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GXGS-GXKLG20203014)中标结果公告
附件1 | GXGS-GXKLG20203014中标公告附件.rar |
附件2 | GXGS-GXKLG20203014中标公告.doc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GS-GXKLG2020301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GS-GXKLG20203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欧明聪
联系方式:0771-220389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马浦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辛主任 联系电话:1376883456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欧明聪 0771-220389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0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总中标金额:15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宁中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长园路9号斯壮花园二层A205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陆仟元整( 1526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366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陆拾陆元肆角整(¥15366.40)
评审专家名单:
周海燕(组长)、吕玉娇、周连弟、谢子颖、卢向勇(采购单位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广西西科科联联招招标标中中心心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公公开开招招标标采采购购文文件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
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GS-GXKLG20203014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 26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4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 目 需 求 ............................................................................ 656
3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4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GXGS-GXKLG20203014)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GS-GXKLG20203014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联系人:欧明聪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辛主任 联系电话:13768834567
联系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马浦路 1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刘鑫莹 联系电话:0771-2273368 传真:0771-2273500
保证金到账查询联系人:贺丹华 联系电话:0771-3486778
保证金退付联系人:莫琳 联系电话:0771-2203986
项目咨询联系人:欧明聪 联系电话:0771-220389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号
5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GXGS-GXKLG20203014)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餐饮业
预算金额: 152.64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项,服务期两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6、提供与“营业执照”同一单位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5月 8日至 2020年 5月 14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综合
部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发售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②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转至指定账户并将授权书、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开票信
息等传真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5月 29日 10-10时 30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29日 10时 30分
开标时间:2020年 5月 29 日 10时 30分
开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 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1)代理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7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8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GS-GXKLG20203014
采购预算 152.64万元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
限价
□无
有,金额:152.64 万元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公告媒体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马浦路 1 号
联系人:辛主任
联系电话:1376883456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号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刘鑫莹 联系电话:0771-2273368 传真:
0771-2273500
保证金到账查询的联系人:贺丹华 联系电话:0771-3486778
保证金退付的联系人:莫琳 联系电话:0771-2203986
项目咨询联系人:欧明聪
联系电话:0771-2203896
9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
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
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与“营业执照”同一单位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餐
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
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10
8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信息安全认证
产品:
□ 否
□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
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
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
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类)
□否
□是,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非强制类)
产品: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的认证证书的
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
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
除比例为: 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
购: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
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
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
的扣除比例为: 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
10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
11
支持监狱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
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
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
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无
12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
项目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
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由中标人在签订合
同前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13 其他规定
14
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 5月 29 日 10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15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 备选方案
不接受
□ 接受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项目特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18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年预算金额的 2%,本
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5000.00。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电汇、转账缴纳方式:
①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
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保证金账号(对
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标)有
12
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对公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
银行账号:771901196910333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对公银行账号+虚拟账号,
为保证投标保证金与项目(分标)一一对应,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多个
