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商务局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奈曼旗商务局委托,于2020年06月01日就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NGD2020B030022GK0019,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奈财购备字(电子)[2020]00022号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第1包 | 1 | 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资金分配表规定达到的销售总额所对应的市场推广费补贴和物流补贴累加额度之和 | 510000 | |
1、供应商:内蒙古老哈河粮油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510000元。 |
2 |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第2包 | 1 | 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资金分配表规定达到的销售总额所对应的市场推广费补贴和物流补贴累加额度之和 | 430000 | |
1、供应商:蒙源优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30000元。 |
3 |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第3包 | 1 | 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资金分配表规定达到的销售总额所对应的市场推广费补贴和物流补贴累加额度之和 | 155000 | |
1、供应商:内蒙古白音杭盖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5000元。 |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公告时间:
2020年06月01日 — 2020年06月02日
四、评委:
李志学、邵桂枝、王晓琴、康焕君、闫海辉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邮政编码:028300
联系人:刘铭华
联系电话:0475-4220088
采购单位名称:奈曼旗商务局
地址:奈曼旗
邮政编码:0283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94866868
相关附件:
定标:定标2.pdf
定标:定标3.pdf
定标:定标1.pdf
采购文件:进京服务平台采购文件(第1包).pdf
采购文件:进京服务平台采购文件(第2包).pdf
采购文件:进京服务平台采购文件(第3包).pdf
开标一览:开标一览1包.doc
开标一览:开标一览3包.doc
开标一览:开标一览2包.doc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1日
备注:采购方式涉及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的成交结果公告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协商情况记录。
信息来源:http://www.nmgp.gov.cn/category/cggg?tb_id=3&p_id=125851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
平台项目)(第 3 包)
采购文件编号:NGD2020B030022GK0019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奈曼旗商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日 期: 二 0 二 0 年 四 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4
一、说明 ............................................................................................................................................ 14
二、采购文件 .................................................................................................................................... 15
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 16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 19
五、开标与评审 ................................................................................................................................ 20
六、质疑和投诉 ................................................................................................................................ 23
七、废标条款 .................................................................................................................................... 24
八、授予合同 .................................................................................................................................... 25
九、评审纪律和注意事项 ................................................................................................................ 25
十、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若适用) .................................................................... 26
十一、适用法律 ................................................................................................................................ 26
第三章 投标(响应)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 28
一、投 标 函 .................................................................................................................................... 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2
三、授权委托书 ................................................................................................................................ 33
四、开标一览表 ................................................................................................................................ 34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适用) .................................................................................................... 35
六、投标保证金 ................................................................................................................................ 37
七、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 .................................................................................... 38
八、技术服务方案 ............................................................................................................................ 39
九、商务部分 .................................................................................................................................... 40
十、其他资料 .................................................................................................................................... 41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 43
第五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 57
第六章 实施方案 .......................................................................................................... 63
1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奈曼旗商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奈曼旗商务
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
项目批准/备案文号:奈财购备字(电子)[2020]00022号
采购文件编号:NGD2020B030022GK001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
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
材料
1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
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
项目) 第1包
1
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实施方
案”中项目资金分配表规定达到的
销售总额所对应的市场推广费补贴
和物流补贴累加额度之和
510000
2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
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
项目) 第2包
1
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实施方
案”中项目资金分配表规定达到的
销售总额所对应的市场推广费补贴
和物流补贴累加额度之和
430000
3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
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
项目) 第3包
1
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实施方
案”中项目资金分配表规定达到的
销售总额所对应的市场推广费补贴
和物流补贴累加额度之和
155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须在北京市区具有奈曼旗农副产品销售网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若投标人(响
应供应商)同时在两个以上分包中排名第一,则按分包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其余分包
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
2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参与开评标活动提供解除隔离健康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居
民电子健康卡(码)的相关要求及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 4月 30日至 2020年 5月 11日,每个工作日
8:30—12:30时,下午 1:00—5:30时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下载采购文件,未用 CA 锁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2、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tongliao.gov.cn),点击“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告栏,浏览采购信息。
3、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投标。办理方法:需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ggzy.tongliao.gov.cn)进行诚信库注册,在诚信库注册后,按要求录入并
提交基本信息的,系统将自动通过,无须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比对,用户务必保证在诚信库
中录入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事宜详
见《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取消诚信库现场比对环节的通知》。
4、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将使用“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TLTF),在通辽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供应商)系统内上传;(2)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
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nTLTF)拷贝至单独的 U盘
内,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单独密封,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3)开标(递
交响应文件)时,应当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使用的 CA锁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供现场解密
投标文件;(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TLTF);
