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05月29日
各(潜在)供应商: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现有职工约2800人,现拟采购2020年节日慰问品项目,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2020年端午节慰问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ZWCG027
三、采购数量:约2836份(资金来源工会预算内资金)
四、项目服务时间:2020年6月19日前完成配送
五、采购数量:一家
六、服务内容:
1.采购内容:
内容 | 派发对象 | 数量(份) | 金额(元/份) | 服务期 |
2020年端午节慰问品 | 在职职工 | 2776 | 90 | 要求6月19日前生产及派发完毕 |
帮扶专家、特聘主任 | 30 | 90 | ||
退休返聘 | 30 | 90 | ||
备注 | 1.慰问品以礼盒/礼包包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包含粽子及礼盒制作费用、物料购置、设计、制作、配送、材料。 |
2.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 内容 | 规格(净含量) |
1 | 传统裹蒸粽 | 慰问品重量≥1200g |
2 | 枧水粽 | |
3 | 咸肉粽 | |
4 | 其他类型粽子 | |
备注:以上为每份慰问品所供货物的参考清单,报价人可根据采购金额、参考清单自行组合报价清单(清单至少包含裹蒸粽、枧水粽、咸肉粽,其它可自行组合)。也可提供增值服务。每份慰问品价格为90元。 |
3.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需求》。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零售等,并与本项目相符。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供应商报名时按照公告附件2《资格性证明》文件格式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文件(红色公章)。
九、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sdrycg@163.com(统一通过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17:30
十、采购会议评审要求
1.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参加采购会议时需要按照公告附件3 《报价文件》制作报价文件与报名资料(附件2)一并带到采购会议现场。
2.本次采购会议允许供应商有10分钟时间讲解,供应商现场提供报价清单所有货物实物,并用纸箱或礼品袋把货物包装好,包装外部和内部不能出现供应商名称。
3.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评审组,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礼品对比,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高的供应商直接确定为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出现最高票数相同的情况,则对票数最高两家供应商进行现场即时投票,直至确定唯一票数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止。
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00
5.递交文件地点: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号会议室)
6.采购会议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00
7.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止
十一、联系信息: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甲子路1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318606
采购负责部门: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18629
采购投诉电话:22224197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303 KB ] |
点击下载文件: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2020年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附件.zip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05月29日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食品制作或零售销售等,并与本项目相符。
3.提供有效的、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1.采购项目:2020年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2020ZWCG027
3.采购数量:约2800份(资金来源工会预算内资金)
4.项目服务时间:2020年6月19日前完成配送
5.采购数量:一家
6.预算费用包含:费用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一切费用。包含货物制作费用、物料购置、配送、材料、派发、售后服务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项目技术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
内容 |
派发对象 |
数量(份) |
金额(元/份) |
服务期 |
2020年端午节慰问品 |
在职职工 |
2776 |
90 |
要求6月19前日生产及派发完毕 |
帮扶专家、特聘主任 |
30 |
90 |
||
退休返聘 |
30 |
90 |
||
备注 |
1.慰问品以礼盒/礼包包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包含粽子及礼盒制作费用、物料购置、设计、制作、配送、材料。 |
2.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
内容 |
规格(净含量) |
1 |
传统裹蒸粽 |
慰问品重量≥1200g |
2 |
枧水粽 |
|
3 |
咸肉粽 |
|
4 |
其他类型的粽子 |
|
备注:以上为每份慰问品所供货物的参考清单,报价人可根据采购金额、参考清单自行组合报价清单(清单至少包含裹蒸粽、枧水粽、咸肉粽,其它可自行组合)。也可提供增值服务。每份慰问品价格为90元。 |
三、项目总体要求
1.所有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具备出厂合格证和注册商标。
3.报价人承诺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货物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货物均能提供合格检验证明。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不得含有法定禁止的成份。外包装完好,包装材料清洁、卫生。
4.报价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所供的食品和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的来源追溯,提供追溯体系相关资质,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5.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6.食品类货物在有效保质期内,且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必须大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7.外包装完好,包装材料清洁、卫生。
8.具体需求和数量根据采购人最终下单内容为准。
9.成交人除不可抗力原因,不得延迟送货(采购人要求推迟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另行采购。
10.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供货,如货物不符合采购人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重新供应相应货物。
11.采购人对成交人供货进行验收,如成交人提供不合格、假冒伪劣等商品,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予以处罚,并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具体要求
1粽子合计重量≧1200g。含咸肉粽、裹蒸棕、枧水粽等货物。
2.包装:统一以礼盒/礼包包装,礼盒装简单大方,粽子要求真空装,包装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品种、数量、重量等信息。
3.保质期:常温保存不超过三个月。
五、货物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本项目所用材料及货物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运输,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所用材料均符合环保标准,无毒、无害、无污染。对使用不合格材料而导致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并依法确认为成交人责任的,采购人将拒收下单所有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若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则将该物资送至佛山市顺德区范围内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作质量检测。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成交成交人支付。