分标的投标,应按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账号(对公银行账号+虚拟
账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分标)虚拟账号在本项目报
名成功后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请供应商务必
保持此手机处于开通状态,如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请及时致电财务部联
系电话确认虚拟账号事宜。【保证金缴纳账号为对公账号加上虚拟账号,
例如:对公账号为 771901196910333,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对应项目(分
标)的虚拟账号为 10000005,则对应项目(分标)的缴纳账号为
77190119691033310000005】
②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
收据,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
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③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
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
担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加投标活动或投标保证金缴纳错误而
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2)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3486778
(3)如果采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按以上要求执行
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9 投标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
订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1)装订要求:资格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文件(资格部
分)(“正本”或“副本”),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商务及技术
部分、报价部分合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
报价部分)(“正本”或“副本”),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和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以上
资料必须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
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各 1 份,必须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
独提交。
★3)投标文件及小信封的外包装封面上均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
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其它要求:
①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盖章后扫描的 PDF版) 1份,可用一个光盘或一
个 U盘存储(光盘或 U盘用小信封封装,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及投标人名称)。
②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投标人信息及投标文件签收
13
回执 1份(格式见第五章),不密封包装。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22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 5月 29 日 10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
23 唱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24 信用查询
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
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 1天 24:00止_
25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
处理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
同的,按照随机抽取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 其他或不适用__
26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7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
时间、地点、方式、
项目服务期限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14
28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
式及时间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浮 20%,采购代理机
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付清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20%
100-500 0.64%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9 其他规定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
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
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
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
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
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5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
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
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提供与“营业执照”同一单位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餐
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
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
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
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
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
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
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
制采购的产品,依据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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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
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
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
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
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
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
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
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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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
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
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投标报价部分三部份组成。
14.1.1. 资格部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不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
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同
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4)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
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
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
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5)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
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
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
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7)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18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
三个月投标人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 3个月的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月报表);
★(8)特殊资质要求:提供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同一单位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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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上述(1)-(8)项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1.2.商务及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一份随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内容一起装订,一份与开标一览
表、投标函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五章);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属于投标人的资质及信誉等方面的证书或材料;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7)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五章);