②开标(递交响应文件)未递交电子版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nTLTF)U盘
的;
③未携带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使用的 CA 锁的。
5、公告发布媒体: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tongliao.gov.cn)
6、投标保证金:
①金额:第一包:10000.00 元;第二包:8000.00 元;第三包:2000.00 元。
②交款方式及时间: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从企业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在 2020年 6月 1日
3
9:00 时前,按分包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采购)人指定银行的指定账户并到账(以平台实际
到账时间为准,约定时间以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人)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将
拒绝投标)。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6月 1日 上午 9:00
投标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 年 6月 1日 上午 9:00
开标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邮政编码:028300
联系人: 刘铭华
联系电话:0475-4220088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奈曼支行
账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
采购单位名称:奈曼旗商务局
地址:奈曼旗
邮政编码:0283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94866868
4
附件:
5
6
7
8
9
10
1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1
采购人
名称:奈曼旗商务局
地址:奈曼旗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94866868
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铭华
电话:0475-4220088
邮箱:dehuizhaobiao@126.com
3 项目名称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
4.1 服务工期 签订合同时约定
4.2
服务地点及服务
范围
服务地点:北京市区;
4.3.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
4.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竟)标有关的费用。不论
投(竟)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
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按照内工建协价格[20
16]17号文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4.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9.2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须在北京市区具有
奈曼旗农副产品销售网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包,但只能
中一个包。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同时在两个以上分包中排
名第一,则按分包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其余分包不再作
12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
1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从企业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在2020年6月1
日9:00时前,按分包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采购)人指定银行
的指定账户并到账(以平台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约定时间以后
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人)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将
拒绝投标)。
金额:第 3包:2000.00 元。
账户名称: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奈曼支行
账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通辽市公
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
16.1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17.1
投标(响应)文件
的数量和签署
1、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
辽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TLTF)
,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供应商)系统内
上传;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交U盘形式储存的可读电子版
投标文件一套(不得设置权限密码),须单独密封。包括:
①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
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nTLTF);
②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标书签章后生成
的 PDF 版投标文件;
注:本次投标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7.2.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
18.1
投标(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记
18.1.1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8.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8.1.3未按本章第18.1.1项或第18.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
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
18.2 封套应载明信息
采购人名称:
分包编号:
(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
印章)
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日9时00 分
22.1 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23.1
评审委员会的组
成和评标方法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5人组
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进入开标会场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
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内容须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及身份证原件;解除隔离健康证明
或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及承诺书。
履约
担保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数额为
中标总金额的10%,分期付款的项目,经双方商定,可以不预收履约保证金。待完
成验收后,采购单位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必须缴纳履约保
证金。
投标文
件编制
每个分包投标文件单独制作
14
一、说明
本招标(采购)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
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采
购)文件的采购人特指奈曼旗商务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
招标(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等)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合格的服务
2.6.1“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
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
起诉。
3.项目基本情况:
奈曼旗商务局其他服务(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已由奈曼旗政府采购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以奈财购备字(电子)[2020]00022 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单位为奈曼旗商务局,
项目资金财政匹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4.交货期、付款、投标费用
4.1 服务工期: 签订合同时约定;
4.2 服务地点:北京市区;
4.3 付款
4.3.1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4.4投标费用
15
4.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竟)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竟)标结果如
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4.2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按照内工建协价格【2016】17 号文件向
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4.5踏勘现场
4.5.1 采购单位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己安排时间、地点踏勘项目现场。
4.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5.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须知
3) 投标(响应)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5) 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6) 实施方案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等,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
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网上提问等方式在投标
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
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
将会议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的形式发给每个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答复的内容将以在通辽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潜在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无需确认,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发布时间为准。关于本次采购相关的澄清文件,采购人不另行通知,潜在供应商未按澄清
16
文件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6.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意。
6.3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重新生成,上传标书。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通辽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答疑澄清文件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投标人无需确认,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7.2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重新生成,上传标书。
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投标(采购)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
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
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8.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公制。
9.投标(响应)文件的构成
9.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开标一览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适用)
6)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
8)技术服务方案
9)商务部分
10)其他材料
17
9.2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须在北京市区具有奈曼旗农副产品销售网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3 资格审查资料:
(1)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北京市销售网点证明材料;
(4)奈曼旗农副产品销售凭证。
注:1、开标后采购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资
