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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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工食堂二楼自助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SD-2020117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采购需求 18
第四章合同条款 25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工食堂二楼自助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二楼自助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二楼自助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HYSD-2020117
1.3 服务范围:1.餐饮服务;2.餐饮管理;3.食安管控;4.食材供应配送;5.部分政务接待;
1.4 预算金额:950000元;
1.5 服务期限:1年;
1.6 服务地点: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2 营业执照副本;
3.3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4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5 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供应商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3.6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后归还,同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贰套(留存)。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 发售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金业集团A座一单元1102室。
4.3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5.1 谈判时间:2020年5月26日14时30分
5.2 谈判地点:长治宾馆东楼一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联 系 人:申静
联系电话:1590355198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西巷4号金业集团A座一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15603519933
日 期:2020年5月1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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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采购人 |
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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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采购代理 |
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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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项目名称 |
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二楼自助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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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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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预算金额 |
9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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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服务范围 |
1.餐饮服务;2.餐饮管理;3.食安管控;4.食材供应配送;5.部分政务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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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服务地点 |
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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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服务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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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服务质量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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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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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
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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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谈判文件获取地点 |
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金业集团A座一单元1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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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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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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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
响应文件 电子版 |
要求,以U盘形式密封递交 □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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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谈判保证金 |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全额退还;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收款单位: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太原城区丽华分社 账 号:101651010300000012796 行 号:402161013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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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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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治宾馆东楼一层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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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
根据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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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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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折扣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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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代理服务费 |
依照政府采购代理协议规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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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需携带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4)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5)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供应商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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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谈判文件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下文将不再另行标注。 |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5 “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 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4.1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本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4.3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5. 参与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内容
6.1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3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谈判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
7. 踏勘现场
供应商如有需要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3 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8.4 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5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谈判前会议。如果召开谈判前会议,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8.6 采购人在组织谈判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的基本要求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编制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3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0.1.2本次谈判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
10.2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0.2.1商务部分:
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见‘响应文件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5)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供应商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10)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5)诚信投标承诺书;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统一编制目录,编制页码。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为方便评审,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10.4 保证金
10.4.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形式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4.2如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递交保证金,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下列帐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并将交纳凭证回单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以便谈判小组查验。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元)
收款单位: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太原城区丽华分社
账 号:101651010300000012796
行 号:402161013263
10.4.3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0.4.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0.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1.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1.2 供应商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1.3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1.4报价明细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1.5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2.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与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3.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3.3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封面下方以及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全名。
13.4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13.5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4.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6.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6.3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五、谈判程序
17.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两轮报价方式进行。
18. 第一轮公开报价
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8.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3 第一轮公开报价前,所有供应商派一名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8.4 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服务期限、服务质量,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8.5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9.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9.1 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供应商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5)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19.2符合性审核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2)报价函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4)报价是否唯一,且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
(5)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6)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7)谈判保证金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19.3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20. 谈判
20.1 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具体步骤为:
(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谈判要点,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2)供应商向谈判小组陈述。
(3)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做书面承诺。
20.2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1. 最终报价
21.1各供应商以谈判后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最终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密封递交。
21.2采购代理机构在各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完毕后,将最终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
22. 报价的澄清
最终报价结束后,代理机构将最终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 确定成交人
23.1根据财库【2011】181号、【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审价=最终报价*(1-扣除比例)。
23.2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3.3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直接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4. 谈判过程保密
24.1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6. 成交通知
26.1 成交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代理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 签订合同
28.1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8.2 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 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违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8.5违反30.1条、30.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供应商自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 披露
30.1 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谈判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 供应商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1.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谈判,而于谈判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1.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2. 成交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2)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章
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二楼自助餐厅作为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单位(长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内部食堂,主要对政务新闻中心等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提供日常就餐服务,经营场所位于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就餐面积约1300平米,水、电、气、暖齐全,单日可满足700人次就餐,实行自助就餐模式,能够更加有效的提高职工食堂饭菜质量和人性化就餐体验,满足更多不同人群的就餐需求。
二、对承包方具体要求
1、餐饮服务预算:950000元/年。
2、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在中标后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以实际就餐人数,进行团队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
3、提供所需服务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食安管控、食材供应配送、部分政务接待。
4、提供膳食供应标准:早餐(6元自助餐模式):每周供应2种特色早餐,不少于3个热菜,部分小菜,小米饭,两种粥品,豆浆,馄饨,油条,花卷馒头等主食;午餐(12元/位自助餐):热菜6-8种(荤素各一半),含特色菜(鸡鸭鱼虾排骨等),凉菜4-6种(必须有荤菜),2种汤品,2-3种饮品,4-5种主食(含特色主食)。晚餐提供点餐、小炒、火锅等服务。周末正常营业,主要服务各单位值班人员。
5、中标方在运营期间,承担所用人员的管理、辞退以及工资发放、缴纳人员社会保险等费用;期间所产生的原材料食材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中标方在运营期间,采购人承担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费用;现有的厨房设备、桌椅以及自助餐所需等固定资产提供给其使用。但期间因人为操作不当或蓄意损坏餐厨设备及物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合 同 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事宜:
经营方式
1. 免费提供运营场地,并提供厨房设备、桌椅以及自助餐所需等固定资产。甲方承担试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费用。
2. 乙方在试运营期间,承担所用人员的管理、辞退以及工资发放、缴纳人员社会保险等费用。产生的原材料食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所提供的食品安全。
二、合同期限
运营期限1年。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每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做好消除蚊、蝇、鼠害。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皮格式) 正/副本
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工食堂二楼自助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SD-2020117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保证金交纳凭证
6)营业执照副本
7)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9)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供应商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10)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1)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5)诚信投标承诺书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价函格式)
一、报 价 函
(采购人全称):
1、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商务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报价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报价函附录是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谈判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报价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保证金。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报价函附录格式)
二、报价函附录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报价 |
|
2 |
服务期限 |
|
3 |
服务质量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五、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供应商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供应商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十一、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长治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和处罚,但警告和罚款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五、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谈判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十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