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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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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食堂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递补公告

招标详情

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食堂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递补公告
【信息时间:2020-06-02】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食堂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CGSF0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10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一)根据枞阳县财政局于2020年5月29日作出(2020)枞财采投字第00号投诉处理决定:“成交供应商枞阳县惠中大酒店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了不实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其中标无效’。现取消枞阳县惠中大酒店成交供应商资格,其中标资格有合格供应商的可以依次递补”。现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财政部门文件相关内容,决定由枞阳县欢聚一堂酒店有限公司递补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枞阳县欢聚一堂酒店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

中标(成交)金额:0元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提供枞阳县政府政务中心及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的就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欢聚一堂业绩一览表.pdf

(三)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含评委费)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玖仟元整

(四)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注:、供应商对本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13955692509

社会代理机构名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枞阳镇连城路

项目负责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13965817087

特此公告。

采购人: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附件:
机关食堂招标文件(定稿).doc
铜 陵 市 电 子 政 务 外 网 项 目

编号 2020CGSF030

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食堂服务政府采

购项目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 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废标

(九)评标办法

(十)合同的授予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技术及商务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按法定授权,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食堂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020CGSF030

2、项目名称: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食堂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性质:政府采购服务

6、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是为县政务中心及周边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全年工作日的中餐就餐服务,就餐人数约700人左右。本着市场竞争原则,本项目拟选取二家中标单位。就餐形式为自选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实施地点:枞阳县政务中心西门为起点,南至六连横连锁店、西至众阳一品南大门、北至众阳一品隔壁的新农业银行。

8、项目实施时间: 服务期三年

9、资金来源:财政

10、项目预算:0元

11、最高限价:0元

12、标段(包别)划分:无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类)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10日内。若项目发布补充公告,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招标文件价格:不收取费用

3、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铜陵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入诚信企业库的企业参与投标。入库企业可直接在交易中心网站(ggzyjyzx.tl.gov.cn)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入库企业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后即可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诚信企业库登记注册联系方式:0562-5885809、5885810)。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采购文件如有修正,将在该网站“变更公告”栏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4月2日 9时00分。

开标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一号开标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枞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55692509

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枞阳镇莲城路35-2号

联系人:田永琳   电话: 13965817087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3、根据疫情情况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的通知及铜公管〔2020〕11号《关于在招标采购领域支持中小微企业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信息发布、保证金托管、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线上询标、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等业务均推行网上办理,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认真填写投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本次开标所有涉及现场环节均使用系统线上操作)

4、请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6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解密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在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询标及否决通知均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关注系统通知,并在30分钟内在系统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认可该结果。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户   名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99130102100002016506241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行号:319368309215)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交款方式

投标人须从投标单位账户转账或汇款,不接受现金形式。

交款到账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3月10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控制数

0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

5

供货期/服务期/工期(达到可验收状态所需的所有时间)

服务期三年。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提出

1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请在提疑截止时间之前以邮件形式(质疑的提交要求、处理主体、处理程序等相关问题可以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栏进行查询),发送给招标代理和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邮箱:18143042@qq.com

3、招标代理邮箱:614640893@qq.com

8

是否接受分包履约

不接受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和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

10

标段划分

1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结合信用查询情况,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出 2名成交候选人。

12

勘察现场的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的地址为:枞阳县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先生 13955692509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三个月

15

付款方式

中标方每月按照实际就餐金额,开具正规发票与招标人据实结算。

1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15万元,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全额缴纳。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 枞阳县会计核算中心

账号:178204103177

开户行:中国银行枞阳支行

备注:成交供应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银行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采购单位名称和投标项目名称”字样。

17

投标文件份数

一、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www.hfztb.cn 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二、未有效提交文件的后果: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未有效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8

相关原件递交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原件递交,所有原件材料全部扫描入电子投标文件。

19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当仔细上网查看地点及时间相关发布或变更信息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见招标公告,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21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23

政府采购政策

一、绿色节能环保

货物采购应当尽可能的体现绿色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中如有属于绿色节能环保强制部分的,必须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非强制部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在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委综合评定绿色节能环保情况,根据优劣依次进行排序。采用最低价法的则在报价相同时由评委综合评定绿色节能环保情况,根据优劣依次进行排序。

