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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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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1]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的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6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委托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绍柯采[2020]165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

三、采购项目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食堂肉类、蔬菜、大米、粮油等,采购预算价约 450万元(因关押量会变动,此预算价仅供参考),上限价为 45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④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0 年 6月10 日16:00时截止,由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zcygov.cn/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七、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完成网上在线报名 ,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未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需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将被拒绝。《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quote/2017-05-25/6708.html?_=2020-02-17%2003:02:20)。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8.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半个月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3.投标文件制作:

8.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8.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2020 年6月29日 上午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 年6月29日 上午 9 时30分整在绍兴市柯桥区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2 号交易室开标。

开标时间后一小时内(2020年6月29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 29日 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对供应商进行质疑回复。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注册:参与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详细地点: 柯桥街道鉴湖路129号

联 系 人:王玮

联系电话:0575-81187015

传 真: 0575-840868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

联 系 人: 马跃

联系电话: 0575-85569077

传 真: 0575-85560088




附件信息:

  • 货物类-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终稿).doc

    201K

绍兴县水务集团客户服务信息系统

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采购

(采购编号:绍柯采[2020] 1652号

采购人: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06

目 录

TOC \o "1-3" \h \z \u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的采购公告 2

一、前附表 4

二、供应商须知 6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0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1

五、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12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13

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6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17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8

十、其他事项 19

附件一:投标函 19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结算承诺书) 21

附件四:技术标 22

附件五:投标承诺书 23

附件六:投标提问书 24

附件七:答疑纪要 25

附件八:评标办法 26

关于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2020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委托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绍柯采[2020]165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

三、采购项目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包括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食堂肉类、蔬菜、大米、粮油等,采购预算价约 450万元(因关押量会变动,此预算价仅供参考),上限价为 45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0 610 日16:00时截止,由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zcygov.cn/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七、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完成网上在线报名 ,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未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需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将被拒绝。《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quote/2017-05-25/6708.html?_=2020-02-17%2003:02:20)。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8.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半个月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3.投标文件制作:

8.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8.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2020 629日 上午9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 629日 上午 9 30整在绍兴市柯桥区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2 号交易室开标。

开标时间后一小时内(2020年6月29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 29日 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对供应商进行质疑回复。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注册:参与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详细地点: 柯桥街道鉴湖路129号

联 系 人:王玮

联系电话:0575-81187015

传 真: 0575-840868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

联 系 人: 马跃

联系电话: 0575-85569077

传 真: 0575-85560088

一、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综合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

2.采购项目内容: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食堂肉类、蔬菜、大米、粮油等

3.采购预算价: 约450万元

4.采购项目交货地点:柯桥区看守所

2

资金来源: 财政

3

投标资格: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③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④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无。

6

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

7

质量要求:合格

8

现场勘察: 自行勘察

9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10

采购文件的获取: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0 年6月10日16:00时截止,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

11

投标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1日16:00时前按《采购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注明:投标提问书中需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澄清(答疑)和修改的时间: 2020 年6月15日16:00 时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回复。

13

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注明: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和制作标书的CA锁。

14

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2020 629日上午9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15

开标时间:2020629930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号交易室。

16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1、开标时间后一小时内(2020年6月29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29日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17

样品要求(包括样品内容、数量,样品提供时间、地址等要求): /

18

解释: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19

监管机构: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4130780

20

本项目设上限价,本次采购的上限价为 450万元。超过上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1

因政采云系统问题,最终报价只能输入数字,故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操作中,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后的标书关联内容中显示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最终报价,填写预算价,该价格不作为价格标计分标准及评标因素,备注中填写中标后按采购人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二、供应商须知

2.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2合格的供应商

  凡符合前附表第3项要求,有生产(或供应)、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3联合投标

2.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

2.4.1供应商在获得采购文件后,如有疑问,须按前附表的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澄清、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4.2对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收到的疑问,采购人应在答疑回复截止时间之前,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答复;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或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

2.4.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2.5现场勘察

2.5.1为使投标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情况有所了解,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勘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5.2现场勘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2.5.3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该供应商行使追偿权。

2.6采购文件作为报价、评标、定标、签订供货(含安装调试)合同的依据。如有异议,应在招标答疑时提出。否则,将视作认同。

2.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投标文件的组成与编制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共三部分组成。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按第三章节顺序编制,其他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编制:

2.8.1商务标:

2.8.1.1投标函(附件一);

2.8.1.2技术文件(附件四)

2.8.1.2投标承诺书(附件五):

2.8.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包括优惠条件等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商务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2.8.1.6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涉及的其他资料、材料(如有)。

2.8.2价格标

2.8.2.1开标一览表(结算承诺书)(附件三);

2.8.3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2.9供应商必须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见附件及附表)。采购文件中未提供的表格格式,供应商可以自拟。

