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02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公文处理签 批准建设,业主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包含:(1)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技术用房的建设是将昆明市高新区金马铺街道原产权属于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生物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9栋”进行功能适应性改造后,用作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技术用房,改造总建筑面积9960.30㎡,其中原有建筑面积8509.10㎡,新增建筑面积1451.20㎡。项目需对原有建筑功能属性、具体使用功能布局、相关配套和室外配套附属等进行改造。同时,本项目的实施还将根据分局实际业务开展需求,购置与业务开展所需的相关专业化、智能化设施设备以及家具,从而提高分局办案能力,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高科技犯罪,更好的服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2)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科医路派出所东区技术用房的建设为在原有商铺基础上进行改造为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总建筑面积4275.49㎡,改造主要涉及主体改造、装修以及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改造,并新增专业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 |||
2.2 招标范围: 完成昆明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东区智慧高新技术中心业务用房的改造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实施内容包含不限于:方案设计、拆除工程、主体改造及装修工程、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以及专业设备、厨房设备、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等,项目完成后达到交钥匙工程。 | |||
2.3 总投资:7505.66万元 | |||
招标规模:6270.07万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高新区新城产业基地 | |||
2.6 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6月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各项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竣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通过验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其他:(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2017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其中: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项);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施工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9)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近三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8)省外企业:①若设计单位为云南省省外企业参与投标,须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http://zfcxjst.yn.gov.cn:84/)”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并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②若施工单位为云南省省外企业参与投标,应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管理规定提供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上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截图; (9)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17年至今)投标人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的;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二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1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02 15:51 至 2020-06-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6-24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nrd.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大厦12楼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永昌街道办事处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幢21楼 | ||
招标联系人:李娇 | 招标代理联系人:阮国铭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5368278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368853872、15925168135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8155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