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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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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15 : 53
项目概况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06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46035-0011

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编号:SG20CS003(采购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4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2.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2.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已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或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
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韶关市公安局开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回执或提供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6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6 月 1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磋商保证金。

2.报名事宜(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1)报名流程: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详见第七点)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jyzx.sg.gov.cn),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深圳CA)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采购公告”查看采购公告,选择需参与的项目或分包,点击“报名”,输入Pin码,点击“读取CAKEY”,验证成功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设置授权代表的提醒,点击“确认”即可。“是否报名”栏显示为绿色打勾,即为报名成功。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可选择“单独报名”或“联合体报名”。选择“单独报名”的,报名流程参考第一款的“报名流程”;选择“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的发起方应选择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并向其发起邀请,待联合体的成员接受邀请后,联合体的发起方代表联合体提交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指引进行操作,遇到任何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2)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3)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报名流程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操作(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4)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5)未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sg.gov.cn)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

(6)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sg.gov.cn)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采购活动。

3.交纳磋商保证金事宜(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1)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9点30分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40000.00元

(3)交纳磋商保证金流程: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参与采购项目”,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保证金通知书”,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保证金通知书”窗口,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定,下一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特别注意:该子账号为一次性账号,仅限当前获取该子账号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当次采购活动有效),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子帐号。在“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后(请勿在显示“未交纳”时打印),点击“打印保证金交纳信息表”,将保证金交纳信息表打印出来,并粘贴或装订在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根据磋商保证金到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时间判断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即为磋商保证金有效。磋商保证金有效与否,将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作为判断依据。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联合体的发起方参考第一款“交纳磋商保证金流程”代表联合体交纳磋商保证金。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获取新的子账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4.交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与磋商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磋商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磋商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监管部门:武江区财政局

(五)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 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1-8550206

通讯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武江区人民法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

联系方式:0751-855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1-8379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51-837962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03日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文本

【网上报名版】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服务类-总价)[2019(1.0.1)]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G20CS003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46035-0011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3日

温馨提示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磋商保证金

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三、为确保顺利磋商,供应商必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参考《供应商操作流程图》进行磋商。[详见《供应商操作流程图》,如需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如需其它技术支持,请联系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四、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跨行、异地、网络系统延迟等因素,请适当提前交纳,建议供应商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请注意磋商保证金收款账号的准确性,磋商保证金收款账号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号(特别注意:该子账号为一次性账号,仅限当前获取该子账号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当次采购活动有效),切勿转错账户。建议使用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进行一次性足额交费,请勿使用现金、分批次或采用EFT系统交费。

六、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时,应当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报名成功后,应当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时应当仔细检查分包号,分包号与分包名称必须对应。

七、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报名(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八、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时,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报名重新获取新的子账号交纳磋商保证金

九、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顺序编制页码,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十、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

十一、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部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三、为使项目成交结果顺利公告,请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及时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供应商账号。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不需要重复注册(详见《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


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

办事内容

供应商注册

类型

网上办事

申办条件
办理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准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机构管理员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受理部门、地点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8楼

适用范围

在广东省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020-83188500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20-83188515  83184060

   省级供应商注册流程

 

(以上温馨提示内容非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总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的“采购项目注意事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5-146035-0011

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编号:SG20CS003(采购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4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2.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2.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已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或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
注: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韶关市公安局开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回执或提供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公安局备案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的“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采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交纳磋商保证金。

2.报名事宜(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1)报名流程: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详见第七点)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jyzx.sg.gov.cn),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深圳CA)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采购公告”查看采购公告,选择需参与的项目或分包,点击“报名”,输入Pin码,点击“读取CAKEY”,验证成功后,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设置授权代表的提醒,点击“确认”即可。“是否报名”栏显示为绿色打勾,即为报名成功。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可选择“单独报名”或“联合体报名”。选择“单独报名”的,报名流程参考第一款的“报名流程”;选择“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的发起方应选择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并向其发起邀请,待联合体的成员接受邀请后,联合体的发起方代表联合体提交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指引进行操作,遇到任何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2)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3)供应商报名参与已发布更正公告的项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报名流程在原采购公告处进行操作(更正公告不具备报名功能)。