2.10 投标有效期

2.10.1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第4项。

2.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采购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人可以用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标书,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标书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2.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1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11.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11.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日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12投标文件的澄清

2.12.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供应商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但不接受供应商任何主动的澄清、说明或辩解。有关澄清的答复,应在(1小时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250307340@qq.com)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2.12.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13 投标文件符合性的确定

2.13.1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采购项目的范围、质量、项目的实施与运用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对其他按合理价格提交了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使之符合要求。

2.14错误的修正

2.14.1确定中标候选人前(评标过程中)的修正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

2.14.1.1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4.1.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4.1.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总和同总额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的修正方法:

2.14.2.1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4.2.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4.2.3合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前的合价之和的比例调整合价,并修改单价;

2.14.2.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3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

2.14.4投标文件报价,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14.5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15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单独封装,仅需提供正本一份。包括下列内容:

3.1.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3.1.4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4.1投标报价及相关要求:

4.1.1本次采购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合价)应包括因承包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价款、劳务、质检(自检)、运输、管理、风险、保险、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4.1.2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本标书所要求的全部项目投标价的总和,并以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提供的单价及总额价为依据。

4.1.3各细目单价应报综合单价,包括一切与供货、安装相关的费用。

4.1.4供应商必须填报各项目单项的价款,今后采购量如有增减,其总价款则按实以单项价款调整。

4.1.5开标一览表(结算承诺书)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每个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1.6 开标一览表(结算承诺书)中不得漏填项目,否则当实施合同时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与金额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价格表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金额之中。

4.1.7 开标一览表(结算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开标一览表(结算承诺书)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格式附后,格式不得随意变动,变动者为无效)。

4.3 投标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

4.4.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5项。

4.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可以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4.4.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4.4.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第6项。

4.4.5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4.4.5.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4.5.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4.5.3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秩序的;

4.4.5.4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4.4.5.5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4.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4.5.7拒绝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4.4.5.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6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合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5.1采购原则:

5.1.1 本着“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配置。

5.2采购物品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因关押量会变动,以下数据仅作参考,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周)

数量(年)

备注

1

大米

公斤

4200

218400

大米表面光洁、无虫蛀

2

猪肉

公斤

750

39000

新鲜条肉

3

鸭腿

公斤

600

31200

4

鸡蛋

公斤

200

10400

5

大白菜

公斤

800

41600

要求蔬菜新鲜安全,无虫害、无烂叶

6

土豆

公斤

750

39000

要求蔬菜新鲜安全,无虫害、无烂叶

7

萝卜

公斤

800

41600

要求蔬菜新鲜安全,无虫害、无烂叶

8

冬瓜

公斤

800

41600

要求蔬菜新鲜安全,无虫害、无烂叶

9

咸菜

公斤

120

6240

要求蔬菜新鲜安全,无虫害、无烂叶

10

豆芽

公斤

250

13000

要求蔬菜新鲜安全,无虫害、无烂叶

11

什锦菜

公斤

500

26000

12

酱瓜

公斤

180

9360

13

榨菜丝

公斤

80

4160

14

毛豆

公斤

140

7280

要求蔬菜新鲜安全,无虫害、非转基因

15

油豆腐

公斤

90

4680

16

豆腐

17

884

17

花菜

公斤

600

31200

要求蔬菜新鲜安全,无虫害、无烂叶

18

食用油

公斤

75

3900

要求知名品牌调和油

19

酱油

公斤

100

5200

要求知名品牌

20

味精

公斤

25

1300

要求知名品牌

21

食盐

公斤

75

3900

要求知名品牌

22

糖、醋、各种调料

公斤

5

260

要求知名品牌

5.3工作任务: /

5.4详细要求: 所有食品不得超过距保质期1/3日期。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是当年或当期新米;食用油、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蔬菜必须新鲜,完整,应以无公害基地蔬菜为主配菜,符合国家蔬菜质量安全标准;冻冷食品、豆制品必须为知名厂家生产的品牌,具有QS标志、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

5.5其他要求: 涉及到目录以外的食品,由采购方认可后方可供应。

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6.1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示为依据,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6.2合同组成:

6.2.1本项目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答疑纪要,询标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项目技术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等其他技术资料)等。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合同主要条款

6.3.1 承包范围:按采购文件内容。

6.3.2 承包方式:

本项目承包方式在约定范围内实行包项目供应、运输的承包方式。

6.3.3 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6.3.4 技术要求

6.3.4.1 所有投标的货物、设施必须满足相应标准或使用要求。

6.3.4.2 本项目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

6.3.5 质量要求

6.3.5.1合格,且必须符合本标文第五部分所有条款要求。

6.3.6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技术要求进行供货,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6.3.7 培训保修

