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5-27
一、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投大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tzzxf-2020003
四、 采购内容: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1 | 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投大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年,采用1+1+1模式,采购人对上一年服务满意的,可以续签,最多续签2次。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7日至2020年06月0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地址:台州市华中大厦1单元70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标书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投标报名表(原件)
(二)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14:30
八、投标地址:台州市府中路177号开投大厦 2404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6日14:30
十、开标地址:台州市府中路177号开投大厦 2404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中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礼卿
联系电话:0576-88832068
地址:台州市华中大厦一单元701室
2、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523308
地址:台州市府中路177号开投大厦
招标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台州中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7日
附件信息:
附件食材供应招标需求.docx
20.2 KB
附件食材供应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doc
36.5 KB
招标需求
一、定点采购内容
1、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售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3、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
4、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5、豆制品(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质量要求:豆制品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调味品类(味精、酱油、干货、生粉、食品添加剂等)。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家禽类(鲜活家禽)。质量要求:必须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8、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9、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0、干货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11、调味品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12、副食品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13、水果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二、采购项目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的品牌、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必须经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中标供应商不听劝告,一再坚持错误继续供货,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后果,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各类原料、货物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优质足量,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采购人食堂并提供相应辅助服务,提供蔬果类食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由于货物质量问题或超过送货时间造成事故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责任,如不能提供规定品牌或要求的货物须提前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确认后,无质量问题方可提供。
三、服务期限
1年,采用1+1+1模式,采购人对上一年服务满意的,可以续签,最多续签2次。
四、履约保证:
1、履约保证金3万元,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若中标供应商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合同的,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中标供应商应承诺,愿意随时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对定点供货产品质量,价格等的抽查和检查。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采购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供货资格。
6、如中标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的服务解决方案,则以中标供应商的方案为准。
7、中标供应商要有立足于为采购人服务的良好思想,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有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工作、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制度。
8、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安全承诺、食品准入质量查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准入台帐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费投诉处理以及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等,参与食品配送的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
9、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索取所经销食品的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食品质量安全有效检验报告、食品包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荣誉证书等其他有效证明,索证率达100%。
10、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具有工商、质监及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所供肉类必须经农业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并加盖检验印戳,做到肉色新鲜,无变质现象;所供蔬菜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做到每批次均经检验,四十八小时留样备查;生熟食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送货;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1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配送数量,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并附本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及配送单据(单据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式三联,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月底结帐凭据),不无故推诿或缓送,确保采购人食堂正常运行。
12、中标供应商要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13、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1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部分标项或全部标项交由他人承担,一经查实有违规现象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5、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履约保证金在定点配送有效期内配送的货物质量法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定点采购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五、验收
1、验收单位:采购人负责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验收解决:采购人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要求检验或检测的,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提供三联的送货清单,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每月结帐凭据,当月货款次月初结帐。结帐后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票据,否则食堂拒绝付款。
六、费用支付
1、费用按月支付。
2、中标供应商在向采购方收取每期款项时应开具正式发票,采购单位按照实际发票金额支付。
3、结算率一次性包干,结算单价=投标承诺的结算率*食材价格(以万济池菜场指导价格为准)。采购方除中标价之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工作人员的装备、加班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医疗费用、意外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1、 其他要求
(一)供货响应要求
工作日要求在每天7:30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处,若有节假日加班情况,采购人提前告知供货。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随订随送,须在2个小时内送到。
(二)其他要求
1、服务对象: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损失风险:服务中的一切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间的前提下服务。
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需要的时间内供货。
5、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合同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少于三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