(4)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报名流程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5)未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韶关市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深圳CA)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sg.gov.cn)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及入库公告》)。

(6)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jyzx.sg.gov.cn)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指南(以最新日期版本为准)参加采购活动。

3.交纳磋商保证金事宜(技术支持:15976264507/0751-8379671 罗小姐)

(1)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9点30分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40000.00元

(3)交纳磋商保证金流程: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系统功能菜单”中的“参与采购项目”,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保证金通知书”,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弹出“保证金通知书”窗口,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定,下一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特别注意:该子账号为一次性账号,仅限当前获取该子账号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当次采购活动有效),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子帐号。在“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请勿在显示“未交纳”时打印),点击“打印保证金交纳信息表”,将保证金交纳信息表打印出来,并粘贴或装订在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根据磋商保证金到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时间判断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保证金是否有效交纳”栏显示为“已交纳”,即为磋商保证金有效。磋商保证金有效与否,将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作为判断依据。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参与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联合体的发起方参考第一款“交纳磋商保证金流程”代表联合体交纳磋商保证金。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获取子账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获取新的子账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4.交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与磋商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磋商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磋商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监管部门:武江区财政局

(五)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 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1-8550206

通讯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武江区人民法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武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0751-855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1-8379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小姐

电话: 0751-8379625

 

发布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6月3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标注有“▲”号参数为重要条款,需要逐条响应,如不满足要求将可能影响评分。


一、采购项目概况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龙归法庭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安全秩序管理服务、保洁工作、食堂服务等。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本部分“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2,400,000.00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一切费用。

(二)采购项目需求清单表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

物业管理服务

1

详见本部分“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注:中标方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执行标准

本采购项目无相关执行标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主要包括安全秩序管理服务(安保值班、消防、水电、会务)、保洁工作、食堂服务等工作。

采购项目人员岗位要求:

项目

岗位

人数

备注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含执行局)、龙归法庭(含行政审判庭)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经理

1

保安员

13

龙归法庭3人。本部的其中1 名保安需持有有效电工证件、有效驾驶证件和经过消防培训,具体要求详见安全秩序管理服务工作条款

会务

1

女性,年龄40 岁以下

保洁员

4

本部2人,诉服中心1人,龙归法庭1人

主厨

1

本部

点心师

1

本部

帮厨

2

本部

厨师

1

龙归法庭

总人数

24

(二)服务要求:

1、安全秩序管理服务工作

(1)人员配置:安保人员13 名。其中:①安保人员中应含1名负责采购方水电设施维修维护、消防管理兼司机,②女性2 名,③安保人员年龄均50岁以下。

(2)安保服务及要求:

①保安员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采取固定岗执勤与巡逻值勤相结合的方式,监控好院内的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②保安员须听从采购方管理人员的工作指挥,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上班时间不得讲粗话、玩手机游戏、看书报、聚堆闲谈、睡觉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③每天做好进出单位人员的身份登记,及财、物的安全检查工作,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采购方物业范围内,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响采购方安全的行为,遇紧急情况,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并马上通知采购方法警大队和综合办公室。

④控制外部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维护好办公场所秩序;遇到外来人员将大件物品带出采购方物业范围,应立即向前核查,并作登记。

⑤保证监控、值勤记录详细完备,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禁止使用监控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等与监控无关的其他活动,秩序维护服务中的安保用品如强光手电、电警棍等由中标方承担。

⑥采购方下班后保安交接班时对全院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关闭无用电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巡视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二人,其中夜间(22时以后)全院巡视不得少于3次。

⑦中标方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纪录,并向采购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⑧保安员在工作时间因失职而造成公物财物被盗或损坏,经核查属实,中标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而触犯法律的值班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3)车辆管理及要求:

①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对进入采购方的车辆进行询问、登记,协助指引车辆进出、停放,维护好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

②阻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院方物业区域的权利(如爆炸物品、剧毒、恶臭、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

(4)消防管理及要求:

①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消防应急预案。

②按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做好物业区域内消防重点位置的日常消防巡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备查。

③熟悉采购方消防设施、设备及存放地点,确保楼梯、走道和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每月对物业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报采购方综合办公室整改。

④每年9月份安排一次消防模拟演习,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并报采购方审核进行演习后,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更正问题。

⑤负责消防管理的人员必须经过市级以上消防部门的专门培训,具备消防专业知识。

(5)水电维护维修管理及要求:

①中标方需提供1名持有有效电工上岗证和汽车驾驶证的巡逻岗保安,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巡查以及水、电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好台账记录。

②对采购方水、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完成采购单位涉及水、电的相关工作;如用水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故障的修复。

③按规定对采购方的排水、照明设施进行每周巡检,出现故障立即维修,维修材料费由采购方负责支付。

④对采购方办公楼区域房屋日常维修、养护管理,材料及安装费由采购方负责。

⑤配合采购方做好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6)会务接待服务及要求:

1)人员配置:1名女性,年龄40岁以下。

2)标准及要求:

①院领导办公室的桌面、地面、椅子、沙发随时保持清洁,玻璃窗、门每周清洁一次,办公室纸篓每天收拾一次,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

②负责采购方各项会务工作,包括会议室的布置和保洁,接待服务,斟茶或其它临时性服务,会后会议室的保洁清理等。

③领取送达文件、报刊、信件资料,传阅文件。

2、保洁工作:

1)人员配置:4名。本部2人,诉服中心1人,龙归法庭1人。

2)日常保洁工作范围:

武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龙归法庭。楼层内审判庭、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图书室、档案室、荣誉室、值班室等日常保洁工作;

步梯、电梯、通道、走廊、公共卫生间、玻璃、墙壁、天花、门、指示牌等的日常保洁工作;

院内的广场、走道清扫,垃圾清捡等全面清扫工作。

3)、保洁要求:

①大堂和立案大厅、信访室、接待室、值班室的地面、椅子、沙发随时保持清洁,玻璃窗、门每天清洁一次,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

②综合审判大楼七楼的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桌面、地面、椅子、沙发、烟灰盅随时保持清洁,玻璃窗、门每周清洁一次,办公室纸篓每天收拾一次,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

③一至顶楼的步梯每天清扫一次并保持巡回清洁,走廊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及时处理地面杂物,天花板、玻璃、墙角、灯具保持清扫,目视无蜘蛛网和灰尘。

④公共卫生间巡回清抹数次,每天消毒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洁净、无异味,洗手盆、墙壁每天保持清洁无污垢。

⑤审判庭每周大清洁一次,开庭前做好通风,开庭后做好清洁,日常保持清洁。

⑥会议室每周大清洁一次,会前做好通风,备好茶水,日常保持清洁。

⑦大院内的广场、停车场、走道每天全面打扫一次巡回数次,保持地面无杂物、烟蒂。每天全面收集垃圾一次,并送到垃圾桶堆放;停车场和院内广场半年冲洗一次。

⑧所有办公室、图书室、荣誉室的地面、椅子、沙发、玻璃窗、门、指示牌等每周清洁一次,纸篓每天收拾一次、地面每周湿拖一次,平时做好通风。

⑨电梯地面每天保持巡回清洁,内壁、天花每周干擦1次,每周五下班后对电梯进行消毒。

⑩露台、天台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地漏,防止雨天积水。

⑾公共垃圾桶每天清倒二次。

⑿对本院、龙归法庭以及其外墙周边的绿化带和现有植物、绿化带进行定期修剪、除草、浇水和卫生清洁。

⒀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龙归法庭大门口每天清扫,保持清洁。

⒁做好灭蚁、灭鼠、灭蟑螂工作。

⒂特殊情况如内涝等及时将水排干并清扫干净。

4)、保洁标准:

①保证公共场所保洁区域的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②目视墙壁干净,地板清洁无黄渍。

