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XJTY-ZB-2020-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服务期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蔬菜水果、米面粮油副食品 |
1项 |
12/月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
一年 |
蔬菜水果、米面粮油副食品按要求供应配送 |
2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肉类 |
1项 |
8/月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
一年 |
肉类按要求供应配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hinazbcg.com)“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hinazbcg.com)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5-29至2020-06-04(节假日除外)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6楼615号)
3、获取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4、标书售价(元):500
六、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1)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近年财务报表;
5)本单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出具,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注: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装订成册)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18 16:00:00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6楼613号)
九、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06-18 16:00:00
十、开标地址: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6楼613号)
十一、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 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蔬菜水果、米面粮油副食品 |
10000 |
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 |
107044088500 |
网银或电汇(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
账户名称:1、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兑换取缴纳凭证。 |
2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肉类 |
10000 |
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 |
107044088500 |
网银或电汇(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
账户名称:1、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兑换取缴纳凭证。 |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十三、公告发布范围: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嘉诚 联系电话: 0994-2331855
地址: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6楼615号
2、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人:章文芳 联系电话: 180959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