(8)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或注明为 2019年度的为有效;未注明有效期或 2019年度的,开具时间在一年内的为有效,其余由评标委
员会认定,原件备核)(格式见第五章);
(9)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格式见第五章)。
技术部分
★(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见第五章);
★(2)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
2)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3)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服务项目等方面的优惠;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4.1.3.报价部分:
★(1)投标函(一份随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内容一起装订,一份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银行回
执单复印件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格式见第五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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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一份随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内容一起装订,一份与投标函、投标保证金银行回
执单复印件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格式见第五章);
★14.1.4.特别备注:招标文件第五章有格式要求的,必须按要求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
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
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
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
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
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
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
约保证金。
21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
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采购人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
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
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
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
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
定的地点。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
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2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 项
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
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
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
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3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
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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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
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名第一并列
两个以上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
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
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7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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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
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
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
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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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
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
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其他规定。
37.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38.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9.文件解释权
39.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以上
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投标文件进
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
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①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址链接,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
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
文件中同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查询网址链接,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须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
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
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
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8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 30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4)某投标人价格分 = —————————————— ×30分
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2、服务方案分……………………………………………………………………………………………32分
(1)人员配置方案分(12分)
【大厨】
1、拟投入的大厨具备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得 4分。
2、拟投入的大厨有在三星级以上或大型餐饮酒店任职满三年经历或有承包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就
餐人数 200人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 4分。
【中厨】
1、拟投入的副厨具备中级厨师及以上资格(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原件备查的得 2分。
2、拟投入的副厨有在三星级以上或大型餐饮酒店或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就餐人数 200人以上)
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工作证明的得 2分。
(2)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分(8分)
一档(3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内容笼统,无针
对性。;
二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详细,有针
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卫生管理细则等内容,内容详实,有针对性。
三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详细,有针
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卫生管理细则等内容,有具体保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
方案措施,有详细的经营管理方案,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安排方案。
(3)质量保障措施、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方案分(6分)
一档(2分):质量保证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方案表述不明确。;
二档(4分):质量保证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高,有质量保证的实施办法,有质量保证措施。经营思路
和经营模式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行强。;
三档(6分):质量保证方案切合采购人特点,符合采购人需求,有明确的质量保证的实施办法,质量
保证措施考虑全面,有人员配置表、仓储管理、食品安全、售后服务方面的内容,内容详细,具有很强针
对性和可行性,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清晰,优秀,能针对本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
困难、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4)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分(6分)
一档(2分):投标人仅提供了简单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二档(4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内容合理,包含人员应急预案、采购应急
预案等内容。;
三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包含人员应急预案、
采购应急预案、停水停电事故预案、火灾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内容。
3、业绩及综合实力分……………………………………………………………………………………38分
(1)投标人考核期内承接同类型食堂承包业绩,以服务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合同算一个项目,每提
