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2021学年度岳西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招标公告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岳西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对“2020-2021学年度岳西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YXHC2020-04-02
2、项目名称:2020-2021学年度岳西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
3、项目地点:岳西县各乡镇学校
4、项目概况:大米、食用油各供应23152学生188天的使用量(大米约1305772.8斤,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约108814.4升,结算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具体供应计划为:每10天供货一次(节假日不供货,含星期六、星期天不配送时间为14天一个供货周期,下同)。供货时间:2020年9月1日—2021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共188天。
5、项目单位:岳西县教育局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肆佰伍拾肆万捌仟肆佰肆拾壹元玖角贰分
8、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方法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大米或食用油)的生产商或者代理(经销)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供应仓储、运输、配送能力,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投标人必须在岳西县境内有固定的仓库、办公场所、一定的配送设备和相应工作人员。(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房产证,如仓库为租赁需提供租赁房屋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协议)、配送设备所有权证明材料(2辆以上投标人自有的货车行驶证)、人员证明材料(5人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中第A、B、C条要求的其中之一要求:
A、投标人是大米生产商: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或其销售公司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岳西县境内有固定的仓库、一定的配送设备和人员。
同时取得调和油生产商的授权;授权生产商应满足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生产商要求。
B、投标人是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生产商: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或其销售公司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岳西县境内有固定的仓库、一定的配送设备和人员。
同时取得大米生产商的授权;授权生产商应满足大米生产商要求
C、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经销商:经同时取得大米生产商、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生产商的授权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岳西县境内有固定的仓库、一定的配送设备和人员。
同时取得调和油生产商和大米生产商的授权;授权生产商应满足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生产商和大米生产商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7日18时00分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网上登记的公告”。
(2)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和缴纳工本费,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岳西县城北新区新城大厦四楼(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具体地点见当天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岳西县教育局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56-2179919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0556-2222027/15955688787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后,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5、本次采购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投标文件中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7、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投标人开标现场只允许一个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员需出具“皖事通”安康码,配带口罩以及提供短信查询“行程证明”。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7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开户行名称: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岳西徽商银行
账号:223017726941000002001563
开户行:岳西县农商银行
账号:2001009761436660000026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岳西支行
账号:34001687508053002948-364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庆分行岳西支行
账号: 1309082038000467257
岳西县教育局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 附件02,2020-2021学年度岳西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项目采购.docx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项目采购需求
1、 采购清单
具体供货点及各供货点人数见附件:《岳西县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一览表》
货物名称 |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该量根据实际使用量结算) |
配送周期 |
大米 |
大米要求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三级(含)以上籼米(稻谷成熟至大米出厂在两年内),15kg-25kg装 |
斤 |
1305772.8 |
每10天一次 供应23152学生188天每天一餐的使用量 |
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 |
食用油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 5L装 |
升 |
108814.4 |
每10天一次 供应23152学生188天每天一餐的使用量 |