3.成交人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合同双方对货物进行初步检验(数量、外包装等),若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4.成交人每次配送货物须随货附上送货单作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确认。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品名、规格、单价、数量等。送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
5.成交人能提供货物当批次检测资料。
六、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成交人根据采购人书面订单或其他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清单按时派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送货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送货内容及数量,须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2. 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送货及派发计划,派发地点包含总院、第二门诊部及口腔医学中心蓬莱路门诊部。所有货物需成交人直接送达各科室并提供送货单供科室签收。
3.对采购人计划性的供货需求,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后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前完成服务。
4.成交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拖延配送的,将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拒收而另行采购,对成交人作出严重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次的罚款(罚款在货款内扣除);出现2次拖延配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5.配送袋包装要求:配送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污染,能承载所供货物。成交人采用的辅助包装或周转箱须符合卫生标准,且保持清洁卫生。
6.成交人委派的配送车辆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具备齐全的法定证照。采用封闭并符合卫生条件的车厢,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盖)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辆须保持清洁卫生,车厢内无不良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且通风散热适宜。
7.成交人委派的配送人员须具有有效的身份及健康证明文件供采购人备案;配送过程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作服,配戴工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和卫生等防护用品。
8.成交人须对配送人员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配送人员在配送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配送人员出现损害采购人形象和利益、意外伤亡事故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交货数量检验要求
1.成交人每次配送物资须随货附上一式二联的送货单作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确认。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品名、规格、单价、数量等。送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 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2.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属成交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人负责。
八、安全要求
1. 成交人必须确保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内,且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必须大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2.食品制作原料必须严格按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做到优质、精良、无有害添加剂。
3.合同服务期间,经相关检测机构鉴定,由于成交人经营问题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人员食物中毒、伤亡,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按每份90元标准提供,可以参照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清单自行组合成交清单,并可提供增值服务。
1.1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2.配送时间:2020年6月19日前完成
3.服务地点: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工会委员会指定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甲子路1号、大良丹桂路13号、大良蓬莱路3号)。
4.配送方式:由成交人派发到科室或采购人提供地点由成交人集中派发。
5.售后服务要求:
5.1.售后机构: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在广州或佛山地区设有已注册(或合作代理)的售后服务营业性机构。
5.2.自采购人确认签收货物之日起三个月内,成交人对所供整个项目的货物实行“包换、包退”(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
5.3.服务期间提供的货物出现以下情况,成交人无条件退(换)货:
5.3.1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采购计划要求的;
5.3.2带包装的商品,其包装不密封、不整齐、已拆封,或标识不全的;
5.3.3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5.3.4交货质量检验合格,但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
5.3.5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6.监管要求
6.1成交人配送的物资须向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供货单位的相关证照,做到索证无误。
6.2成交人提供的商品及配送服务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采购人不定期抽查服务情况,若成交人不能履行成交承诺或招标要求的,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人在限期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暂停该成交人的服务资格,并不支付已发生、未支付的货款。
6.3成交人须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其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6.4成交人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或资质情况、经营条件在合同期间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要求,或通过哄抬物价牟利等,采购人均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7.结算要求:
7.1成交人须根据实际派发数量制作汇总清单供采购人核对,并由合同双方签名确认。采购人根据成交人货物样品进行对比。
8.付款方式
8.1提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
8.2货物派发汇总表、各科室货物签收表;
8.3货物配送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所供货物品目。
8.4.发票的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供应商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
9.违约处理:
合同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人经营管理问题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致人员中毒、伤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负责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