29
供 1个项目得 2分,满分为 20分)。
【备注:服务期考核期为 2014年 1月 1日起至今,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原件备查。】
(2)针对投标人承接的同类型食堂承包业绩,连续实际服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且无食品安全事
故的得 2分,连续实际服务满四年以上(含四年)且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得 4分,连续实际服务满五年以上
(含五年)且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得 6分,连续实际服务满六年以上(含六年)且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得 8分,
满分 12分。
【备注:服务期考核期为 2014年 1月 1日起至今,提供服务期内项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
提供单位业主出具的服务期内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专门的食物配送运输服务车辆,且服务车辆为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
的,每提供一辆得 2分,满分 2分。(提供车辆行驶证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 2014年以来从事三星级以上餐饮酒店经营管理,每经营满一年算一个项目,每提供 1个
项目得 2分,满分 4分。(提供该餐饮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4、总得分=1+2+3。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名。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
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
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
类推。
(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合 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1
合同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 )
5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地点:
6 服务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
付款方式:
1、每个月支付一次款项,该款项为本月实际发生额。招标人月初出具双方确认的
对承包方上月的服务检查结果,从总额中扣除承包方违约责任的扣款,并在收到
承包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度劳务费用。
2、招标人接待、招待餐由承包方在每月初报送上月度的实际消费清单及结算申请。
招标人核算后据实进行结算,承包方向招标人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招标文
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运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食堂所有食品的制作、各项服务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二、委托期限
两年,从 202 年 月 日起 202 年 月 日止。
三、劳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整(¥ )。劳务费无预付款,每个月支付一次款
项,该款项为本月实际发生额。甲方月初从总额中扣除乙方违约责任的扣款,并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
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度劳务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合同签证费、工资、
保险费、医药费、工伤治疗及其它劳保福利性开支等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如发生劳资纠纷,
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自行支付。
甲方接待、招待餐由乙方在每月初报送上月度的实际消费清单及结算申请。甲方核算后据实进行结算,
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食堂厨房及其附属设备供乙方使用,提供食堂所需各类燃料、水、电,负责食堂的采购、
财务、仓库保管等各项工作。
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伙食,标准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食堂的就餐时间、伙食菜式等。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统一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的
服务规范和甲方各种规章制度给予管理考核。
5. 甲方对乙方的日常工作(包括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服务态度、对所需完
成工作的执行力、厨房及其附属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环境卫生、节约用电、用水、用气、杜绝浪费等方面)
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并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乙方限期内必须改正。
6. 甲方有权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在
甲方经营场所公示)、食品安全培训证(在甲方经营场所公示),并登记上报甲方以便随时监督。
7. 甲方认为个别从业人员不符合聘用标准,乙方无条件更换。
8. 特别岗位师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9. 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限期整改后仍无改善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 甲方有权根据职工的反馈意见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定及奖罚。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保证所制
作食物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33
2. 乙方按精细化管理和服务规范制定食堂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经甲方审定后颁布执行。乙方
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为职工准时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可口饭菜、良好的就餐环境。
3.乙方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避
免人身安全事故发生。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乙方应保持甲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并依甲方要求,定期进行从业人员体
检;工作时间要穿戴整齐(例如,穿厨房的工作服、戴帽、口罩等),保持整洁。
5 乙方用于服务甲方食堂的工作人员最低不少于 12人,具体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人承诺执行。
6.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并由甲方核定。
7.乙方根据就餐人数拟定食堂采购计划交交甲方采购,验收合格后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
8.若是甲方培训、会议和重要接待时,乙方应保证满足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
9. 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时,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自
然损耗的除外。
10. 乙方自行处理与聘用员工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职工不能正常用餐的,由乙方承担当天全部误餐费用。
2.乙方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非甲方原因)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除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外,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在消防安全(非甲方原因)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除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外,甲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在人身安全(非甲方原因)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设备设施、物资物品保管使用中(非甲方原因)出现责任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
损失。
6.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情节严重的可解除本协议。
1)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协议承诺的各项服务,或达不到服务承诺标准的。
2)其他附件和补充协议规定的事项。
7.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
加)。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
构存档。
34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35
二、合 同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是指采购人。
1.2“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
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
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
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
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
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
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
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
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
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
36
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
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索赔
7.1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7.2 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7.2.1 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
有权请求设备原厂商或软件开发商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由乙方支付给设备