料以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加密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的供应商名称应保持一致,资料不齐全
或名称不一致的为无效投标。
2、进入开标会场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
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内容须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及身份证原件;解除隔
离健康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及承诺书。
10.投标(响应)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响应文件)的编
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制作。
10.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资格
资信证明文件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
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
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承担。
11.投标报价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实施方案、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
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
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可以根
18
据情况另作规定)
1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
1)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北京市销售网点证明材料;
4)奈曼旗农副产品销售凭证;
5)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的规定,按分包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
金。
账户名称: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奈曼支行
账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 锁)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
15.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在公告规定的时间以电汇的形式提交到指定专户,进
账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 60天期限内有效。
15.3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4未中标(成交)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后退
还。
15.5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合同后退还。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投标的有效期
19
16.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响
应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响应供应商)
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
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
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17.1.1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
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TLTF),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供应
商)系统内上传;
17.1.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交 U盘形式储存的可读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不得
设置权限密码),须单独密封。包括:
①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
展名为 nTLTF);
②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标书签章后生成的 PDF 版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7.2.1投标文件应按第三章“投标(响应)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进行编写,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
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7.2.2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
名为 TLTF),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供应商)系统内上传;(2)将使
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辽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扩展名为 nTLTF)
拷贝至单独的 U盘内。
17.2.3投标(响应)文件应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红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
20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8.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1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8.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
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1.3 未按本章第 18.1.1 项或第 18.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
不予受理。
18.2封套应载明以下信息: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印章)
18.3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在不迟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0.迟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20.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响应)文件。
21.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单
位系统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LTF)。
五、开标与评审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采
购人和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
审计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采用网上招标的,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投标人
21
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人(供应商)在开
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系统将自动提取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并按照开标一览表信息采取语音自动唱标。
携带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TLTF)U盘,只有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
统内解密投标人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出现问题后,经采购人现场确认同意后方可启用电子版非
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TLTF)。
22.3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签字确认。
2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采购
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 5 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
23.2评审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
标(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3.3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24.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
24.1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
格、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
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评审
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
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2
24.4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采
购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投标(响应)文件密封、签署、盖章和装订不符合规定的;
6)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没有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书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lO)服务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的;
11)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25.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其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
采购文件须知规定的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
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响应供
应商)的印章。
25.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投标的评价
26.1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采购文件须知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3
1)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2)公司状况(技术人员的资质、资金状况、交纳税金、银行资信度等);
27.授标
27.1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
27.2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7.3中标(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
体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
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
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5在评审期间,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
六、质疑和投诉
28 质疑提出
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2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28.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
29投诉提起
2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
提起投诉。
29.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29.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4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
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9.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
七、废标条款
3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除外);
25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授予合同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收到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 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
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九、评审纪律和注意事项
32.评审工作为保密评审,涉及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供应商代表进入评审现场,须关闭
一切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
