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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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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6-03 15:15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端午节慰问品,最高限价300元/份,份数约360份,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三、交货期:2020年6月19日前;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它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竞谈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谈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等资料在“南通法院网 ”通知公告栏发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七、竞谈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竞谈开始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30分。地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农路246号)一号楼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谈判小组将对响应谈判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谈判。

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十、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元)。

十一、谈判文件300元/份,该谈判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46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3-68506341。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921615770;

邮箱:hengtongzx@163.com。

采购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3日

附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6.3.docx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格后审)






采 购 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年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授予


第%1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第八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尊敬的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为保证本次谈判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端午节慰问品最高限价300元/份,份数约360份,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交货期:2020年6月19日前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它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 竞谈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谈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等资料在南通法院网通知公告发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七、竞谈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竞谈开始时间:202069930地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农路246号)一号楼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谈判小组将对响应谈判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谈判。

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圆整(¥3000.00元

十一、谈判文件300元/份,该谈判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46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3-68506341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921615770;

邮箱:hengtongzx@163.com



采购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3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竞争性谈判活动及因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全部内容;谈判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活动期间及采购结束后针对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响应谈判的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法院网 ”通知公告栏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响应谈判的供应商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谈判采购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按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谈判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红章。

2.谈判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报价单),必须装订成册。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份数和签署

1.谈判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谈判响应文件均为1份“正本”和2份“副本”

3.在每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名称、谈判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特别提醒】谈判响应文件中的①及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中的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将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①、②、③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谈判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谈判供应商的全称、日期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的公章。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日历天”内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谈判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谈判保证金可退还。

七、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

A、资格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1.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这2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提供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提供响应供应商的纳税证明及供应商为公司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的原件,同时须加盖公章(红章)

6.谈判供应商还须提供谈判文件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内“三、AA.2、”中的“谈判响应相关格式文件”内的:关于企业履约情况证明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7.对谈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截止后1小时的时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谈判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B、技术谈判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作无效谈判处理。同时,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谈判响应文件。

1. 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2. 详细货物清单(包含不限于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容量/重量、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

3. 货物质量合格性承诺书(格式见第章)

4. 曾经合作单位的售后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5. 类似业绩合同;

6. 其他优惠措施、增值服务

7. 谈判文件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8. 提供样品,样品按谈判文件第三章要求单独提供,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按谈判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涉及的相关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C、商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商务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谈判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谈判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次谈判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谈判处理。谈判供应商成交后(以下称“成交人”)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谈判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1. 谈判响应报价首次总表

2.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

联合体参与竞标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

谈判报价

1.本项目需求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4.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响应报价总表中的价为准,并修改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5.谈判响应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货物的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包括上卸货、二次搬运、现场交接前的保管)、售后服务、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6.除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7.若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经谈判的成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的任何因素而变动。

8.本次谈判项目的商务报价,原则上不超过2次,最终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人的依据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202069930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农路246号)一号楼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及资格审查评审时间及地址

开标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69日9时30。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农路246号)一号楼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谈判响应费用

1.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2.谈判采购文件300元/份(谈判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谈判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现金的形式与谈判保证金一起交纳)

十三、谈判保证金

1.本次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圆整(¥3000.00元

2.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以 电汇、汇票、现金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谈判现场(无须密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6008606018010037048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通城南支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4.未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5.谈判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提交的响应文件内有虚假材料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6)在谈判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7)采购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对于在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由谈判小组评定。评定为正当理由的,可以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费用

1.谈判程序顺利进行后,谈判响应文件(不含谈判保证金)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2.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供货调整及结算方式

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

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成交单价不变。

、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表达,否则作无效谈判处理。

先货后款,货到验收,成交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有货物全部送完后,并将货物签收单送达采购人指定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一周内付款。

十七、合同签订

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十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1.    成交人须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以1.5%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00元的,以2000.00元计收。

2.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

3.采购代理服务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九、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采购人拟采购一批工会会员端午节慰问品物资,最高300元/份,采购份数360份,

1.每份商品包括:

(1)进口品牌冷冻去骨牛肉:(牛肩肉)1500克;

(2)山茶橄榄油礼盒:1500克*2;

(3)粽礼盒:必须是五芳斋生产,包括红袍豆沙粽140g*2、蛋黄肉粽140g*2、板栗鲜肉粽140g*2、清香红豆粽140g*2、红豆蜜枣粽140g*2、鲜肉粽140g*2;