原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设备原厂商或软件开发商。
7.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
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 8.2 条规定的方法着手解
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
8、乙方履约延误
8.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
8.2 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误期赔偿费按合
同金额的 %计收,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 %,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
8.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
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
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8.4 除了不可抗力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规定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工期,
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9、不可抗力
9.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
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
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
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
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0、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三十日
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0.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
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7
11.合同修改或变更
11.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1.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
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2、合同中止
12.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
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
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3.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3.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
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3.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
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3.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3.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
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3.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
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4.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5.1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
乙方任何补偿。
15.2 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设备更换或应用系统调整,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7.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
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8.合同语言
18.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8.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8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合同效力
20.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
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1、检查和审计
21.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
关资料进行复核。
21.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
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39
40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1、供货一览表(乙方填制);
2、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4、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5、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6、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
要求)
…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41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___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收情
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1
2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验收具体
内容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验收结论性意见:
42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合同封面格式) 合同类别:服务类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
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
保证金 (大写)
¥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43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4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标 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 标 时 启 封
年 月 日
45
二、资格部分格式
2.1资格部分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2 资格部分目录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不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必须提
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同时要加
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
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4)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
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
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
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5)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
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
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
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
投标人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 3个月的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月报表);
46
(8)特殊资质要求:提供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同一单位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服务许
可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2.1 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不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2.2.3-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
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47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8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及身份证号)以本人名义参加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
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2.2.3-2 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
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2.2.4 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
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
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
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2.2.5 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
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
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
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49
2.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