33.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
34.涉及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供应商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
触,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暗示、馈赠,不得参加供应商以任何方式组织的宴请、娱
乐等活动。有需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办法进行。
35.对每个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和报价,涉及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给予保密,不得泄露给其
他供应商。评审开始之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响应)
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人员透露。
36.供应商不得干扰评审工作,如果有企图对评审施加影响的行为,将会导致投标(响应)
被拒绝。
37.评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不客观的提议。集中精力,采用集中
办公方式。
38.涉及评审工作的人员若有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程序处理,并取消参加评审有关工作
的资格。
26
十、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若适用)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承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扣除标准: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清单要能体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并自行计算
出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且必须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
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
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价格扣除
清单才能给予价格扣除。
(3)对于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必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
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供应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十一、适用法律
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一切政府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27
十二、内工建协 [2016] 17 号文件
28
第三章 投标(响应)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29
(分包名称)投标(响应)文件
分包编号:
分 包 号: 第 包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地址: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目录(略)
30
一、投 标 函
投 标 函
(采购人):
依据贵方(分包名称/分包编号)(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我方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
表(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开标一览表;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适用);
六、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
八、技术服务方案;
九、商务部分;
十、其他材料;
据此函,我方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内容: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155000 元,实际补贴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第
六章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资金分配表规定达到的销售总额所对应的市场推广费补贴和物流
补贴累加额度之和。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承担合同执行的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修改、澄清文件(如果有
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对此无异议。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个日历日。
5.接受采购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详细通讯地址)
3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信息表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箱地址
注: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帐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
一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3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4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题 报价
投标总价 155000
35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适用)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6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格式自拟)
37
六、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名称):
我方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已于 年 月 日向贵方
递交了 (项目名称)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请贵方予以
核实。
(附:汇款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年 月 日
38
七、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
1)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北京市销售网点证明材料;
4)奈曼旗农副产品销售凭证;
5)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9
八、技术服务方案
40
九、商务部分
(一)近年财务状况表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1
十、其他资料
1、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
(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或
已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2
4、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
采购中若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以现
金方式(或支票、汇票、电汇、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工程招标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分摊
在相应单价中,不得单独列报。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合同价
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5、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43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44
合同编号: 密级: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服务类(通用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45
第一部分 合同书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 (乙
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所定义的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
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及附件
附件 1—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 2—保密协议
附件三—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附件四—验收测试大纲(格式自定)
b.合同条款
c.中标通知书
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
e.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条款为准。
3、实施方案:
。
4、合同总价
合同币种:
合同总价(大写金额):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6、本合同提供服务方式
7、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 份。
46
8.合同终止
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 1—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 2—保密协议
47
保 密 协 议
_______(印章)
项目保密责任书
鉴于 (乙方)参与 项目的 工作,为保证在此
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
自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乙方编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
文档、资料,仅供本项目组人员参考使用,乙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
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
2.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
施,并及时报告甲方。
3.本项目完成后 15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乙方应根
据甲方要求,如数退还。
4.乙方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
5.乙方造成的泄密、失密事件,乙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
济损失。
6. 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
______(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附件四—验收测试大纲(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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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
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服务”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服务。
1.5 “甲方”指在合同中指明的提出服务需求的单位。
1.6 “乙方”指在合同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1.7 “现场”指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1.8 “软件产品”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并完成开发和建设的计算机
软件、信息系统、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
技术服务时的计算机软件。
1.9 “升级”指乙方发布的替代本合同项下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用以增
加、改进或扩展现有软件产品基本功能和能力的替代版本;
1.10 “开发”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
1.11 “咨询”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
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1.12 “技术文档”指为满足软件产品二次开发、升级和维护的需要,乙方
在本合同项下需向甲方提供的相关文档以及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需向甲方提供的
相关文档;
1.13 “源代码”指以可读形式存在的、非可执行的计算机程序指令序列,
根据源代码以及有关源材料和文档可辨析该计算机程序的逻辑、算法、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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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操作性设计特性;
1.14 “知识产权”指专利、专利申请、商业秘密、著作权、著作权登记和
申请、人身权和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和专有权的总称,无论上述权利根据任何适用
法律产生,包括所有因侵犯或侵占任何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权利或诉因;
1.15 “保密信息”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专有”或“保密”