  ③公共卫生间室内保持无异味、臭味。

  ④所有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

⑤收集废弃物、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

⑥草地无杂草、垃圾。

所需清洁用具及清洁用品(洗手液、卫生纸、洗洁精除外)均由中标方解决。

3、食堂的管理与要求

采购方武江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中标方进行服务管理。中标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采购方提供饭餐服务,采购方对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及饭餐的品种、质量有检查监督权和责令整改权。

1)人员配置

中标方须配置不少于5名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大厨1名,点心师1名,帮厨2名,龙归法庭厨师1名。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2)服务要求

①按照合同约定的伙食标准配餐(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为采购方提供早、中、晚工作餐服务(龙归法庭只提供中午餐);按需为采购方提供公务接待餐等服务。

②食堂烹饪范围:以大众套餐为主,凉茶、糖水等(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或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为辅,6、7、8三月提供凉茶或糖水。不得外购熟食,不得烹饪非食品和其它商品。

③中标方须保障每日订餐人数的工作餐供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配餐,保证伙食的质量和数量(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同时保证做到勤俭节约、合理安排,杜绝浪费,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公务接待餐则按次收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

④合同期内食堂运营所需的水、电、气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⑤食堂烹饪所需的粮、油、米、菜、肉、调料等,此项发生费用不纳入本次投标报价,配送另行协商。

3)管理形式

①合同期内,中标方对食堂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负全部责任,须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并主动接受采购方检查与监督。

②采购方提供现有食堂设施设备,入场前由采购方与中标方一起负责清点,并登记造册。

③每餐(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餐、接待餐等)用餐后,所有餐具的洗涤、消毒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进场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认为须开展厨房改造,或者添置厨房固定资产(如洗碗机、消毒柜等)、耐用消费品(如不锈钢餐具等)的,相关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④中标方在合同期内负责保管好采购方的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仍由双方按承包时清点登记的数字交还。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合同期间,食堂内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由中标方承担。

⑤食堂出现厨具突坏,停水、电、气等突发情况,中标方能及时做出应急措施,解决当天用餐问题。

⑥中标方的厨师、点心师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

⑦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走厨房内的任何物品(包括厨房餐用具、生鲜或煮熟的物品),一经发现,每次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的5‰。

4)各项细则及标准: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班时按要求着装,保持卫生整洁;在工作场所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规定,不出现妨害食品卫生的行为。

①负责餐厅的食材清洗、搭配等准备工作,确保食材新鲜、干净、卫生。

②负责餐厅的菜肴烹调、营养搭配工作,要求掌握好火候,菜肴用料、配料恰当,味道可口。

③负责餐厅炉具、灶台和餐具等的清洗与消毒工作,保证用餐卫生。

④负责餐厅餐桌、地面、洗碗池、洗水间等公共环境的清洁工作。

⑤严格执行食材采购审批流程,由食堂负责人根据次日菜单拟定采购计划,项目经理复核后交采购方主管审核后中标人采购员或第三方负责下单采购,杜绝擅自采购。

⑥严格执行食材验收工作流程,确保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完整并据实填写验收记录,做好食堂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登记。

⑦严格按照食材质量验收标准组织验收,确保食材质量合格。

⑧食材仓储存放应符合标准。

⑨食品加工应符合标准,加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应满足要求。

⑩菜品留样应按要求进行,据实做好留样记录。

⑾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5)卫生、安全、品质管理细则

㈠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经过安全卫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工作时间按要求穿着工衣戴好工帽,负责分餐人员要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如发现传染病者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不能带病上岗。

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工作服。

厨房和工作时间不准吃零食,厨房内严禁吸烟及随地吐痰。

不得在洗碗池内洗涤鞋、袜等物品。

工作时不能对着食物说笑、咳嗽、打喷嚏。

制作熟食前用洗洁精洗手,并戴上一次性手套,不得直接用手拿熟食物品。

㈡食品卫生

确保食品绝对无毒、无害,符合营养和卫生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蔬菜加工时必须,一泡、二洗、三清、四烫,洗后菜中不得有泥沙,虫子和杂物黄叶等。用淡盐水浸泡30分钟以上,发现变质腐烂的菜品立即丢弃处理。