二、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中小企业材料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时提供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享受以上扶持的中小微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如投标供应商与生产商企业规模不同,则按最大的企业规模计算价格扣除政策级别。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5、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提出相关质疑的,被质疑人应当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5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否则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4

招标采购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请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5

财务联系方式

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问题,请咨询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务科,财务科电话:0562-3226050、0562-3250345。

26

信用查询

详见评标办法

27

其它

1、根据疫情情况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的通知及铜公管〔2020〕11号《关于在招标采购领域支持中小微企业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信息发布、保证金托管、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线上询标、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等业务均推行网上办理,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认真填写投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本次开标所有涉及现场环节均使用系统线上操作)

2、如交易系统中相关操作内容与采购文件正文不符的,以采购文件以准。如投标人在文件编制和递交、评委在评审过程遇到系统无法实现的情况,请及时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以公告为准)以及中心信息技术部门(0562-5885890)联系。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的服务项目。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采购人委托,根据采购人提交的服务要求,对此项目进行代理,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

2、本次招标的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二、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疑问等问题应在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的,将不予答复。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补充公告”一栏,告知所有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因此,投标人无论是否提出过澄清的要求,均应上网查看是否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说明。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某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站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7、电子开评标相关要求

7.1注册登记

7.1.1本项目只接受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或企业库)已审核通过的企业投标,企业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铜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享诚信库申报(投标人)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注:企业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调整时,请及时变更企业诚信库信息)

7.1.2上传企业证件扫描件与基本信息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在企业诚信库中上传所有资质信息及原件扫描件,基本信息必须与扫描件完全一致,如因未正确上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基本信息及证件扫描件,被认定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所有基本资料需携带原件于窗口验证后更新,否则评标系统无法读取未被验证的信息。)

7.2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

7.2.1投标人应当取得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企业登记入库窗口咨询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并妥善保管数字证书。

7.2.2.1数字证书到期后投标人必须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并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续期会使证书编号不一致导致之前加密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请务必在投标前提前办理续期手续或重新加密上传文件。)

7.2.2.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投标人应提前更换新证书。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确认数字证书是否正常使用,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3下载招标文件

7.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系统完善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7.4制作投标文件

7.4.1投标人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7.4.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7.4.3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7.5上传投标文件

7.5.1投标人应提前做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并在系统进行确认,因操作错误可在系统中进行撤回。

7.5.2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主锁和副锁因证书号不一致不可混用,如因电子锁携带错误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6提交保证金

7.6.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账户转账、汇款或者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形式,保证金到账、保函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

7.6.2投标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

7.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7.7.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7.7.2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必须与企业库登记账户及扫描件信息三者信息完全一致,开标前未到达指定账户或账户信息不匹配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注:企业账户变动请及时更新企业库登记账户)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除外。

7.7.2投标人无法使用CA锁解密标书,且排除交易系统或解密设备故障的或标书显示携带病毒的,则拒绝企业继续投标。

7.7.3如因交易系统问题,导致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标书时,启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必须一致。

7.7.4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情形。

7.8意外情况的处理

7.8.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7.8.1.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7.8.1.2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7.8.1.3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7.8.1.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7.8.1.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7.8.1.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7.8.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7.8.2.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7.8.2.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三、投标人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合格的投标人

9.1合格的投标人应当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所载明须满足的最低条件。

9.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相关供应商均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9.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9.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9.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9.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勘察现场

10.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现场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1、知识产权

11.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2、纪律与保密

12.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2.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2.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2.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2.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

12.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2.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12.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呈规律性差异;

12.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的账户转出;

12.2.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3.联合体投标

13.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项目投标时使用联合体牵头人的CA锁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加解密。

13.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上需加盖联合体各方的电子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供应商均作无效标处理。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签章的效力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16.企业诚信库

16.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投标成本,加强对投标人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政府采购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中心实行投标人企业诚信库制度,并面向全国免费征集。

16.2入库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清晰度由投标人负责。企业诚信库中的文字信息必须与扫描件、真实证照完全一致。企业诚信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