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2.7 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18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
月投标人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月报表)
2.2.8 特殊资质:提供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同一单位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0
三、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1 商务及技术部分内封面格式:
商务及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1
3.2商务部分目录
★(1)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一份随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内容一起装订,一份与开标一览表、
投标函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五章);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属于投标人的资质及信誉等方面的证书或材料;
(5)属于产品制造商的资质及信誉等方面的证书或材料;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8)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五章);
(9)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或注
明为 2019年度的为有效;未注明有效期或 2019年度的,开具时间在一年内的为有效,其余由评标委员会
认定,原件备核)(格式见第五章);
(10)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格式见第五章)。
3.3技术部分目录
★(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见第五章);
★(2)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
2)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3)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服务项目等方面的优惠;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4商务部分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一份随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内容一起装订,一份与开标一览表、投
标函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
52
3.4.2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 标 声 明 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投 标 人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经 营 地
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
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
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 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
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产品原产地及厂家为: 。
4. 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产品的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
5. 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6.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3.4.3 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3.4.4 属于投标人资质及信誉等方面的证书或材料(格式自拟)
3.4.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
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一)
1 ……
2 ……
1 ……
2 ……
正偏离
(负偏离
53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 ……
……
3 ……
……
或无偏
离)
(二)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
(负偏离
或无偏
离)
...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
(负偏离
或无偏
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4
3.4.6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投标人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5
3.4.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6
3.5技术部分
3.5.1 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请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需求”内容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进行填写。
项
号
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名称 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1 ……
1 ……
2 ……
3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 离 或 无
偏离)
2 ……
1 ……
2 ……
3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 离 或 无
偏离)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57
3.5.2 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1)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分标: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社保缴费编号
或信息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2)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3.5.3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服务项目等方面的优惠(格式自拟);
3.5.4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3.5.6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8
四、报价部分格式
4.1 报价部分内封面格式:
报 价 部 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2 报价部分目录
★(1)投标函(一份随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内容一起装订,一份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
复印件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格式见第五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五章);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一份随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内容一起装订,一份与投标函、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
印件一并密封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并单独提交,格式见第五章);
59
4.2.1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
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
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含资格部分的正本一份、副本 份、商务及技术部分、报
价部分的正本一份、副本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 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 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
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 投标人同意本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和中标后签订的采购合同可用于公示,其中所有内容不
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并承诺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相关电子文档。
15.投标函一式二份,一份随报价部分装订,一份随开标一览表装订。
1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2.2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①
每年报价
(元)②
两年报价合价(元)
③=①×②
备注
1 2年
2
...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 (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除“备注”外不得留空, 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费用及
利润等项目内容可自拟。
(2)如有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请在“备注”栏填写相应
内容。
4.2.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2.4 小信封(内装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投标函)封面格式(可以手写,密封):
★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5 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投标函
4.2.5-1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6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分标报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分标报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投标报价的小写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3、此表必须与“投标函”、“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一起单独用一个小信封密封及递交,信封
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
字样,否则不予接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5-2 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
