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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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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战犯管理所物业服务

招标详情


抚顺战犯管理所物业服务的采购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公安厅机关委托,对抚顺战犯管理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1865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01 抚顺战犯管理所物业服务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目录》 查看 1
抚顺战犯管理所位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宁远街43号,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主要有:园区、绿化区、展区、办公区、服务区等,具体物业服务项目如下:一、物业服务项目范围 1、项目管理 2、保安服务 3、安检服务 4、消防服务 5、日常设备、设施维护服务 6、食堂服务 7. 售票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45216.3元。
最高限价金额:
445216.3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1日8:30时起至2020年6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采用非现场方式,公告期限要求的时间内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发送到邮箱:lnzb119@163.com,注明联系人电话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6月18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一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省公安厅机关(抚顺战犯管理所)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宁远街43号
项目联 系 人: 刘所长
联系电话: 024-57670979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 苏美玲 周新宇
联系电话: 024-23381000
传真: 024-23381000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06-01

关联计划 附件: 抚顺战犯管理所物业服发售稿.pdf

抚顺战犯管理所物业服发售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