的,与项目及为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任何信息、数据、软件、电子邮件、传真、
信函、文件、图纸、表格、影像资料及其他形式的资料。在本合同中,也可能表
述为商业秘密、商业机密或类似文字。
1.16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
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7 “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范
2.1 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标准相一
致或高于此标准。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
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本工程需要提供的设计规范为
水利工程设计的有关部颁标准和堤防加固工程设计规范等。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3.合同范围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信息、数据、环境以及其他的合理支持和便
利条件。
3.2 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付
款。
3.3 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变化,甲方需适当调整本项目有关需求或系统方
案,应在知道情况变化之日起 天提出,逾期对需求或系统方案提出增加、删
除和修改均视为变更合同,应由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3.4 乙方向甲方提供明确详细的需求分析报告,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变更
需求,应书面报甲方确认,在取得甲方确认后方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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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得期限完成服务各项内容,交付软、硬件产品并通过
系统平台的项目检验和项目验收。
3.6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成果具有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可扩充
性、易维护性。
3.7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在交付软、硬件的同时一并交付技术文档以及源代
码。
3.8 乙方负责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确保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充分和适当
地使用合同项下交付的系统。
3.9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免费或以优惠价格提供升级服务。
3.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及系统中附带其他
非合同项下的需另行付费的产品。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乙方应将合同需提供服务的实施方案提交给甲
方。甲方确认与达到服务产生效果一致后,乙方以实施方案为依据履行合同。
4.2 甲方确认乙方的实施方案对于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有欠缺,乙方将在收到
甲方通知后 3天内将依据甲方意见修改后的实施方案提交甲方。
4.3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
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4.4 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并限于履行本
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4.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提供服务所
需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6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
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5.知识产权
5.1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关知识产权许可及转让的约定的前提下,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或资料、信息的
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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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
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
本合同项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
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
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软件产品。
5.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
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
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甲方带来
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而需取
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项下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
功能上相等的使甲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
的费用。
5.4 乙方对软件系统客户化前的标准版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但对于在本合
同履行期间可能使用到的乙方或者第三方所拥有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
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甲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
括客户化开发所取得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文件)拥
有全权,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应的利益。乙方不对合同项下的成果具有任
何知识产权和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甲方享有署名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申请
知识产权的权利。
5.5 知识产权方面的其他规定:
6.保密
6.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
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
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
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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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数量、品牌等;
(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
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及贸易秘密。
6.3 乙方应与甲方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
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服务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
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2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对所提交的服务实行
全程跟踪、现场指导、技术支持、应急响应、定期巡检、质量保证、维护,及时
解决系统运行时出现的问题,保证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向甲方提供 年
的免费维护和保修服务。
7.3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的软件产品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供至少 年软
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
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
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7.4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
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
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7.5 根据检验和测试结论,发现服务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
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甲方自发现缺陷之日起 内书面通知乙
方。接到通知后,乙方应立即免费进行补救。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 天
内,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6 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天内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
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
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
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7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提交服务并最终验收起 月。
8.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金额是固定不变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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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因物价、汇率、利率、税率等的变化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该合同金额是本合同项下乙方依约为甲方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甲方所需支付
给乙方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9.提交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9.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实施方案,交付软、硬件
产品并通过系统平台的项目检验和项目验收。乙方在交付软、硬件产品的同时应
该提交技术文档。
具体提交服务时间:
9.2 提交服务的地点:
9.3 提交服务的方式:
10.检验和验收
10.1 乙方将系统安装到位并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全部内容后,向甲方提交书
面验收申请,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启动验收程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项目检验和
验收。
10.2 验收遵循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和双方认可的标准。
10.3 双方在验收后,应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10.4 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系统源
代码,在质保期内系统发生修改须提交相应修改的源代码。
10.5 项目进行的各子阶段,乙方均可以根据需要就能够独立检验和验收的部
分,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视情况做出书面决定。
11.付款条件
11.1 合同生效并且卖方向买方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 天内支付预付款,为
合同总额的 %;
11.2 全部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
11.3 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11.4 质量保证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12.履约保证金
12.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的 为履约保证
金。
1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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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具体按
方式:
(1)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总行或其省、直辖
市级分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2)支票、汇票或现金。
12.4 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
12.5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服务质保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13.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要求停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分期向甲方提交服务,应在每次交付日