二、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同时,有关部门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取消三年内参加本区域政府采购资格;若造成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学校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县教育局将每学期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大米和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进行1-2次抽样检测,如检测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投标样品要求将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建议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4)供应商必须按照使用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师生的正常生活,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所有食品送到校时,保质期不得过半。
(6)接受县教育局随机抽样检查,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7)用户提出的质量异议,保证在2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无法在20分钟内解决的,应在1个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8)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二、招标内容:
大米、食用油各供应23152学生188天的使用量(大米约1305772.8斤,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约108814.4升,结算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具体供应计划为:每10天供货一次(节假日不供货,含星期六、星期天不配送时间为14天一个供货周期,下同)。供货时间:2020年9月1日—2021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共188天。
三、质量要求:
大米要求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三级(含)以上籼米(稻谷成熟至大米出厂在两年内),15kg-25kg装。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为符合国家标准的非转基因食用调和油, 5L装。必须配送到各个学校。学校名称及配送数量见实施情况一览表。
四、流通环节食品供配要求
(1)食品供货配送必须具备食品经营的法定条件,所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2)食品供货配送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承诺制度,并具有与该承诺相适应的财务保障(所交付保证金不在其内)。
(3)配备有一定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食品管理技能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十项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具有与所供应配送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设备及相关条件;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同时仓库内食品应排放有序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6)配送车辆上必须粘贴配送标识,车辆要保持清洁,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
(7)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
(8)食品配送单位每次向学校送货时必须出具食品进销货凭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关食品合格证明、型号、单位、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且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9)所配送的每个批次的食品必须附有法定认证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五、供货商培训服务承诺及措施
(1)供货商保证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产品的样品及有关说明,配合采购单位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2)认真做好销售服务,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切实保障采购单位合法权益。
(3)供货商保证产品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认可。
(4)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供货商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如采购单位对供货商产品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6)供货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产品,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和学习,供货商须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适当补偿。
(7)每学期供货商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六、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见实施情况一览表
七、供货期: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总供货期:188天。供货周期:每10天供货一次(节假日不配送,含星期六、星期天时间为14天一个供货周期,下同)。供货时间:2020年9月1日—2021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原装产品且在包装袋上印制“岳西县学生营养餐专供”字样。
九、应急处置及其它要求
(一)食用食品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人和产品生产厂家要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情况,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送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时,中标人和产品生产厂家主要负责人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食品生产厂或经销商、代理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供货企业(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要及时上报县级营养办,停止其供货资格。
1.供货企业(单位)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货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货质量标准、供货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
4.供货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5.供货期间克扣、延时、减量或服务态度恶劣,情节较为严重者。
6.在协议供货时间内停止供货一天以上者。
7.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十、产品技术要求:
大米