(4)咸鸭蛋松花蛋组合装:咸鸭蛋75g*10、松花蛋65g*10。

2.要求:

除指定的品牌外,其它商品牌自定必须符合产品质量保障,质量数量不得小于采购人的需求

二、交货时间、 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2020年6月19日前。

2.交货地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3.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成交人负责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数量运送至交货地点并安放至采购人指定位置。交货前风险及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运输、搬运等过程中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三、费用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先货后款,货到验收,成交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有分装后的货物全部送完后,并将货物签收单送达采购人指定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一周内付款。

2.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人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

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合同单价不变。

四、验收

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内容进行验收。

2、要求成交人保证货品的完整性,货品破损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要求成交人按采购人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进行供货,有能力确保采购人对供货时间的要求,做到根据需要随时供货。

五、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供应商所投商品必须为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的全新正品。商品剩余有效期必须大于其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食品类为非转基因产品;副食品需提供“QS”食品质量保障,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检验合格证。若发现成交人提供假冒伪劣或与规定标的商品不相符的商品,采购人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合同规定,依法追偿有关损失。

六、其他相关要求:

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技术响应文件须提供详细货物清单(包含不限于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容量/重量、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以及样品不提供做无效响应处理。

3、样品要求: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格的样品(样品必须包含自报清单中所列的每种货物)到谈判响应现场。

成交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供货时,必须提供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必要时,采购人随机抽样报送相关质检部门检测,如不一致,退回,一周内重新补充供货,否则不予结算货款。

【特别提醒】

(1)成交人的样品将“封样”不退回,并以此作为该货物供货进场查验核实的依据。

2)响应单位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代理机构组织谈判

1.本项目谈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谈判小组的职责:

审查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谈判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谈判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5.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6.评审有关记录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7.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谈判评审会。

二、评审原则

1.评审基本原则:谈判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评审。

2.谈判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谈判供应商。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每个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给予所有谈判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

7.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委托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9.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谈判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谈判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可以是2家。

11.最终(二次)报价是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13.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4.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对用户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首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

1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谈判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6.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该谈判供应商的个别成本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谈判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谈判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谈判报价以无效报价处理。

三、评定方法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四、评审步骤

1.评审步骤规定:

第一阶段:谈判小组对每个响应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信息审查)。资格标准如下:

对谈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截止后1小时的时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谈判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一览表

序号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清单

标准:唯一性判断条件是与否

1

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3

提供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4

提供响应供应商的纳税证明及供应商为公司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5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的原件,同时须加盖公章(红章)

是(√)否(×)

6

谈判供应商还须提供谈判文件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内“三、A、A.2、”中的“谈判响应相关格式文件”内的:关于企业履约情况证明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是(√)否(×)

7

信用查询

是(√)否(×)

第二阶段:谈判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评审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具体为:

序号

评审比较内容

1

货物清单的响应

2

项目货物、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

3

货物质量合格性承诺与谈判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

4

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它技术条款的满足性

第三阶段:谈判小组集中与每个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内容主要是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谈判报价。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

第四阶段: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作出有效的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终澄清方案、有关承诺等。

第五阶段: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在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技术和商务部分均满足谈判文件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综合实力,决定排序先后,并根据评定方法推荐成交人。具体价格评审涉及如下:

(1)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本次项目需求的最高限价300/份,超出限价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特别注意】

(3)价格评审内容包括分析项目需求各产品服务单价是否合理,价格所含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如果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或服务清单中有漏项并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效谈判处理。

(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后生效,谈判供应商受其约束。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谈判处理

1.未按时交纳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谈判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出现谈判报价内容的;

5.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谈判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用户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谈判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评审小组可以认定为其他构成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供应商串通竞标,其谈判无效

1.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竞标事宜;

3.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中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项目谈判评审过程中,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成交通知

1.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将成交结果在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送达的《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成交人各执叁份。),所签合同条款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性改变,否则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竞谈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评审、谈判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当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1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一、采购人和成交人应相互配合,按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时履约验收。

二、采购人、成交人不按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履约中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货款。

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当事人(以下称质疑人)。

2.取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谈判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谈判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标小组明确提出须由谈判供应商确认的事项,谈判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的权限。

4.对本次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作无效质疑处理,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谈判项目被委托授权人送达采购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交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回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崇川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投诉的提出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五、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

《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投诉、举报不成立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同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质疑人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八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1.资格后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

2.技术谈判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

3.商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两副文件)

二、谈判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对应填写:资格后审资料文件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合同附件.docx.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