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GXTC-CZ-D2-207202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商选聘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创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城南河路99号南京市体育训练中心食堂二楼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商选聘 服务范围:(1)医院职工中餐服务,午餐二十元标准,一大荤,一小荤,二素菜,一份汤,一份水果或酸奶。(2)体检早餐服务。早餐七元标准,品种多样化。(3)医院共设有47个病床,病房病人早、中、晚餐服务,价格由供应商自定,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并提供送餐服务。 服务要求:(1)按照食堂管理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保证在接受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中满意度达到优良。操作间必须达到卫生检疫的要求。(2)供应商必须从超市购买食用油,其它食材保障采购规范,无三无产品。(3)因医院是全年无休,供应商必须安排好节假日工作人员及病人就餐。 (4)根据院方工作需要,提供临时加班餐,参观学习人员(国际友人)餐。 (5)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国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院方有权取消合作,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7)每周五前向招标方上报下周菜单。(8)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搞好膳食管理。 服务时间:1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燕,李明华,孙金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7500元收取,由中选供应商支付。该费用一次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43号
联系方式: 025-58593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58 号嘉业国际城 4 栋1001室
联系方式:17705186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吴梅
电 话: 177051865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商选聘比选文件5.18发售稿.doc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商选聘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GXTC-CZ-D2-2072023
采购人: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 附件
第一章采购公告
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就其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商选聘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TC-CZ-D2-2072023
2、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商选聘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每月按实际就餐人数计算价格,按实结算。
5、采购需求:
(1)医院职工中餐服务,午餐二十元标准,一大荤,一小荤,二素菜,一份汤,一份水果或酸奶。
(2)体检早餐服务。早餐七元标准,品种多样化。
(3)医院共设有47个病床,病房病人早、中、晚餐服务,价格由供应商自定,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并提供送餐服务。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
3、申请人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幢10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话联系获取。
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幢1001室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竞争性磋商仪式。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0年5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地点: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幢10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43号
联系电话:周主任
联系地址:025-58593004
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梅
联系电话:17705186555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幢1001室
邮箱:527928333@qq.com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磋商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反映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
3.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5.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通知查收,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且合并装订成一册,同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电子版(U盘)需包括上述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报价说明
投标人无需报价。
(七)响应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响应文件份数为一正四副,响应文件正本和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响应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副本”;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投标费用自理。
(八)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九)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2.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评审工作程序:
3.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6因本项目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7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名),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资信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4.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报价 满分10分 |
报价响应性 (10分) |
供应商完全响应“(1)医院职工中餐服务,午餐二十元标准,一大荤,一小荤,二素菜,一份汤,一份水果或酸奶。(2)体检早餐服务。早餐七元标准,品种多样化。(3)医院共设有47个病床,病房病人早、中、晚餐服务,价格由供应商自定,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并提供送餐服务。”的得满分10分,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无须进行报价,也无须进行二次报价。 |
资信文件 满分27分 |
资质状况 (8分) |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四项认证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8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项目负责人 (4分) |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经验及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者得4分,其余酌情扣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类似项目业绩 (15分) |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业绩。有1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技术文件 满分63分 |
响应文件 编制 (11分) |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编制内容详尽、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清晰明确、无偏离的得9分-11分;响应文件内容较完整性、编制内容一般、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较为清晰、有1条-2条偏离的得4分-8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制内容欠缺、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较不清晰、有3条及以上偏离的得0分-3分。 |
服务团队 (12分)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岗位配备数量及职责分工、服务人员的相关经验和资历等。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有明确和全面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服务人员岗位齐全的得10分-12分;人员配置较合理,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较清晰,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较为齐全的得5分-9分;人员配置基本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岗位服务人员配置不合理的得0分-4分。 |
|
膳食搭配 (10分)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8分-10分,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衡科学的得5分-7分,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1分-4分。 |
|
服务管理方案 (20分) |
(1)食品安全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经营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体现营养安全、健康方案,优秀得5分,良得4-2分,一般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消防安全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经营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优秀得5分,良得4-2分,一般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3)生产安全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经营食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优秀得5分,良得4-2分,一般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4)卫生状况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经营食堂卫生状况管理制度,优秀得5分,良得4-2分,一般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10分)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灾害事件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得8分-10分,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4分-7分,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得0分-3分。 |