前 天内通知甲方,同时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
方的损失。
(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违
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软件产品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4) 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人员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13.2 乙方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分期向甲方提交服务,应在每次交付日
前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再需要,可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提交合格的服
务,同时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3.3 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
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软件产品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13.4 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人员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13.5 本合同项下服务侵犯他人专利、版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权利而针
55
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除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
部费用及赔偿金。
13.6 在处理索赔或诉讼仲裁的过程中,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取得继续得到服
务的权利。乙方不能合理地完成这些补救措施,乙方将按退还甲方已付款项方式
使双方权利义务归于最初始状态。仅因乙方执行了甲方的设计、规格或指示而导
致的与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相关的侵权追诉,乙方对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7 项目验收合格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源代码,同时在维保期间系
统修改,应提交相应修改源代码,如乙方不能按照规定执行,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从质保金中扣除。
14.不可抗力
14.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
14.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4.4 除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不 可 抗 力 情 形 外 , 双 方 约 定 出 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15.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6.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
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
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17.违约解除合同
17.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7.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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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货物的;
17.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7.1.3 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17.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7.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
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
除的部分。
18.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
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
做为合同的补充。
20.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
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1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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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最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服务方案得
分+商务部分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 1-3 名中标候
选人。
(二)评分标准
初步
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
性审
查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情况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进行保证金缴纳。(审查汇
款凭证)
投标承诺书及法人
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要求、签署、盖
章、委托人身份等)
开标一览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要求、签署、盖
章等)
投标文件规范性、
符合性
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涂改
、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
标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等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商务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交付使用时间、质保期、付款方
式要求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中不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要求联合体投标,
符合本招标文件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
服务需求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逐一对应)并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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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
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59
序
号
评审
内容
评 标 标 准
1
销售
方
案
营销策划、广告宣传、运输仓储体系健全:
A方案合理、切实可性可行, 得分 15-20分;
B方案一般可行,得分 10-14 分;
C方案合理性较差,得分 0-9分。
0-20分
3
效益
分析、
风险
防控
固贫脱贫的效益分析、风险防控全面性、可行性、实际性
等描述进行评定;
A合理, 得分 15-20分;
B一般,得分 10-14分;
C较差,得分 0-9分。
0-20分
4
组织
机构
人员配备、组织机构、职能划分:
A合理可行, 得分 15-20分;
B一般可行,得分 10-14分;
C合理性较差,得分 0-9分。
0-20分
5
销售
承诺
承诺书的全面性、可行性、实际性等描述进行评定;
A合理可行, 得分 21-20分;
B一般可行,得分 10-20分;
C合理性较差,得分 0-9分。
0-20分
6
项目负
责人
陈述
陈述内容完整、全面性、可行性、实际性等描述进行评定
A合理, 得分 15-20分;
B一般,得分 10-14分;
C较差,得分 0-9分。
0-20
(三)开标
招标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前应当通知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
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由招标
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
告。若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
调整采购需求,招标采购单位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若采购文件没有不
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
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60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与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评标
专家的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应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能够认定属实
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向该评标专家提出回避,并从专家候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采用网上招标的,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
询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
标人(供应商)在开标现场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系统将自动提取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并按照开标一览表信息采取语音自动
唱标。
采购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监督人员对唱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未宣
读的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
选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
唱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当
废标。采购人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或者调整采购需求后,招标采购单位重新组织招
标。
满足政府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不足 3 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评标的方式进行评标。
评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印发和宣布评标律和评审工作规
则,评标委员会成员遵照执行并签署《政府采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同时推选
评标委员会召集人。评标委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
回避。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响应
供应商)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
61
身份与投标(响应)文件不符的、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或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或不符采购文件规定的销售受权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均为无效投
标。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当废标。对废标和无效
投标处理的投标(响应)文件,须由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复核确认。有效投标人(响
应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变更为竞争性谈
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评标委员会可以就投标(响应)文件中存在的疑问,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要求
投标入书面解释和澄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解释和澄清不得改变投标(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书面解释和澄清应由投标人(响
应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合格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服务等部分独立
进行评审并签字,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公式计算,其结果由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负责复核、统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
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按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发现评审意见有失