菜要炒熟、炒透,油炸食品不能炸糊。

肉类鱼类要保持鲜活。

必须坚持生熟分开原则,粗加工和精加工分开,过期变质,有毒食物应及时倒掉销毁,绝能不能使用。

蔬菜瓜果、肉类、干货、半成品,须分类存放,并离地面15公分以上,严禁直接放于地面。

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工具,切不可用手直接取放。

餐后要及时清理售菜台的卫生,切忌台面脏、乱、差。

㈢厨房卫生

刀石、占板、锅铲、盆、桶、勺等厨房用具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摆放整齐,刀、石、占板要生熟分开使用。

切完菜,应及时清理垃圾集中处理,并清洗工作台、地面,并及时清洗切肉机、切菜机。

货架、油烟罩、蒸柜、炉灶、洗菜池、洗碗池,每天保证清洗干净。

开封调料和未用完的米、油、菜要及时进冰柜和加盖。

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定期清理冰柜,保持洁净无异味。

垃圾箱,污物桶要及时清洗干净,保持无异味。

餐后及时清理售菜窗口及售菜台卫生,清洗盛菜盆、盒,并定点摆放整齐及时冲洗地面,水渠,确保下水道畅通,无油污、菜渣。

㈣餐厅卫生

地面经常清洗,保持台净、地净,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桌面、台凳餐后及时清理,确保干净无残渣,无尘埃。

墙壁、门窗、风扇、灯管定期清洗无蜘蛛网。

每周一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洗台面、地面、门窗,尽量做到无蝇、蚊、蟑螂等 。

专人负责回收餐具,不得乱放。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容器及时加盖或运走,确保餐厅无异味。

㈤餐具卫生

打菜勺、打饭勺,要用盆盛放,不能直接放于台面。

餐具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餐具内外要干净,干燥无油污,无洗洁剂泡沫。

餐具要集中摆放整齐,保持清洁,用白布盖好,防止虫蚁污染,未消毒餐具不得循环使用。

餐具用具用完及时清洗,做到谁使用谁清洗或专人清洗。

㈥切配卫生

切配人员在加工物料前,必须对物料进行质量检查,不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变质的禽兽、肉及鱼类。

在加工过程中,肉类菜类不得落地,万一不小心掉落地面,必须清洗干净才能使用,盛菜的篮筐不能直接着地,必须放置垫板之上。

蔬菜必须经过“一拣,二洁,三浸泡”过程,浸泡内时间不能少于30分钟,确保清洗过的蔬菜无泥沙、无黄叶、无杂物、无青虫等。

所有菜类必须放置于菜架上,不得随地乱堆放,切配清洗好的菜类应及时送往烹调间,并加盖,以备厨师取用。

肉类必须把毛,鳞,甲壳清理干净,后方可进一步加工,不得先加工后清理。

切配完后必须把砧板清洗干净并消毒,竖起晾干。

下班前,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并检查卫生工作是否彻底。

㈦烹调卫生

各厨师应每餐对所需锅、盆、铲等工具用清洁剂彻底清洗,以保证菜肴不变污染,每锅菜后应用清水洗锅。

油、盐、调料用后剩品应及时清理并加盖,以防被污染。

掉于灶台或地面的肉菜未经清洗不得直接放下锅。

厨师炒菜前必须对各类菜品调料进行检查发现质量不良应拒绝使用并报告主管。

烹饪菜肴,必须煮熟煮透。

厨师对当餐剩余的生、熟菜要风冷后及时放入冰柜,叶菜要摊开存放。

厨师必须安排专人对冰柜进行管理,冰柜物料应按顺序存放,生熟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加以使用,雪柜内物料须用保鲜纸封存,冰柜内外定期清洗,确保无异味。

下班前各厨师应将用具清洗干净后放置于定点位置,并彻底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全面完成。

㈧仓库卫生

仓库,采购是食堂原料供应部门,原料品质好坏,仓管员、采购员负有重要责任,为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性,特制定如下仓库采购卫生制度,仓管员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

