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药科大学的委托,就“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油烟净化器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JC20200513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JC20200513001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油烟净化器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黄欢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沈阳药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桥子镇)枫叶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轩老师024-4352012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欢024-2282560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0051300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0日
成交日期:2020年05月29日
总成交金额:15.8011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辽宁金厨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博兴县兴福镇兴福二村243号
成交金额:15.8011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忠仁、王英文、何洁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油烟净化器采购项目
油烟净化设备:
1.★油烟净化设备的净化对象为双炉头灶台、炸锅、电饼档等能够产生油烟的厨房设备。
2.★设备电源为三相380V/50HZ
3.★单个设备处理风量不少于5500立方米每小时
4.油烟净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排风部分、净化部分、电控部分等
5.★配套风机噪音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其他要求:
1★一年内在环保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如需方食堂油烟排放或风机噪音不符合要求,由供方承担所有责任。责任包含但不限于:需要缴纳的相关罚款,由于信用等级下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所有设备一年内的保养、维护、清洗等费用由供方承担,并保证在环保部门的所有检查中全部合格。
3.★需方食堂原有排烟管道的修复由供方负责。
4.★供方负责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烟道清洗服务,并保证符合消防等相关要求。
5.★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涉及的不可预见费用由供方承担。
6.★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日历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油烟净化器采购项目、JC-JD型/5500立方米/每小时 7台 2257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日历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