16.3为确保投标文件通过评审,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如因前款原因未通过本项目评委会评审,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投标书的编制

1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7.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8、投标书构成

18.1 投标书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书格式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1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成为中标人,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8.3 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有需要格式可以按原格式进行扩展,扩展后的格式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格式内容。

19、投标报价

19.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服务的名称、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9.2 投标报价表上服务的价格是服务总价,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9.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9.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服务内容明细和总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9.5投标报价只限于填写在投标报价表内,响应文件其它位置不应出现报价内容。

20、投标货币: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2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文件

21.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2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2、投标保证金

2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时间、缴纳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复印件或影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2.2 投标保证金以单位账户转账或汇款形式提交的,保证金缴纳一般为虚拟账号,因此如有项目流标,原保证金将会在一定的时间内按原渠道进行退还,投标人若参加下一次投标的,应当重新按照新的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缴纳,否则将视为保证金未予缴纳。

22.3 投标保证金以单位账户转账或汇款形式提交的,预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缴纳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2.4 投标保证金以单位账户转账或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按原缴纳渠道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2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2.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的;

22.5.3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2.5.4投标人中标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22.5.5其它法定或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3、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23.1实现网上电子开标的应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或法人电子印章。

23.2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者U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光盘或者U盘时能正常读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

23.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或递交,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导致该类别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23.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23.4.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3.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书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24.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24.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24.4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投标保证金回单或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电子印章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

26、拒绝的投标书:

采购单位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

27、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7.1 使用电子开评标的项目,投标人在系统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电子标书;使用纸质开评标的项目,纸质标书的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27.2 投标人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修改书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

六、开标

28、开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9、开标会议

29.1 代理机构按招标时间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9.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9.3 开标由代理机构相关人员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任何对开标期间的质疑应当在开标当场即时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过程理解和接受。

29.3.1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铜陵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与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和加密状况、及未加密文件的密封情况。有质疑的应当场在线上提出。

29.3.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远程解密(以网上开评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项目负责人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未在规定的解密倒计时时间内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

29.3.4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七、评标定标

30、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30.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0.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1、评标过程的保密

31.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1.2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索要材料。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线上询标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线上询标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线上询标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线上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投标人应线上确认认可。

33、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3.2 投标文件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33.3 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5 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4、调整或修正投标报价

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5、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

按照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3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线上询标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6.3 采购人根据信用查询情况、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直接确定中标人。

37、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8、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在递交质疑函时一并递交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对文件理解和接受。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前提出。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答复。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枞阳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根据质疑提出阶段的不同分别见招标公告和成交公告。

质疑的提交要求、处理主体、处理程序等相关问题可以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栏进行查询。

八、废标

4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40.1合格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

4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0.3采购需求出现重大问题,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继续评审的;

4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0.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41、如出现废标,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如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现场转变采购方式,供应商为在场的两家合格投标人。

41.1因上条第一款情形导致废标的;

41.2只有两家合格投标人(未开启标书的,将开启标书,审核其资格条件及响应内容);

41.3现场没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41.4现场没有投标人提出质疑或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得到回复后没有提出质疑(投诉)的;

41.5专家认为采购文件没有违法违规或不合理条款,可以继续评审的。

42、采购方式现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改为其它采购方式时,将以《招标流标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邀请函》函告投标现场各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放弃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1采购方式现场转变其它采购方式时,不再重新编制采购文件,其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等原则上均按原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将书面告知所有参加活动的合格投标人。

招标文件原评标办法为有效最低价的,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评标办法保持不变。

招标文件原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或两阶段低价法或两阶段综合法,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评标办法变更为有效最低价:即在投标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42.2转变采购方式后,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

42.3转变采购方式后,二次报价的项目,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首次报价,未唱标的,现场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采购方式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

42.4在技术与服务需要没有增加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42.5投标人投标报价异常,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性的,不能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九、评标办法

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评标工作透明度,保证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以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仍然相同时抽签决定排序。

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相同时,由专家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进行排序。

本项目采取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评标程序

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应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征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评审标准等相关内容:

43.1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核对系统读取的电子招标文件数据评审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的,按招标文件内容对电子招标文件数据评审项进行修改。

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响应文件有效性进行评审。

43.3先进行有效性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将技术与商务部分得分汇总后,最后再进行报价部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推荐有排序的预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43.3.1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否定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记录上。对评审结果持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3.3.2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43.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

43.3.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3.3.6、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原件递交,所有原件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43.3.7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依据为投标文件以及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其它资料。

43.3.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3.3.9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离范围的评标委员会的评分均值(称为“评分修正值”)替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分项得分。

43.4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及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3.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条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由采购人代表或委托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如评标过程中因网络、网站的问题无法查询时,在中标公告期间由采购人代表查询并直接采用。

以上情形第(2)条由供应商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打印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内。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4、有效性审查

若有一项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装订、密封、标记、递交、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仅被认定为放弃使用该类型投标文件的投标,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审核材料要求

1

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委托人符合文件相关要求。

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投标授权书,身份证明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具体应通过下述形式为本次投标提供担保。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帐号、帐户、提交形式等要求从投标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途径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

银行回单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

需要提供的投标资格证明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即: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类) ;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它相应证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函中进行填写说明或是提供其它材料加盖电子印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供应商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打印截图,加盖电子印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内。

4

标书规范性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有效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加密、标记、递交等的相应要求。

3、应当随中标公告一并向社会公布的表单内容(如主要业绩一览表等)与投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一致。

5

标书盖章

投标文件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

标书响应情况

质量标准要求、服务期响应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

标识符

供应商电子标书中出现相同唯一标识符(同一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硬盘号、同一CA锁等)的。

8

其他要求

1、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列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报价部分评审

45.1如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在技术与商务部分评审结束后,开启其报价部分。

45.2评审委员会将对进入报价部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报价部分有效性进行审查,经评审有效后,评审委员会将对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45.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5.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5.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5.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5.3报价无效的几种情况。出现其中一种情形,报价即为不合格。

45.3.1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

45.3.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45.3.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出现异常导致不能保证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的;

45.3.4投标报价出现在投标报价表以外的其它位置;

45.3.5按45.2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

45.3.6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中其它合格性评审要求。

46、评标办法

46.1、由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100分,具体评定分值依据以下原则。

46.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所有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按照最终得分

从高到低排序取排名前二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抽签决定排序。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需提供的材料

1

服务方案(35分)

食堂经营方案 好的方案:员工管理制度与员工培训机制、餐饮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实,思路开阔、菜肴多样化、能满足不同消费人群及个性化需求;窗口开设齐全;价格优惠;菜品、主食、副食选择多样,提前一天公布品种及价格,开设多种类窗口售卖;由专业厨师根据职工需求定制菜单,品种多样,味美价廉;达到以上要求的方案为好的方案,得6分;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方案,详细审核、比较,适当打分,较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

提供方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好的方案:采购索证制度完整、出入库台账详细、原材料购置包括菜、米、油等食品的来源地正规、采购有专人负责,定点进货、内类原料采购时索取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蔬菜进行农药测试、仓库专人负责,实行物料留存卡管理、物品分类分区存放、库内定期杀虫防鼠。达到以上要求的方案为好的方案,得8分;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方案,详细审核、比较,适当打分,较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蔬菜、米、油等如有与贫困村签订供货协议的加3分,提供供货协议和贫困村的证明材料。本项满分11分。

3

卫生管理及餐厅环境控制方案 好的方案:食品加工、销售、存储和餐具消毒制度、生熟食品及刀具、砧板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蔬菜和肉类分开清洗、垃圾不能随意丢弃或丢入下水道、餐具必须进行开水漂洗消毒、厨房和餐厅及时清理卫生、餐厅内保持清洁明亮、出入口铺设防滑地毯。达到以上要求的方案为好的方案,得6分;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方案,详细审核、比较,适当打分,较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

4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好的方案;所有员工职责明确、备配专职项目经理1名,主管2名,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水电气安全管理人员一名, 配备专业厨师1名及以上、白案面点师1名及以上,工作人员须进行定期体检,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达到以上要求的方案为好的方案,得5分;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方案,详细审核、比较,适当打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5