磋商小组委员会为3人及3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磋商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1.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进行综合性评审,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在供应商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2.定标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采购项目的中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十二)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供应商无须交纳磋商保证金。
(十三)成交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后生效。
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费为75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32000668601801026848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奥体支行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证职工和病人就餐,提供品质优良、环境洁净、安全可口的餐饮服务,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对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进行选聘。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约100平方米,设有50个座位,有配餐间、操作间、储藏室。职工人数约140人,目前,周一至周五中午就餐职工约80-100人,周六周日中午就餐职工约20人。
采购人提供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无管理费。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食堂现有餐具、消毒柜、餐桌椅、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办理移交手续后由供应商无偿使用,后期有损坏需要补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煤气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餐饮用品及后厨设备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操作间的平面布置、设施及装修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医院职工中餐服务,午餐二十元标准,一大荤,一小荤,二素菜,一份汤,一份水果或酸奶。
(2)体检早餐服务。早餐七元标准,品种多样化。
(3)医院共设有47个病床,病房病人早、中、晚餐服务,价格由供应商自定,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并提供送餐服务。
2、服务要求:
(1)按照食堂管理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保证在接受医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中满意度达到优良。操作间必须达到卫生检疫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从超市购买食用油,其它食材保障采购规范,无三无产品。
(3)因医院是全年无休,供应商必须安排好节假日工作人员及病人就餐。
(4)根据院方工作需要,提供临时加班餐,参观学习人员(国际友人)餐。
(5)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国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院方有权取消合作,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7)每周五前向招标方上报下周菜单。
(8)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搞好膳食管理。
3.安全要求:
(1)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服务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43号)
服务期限
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
《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苏食药监食餐【2016】261号
六、责任与义务
1.采购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采购单位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中标单位进驻时,由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结束交回采购单位上述设施设备和各类物品并保证其完整和完好性。
(2)采购单位保证工作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对服务对象投诉,采购单位经核实,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的,采购单位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根据情节对中标单位每次处以1000-5000元违约罚款。
(4)如中标单位对食品安全或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时,采购单位有权按法律程序提前解除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5)采购单位不承担中标单位员工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任何费用。
(6)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安全、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2.中标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本单位资质,一旦发现资质挂靠现象,一律取消报价资格;
(2)采购方在项目评审结束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
(3)应答报价应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的工资、社保基金、福利待遇、加班费用以及其他各类管理费用、开票税金等。
(4)中标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5)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用工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及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岗位证书等复印件。确定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用工人员的剩余相关材料给采购人备案,且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6)中标单位要严格履行响应文件的承诺和与采购方签订的餐饮服务合同的约定,如发现餐饮服务达不到规定要求,中标单位服务水平下降,投诉多等现象或服务中发生重大失误的,采购方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负责泔水、废油定点处理、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设备维护、厨房和餐厅清洁。
(8)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并落实采购方根据相关部门关于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的要求。所有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9)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药品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10)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
(11)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12)采购单位不定期邀请第三方对中标单位的餐具、菜肴进行检测,在检测中有不合格餐具或菜肴,采购单位视情节督促中标单位整改。
(13)中标单位未经采购单位职能部门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14)中标单位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单位搞好膳食管理。
(15)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6)中标单位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食堂”为家,爱护餐具、厨杂及物品。
七、付款方式
1、职工餐费:每月按职工刷脸实际用餐次数进行测算后付费。
2、病人及体检人员餐费:病人自理。
第四章合同协议书
(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方):
政府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和方式:
付款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一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户名: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帐号:
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函(格式):
致: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
一、我们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二、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文件磋商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三、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四、如果我们的磋商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提供服务。
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六、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地址: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采购文件编号:
服务期 |
一年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
项目负责人 |
|
磋商文件 份数 |
磋商文件正本份数:1份 磋商文件副本份数:4份 电子版(U盘):1份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五)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1)人员配置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序号 |
工种 |
数量 |
持何种资格证件 |
发证时间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上表可自行延长。
(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1 |
姓名 |
性别 |
|||
2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年月 |
||
3 |
联系电话/传真: |
||||
4 |
从事本项工作时间及工作经历: |
||||
5 |
近3年内负责的相关项目: |
||||
6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六)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响应情况”中详细填写,并根据“采购需求”对应填写“偏离情况”;
(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日期:年月日
(七)声明函(格式)
项目编号:
日期:
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应答,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应答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公司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我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编号:
日期:
国信国采(南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无转授权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电话:
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_____)。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