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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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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02 15:27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327202000008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02 15:27
采购人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6-03 09:30到2020-06-09 17:00
标书售价(元) 500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号西大国际13层4号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24 14:00
开标时间 2020-06-24 14:00
投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号西大国际13层4号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号西大国际13层4号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8783630030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号西大国际13层04号,028-8471171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谢女士,028-84711719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行业划分 F5281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采购预算:50.00万元;最高限价:50.00万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9〕9号。
PPP项目标识

招标编号:5133272020000083 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八一” 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06 月 2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23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2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4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46 第七章评标办法························································································ 63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75 3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拟对炉霍县退役军 人事务局 2020 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 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3272020000083 二、招标项目: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1个包,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2020年“八一”慰问品一批。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06 月 03 日-2020 年 06 月 09 日每天上午 9:3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 1号西大国际 13 层 04 号(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联系电 话:028-84711719。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 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 构留存。 4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06 月 24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 1号西大国际 13 层 4 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 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 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 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 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扎西登初 联系电话:1878363003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 1号西大国际 13 层 4 号 邮 箱:359248904@qq.com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84711719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预算:5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 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 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 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3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 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 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 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 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 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 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5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 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 进行加分。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 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 标保证金。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注:本项目不要求。 8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 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 约保证金。 注:本项目不要求。 9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 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 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 容、金额或者比例。 10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 购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84711719。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84711719。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 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8471171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 1号西大国际 13 层 4 号。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84711719。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 1 号西大国际 13 层 4 号。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8471171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 1号西大国际 13 层 4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炉霍 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7322916 。 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新都镇商业街 37 号。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招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服 务费12000元。 收款单位: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石灰街支行 银行账号:4402213009100005073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9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不粘锅三件套 。 5.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 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0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11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 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12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13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件二:商务技术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商业信誉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二)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商务应答表;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如有); (7)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如有,格式详见第三章); (8)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14 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 (2)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产品验收验收方法; (5)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制造 商)。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详细要求见第六章。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 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15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 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 18.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 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 U盘制作。 1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 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 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商务技术性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 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单独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资格性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性投 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包号(若涉及分包时则填写)及投标日期,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17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和标注。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 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 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 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 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 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 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 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情况、 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9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0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9.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21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22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3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4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时间:年月日 25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6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27 格式 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 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28 格式 1-5 承诺函(如涉及)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 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 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 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 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 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29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时间:年月日 30 格式 2-2 一、投标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并满足招标 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真:XXXX。 