公正时,提请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和全体评标专家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统计结果,
对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开标和评标过程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标报告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
62
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
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
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63
第六章 实施方案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名称
奈曼旗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1.2类型
新建。
1.1.3帮扶模式
产业帮扶。
1.1.4实施地点
北京市区。
1.1.5实施单位
奈曼旗商务局。
1.1.6项目联系人
刘云风:15894866868
1.1.7项目内容
本项目以设在北京市区奈曼旗特色产品店为农产品销售平台。
前期通过在销售平台组织展销会、户外演出、在互联网发布销售信息以及在各大
主流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广告等方式对销售平台进行推广;后期通过微博微信等低
成本方式,对销售平台的促销活动进行进一步的推广宣传。根据反馈后的市场需
求,把收购贫困户种养殖的农畜产品进行深加工后配送到北京的销售平台销售。
上述活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三至四家有实力的企业实施。
奈曼旗商务局根据中标企业的销售收入,对中标企业所产生的市场展销宣传费、
布展费、物流费用等进行补贴,预计费用 110万元。
64
1.1.8计划实施时间
2020年 5月公开招标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同)。
2020 年 5 月主要在北京销售平台布置展会,展会所需少量农产品 5 月中旬运抵
展会现场,同步开始互联网以及电视广播媒体宣传。5月下旬开始展销,展销开
始一周每日组织户外演出吸引客流,同时对外接单。
2020年 6月-12月为正式销售阶段。主要根据接单数量和市场反馈,对产品物流
配送进行合理调度保证库存。同时定期对销售平台的促销活动进行互联网推送保
证营业收入稳定。
1.1.9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10 万元。
1.1.10项目资金来源
京蒙扶贫协作资金。
1.2项目区概况
1.2.1地理位置
奈曼旗位于内蒙古通辽市西南部,科尔沁沙地南缘,地形地貌特征一般概括为“南
山中沙北河川,两山六沙二平原”。南部为辽西山地北缘,海拔 400-600米浅山
丘陵;中部以风蚀堆积沙地为主;中北部平原属西辽河、教来河冲击平原一部分,
地势平坦开阔。 1636 年置旗,南与辽宁省阜新市和北票市毗邻,东与库伦旗连
边,西与赤峰市敖汉旗和翁牛特旗接壤,北与开鲁县隔河相望,属中国东北地区。
文化分区与东北地区类似,风俗习惯与东北类似。奈曼旗是红山文化核心区之一
部分;有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建立的第一个城市――古契丹龙庭龙化州,有迄今发
现辽代最为完整珍贵的陈国公主墓葬,3000 多件国家一级文物在此辽墓出土;
蒙古族“乃蛮”部十六位王爷在这里封郡,有保存完好的清代蒙古王府,美丽的
诺恩吉雅在这里唱响世界。奈曼旗有距北京最近、中国东北唯一的浩瀚沙漠,中
65
华民族的“祖母河”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在这里交汇是西辽河的起点,有现存全
国最大的沙漠淡水湖,行政驻地大沁他拉镇是中国东北沙漠生态之城,拥有城中
有沙漠、沙漠建新城的奇特景观,有与西部胡杨齐名的奈曼怪柳,是养生长寿神
石中华麦饭石的原产地,是科尔沁版画的故乡。
1.2.2自然状况
1.土地资源
截至 2010 年,奈曼旗总土地面积 12206400亩,其中农用地面积 7360671亩,占
总土地面积 60.3%;建设用地面积 507277 亩,占 4.16%;未利用地面积 4338452
亩,占 35.54%。
农用地中,耕地 1971345 亩,占总土地面积 16.15%;园地 29491 亩,占 0.24%;
林地 3610200 亩,占 29.58%;牧草地 1410909 亩,占 11.59%;其它农用地 338726
亩,占 2.78%。
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 18944亩,占总土地面积 0.16%;农村居民点用地 353236
亩,占总土地面积 2.89%;独立工矿用地 10469 亩,占总土地面积 0.09%;交通
用地 31729 亩,占总土地面积 0.26%;水利设施 91872亩,占总土地面积 0.75%。
其它用地 1 027亩,占总土地面积 0.01%。
未利用地中,沙地 883017 亩,占总土地面积 7.23%;荒地 3331282 亩,占总土
地面积 27.29%。其它用地 124153亩,占总土地面积 1.02%。
2.矿产资源
境内有金、银、铜、铁、铅锌及非金属矿产 30 多种,麦饭石、石灰石、大理石
储量分别达到 0.17 亿吨、11亿吨和 405 万立方米,天然硅砂储量 300亿吨,油
母页岩储量 27761 万吨(平均品位(含油率)为 5%,主要提炼原油、黑色素和
铝),板岩储量 4647 吨,原油探明储量 7700 万吨(勘探面积 800 平方公里,其
中西湖构造控制面积 11.3平方公里,石油地质资源量约为 1500 万吨)。奈曼旗
66
是中华麦饭石的原产地,中华麦饭石蜚声海内外,麦饭石、大理石、石灰石储并
称“奈曼三石”;建筑砂、型砂、压裂砂并称“奈曼三砂”;金、铁、锌等矿藏
储量丰富,并称“奈曼三金”。
3.水资源
境内主要河流 6条(老哈河、西辽河、教来河、杜贵河、牤牛河、柳河),水资
源总量 6.75 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 5.92 亿立方米、地表水 1.45 亿立方米。共
有水库 34 座(大型水库 2 座,中型水库 3 座,小 1 型水库 10 座,小 2 型水库
19座),设计总库容 3.46 亿立方米。防洪工程分为 3大防洪体系,即西辽河防
洪体系、教来河防洪体系、南部山区防山洪体系。全旗现有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16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 57万亩。
4.生物资源
野生植物:奈曼旗野生植物资源种类繁多。有麻黄草、甘草和蒲苇草。麻黄草主
要分布在中北部沙沼区,面积 50万亩,年产量在 1200万公斤以上,左旋含量达
60%以上,甘草全旗各地均有分布,面积超过 20 万亩,年产量达 60 万公斤。蒲
苇草主要分布在各大水库及低洼潮湿地带,年产量达 750万斤。
奈曼旗物产丰饶,盛产玉米、水稻、葵花、荞麦等 20 多种无公害粮油产品。生
态有机荞麦米、奈曼小米和老哈河大米名扬全国,并称“奈曼三米”。
奈曼旗林木资源丰富。全旗林业用地面积 565万亩,其中有林地 257万亩,灌木
林地 111 万亩,林网四旁树占地 2.6万亩,疏林地 14.6万亩,未成林造林地 54
万亩,宜林地 125.8 万亩。全旗森林覆盖率 30.45%,活立木蓄积 697万立方米。
奈曼旗野生动物资源也较为丰富,全旗有节肢动物门、有气管亚门、昆虫纲动物
555种,脊椎动物亚门动物 136种,其中哺乳动物 30种,鸟纲动物 75种,爬行
纲动物 10种,两栖纲动物 4种,鱼纲 17种。有经济价值的动物主我有狼、狐狸、
獾、黄鼬、野兔、艾虎、猞猁、狍子、铁雀、貂、甲鱼等。国家保护禽类有白鹤、
67
丹顶鹤、鸳鸯、天鹅。
1.3支持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
18号);
4.《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
知》(国开发〔2017〕6号);
5.《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厅字〔2016〕33号);
6.《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
7.《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15号);
8.《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
号);
9.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购办〔2017〕2号);
10.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北京市扶贫援合办关于印发《京蒙扶贫协作资金和项
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134 号);
11.《关于呈送<奈曼旗京蒙“重点地区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报告》(奈财字
〔2017〕192号);
12.《通辽市奈曼旗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5.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68
第二章 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
2.1项目必要性分析
以往,绝大多数农民从事农产品生产,往往并不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更多的是
一种习惯性生产行为。这种习惯性行为导致的往往是不了解市场需求状况,造成
需求与供给之前的矛盾,给农产品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农产品生产风险。
农产品的经营一直关系着两个家庭,一个是生产家庭,一个是消费家庭,两个家
庭的顺利对接才是农产品销售与经营的关键所在,如果生产家庭没有办法生产,
消费家庭就谈不上消费,而消费家庭买不到需要的农产品,生产家庭生产了也卖
不出去,两者互为关系出现的简单问题,到目前位置,已经变得越来越让人揪心,
本来只要两个家庭互相需要,那么经营农产品就不是一件难的事情了。
为解决奈曼旗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和拓宽市场的要求,为北京市居民提供优质
的绿色农副产品,利用北京市通州区援建的奈曼旗特色产品店和北京市区奈曼旗
农特产品专营店,将贫困户种养殖的农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后配送至北京市进行
销售。
2.2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
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迅速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在经历了十几年高
速增长和规模扩张后,现正逐步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之中,流通规
模上台阶,市场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商品档次日益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日趋看好。
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 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
产品 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
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势头迅猛这成为农产品营销渠
道体系里的新成员,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竞争。
农产品营销中介发展活跃,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如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不断
发展壮大这些中介组织,使得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实现了对接,
69
改变过去产销脱节的尴尬局面,有效地缓解了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他们的出现带
动了上游生产基地的发育壮大,带领农民走向市场,帮助农民致富,对地区农业
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现代农产品营销要放开思路,结合成熟的消费观念,把营销的步子迈开,从产品
的立项上就要把产品的营销成本计算进去,而不是光光是生产成本,将来农产品
的销售重点分为四个环节: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仓储、销售渠道四个部分,而
核心的是把好产品通过合理的销售渠道,把产品传输到消费家庭,传输到餐桌上,
因此,一个农产品的整条连接要考虑生产的现代化,还要考虑营销的现代化,从
田间地头要餐桌的每一个过程都不能忽视。
从目前来看,农产品生产与技术方面没有多少问题,主要是考虑环境与农产品的
关系,重点在营销上面,现代农产品的营销要照顾消费习惯、消费心理、消费潜
力、消费心态等诸多方面,要从小商小贩的心态里走出来,建立一套可持续发展
的农产品营销模式与销售通路,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制度以外,需要建立农产品消
费家庭的识别系统,逐步建立可以稳定发展的高效农业销售体系,这样,任何产
品的升级换代将不存在风险,只有市场有保障,产品才有出路,农业现代化才有
依靠。
第三章 项目实施方式
3.1项目实施总体思路及目标
通过进京销售平台的建立,依托北京市丰富的销售资源和便利的物流环境,打开
了奈曼旗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销路,解决了以往农副产品销路难的问题,提高了
贫困户的收入,同时带动了当地贫困地区的发展。
3.2效益分析
按本项目最高补贴的年销售收入 1610 万元测算,除去利润税金以及前期产品推
广费用、产品加工、运输等费用,用于初级农产品收购的费用约为 240万元。按
70
初级农场品平均利润 12.5%计算,初级农产品总利润 30万元。本项目将从 107 户
238 人余人手中收购初级农产品,户均年利润 2000 元。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实
施,可带动未脱贫 17 户 31 人,已脱贫 90 户 207 人实现增收,达到巩固提升、
固贫脱贫的效果。
3.3项目实施
3.3.1实施方案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侧重不同委托三至四家有实力的企业实施。
中标企业从贫困户手中收购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贫困户通过售卖自己生产的
农副产品直接获利。商务局利用扶贫资金,根据中标企业农副产品销售额为企业
市场推广和物流运输进行补贴,鼓励企业打开市场扩大生产,从而增加从贫困户
手中收购初级产品数量,使贫困户稳步增收,加快奈曼旗扶贫目标的实现。
3.3.2资金管理
京蒙扶贫资金项目应从扶贫项目库中选择。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包括建
设项目工程概算、项目计划、项目管理费使用计划和其他支出计划等)经批准后,
由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或奈曼旗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扶贫项目资金全部下放到奈曼旗商务局,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奈曼旗
