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2020-06-02

合同编号: WXRH202001
合同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项目编号: PXGJCGQ2020-034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2020年食堂委托管理招标项目
采购人(甲方):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供应商(乙方): 无锡市翠山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江苏省 无锡市 锡山区
所属行业: 正餐服务
合同金额: 230.79800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0-05-21
合同公告日期: 2020-06-02
代理机构: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2020年食堂委托管理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 2020-2021年度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食堂委托管理合同(最终).doc
    下载
食堂委托管理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乙方: 无锡市翠山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食堂良好秩序,服务广大员工。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管理内容:

1.工作日内,按商定标准为全体员工提供午餐;(就餐人数164人左右);

2、工作日内,为部分有需要的员工提供早餐和晚餐;

3、按实际需要提供公务接待用餐;

4、外卖服务(固定每周两次(周三和周五),每日外卖、节日外卖按需制作或采购);

5、乙方提供食堂泔水处理、油烟管道清洗基础服务(泔水日产日清、油烟管道清理每季一次)。

6、其他临时性餐饮服务。

注:除甲方员工外,食堂有其它搭伙单位,餐费标准、结算规则由无锡市翠山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搭伙单位自行协商结算;餐费由搭伙单位自行支付,不纳入本次合同总额。

管理期限为 2020 5 23 日至2021 5 22 日。

三、食堂开放时段如下:每周一至周五 (早、中、晚三餐) 即早餐供应7:30-8:15;午餐供应11:15-12:00;晚餐供应5:00-5:30。接待用餐临时确定,另有每周两次,每次约10人午餐延迟至13:00--13:30进行。其它时段不得开放。

价格:

1、甲方每个工作日为全体员工提供早中晚工作餐,每日早餐6元,中餐20元,晚餐8元;综合费(包含人员工资等、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在内)767196元,;餐费超出部分员工自行支付;

2、外卖商品价格:外卖商品由乙方依照原材料进货价格定价报甲方审核同意,甲方审核乙方原材料进货原始单据;员工自行支付;

3、公务接待用餐价格: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公务接待用餐,并提供电子菜单。由中标人按甲方确定的餐费标准备料加工,餐费包含原材料、辅料、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在内,公务接待乙方不再额外收取服务费。甲方如有大型公务接待或临时餐饮保障需求,超出乙方人员配置,乙方需自行协调人员保障,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此项费用凭甲方签单结算。

4、泔水处理每年费用为 0 元;油烟机清洗每年8000 元;布草清洗每年720 元。

餐费结算

1、每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上报上个月三餐实际就餐人数,及外卖、代购费用,经甲方审核后按实结算。

2、公务接待费用凭甲方签单每月结算。

3、人员工资、管理费、税金等综合费用根据投标报价每月结算。

4、餐费及综合费用结算结合《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食堂管理考核办法》,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从乙方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应按月补足不足10%部分。

5、泔水处理、油烟机清洗、布草清洗,上述三项每季结算合计2180元。

6、乙方应开具增值税的发票;甲方凭发票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经营场地和主要设施设备(清点造册后交付使用),水、电、天然气地正常供给,在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地前提下,充分尊重乙方的自主管理权。

2、负责主要食材:米、油、荤菜、蔬菜采购的监督管理。食堂乙方确定的原材料供应商必须经甲方确认同意。乙方不得在未经确认的供应商处采购任何食材。

3、甲方有权就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饭菜质量、人员配置和服务质量等,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对乙方出现的违法违规及未达到甲方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存在的问题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逾期不整改的,甲方可采取扣除相应管理费直至终止合同。

对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每发现一次从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次1000元直至全部作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超过10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5、乙方管理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严格按照市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级的要求管理食堂;在甲方组织的员工满意度调查中,连续三次(每月考评一次)满意率低于90%。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同签订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小写) 23.0798 万元,(大写) 贰拾叁点零柒玖捌 万元整(合同期满交接手续完善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经营的所有品种及其价格,需经甲方审批同意。按时、足额供应。

3、乙方应有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食堂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

4、 管理期内食堂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涉及食堂建筑本身的改造维修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不得以甲方名义发布任何信息。

5、食堂内粗加工间、主副食库、烹饪间、蒸煮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等步骤,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6、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制作期内对食堂制作过程负全责,不能转让或分包,如发现转让或分包,甲方有权收回,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乙方要多倾听甲方员工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员工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员工服务的观念,努力做到质量、足量、热量齐备,优质服务。

9、乙方的制作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制作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内搭盖。乙方不得对外送餐或从外送餐进行销售。

10、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11、若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12、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来访接待、应急送餐等膳食工作,不得随意推阻。

13、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或人身安全等由乙方负全责。

14、乙方负责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自行承担员工工资、保险、奖金等各种费用;自行承担员工劳务纠纷的处理及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责任。

1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各级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及违章的处罚。

16、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须在甲方备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派驻在甲方的从业人员。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连续5个工作日或累计10个工作日不能正常开放的,或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食堂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乙方承诺由乙方自身经营需要产生的任何费用、以及投资的任何设备在合同期满后自行及时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乙方逾期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书为本合同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