大米要求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三级(含)以上籼米(稻谷成熟至大米出厂在两年内)大米质量指标 依据国家标准GB1354-20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准要求 |
||
1 |
品种 |
籼米 |
||
2 |
等级 |
三级 |
||
3 |
加工精度 |
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 |
||
4 |
碎米 |
总量/(%) |
≤25.0 |
|
其中小碎米/(%) |
≤2.0 |
|||
5 |
不完善粒/(%) |
≤4.0 |
||
6 |
杂质最大限量 |
总量/(%) |
≤0.30 |
|
糠粉/(%) |
≤0.20 |
|||
矿物质/(%) |
≤0.02 |
|||
带壳稗粒/(米/kg) |
≤5 |
|||
稻谷粒/(粒/kg) |
≤6 |
|||
7 |
水分/(%) |
≤14.5 |
||
8 |
黄粒米/(%) |
≤1.0 |
||
9 |
互混/(%) |
≤5.0 |
||
10 |
色泽、气味 |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
1、包装与标签
包装:包装应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凡是采用本标准的大米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标准要求。
2、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非转基因食用油:
项 目 |
指 标 |
||
调和油 |
调和高级烹调油 |
调和色拉油 |
|
透明度 |
透明 |
澄清、透明 |
澄清、透明 |
气味、滋味 |
气味、口感 较好 |
气味、口感良好 |
无气味、口感好 |
色泽(罗维朋比色 槽 133.4mm) ≤ |
Y40 R5.0 |
Y35 R4.0 |
Y30 R3.0 |
水分及挥发物,% ≤ |
0.10 |
0.10 |
0.10 |
杂质,% ≤ |
0.10 |
0.05 |
0.05 |
酸价,mgKOH/g ≤ |
1.0 |
0.30 |
0.20 |
过氧化值,meq/kg ≤ |
12 |
10 |
10 |
烟点,℃ ≥ |
/ |
205 |
215 |
冷冻试验(0℃冷藏 5.5h) |
/ |
/ |
澄清、透明 |
卫生指标
调和油:按 GB 2716 的要求执行。
调和高级烹调油:按 GB 15197 的要求执行。
调和色拉油:按 GB 13103 的要求执行。
本产品中添加抗氧化剂及其它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
本产品中不得掺有非食用油、矿物油等。
试验方法
透明度:按 GB/T 5525 – 1985 中第 1 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气味、滋味:按 GB/T 5525 – 1985 中第 3 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色泽:按 GB/T 5525 – 1985 中第 2 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水分及挥发物:按 GB/T 5528 执行。
杂质:按 GB/T 5529 执行。
酸价:按 GB/T 5530 执行。对于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酸价测定,两次测定允许差不超过 0.04mgKOH/g,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过氧化值:按 GB/T 5538 执行。
烟点:按 GB/T 17756 中的附录 B 执行。
冷冻试验:按 GB/T 17756 中附录 A 执行。
卫生指标的测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方法执行。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及要求。
销售包装应符合 GB/T 17374 的规定和要求。
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
产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库存放。
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要用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以上所涉及的标准或规范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一致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十一、样品:
货物样品;大米(1kg以上)、非转基因食用油(1瓶以上)的样品,未提供合格样品按无效投标处理。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附件:学校名称及配送数量实施情况一览表
注:本表提供学校、人数、天数等信息仅供投标参考。结算按实际人数及供应天数结算。
序号 |
单位 |
学校名称 |
保障人数 |
备注 |
1 |
主簿中心学校 |
主簿辅小 |
236 |
|
2 |
主簿中心学校 |
主簿初中 |
158 |
|
3 |
中关中心学校 |
中心学校 |
385 |
|
4 |
中关中心学校 |
斗水小学 |
277 |
|
5 |
中关中心学校 |
辅导小学 |
251 |
|
6 |
中关中心学校 |
龙桥小学 |
92 |
|
7 |
中关中心学校 |
九龙小学 |
79 |
|
8 |
中关中心学校 |
太平小学 |
54 |
|
9 |
中关中心学校 |
沙村小学 |
49 |
|
10 |
冶溪中心学校 |
中心学校(含溪河) |
700 |
|
11 |
冶溪中心学校 |
辅导小学 |
433 |
|
12 |
冶溪中心学校 |
花园小学 |
230 |
|
13 |
冶溪中心学校 |
罗铺小学 |
158 |
|
14 |
冶溪中心学校 |
白沙小学 |
104 |
|
15 |
冶溪中心学校 |
桃阳小学 |
88 |
|
16 |
姚河中心学校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410 |
|
17 |
姚河中心学校 |
沈桥小学 |
75 |
|
18 |
响肠中心学校 |
中心学校 |
557 |
|
19 |
响肠中心学校 |
辅导小学(含板桥) |
408 |
|
20 |
响肠中心学校 |
银塔教学点 |
17 |
|
21 |
五河中心学校 |
辅导小学 |
416 |
|
22 |
五河中心学校 |
中心学校(含曹河) |
414 |
|
23 |
五河中心学校 |
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 |
396 |
|
24 |
五河中心学校 |
五河小学 |
72 |
|
25 |
五河中心学校 |
河南小学 |
54 |
|
26 |
温泉中心学校 |
辅导小学 |
1074 |
|
27 |
温泉中心学校 |
中心学校 |
958 |
|
28 |
温泉中心学校 |
斯桥小学 |
130 |
|
29 |
温泉中心学校 |
桃岭小学 |
81 |
|
30 |
温泉中心学校 |
解放小学 |
59 |
|
31 |
温泉中心学校 |
西营小学 |
49 |
|
32 |
温泉中心学校 |
步文小学 |
26 |
|
33 |
温泉中心学校 |
东营教学点 |
26 |
|
34 |
温泉中心学校 |
后山教学点 |
15 |
|
35 |
温泉中心学校 |
莲花教学点 |
15 |
|
36 |
巍岭中心学校 |
巍岭一贯制学校 |
150 |
|
37 |
头陀中心学校 |
头陀辅导小学 |
181 |
|
38 |
头陀中心学校 |
头陀初中 |
175 |
|
39 |
田头中心学校 |
中心学校 |
160 |
|
40 |
田头中心学校 |
辅导小学 |
86 |
|
41 |
田头中心学校 |
方边希望小学 |
83 |
|
42 |
田头中心学校 |
柳畈小学 |
70 |
|
43 |
田头中心学校 |
下潭小学 |
53 |
|
44 |
天堂中心学校 |
狮形小学 |
398 |
|
45 |
天堂中心学校 |
前冲小学 |
368 |
|
46 |
天堂中心学校 |
东山小学 |
198 |
|
47 |
特教学校 |
特教学校 |
41 |
|
48 |
石关中心学校 |
石关九年一贯制 |
549 |
|
49 |
石关中心学校 |
蛇形小学 |
69 |
|
50 |
石关中心学校 |
象形小学 |
27 |
|
51 |
石关中心学校 |
籼湾教学点 |
11 |
|
52 |
青天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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