/

6.3.8 货物的供应

6.3.8.1 按采购文件内容和要求;

6.3.8.2 中标供应商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货物供应,擅自供应的货物采购人不予以认可

6.3.8货物、安装款的支付

每月供货完成后,次月结账,结账时,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供货清单及正规发票后支付货款。

6.3.9采购人职责

6.3.9.1 采购人负责对货物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6.3.9.2 组织验收和结算。

6.3.10 中标供应商职责

6.3.10.1 供货前,中标供应商应熟悉供货现场环境及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6.3.10.2 在合同实施中,中标供应商应兑现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

6.3.11 验收

6.3.11.1投标人提供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质量法》、《商标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三无”商品,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的商品,配送的商品必须提供相关的国家计量标准及合格证书、卫生防疫站的检测报告等符合《质量法》要求的资料。

6.3.11.2食品必须为新鲜安全、无病虫害、非转基因食品。

6.3.11.3商品数量以采购方所在地接收时验收为准,所有食品以净重(去包装或保护层)为准。

6.3.11.4投标人提供的粮油及调味品,均必须符合食品安全、食品包装标准,取得QS认证;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6.3.12 违约责任及奖罚

以各供应商书面承诺为准。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节的除赔偿损失外,采购方将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6.3.12.1供应商未能按时、按量供货,按中标供应商书面承诺进行处罚;

6.3.12.2验收不符的商品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换或调换后仍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每次处罚1000-5000元;

6.3.12.3经采购人查实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价格目录清单与结算价格不符的,每次处罚1000-3000元;

6.3.12.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价格虚假不实,每次处罚1000-3000元;

6.3.12.5供应商工作人员不遵守相关监所管理规定、不配合检查的,每次处罚1000-5000元。

6.3.13争议解决

6.3.13.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3.13.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其中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按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6.3.13.2.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3.13.2.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4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实施,供货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5变更:

6.5.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5.2 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6.6专利权

/

6.7结算原则

6.7.1采购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

6.7.2每月10日、25日,中标供应商对本所所供应的食品进行报价(每月10日对本月16-31日所供应的食品进行报价;每月25日,对次月1-15日所供应的食品进行报价),再由本所食堂负责人在柯桥区范围内大型市场进行价格采集,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相应市场价,双方协商确定相关半月度的供货单价。

6.8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天内

6.9售后服务要求:

6.9.1供应商若有其他服务承诺,也将一并执行。

6.9.2中标供应商必须将公司的服务热线明确告知采购人。

6.10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11 其他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7.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7.2 供应商应明确说明具体的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的货物和服务,并能确保在中标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及时交付。

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8.1开标:

8.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开标。

8.1.2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2)评标委员会依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评议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资信技术评审结果;

(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8.1.3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8.1.4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8.1.5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8.1.6若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8.1.7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8.1.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8.1.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8.1.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8.1.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8.1.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8.1.4 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8.1.5 开标顺序为:先查验资信证明文件、其次开商务技术标、最后开价格标。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将不再开启价格标。

8.2 评标:

8.2.1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依照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审查、评议;

8.2.2 将从以下几方面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判:

8.2.2.1 供应商详细的安装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

8.2.2.2 投标价格是否具有优势;

8.2.2.3 对采购文件中的付款方式是否响应,如不响应将被拒绝;

8.2.2.4 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业绩及信誉等;

8.2.2.5 售后服务承诺是否完整、真实、可行;

8.2.2.6 投标文件是否完整、真实、整洁。

8.2.2.7 投标货物的性能优劣。

8.2.3 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 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8.3.1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所需的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项目的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要求进行标书制作和报价。

8.3.2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后,以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得分出现并列时,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8.3.3具体评分方式详见“评标办法”。

8.4 定标:按本采购文件“8.3定标方式”规定确定中标者。

8.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标。

8.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8.5.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上限价或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8.5.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6 采购人不向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8.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认定属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将视为无效:

8.7.1投标文件正本或正本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8.7.2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7.3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8.7.4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7.5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7.6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封装、提交的。

8.7.7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8.7.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8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8.9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第14项。

9.2开标时间:详见前附表第15项。

9.3开标地点:详见前附表第15项。

十、其他事项

10.1采购活动全过程由柯桥区公证处实施公证。

10.2本标文未尽事宜,另行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形式补充说明,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执行。

10.3本次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0575-84130780

10.4凡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均视同对本标文及评标办法的认可,无异议。

采购人: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附件一:投标函

(采购人)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编号为 的关于 的采购文件,愿意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承担采购文件规定的中标供应商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填报的报价承接本采购项目的供货任务。

2、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货物供应。

3、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和接受不一定按最低价中标。

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

6、本供货质量承诺为

7、我单位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同意采购人取消我单位投(中)标资格。

(一)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撤回投标;