突发事故处理预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处理方案好的方案齐全: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出现治安问题的应急预案、出现以上问题不影响正常就餐,达到以上要求的方案为好的方案,得7分;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方案,详细审核、比较,适当打分,较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本项满分7分。

6

(二)

餐厅设计装修及配置方案

(20分)

根据餐厅设计图纸平面图以及装修档次和风格:

1.​ 施工图纸完全符合要求,使用面积700平米及以上,合理布局,设计风格明快、大方,装潢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好的得15分,较好的得9,一般的得3分。本项满分15分。

2.​ 桌椅和餐具要求(桌椅、餐具按采购需求第五条配置)在400座的基础上每多100座(100套)加2.5分,加满5分止。

1、提供设计图纸平面图及装修草图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桌椅数量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

(三)

人员配备(8分)

服务员配备:服务人员从数量、年龄、专业、学历等几个方面考量,具体为:8人以上、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经过岗前培训、有卫生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每项1分。本项满分5分。

提供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8

投标人拟派具有厨师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得3分,拟派具有初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得2分,没有资格的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

(四)

项目负责人

(6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餐饮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中级及以上得2分,初级得1分,没有资格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所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下同)承担过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以及酒店宾馆餐厅经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提供原单位证明。

证书、相关证明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0

(五)

菜谱

(10分)

投标人提供一个月的菜谱:菜谱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对菜谱的响应性及合理性进行评议,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菜谱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

提供一个月的菜谱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1

(六)

企业

认证 (3分)

1、投标人具有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投标人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投标人具有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本项满分3分。

提供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2

(七)

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

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食品安全等级证书(文件),有被评审为A级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被县级或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得4分,有一个处罚扣2分,4分扣完为止。(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本项满分4分。

3.投标人近五年内经营的餐厅或食堂,从事10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的食堂管理经验得1分,从事400人(含)以上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上述证书时间以落款时间为准。

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3

(八)

投标人业绩(4分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食堂承包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本项满分4分。

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4

(九)

保 险

(4分)

1、投标人近五年内所经营的食堂和餐厅购买过一年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经营期间内,为本项目餐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2分,出具承诺函。本项满分2分。

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以上评分要素中出具承诺函的,中标后须按照承诺执行,如若违反,视为虚假中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47、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中标人。

48、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4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9.2 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有投标担保的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9.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9.4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服务要求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49.5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服务细则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50、履行合同

5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1、考核与验收

51.1采购人须建立日常考核制度。考核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专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依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51.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专业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51.3涉及安全等其他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参与验收。

51.41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注:

1、​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一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实施,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标前公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采购需求

1、服务规模: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是为县政务中心及周边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全年工作日的中餐就餐服务,就餐人数约700人左右

2、为了方便各机关单位人员就餐,中标方餐厅地点以枞阳县政务中心西门为起点,南至六连横连锁店、西至众阳一品南大门、北至众阳一品隔壁的新农业银行;餐厅实用面积不低于700平米,餐厅楼层如果安排在三层及以上的须安装电梯,电梯容量足够就餐高峰期人员快速上下。中标后一周内提供场地租赁证明。中标方要确保在2020年7月1日通过采购人验收并正常营业,如不能正常营业,按弃权处理,所有投入责任自负并承担违约责任(扣除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涉及到消防、环保、安全方面必须邀请相关部门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支付。(投标人投标时就餐厅地理位置和实用面积出具承诺函,如中标后不按照承诺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

3、中标方负责组织团队(中标供应商视就餐人数适当适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为采购方提供日常就餐及相关活动招待的服务工作,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工作。

4、中标方按照就餐人数采购足量桌椅、餐具,桌椅要求材质为实木,必须满足就餐高峰期的座位数量,即不低于400座(建议:一桌4椅)。餐具材质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餐具不低于400套,每套包括:盘子一个、菜碟5个、筷子一双、汤匙一个。

