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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新区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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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缙云县新区小学厨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2[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新区小学厨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2 发布时间:2020-05-30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新区小学厨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2
发布时间:2020-05-30 浏览次数:31


一、 更正人名称: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缙云县新区小学厨具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JYZFCG(分散)2020-05

四、 关联原公告: 关联原公告

五、 预算总金额: 954000.00

六、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5-15

七、 更正理由:

报价文件格式,3.6 投标人类型声明函格式更正

八、 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报价文件格式,3.6 投标人类型声明函格式更正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附件

九、 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0578-3019189

传真:0578-3311234

地址: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附件信息:

  • 投标人类型声明函格式.doc

    58K

3.6 投标人类型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公司(单位)制造的货物。

⑴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⑵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企业是监狱企业。

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企业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本企业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⑴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⑵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

⑶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货物。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货物或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小微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4.《制造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联合体一方(是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政策须提供此声明;

2.投标人根据勾选或填写内容选择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以证明投标人及制造企业是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如未填写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4.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附件1:小微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表二)。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表一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表二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年度企业报表(报表须体现本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及营业收入),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2.投标人提供的是其他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还需提供制造企业声明函;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附件2: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表二)。本条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

表一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表二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监狱企业盖章:

日 期:

注:1.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2.投标人提供的是其他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还需提供制造企业声明函。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单位承接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二),本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表一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表二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盖章:

日 期:

注:1.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民政或残疾人联合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2.投标人提供的是其他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还需提供制造企业声明函。


附件4:制造企业声明函

制造企业声明函

【制造企业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企业盖章:

日 期:

注:1.小微型制造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年度企业报表(报表须体现本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及营业收入),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2.监狱制造企业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监狱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民政或残疾人联合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