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资产描述 | 1、疫情特殊时期,现对参加预展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如下要求: (1)意向受让方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允许进场参加预展; (2)禁止意向受让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交、出租、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参加预展,建议自驾前往参加; (3)意向受让方必须持有生活所在地健康码; (4)按照转让方要求,参加预展人员需现场签订承诺书,具体版本以转让方现场提供为准。 因疫情情况变化,有些要求根据秦皇岛、北戴河地区相关政策可能随时有变化。 2、预展采取统一到北交所签署承诺函登记报名,集中通知预展时间地点的方式。预展报名必须为北交所已完成注册的人员,保证金账户余额大于2000元,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北交所签署预展登记手续,本项目预展登记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2:00点(逾期不予登记)。 3、意向受让方在北交所签署承诺函后,仅限于登记的意向受让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参加预展,未到北交所登记、签署承诺函,不携带身份证原件的意向受让方不能参与项目预展。 4、标的存放在秦皇岛市,请各位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谨慎出价。 5、该批资产均已报废,无使用价值,数量和品质以标的移交时实际清点为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2、意向受让方竞买成功后,已向北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移交保证金。受让方需在成交后3日内完成付款,按照转让方要求在付款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在付款后3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移交工作,移交资产的数量、质量以现状为准。 3、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受让方确保资产存储地点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受让方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 4、若受让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付款、办理完移交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受让方已交付的移交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不予退还,未完成移交的资产视为受让方自愿丢弃,转让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未完成移交的资产,同时具有向受让方追究清运资产产生相关费用的权利。 | ||
其他披露事项 | 1、除公告期间已公示的信息外,其他如资产新旧程度、能否使用、配件是否齐全、数量等与资产相关的情况及相应一切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在出价前自行了解清楚。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上述资产全部情况及瑕疵,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承担由于资产瑕疵所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后果。 2、该标的转让方场内管理严格,不允许社会人员进出,受让方参与清运过程的人员、车辆必须提前报备转让方,一切装卸过程听从转让方安排。废品外运期间,转让方全程实时监管,受让方人员、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指定路线、靠右限速行驶,不得穿越其他区域、严禁拍照、严禁吸烟、严禁点明火、严禁对废品进行任何现场切割,装载不能超高过满。 3、受让方清运期间不得私自夹带任何财物,一旦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转让方随时终止拉运,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进行赔偿。 4、预展登记联系:刘先生01066295737。 | ||
其他附件 | |||
项目负责人 | 刘洋 | 联系电话 | 010-66295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