日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31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履行。 十、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 求。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 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32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第 XX 包 序 号 货物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元):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贮存、运输、装卸、培训、技 术指导、摆放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招标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的, 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3 格式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XX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大写: 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 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 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4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5 格式 2-7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 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 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 答“采购 文件”的 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单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服务要求 (如:交货期、质保 期、售后服务等等) 1、.... 2、.... 3、.... ......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 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6 格式 2-8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7 格式 2-9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8 格式 2-10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9 格式 2-1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0 格式 2-12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联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 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 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进行惩戒。 41 格式 2-13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2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43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 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 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4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从下列①②③④ 选择提供其中一项。)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 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 照”复印件; 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 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 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 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3个月(2020 年 1 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及近 3 个月(2020 年 1 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缴纳社保的凭据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依法免税和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原件(详见第三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 三章); 45 (7)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 诺函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若发现供应 商提供虚假承诺,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报名收费凭证复印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 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46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2020年“八一”慰问品一批。 (二)商务要求 1、供货范围: 招标文件项目清单中的货物及货物的运输、装卸、搬运、安装等。 2、项目实施要求 2.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2.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验收: 3.1 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 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3.2 投标产品名称要规范正确,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加注释以说明;产品规格 型号要正确,以投标时制造商生产的最新为准。供货期间,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与响应文件或销售合同中不一致,采购人 将有权拒绝收货,同时以提供虚假材料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 和追究其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法律责任。如投标时的同型号产品确实停产,可以 提供升级换代产品,但技术指标及性能必须优于投标产品,由制造商出具证明原 件为准,升级换代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投标价的按投标价计算,低于的按新的市 场价格计算。 47 3.3 验收标准: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相关行业标准及《四川省政 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相关要求 为准。 3.4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自验、到货验收,并协助摆放整齐后由业主组织 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免费更换和赔偿 损失;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招标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 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溯权。 4、质量保证(实质性要求): 4.1 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 4.2 中标人需要保证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 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3 如项目实施完毕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安全 事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5、售后服务(实质性要求): 5.1 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30 分钟内作出响应并提供解 决方案,1小时内到现场维护并解决质量问题等)。 5.2 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备品备 件供应。 6、交货期、地点及履行方式(实质性要求): 6.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日历日内(含安装); 6.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3 履行方式: 中标人负责项目清单中的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 安装、交货前的暂行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 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7.付款方法和条件(实质性要求): 48 7.1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7.2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 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余款 5% 作为质保金,期满 30 日内无息支付。 7.3 发票要求: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 支付结算。 注: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 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培训、质保期免 费质保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 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采购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不得有任何负偏离) 序号 货物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1 不粘锅三件 套 1、产品规格:砂锅 320mm*95mm(±3mm), 砂锅盖 320mm*38mm(±3mm),汤锅: 260mm*100mm(±3mm)汤锅盖 260mm*38mm (±3mm).煎锅 260mm*46mm(±3mm) 2、材质:优质精铁。 3、整箱数量:4套/箱 4、产品重量:≥4.90KG 5、锅体内外采用食品级水性喷涂,耐高温 涂料,更加环保、健康。 6、科学设计优质手柄、熔铁粘连,减少烫 手度。 7、根据采购人要求激光雕刻 logo 印字, 套 800 49 (四)样品要求 1.基本要求: 1.1 投标人的样品制作、搬运、安装、拆除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 自备样品封样的纸箱和封箱带等所需物品。 1.2 样品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无特殊要求,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 1.3 送达样品时,必须提供样品清单,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名称及数 量、投标人名称,与样品摆放在一起。 1.4 由现场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封样。 1.5 样品封样结束后,由代理机构保存。 1.6 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的封样样品移交采购人保存,用于验收比对;未中 标的投标人在项目质疑投诉期结束后,并接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到代理机 构处拿回样品。 1.7 样品移交、退还时,投标人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退还, 因样品逾期未撤离而产生的废品处置费,由投标人承担。 1.8 送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 1 号西大国际 13 层 4 号开标厅指 定地点(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摆放)。 2.特殊要求: 2.1 本项目样品评审采用盲样,投标人递交的样品上不得看见可以识别投标人的 任何标志或标识或具有暗示性的文字、图案、装饰等。 2.2 盲样评审前由现场监督人员进行随机编号后进入评审。 2.3 本项目送样清单:(技术参数按照采购清单所要求的技术要求提供。)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不粘锅三件套 套 1 50 第七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1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52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3.2.1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由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共同负责,依据法律法 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 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2.2 具体程序为:资格审查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开标结束后请授权代表全 部离场;投标人数量在 7家以下时,由至少 2人完成资格审查,1人检查 1人复 核;7家以上时,由至少 3人或 4人完成资格审查,每一份资格证明材料审查两 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资格性审查表”上如实记录,检查人员和复核人员分 别签字确认。 3.2.3 经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 评审环节。