5、就餐形式为自选餐,饭菜定价和菜单须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餐厅实行一卡通刷卡消费,卡余额一季度一清零。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负责一卡通的充值、挂失、补办等管理工作。中标方刷卡主机须放置招标人处,由招标人执行监管。

6、中标方承担人员工资、福利、人员体检费、管理费、税金等完成该项目所须的一切费用,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相关责任 。

7、中标方在用餐时间内必须保证就餐人员的正常用餐,具体就餐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饭、菜、汤必须有保温措施,保证就餐人员在就餐时间内吃上热的饭菜。

8、投标人具有对公共卫生、应急接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9、为大型活动的就餐提供保障。

10、在不影响就餐人员正常就餐的情况下,中标方可以对外营业。

11、就餐形式实行窗口自选餐或自选套餐。

(1)自选餐提供大众菜肴:菜品不少于10个品种,其中主荤不少于3种,次荤不少于4种,素菜不少于3种,三日内菜品不得重复,提前一周公布菜单。一菜一价,且荤素搭配,提供米饭、小菜、大桶汤,其中小菜、大桶汤和米饭免费。

(2)其他类主食不少于4个品种。根据实际就餐需要适时引进特色炒饭、面点等。

12、原料采购由中标餐饮企业自主决定,但应保证采购原料的品质新鲜、卫生,米、面、油、肉、蛋等主要原料的供应商由双方每月共同考察确定,中标餐饮企业严格执行,采购人不定期对采购原料进行抽查,如有不合格原料出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每次支付2000元违约金(由采购人在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村(户)农副产品。

(三)中标方服务要求

中标方服务要求

1、组织工作人员驻场服务(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及服务员(勤杂人员)等),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中标供应商应在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固定服务于本项目,并在采购人处登记备案。如采购人核实不通过,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2、餐厅工作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中标供应商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服务人员要求具有酒店餐馆从业经验,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

4、中标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5、中标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中标方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6、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7、中标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8、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环境饮食卫生安全。所有员工都要持健康证才能上岗。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

9、对于原材料及餐厅用品的采购,中标供应商均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执行中标供应商的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须建立规范的食品(含外部加工好的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每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对餐具、原材料检验中发现有两个品种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除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外,采购单位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意见,有权要求中标方每次支付2000元违约金(由采购人在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供应商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10、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11、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业主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12、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每月菜谱及菜价须提前报采购人审定、公示。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气) 的后勤饮食。

13、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及采购人主管部门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14、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各项业务私自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15、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做好用户满意度测评。

16、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17、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18、中标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具。

19、风险责任

中标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中标供应商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2)中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四)异常情况处理

1、中标后一周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租赁合同须经过公证处公证),如果提供不出,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顺延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中标方提供租赁房屋位置距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者实用面积不够招标文件规定的(实用面积不低于700平米),责令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租赁,如果不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视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顺延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

中标方每月按照实际就餐金额,开具正规发票与招标人据实结算。

第五章 采购合同

(二)合同格式

服务项目购买合同

甲方: (购买方)

乙方: (服务方)

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概述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数量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间节点)

1.

2.

3.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 段 支 付 ( ) B. 按 月 支 付( )

C.按 季 支 付 ( ) D. 项目完成结算( )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 第一次支付时间: ;金 额

第二次支付时间: ;金 额

第三次支付时间: ;金 额

第四次支付时间: ;金 额

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

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日起至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皖政办[2013]46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

2.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2)​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3.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财政部门调处,调处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须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 供方

甲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人: 法人(授权)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供需合同,一式六份,供方、需方、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授权书

3、投标函

4、项目实施方案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6、售后服务

7、业绩一览表(如有,请在系统中业绩合同节点上传相关合同附件)

8、业绩合同(如有,请在系统中本节点上传相关合同附件)

9其他证明材料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投标授权书

(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本单位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参加 (项目全称)项目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合同签署、合同执行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3、投标函格式

(采购单位名称):

1、根据贵方 采购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_______(手机号码)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 (完全满足/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包括我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4、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折扣)的投标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4、项目实施方案

(1)投标人简介

(不超过1000字)

(2)服务方案

(详细说明)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服务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或执业资格

学历

证件

名称

号码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服务人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