#不锈钢冲压面板,侧板及前挡水板厚约1.2mm304#不锈钢板,炉底部分用约5mm厚铁板,炉膛内采用新型一体式耐火材料,主体骨架用约50mm*50mm*2.5mm国标角铁,Ф51mm不锈钢炉脚,冷水摇摆龙头,前置来水控制。 2.配5"高效节能环保不锈钢静音炉头1套及4分主气掣1个。 3、配备智能化电脑程序控制板,一键自动点火,离子感应熄火保护装置,风机运行监测装置,火种熄灭时,控制器立即关闭燃气电磁阀,附件:不锈钢摇摆水龙头1支。炉侧板约400mm,背板高度约350mm,子弹脚直径约51mm。 4、投标人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的燃气大炒炉检验报告(检验依据CJ/T28-2013,检验结果:合格;气密性良好,漏气量不大于0.05L/H),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 5、投标人具备二维码或类似二维码报修售后功能,快速响应售后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6、具有《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
1 |
台 |
6 |
燃气单头矮汤炉 |
约700*700*85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面板厚约1.5mm304#不锈钢板,侧板及前挡水板厚约1.2mm304#不锈钢板, 炉底部分用约2mm厚铁板,炉膛内采用优质耐火材料,主体骨架用约40mm*40mm*2.5mm角铁,Ф51mm不锈钢炉脚,冷水摇摆龙头,前置来水控制,配14寸底风炉头1个、4分气掣1个。配备智能化电脑程序控制板,一键自动点火,离子感应熄火保护装置。 |
1 |
台 |
7 |
双通荷台 |
约1800*800*80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约1.5mm304#不锈钢板,内置不锈钢U型加强码加固,柜身、层板板厚约1.0mm304#不锈钢板,脚通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配不锈钢路轨道向趟门,全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
2 |
台 |
8 |
四层存放架 |
约1200*500*1550 |
立柱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横柱采用约38*25*1.0mm304#不锈钢拉丝扁管;横条采用约30*15*1.0mm304#不锈钢拉丝扁管制作;配全不绣钢可调式子弹脚。 |
2 |
台 |
9 |
单通荷台 |
约1300*800*800 |
采用雪花砂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约1.5mm304#不锈钢板,内置不锈钢U型加强码加固,柜身、层板板厚约1.0mm304#不锈钢板,脚通采用约38*38*1.2mm304#不锈钢拉丝方管,配不锈钢路轨道向趟门,全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
2 |
台 |
10 |
四门冷柜 |
约1220*760*1955 |
1、内外箱不锈钢板材,冷藏、保鲜、双温设置,制冷系统:风冷;柜体整体发泡,环保制冷剂; 2、自动回归门设计,有效防止冷量流失,存取物品方便自如; 3、柜脚采用不锈钢重型子弹脚,数字控温系统,液晶数字清晰显示温度;高强度浸塑储物层架;采用优质压缩机等配件。 4、制冷温度:左箱-18~-22℃,右箱-5℃~+5℃,功率:≥565W,接220V。 5.所投产品需具有相关系列的符合<<GB4706. 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及符合《GB4706. 13-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的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 |
1 |
台 |
F |
消毒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