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 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 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情 形除外); (八)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 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 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 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 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54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 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5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 3.9.1-3.9.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56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 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57 1 报价 30% 30 分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 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价格权重 *100。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失信企业扣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 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 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 完为止。 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商业信誉承诺函》,中小 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 企业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产品中只有部分符 合中小企业优惠的,仅 对符合的部分进行价格 折扣。评委应结合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企业声明、分项价格 表、中小企业货物清单 等来确定哪些属于给予 优惠的范围,未按要求 填写,或同一产品前后 不一致的,不予优惠 经济评分 因素 2 项目实施 方案 25% 25 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 综合评审: ①有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②有包装标准③有运 输方案及安排计划④有配送人员安排方案⑤有服 务及质量保障措施。以上⑤项阐述清晰,全面合 理,内容完整,有详细的方案和实施办法的得 25 分。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或不利于项目实施 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的不计分。 共同评分 因素 3 配送方案 15% 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进行综 合评审: ①有项目配送应急预案;②有项目配送保险措施。 ③有针对项目的配送线路计划及线路图,以上三 项阐述清晰,方案周密完善,全面合理,内容完 整,有详细的方案和实施办法的得 15 分,方案中 共同评分 因素 58 存在缺陷或不足,或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有一 处扣 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的不计分。 4 应急预案 10% 10 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体系进行 综合评审:①有安全事故应急②有配送及需求应 急。以上两项阐述清晰,全面合理,内容完整, 有详细的实施细则,有详细的方案和实施办法的 得 10 分。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或不利于项目 实施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的不计分。 提供详细方案 共 同 评 分 因素 5 样品 8% 8 分 根据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样品进 行综合打分: 内容包括:样品的材质、规格、尺寸、工艺等。 以上 4项无缺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设 计和制造工艺上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8 分,若样品 存在不足的,每有一处扣 2 分,最多扣 8 分。 注:投标人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样,凡出 现下列任一情况的本项得分均为 0分: ①少送样品的;②错送样品的;③样品不符合文 件要求的;④未按技术参数(采购清单所要求的 技术要求)提供样品。 技术类评 分因素 6 售后服务 保障体系 10% 10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进行综合评审: ①有售后保障体系,②有服务目标,③有服务承 诺,④有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⑤有响应时间。 以上五项阐述清晰、方案周密完善,有具体的内 容、有详细的方案和实施办法的得 10 分,方案中 存在缺陷或不足,或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有一 处扣 1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的不计分。 共同评分 因素 59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 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 +……+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 (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 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 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 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 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5、废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 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 无线 局域 网产品 1% 1 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或者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或者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认证的,每提 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投标产品若属于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范围,不参与此项评分。 同一产品不重复享受优惠。 1.“节能产品”提供有 效期内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 2.“环境标志产品”提 供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无线局域网认证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财 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机构认定的为准。 共 同 评 分 因素 8 投标文件 规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 共同评分因素止。 共同评分 因素 60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61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62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 政 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 《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 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总价、材 料、包装、运输、保险等。交付使用之前需备用产品的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 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 用。 三、质量和安全要求 1、免费质保期为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年。 2、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投标产品和材料并负责所供产品、 材料的包装和运输并且免费培训。 63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质量达到原产地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达到生产厂家优级产品出厂时的标 准。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6、乙方在货物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 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 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货物交接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保养资料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 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 64 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多次维护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验收标准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行业标准及《四川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相关要 求为准。 7、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自验、到货验收,并协助由业主组织验收。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发、免费更换和赔 偿损失;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招标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 赔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溯权。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 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 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 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 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前将售后服务电话书面告知采购人,并保证 24 小时 畅通且有专人值守,售后服务要求 1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 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如项目实施完毕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 65 切安全事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4质保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 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 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66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67 附件一:有关投标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以 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 票等,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等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 028-84711719 2.开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我司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中标的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请在 确认中标服务费已到账后(财务部查询电话:028-84711719),携带单位介绍 信加盖公章、交纳服务费的转账回单,上述二项资料纸质版或手机电子版均可, 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 4.保证金退还程序: 未中标供应商:我司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 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84711719)查询。 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须交合同原件一份到我司。我司将在收 到中标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后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交资料后 5个工作 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84711719)查询。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承诺函(如涉及) 一、投标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XXXX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真:XXXX。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十、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第XX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元):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贮存、运输、装卸、培训、技术指导、摆放和招标文件规定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XX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大写: 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格式2-6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格式2-10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格式2-1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炉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2020年“八一”慰问品一批。 (四)样品要求 第七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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