4.2.5-3 投标函(格式略,格式与第 4.2.1 条相同)
62
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5.1 投标人信息及投标文件签收回执格式
投标人信息(格式)
投标人信息: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开票资料:
开票信息: (填“专票”或“普票”)
投标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注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投标人信息及投标
文件签收回执 1份,不密封包装)
——————————————————————————— -——————————
投标文件签收回执(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签字
63
5.2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
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
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联合体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
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64
5.2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根据 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
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
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5.4 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65
第六章 项 目 需 求
说明:
1、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满足或响应,
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非“★”号要求或技术需求及要求发生负偏
离或不响应达 3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应答技术规格参数,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
偏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招
标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
其它内容有“正偏离”的,投标人须对“正偏离”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
3、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
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或服务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6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包括食堂管理、食材加工、餐厅服务以及其他涉
及食堂承包的劳务。
三、项目采购预算
每年人民币 76.32万元,两年人民币 152.64万元。
四、★项目服务期限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五、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餐情况说明:
职工餐厅供餐分为早餐、午餐两个服务时段。其中早餐用餐人数约 160 人/次,开餐时间(早餐)为
每天07:00—07:55,供餐品种主要为米粉类、粥类、豆浆、牛奶、蛋类、五谷杂粮、面点;中餐用餐人
数约 160人/次,开餐时间(午餐)为每天12:00—13:30,每餐供应菜品要求达到七荤五素一汤加粥、
面点、杂粮、水果。服务方必须负责每日菜品的制作,运送;正常供餐及管理;餐厅卫生打扫、厨具清洗;
餐厅临时接待用餐、接待用餐的制作、接待;负责物料的接收、清理、分类和入库;餐厅的安全等服务工
作。
六、承包商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和南宁市关于食品加工等相关规定,确保就餐人员用餐饮食安全。
2.由承包方独立经营。
3.招标人对日常管理等内容进行监管,并有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指导。
4.协助招标人做好食材、物品的数量、质量的验收工作。每日所使用的食材要通过农残检测。
5.由承包商负责餐余垃圾清理、操作间、就餐餐厅、就餐餐具的清扫和消毒工作;同时负责防虫消蟑
等工作,并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
6.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
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商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7.服务人员的要求
(1)承包商提供服务的厨师须持有国家颁发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厨师长应是有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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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长的工作经验、及 5年以上从事厨师工作的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能保证厨房的正常
运转,熟知成本核算与控制。 厨房各类厨师应是具有 2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
作。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餐饮管理能力及餐饮管理方面的经验。
(3) 服务人员建立档案,有据可查。
(4) 所有服务人员合同签证费、工资、保险费、医药费、工伤治疗及其它劳保福利性开支等费用及
相关责任由承包商负责。
(5) 所有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6) 所有服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招标人对本食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 所有服务人员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8) 承包商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长及其他主要工作人
员。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服务人员的职业认证等级不得低于原服务人员,
且须得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9)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无条件调换;
(10) 承包商应提出合理疏导客流分散集中用餐高峰的方案。
(11) 承包商应提出满足招标人临时宴请要求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临时宴请所提供的
厨师服务人员、菜品等)。
8.餐饮公司服务标准:
(1)员工餐厅服务工作按照三星级酒楼餐饮服务标准执行。
(2)因中标承包商的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由承包商提供的厨房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中标承包商
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3)中标承包商所使用的餐饮设备及物料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及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
(4)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及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生
防疫要求》和《食品卫生法》。
9. 质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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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承包商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中标承包商的违规行
为进行纪录和处罚。中标承包商和招标人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中标承包商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
作向招标人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招标人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
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具体的处罚条款为:
(1)出现食物中毒由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出现食物中毒情况,承包商除赔偿相关损失外,招标人有权提前(即时)解除合同。
(2)国家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为严重违规,招标人有权提前(即时)解除合同。
10.承包商须在每周五前,向招标人有关主管上报下一周食谱,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1.承包商须每月向招标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账目情况。公布的收支账目须实事求是,以便招标人据
此测定有关成本与收入的合理比例,从而规范价格。
12. 由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场所、设备等仅限于对招标人的餐饮服务,严禁对外经营。
13. 中标承包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14.协助招标人进行成本核算及控制,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内部就餐单位进行对账、结算。
七、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的主要取费项目如下:
(1)餐厅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厨师(工)等的人工成本费包括保险费等;
(2)餐厅日常运营管理费:人员住宿费、交通费、洗衣费、劳保用品费、办公设备费、工服工装费、
办公耗材印刷费、菜品送检农药残留检查费、通迅(手机、固话的长途)费、员工体检、培训费、餐厅、
首次使用厨房时相关的整理清洁费及日常保洁费等;
(3)营业税金及利润;
(4)承包商员工餐厅服务人员就餐按行业内通用方式处理,已经包含在合理的损耗之内,不另行承
担。
3.承包商在下月初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管理费用明细表交招标人主管部门,经招标人主管部门确
认无误后,招标人主管部门在第二个月向承包商正式支付上一个月发生的费用,承包商收取招标人主管部
门费用时,应给招标人主管部门分别开具管理费和餐费的正式发票。
★八、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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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报价按每年计算,共2年,不能超过项目预算要求。
★九、付款方式
1、每个月支付一次款项,该款项为本月实际发生额。招标人月初出具双方确认的对承包方上月的服
务检查结果,从总额中扣除承包方违约责任的扣款,并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
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度劳务费用。