商务局审核把关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旗扶贫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3.3.3资金用途
71
表 3.1 项目资金分配表
企 业
销售总额
(万元)
市场推广费补贴(包
含宣传页印制;户外
演出;媒体、网络等
宣传;展架制作等)
(万元)
物流补贴
(万元)
企业A
前期补贴 0 0
≥300 10 10
≥800 15 16
企业B
前期补贴 0 0
≥300 10 10
≥600 10 13
企业C
前期补贴 0 0
≥100 3 5
≥210 3 4.5
管理费(实施方案编制及评
审费用)
0.5
合计 110
3.3.4 项目招标
1.招标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2
(3)《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2.招标工作原则
(1)招标方式及范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所涉及的
采购内容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2)公告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内蒙
古自治区相关规定,本项目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3)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采用的招标方式,制定符合该项目对潜在投标人的相关
要求。
3.组织形式
(1)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组织工作。
(2)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从财政主
管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由多名专家和招标代表组成的评标委员会。
4.招标方案
表 3.2 招标基本方案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
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自行招
标
委托招
标
公开招
标
邀请招
标
73
1 合作企业 √ √ √
3.4风险防控
健全公司商业经营模式,由公司承担市场风险,保障贫困户的收入。
3.5本项目监督管理单位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为奈曼旗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基金的管理监督、检查、协调
等各方面的工作。
第四章 监管体系
4.1监管依据
本项目监管体系建立的依据文件主要包括:
⑴《财政扶贫协作“重点地区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内发改外经字〔2018〕
306号);
⑵《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厅字〔2016〕33号);
⑶《内蒙古自治区精准扶贫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内质监标联〔2018〕47号)。
4.2监管主体
建立健全包括政府监督, 扶贫主管部门监督, 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舆论监
督、群众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健全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
下而上的监督、专门机构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形成一个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
及其各环节的、能够发挥整体效能的全方位的精准扶贫监督机制。
为保证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奈曼旗成立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牵头
进行项目监督、跟踪、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雪涛(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杜宝山(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于海全(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凡(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74
4.3监管方式
4.3.1履约监管
本项目通过《扶贫合作协议》、《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等合同文本构成的合同体系保障实施。履约监管方式主要通过各合同中的
违约条款、绩效条款、终止条款等相关内容对项目产生监督作用,承接主体在服
务期内未按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的,将造成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提前终止合
同等不利后果。
4.3.2行政监管
本项目的实施包含多层级的行政监管,形成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及各环节的行政
监管体系。主要包含:
⑴ 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对协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进
行专项审计;
⑵ 旗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⑶ 旗人民政府及扶贫办、镇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管理情况以及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⑷ 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扶贫专项资金和集体收益资金发放、分配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4.3.3公众监督
本项目公众监督的主体主要为本地区农户,其作为本项目直接受益者,应当成为
项目最有利的监管者。同时,项目广泛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⑴ 社会满意度
项目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受益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项目产
品提供情况、扶贫资金发放和分配情况等。
75
⑵ 信息公开
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运营管理情况等内容均应当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
督,保证各程序的合法、有序进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资
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⑶ 投诉建议平台
本地区民众可直接向镇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其接到投诉后应当对投诉问
题进行核查与处理。同时,应当依法公开披露项目实施的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
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76
第五章 项目信息公开
5.1项目公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政务信息公开管理
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扶办发〔2011〕108 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贫
开发村级义务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项目公
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扶办发〔2012〕151 号)等文件的
规定,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2内蒙古自治区扶贫系统政务公开要求
5.2.1基本方式
政务公开根据各级扶贫机构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公开,主要
采取以下方式:
(一)要通过《XX 公告》、《XX 公示》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级扶贫系统的有关扶
贫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不同地区和项目特点所规定的特殊政策。
(二)要借助新闻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移动通讯、语音信箱)公布扶贫政
策法规,或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政务公开情况,扩大扶贫政策公开的覆盖面。
(三)要根据有关政策的变化、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及时补充和完
善《办事指南》内容;继续完善扶贫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将扶贫政策调整变化
情况及时公开并加强扶贫知识辅导,使广大农牧民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扶贫政策,
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将涉及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扶贫公益事业等情况采取
有效方式公开、公布,接受监督。
5.3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要求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11 )号文件要求,扶贫资金需要进行公示公告。
77
5.3.1公开内容
(一)京蒙扶贫资金资金分配结果。中央、省、市、县京蒙扶贫资金资金分配结
果,予以公告。
(二)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
限、利率等情况,予以公告。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要在实施前公示,
实施后公告。
(三)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情况。使
用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实施的项目,予以公
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
绩效目标等。
(四)脱贫攻坚规划。经省、市、县各级政府批准实施的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
予以公告。
(五)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关于完善
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 号),实行村、
乡、县三级公示。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脱贫攻坚项目库,予以公告。
(六)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
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告;
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
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
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七)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年度终了,县、乡、村三级要分别对本
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
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78
(八)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
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
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
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 12317 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公
开。
5.3.2公开方式
(一)中央、省级在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市、县级在本级政府
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二)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固
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 10 天。各地应
利用信息卡、宣传单等经济合理的方式,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公开
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
(三)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政务服务平台等
多种载体和方式,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
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第六章 项目结论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是搭建农副产品进京平台,项目采取建档立卡户+企业+
特产店的模式,将贫困户种养殖的农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后配送至北京进行销
售。项目预计通过拓宽销售渠道的方式打开北京市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带动
奈曼旗建档立卡户 107 户 238人(受益的 238人中,脱贫 207 人,未脱贫 31 人)
实现持续增收,固贫脱贫。预计户均年增收 2000元,年总增收 30万元。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充分利用京蒙帮扶资金和地方资金以及国家、地区政策优势,
将平台搭建工作融入扶贫重点任务,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为扶贫
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故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