(二)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

(三)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我单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附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唯一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采购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说明:附件中涉及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人可以线下签字后扫描上传。

供应商:(盖章)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结算承诺书)

(采购人):

根据已获得的绍兴市柯桥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并经现场考察和研究,我方完全认可采购人的结算方式,即每月10日、25日,中标供应商对看守所所供应的食品单价进行报价(每月10日对本月16-31日所供应的食品单价进行报价;每月25日,对次月1-15日所供应的食品单价进行报价),再由看守所食堂负责人在柯桥区范围内大型市场进行价格采集,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相应市场价,双方协商确定相关半月度的供货单价。

我方愿意按采购人的结算方式承包本采购项目,并遵守和接受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和条款。

附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技术文件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附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的采购招标活动,完全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并作如下承诺

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期后的维修保养办法及费用:

说明:附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须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提问书

我们认真阅读了 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等技术资料,并对投标的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本公司愿意遵守和接受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和条款,恪守信誉、严肃竞标规则,在不改变要求的条件下,对下列容易产生理解上歧义的条款和未明确事项,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解答。

需在投标中澄清、解答的问题:(可添页)

1、

2、

3、

4、

说明:附件中涉及的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人可以线下签字后扫描上传。

联系电话: 投标供应商:(盖章)

传 真: 经 办 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答疑纪要

各投标供应商在研究了 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供应商于 16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采购人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提问和采购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供应商提问的回复:

1、

答:

2、

答:

二、对采购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

2、

采购人: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 (盖单位章)

附件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总 则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共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三、评标程序

1、开标后,首先验证供应商资格,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再对供应商资质、资信及方案进行评审;凡投标书设备、技术的实质性内容严重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或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者,经评标委员会及采购人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委员将根据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等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评议、打分,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依次开价格标,评标委员会委员审核价格标,并计算分值。

3、具体评审步骤和方法:

①第一步,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评审打分完成后向供应商公布商务技术标分值。

②第二步,开启价格标,对各供应商的价格标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审进行计算评分。

③第三步,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4、编写评标报告。

5、根据中标结果在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媒体上公示。

四、评分项目说明

1、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在得分栏中填上分值。

2、商务技术标70%,即满分7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各供应商的商务标、技术标内容充分审核、讨论、评议后,按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判、打分。各供应商商务标、技术标的最终评分值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3、价格标30%,即满分30 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统一计算评分。

4、专家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统计或计算分值时的精度最终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五、评分细则

1、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7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1

企业资信

1、投标供应商拥有蔬菜种植基地 300 亩得 1 分,每增加100 亩加 0.5分,以此类推,最高得 3 分(由注册地所在农业部门出具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仓储面积 1000m2 的得 2分,每增加 500m2 得 0.5 分,最高得 5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仓储面积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库内物品摆放彩色图片)

3.投标企业自有冷冻库、冷藏库容积达700立方米的得2分,每增加100立方米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环境管理体系得2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2分,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得0.5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得0.5分(0-9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获县(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分别得1、2、3分,不累加,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5

2

企业业绩

投标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明中必须注明金额,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每个3分,最多得9分。

9

3

供货保证措施

1、根据看守所食品配送特点,提出配送方案,详述供货保证措施。对该方案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综合评定。合理的得5分,较合理的得 3分,一般的得1分

2、投标供应商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检测员具检测员证,劳动用工规范,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综合评定。合理的得5分,较合理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上述人员由社保单位出具的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为保证正常配送的时效性及相关应急处理的及时性,由专家根据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分支机构等离配送地远近[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如租赁的,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处理方案优劣等酌情打分(0-8分)。

4、车辆保障情况:自有或租赁或承诺购买一辆箱式货车的得 1分,每增加一辆得 0.5 分,最多得2分(车辆自有的提供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车辆租赁的提供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租赁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出租人须与行驶证上的持有人一致;承诺购买的,提供承诺书)

20

4

质量售后服务

1、服务情况:针对看守所内部管理的特殊性,提供相应服务和应急处置方案。对该方案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综合评定。合理的得 5分,较合理的得 3分,一般的得1分。

2、相关服务及质量承诺:从供应商对所供商品质量保证、物流是否及时、食品的新鲜安全等承诺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综合评定,最高得 5分(0-5分)

3、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 1000 万元得 3分,每增加 500 万得 1分,最高得5分,不投保的不得分。(0-5分)

15

5

投标文件质量

由评标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横向比较后打分(0-1)

1

2、价格分评分标准

价格标30%,即满分 30分。

供应商只需对采购人的结算方式进行书面认可和承诺即可,项目中标后按采购人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结算方式作出书面认可和承诺,价格分得 30 分;若供应商未按要求作书面认可和承诺,则价格标不得分,且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报价不足3家时,开标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