2、招标人接待、招待餐由承包方在每月初报送上月度的实际消费清单及结算申请。招标人核算后据
实进行结算,承包方向招标人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十、食堂管理公司基本要求
(一)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具备科学严谨的公司架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备,管理部门齐全,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食堂
管理理念、方法和标准。
(三)具备相适应的高素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四)承包方负责做好整个食堂区域的所有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每日菜品出品及餐厅服务工作,保证每日正常供餐;
2.负责食堂临时公务接待和会议用餐的供餐及服务;
3.协助招标方做好菜品定价、成本核算等工作;
4.负责食堂卫生保洁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及环境整洁;
5.负责食品及物料的接收、清理、分类和入库;餐具的消毒;
6.负责餐厨垃圾的处理。
十一、食堂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最低人员要求配备厨师 1人、副厨 1 人、服务员 3 人、门卫 4 人、清洁工 3 人,共计 12 人(包括切
配、杂工等人员),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相应规定持有厨师证、健康证、学历等相关
证件,要求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职业素质好。
十二、食堂管理目标
各类服务标准与国内三星级及以上标准宾馆服务水平相当。
十三、服务质量及卫生标准
(一)承包方按国家食堂和饮食行业的有关规定,按照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或 7S)
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二)严格遵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规范操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严禁违规使用燃料,确
保安全用电,杜绝火灾事故;积极做食堂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有效的做好防“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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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或火灾等安全事故,或受到工商管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处罚,
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承包方所出品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做到每一餐足量(每份饭菜数量足量、满足
用餐总人数的需求)、优质(质量保证)、味美(色香味俱全)、品种多样化(每天列出供应品种,每周列
出下周菜谱,每个月要有新菜品出品)、食材新鲜(不得提供隔夜菜)、保温保质。
十四、其他要求
建立节能、节约方面的工作制度,承包方要教育员工做好节能工作,不能浪费水、电、燃气等能源;
在工作过程中,须爱护设施设备,对食材及餐厨用品要合理安排、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十五、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承包方考核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承包方考核办法
为提高职工食堂的服务质量,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全面、有效的监督承包方的工作质量,
制定本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适用于职工食堂对承包方的考核工作。
1.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对食堂承包方的日常工作检查考核,每月至少一次的不定期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相结合,按检查考核项目内容及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检查。
3.服务质量考核内容
(1)厨师必须持两证(厨师证、健康证)上岗,其他服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如出现无证或健
康条件不符合从事餐饮行业的人员上岗情况,每出现一例扣 300元,同时承包方须辞退无证人员或健康状
况不符合从事餐饮业人员。
(2)承包方在食堂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及按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职工食堂管
理部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外,每次扣 300元。
(3)承包方需按食品留样要求参与对每餐食物进行留样。如不按留样要求进行留样和销毁,每次扣
200元。出现二次以上(含二次)留样食物与记录不符,扣 300-500元。
(4)有用餐者投诉饭菜有异物、异味、食品不熟等质量问题的(经用餐者提出、食堂管理员和承包
方确定),在一个月内累计发现超过 3次(含 3次),扣 100元。
(5)如由于承包方配备人员不足、食材准备不充分等情况造成用餐者就餐时拥挤排长队的情况,每
次扣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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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包方必须根据合同按岗位配齐服务人员。如出现服务人员离职应 3 日内增补人员,如不能及
时增补出现缺勤,在当月支付劳务费时,按缺岗人员的缺勤天数×日平均劳务费金额=应扣金额进行抵扣。
(8)发生承包方人员未经招标方食堂管理部门许可私自烹煮食物自用现象,除补偿食物金额外,按
每人每次扣承包方 200元。
(9)发生承包方人员偷盗财物时,移交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按有关规定处理,按每人每次扣
承包方 200元,承包方须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辞退。
(10)承包方需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前,对厨房设备按安全要求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如未进行检查,
第一次发现进行警告处理,第二次发现每次扣 50 元。如检查时发现设备出现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每次扣
100元,发现门窗不关好,每次扣 50元。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空调不关等现象,每次扣 50元。
4.现场管理考核内容(以下一项不达标扣罚标准 10元/项.次)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人 员
仪 容
及 卫
生
服务人员仪容 按规定着装上岗,工作服干净整洁,服务员要佩戴牌上岗。
个人卫生
厨师、服务员洗手后才能上岗操作;上班期间不化装、不佩带首饰;个
人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卫生用品使用 在分发饭菜时戴工作帽、使用一次性口罩、手套。
厨 房
设 施
设备
漏水槽、水池 无杂物、无油垢、无异味、水流畅通
菜墩、砧板、刀具、
不锈钢桌子、柜
子、货架、工作台、
器皿
干净、无污、无油、无锈、无霉迹、不得落地存放、台面干净整洁、外
表光亮,干爽、无油腻、柜内无杂物、货物分类摆放整齐
消毒柜 无尘土,定时开关并有记录,紫外线灯管能有效使用
配菜柜、菜框
料罐干净、整齐,用料新鲜卫生,菜台利落无油垢、无血迹、无水迹、
无私人物品。
锅 干净,没糊点,锅沿没黑灰
灶台 灶台干净无油垢、熄火时无黑烟
调料类 操作台清洁干净无杂物,调料之间无混杂,料罐光亮,干湿分区。
冷藏库、冰箱
整齐、清洁,机器运转正常,风叶片干净无污染物,生熟分开、荤素原
料分开、水产品和禽类肉类原料分类放,层次分明,密封皮条无油腻、
血水异味,不得随意堆放、冰箱内无私人物品
蒸箱 箱内干净、无杂物、污迹、开关阀门使用有效,不漏气
油烟罩 烟罩内外光亮,罩内灯光明亮,无油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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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
加工
肉类加工 洗、刮后才能加工猪肉类、禽肉类,无变质
鱼肉类加工 必须使用水清洗河、海鲜肉类,无变质
蔬菜加工 按照一冲、二浸、三洗加工蔬菜,无变质
餐具
储存
餐具回收车 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
清洗池 无油渍、无异味、下水管道通畅
工作台 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
备用餐具、酒具 无油腻、污渍、水渍
用餐
区
准备工作
桌椅物品摆放整齐
桌料新鲜,装瓶符合规定要求
餐具、用品准备充足
服务情况
服务员按服务程序和标准进行服务
能够正确使用礼貌用语
碗筷不足应及时补充
及时清理桌面垃圾,汤迹
正确处理职工投诉及突发事件
清扫工作
查看桌、椅和地面有无客人遗留物品
按标准程序清扫桌面、地面及周围的环境卫生
及时清理工作桌,所剩食品应按要求存放。补充必备物品
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事宜落实到人
天面光亮清洁无积尘、蜘蛛网;地面光亮、无油污和杂物、无烟头、保
持地面干净无水;洗手台台面光亮、无油污和杂物。
菜托 干净光亮,消毒后才能使用
所有面食加工机
器、果汁机
机器内不留残余物,无杂物、无发霉变质物,外表干净,无油、无其他
脏东西
烘烤炉 干净、无杂物、污迹、开关阀门、各功能使用正常
配 餐
区
发饭台、售饭台 表面干净无油渍、水渍、无杂物堆放、桌面光亮
保温车 每餐餐后更换保温水,做无油迹、无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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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
开餐准备
包厢环境符合日常卫生标准
桌椅、柜子、电视应清洁,摆放符合标准
开餐用具、用品按标准摆放
灯光照明正常,空调温度符合要求
包厢通风无异味
服务情况
能正确使用礼貌用语
递送物品使用托盘
按操作标准斟酒
客人招呼时,能迅速到达餐桌
及时撤换餐具
及时清理桌面垃圾、碗碟
正确处理客人投诉及突发事件并有记录
清扫工作
查看桌、椅和地面有无客人遗留物品,收到遗留物要上报并登记。
在客人走后按标准程序收桌、重新布桌
及时清理工作桌,补充必备物品
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开关
5.检查考核处理方式
(1)日常检查结果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汇总,作为每月考核依据之一。
(2)国家税务总局上林县税务局食堂管理部门组织的不定期考核结果汇总后,作为每月考核依据之一。
(3)当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表内列明直接扣款的项目),乙方必须立即整改。若存在的问题在一个
月内出现两次,双倍扣款;连续三次出现同一问题,每项加扣当月服务费 500元。
(4)考核中未列及直接扣款的内容,若在当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必须立即整改。若存在的问题
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每项扣当月服务费 50元。连续三次出现同一问题,每项加扣当月服务费 500元。
(5)对非食堂管理方采购物料原因而造成员工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扣除承包方全部质保金,并
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6.本考核办法作为食堂劳务承包合同附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