仓管员、采购员必须通过正确的途径采购材料,严禁向供货商收取任何回扣和好处费。

采购的食品及其它辅助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不得进购假冒伪劣材料。

仓管员对所购进的食品及辅料必须严格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假冒伪劣物品一律拒收。

货品按性质分类存放,并粘上标识,注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食品要离地面、离墙,并不能和清洁用品、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一起存放。

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物料品质进行检验,对库存时间过长并超过保质期的或因其他原因出现腐迂变质,生虫霉变的食品和辅料应及时报废处理,不得发出仓库使用。

仓库必须长期保持清洁和干燥,不得有鼠、虫、苍蝇等,并搞好个人卫生。

食品进库、出库均按财务手续做好台账。

4、双方权利与义务

(1)采购方(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的权利义务:

①采购方可随时对中标方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及质量抽查。

②中标方承包采购方的工作范围,须经得起各级部门的检查。

③采购方对素质不高、违反合同或附件规定的中标方工作人员有权提出更换。中标方应在收到采购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的通知后15天内,进行人员更换。

④采购方应提供安全的环境供中标方进行工作,中标方应熟悉了解采购方的工作环境,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设备故障及时向采购方报告,以便采购方能及时整改。

⑤采购方负责提供水、电;给中标方一间工作室,用于物业人员休息和存放工作所需的机具、物料等。

(2)中标方的权利义务:

①工作:中标方工作人员统一工服,本计划规定的工作,中标方须严格依照工作内容和各项细则规定进行,并向采购方汇报所完成的工作情况及质量效果。

②用具:中标方负责清洁设备、用具、专用清洁剂、劳保用品等;遇到新冠疫情等特殊情况,中标方需提供物业人员必要的防护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手套等。

③保险:中标方负责为工作人员购买有效人身意外保险及养老保险。

④意外与责任:中标方要遵守采购方一切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保持作业面的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操作安全标准,如因中标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出现事故时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方损失,由中标方作出相应赔偿。

5、违约条款

1、中标方违约或中标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不可抗力除外)的,中标方赔偿采购方预算金额30%的赔偿金;采购方违约或采购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不可抗力除外)的,采购方赔偿中标方预算金额30%的赔偿金。

2、在保安、保洁期间,因中标方保安、保洁人员失职或违法行为,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经查证属实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3、中标方保安、保洁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的,一切责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由中标方及相关责任人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保安、保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情况属实,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中标方派遣的保安、保洁人员,中标方应及时补派: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方规章制度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或因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3)参加非法组织或团体,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采购方造成经济或信誉损失的;

(5)违反采购方有关服务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损害采购方利益或采购方企业形象的。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响应有效期: 90 天(中标方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本响应有效期,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二、磋商函”)。

(二)服务期:2 年。从2020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4日

(三)服务地点: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龙归法庭。

(四)验收标准: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服务水平,环境清洁卫生,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不满足要求的要限时进行整改。

(五)质保期或售后服务:无

(六)付款方式:服务工作完毕,费用按月结算,次月收到发票后10日内支付完毕,以转帐方式汇入对方指定帐户,如遇节假日,结算时间顺延。

(七)其它要求:

1、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3合格的供应商

2.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3.3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当是本国货物,本项目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磋商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1.1磋商邀请函

5.1.2用户需求书

5.1.3供应商须知

5.1.4磋商、评审、成交

5.1.5合同书格式

5.1.6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5.1.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修改后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或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上查阅相关通知或公告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修改通知或公告发布之日起2天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作同意修改内容。

6.2供应商未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6.3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7.磋商的语言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2响应文件的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8. 响应文件编制

8.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分包进行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每个分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2供应商应当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 磋商报价要求

9.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当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仅以外币报价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9.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磋商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9.3《磋商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当响应下列要求:

9.3.1无报价的项目视为此项目费用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9.3.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当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当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价格中;

9.3.3应当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9.4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9.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6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中,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或服务项目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0. 备选方案

10.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报价方案,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1. 联合体磋商

11.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1.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3组成联合体磋商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2.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2.1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2.3 证明磋商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金额、操作流程详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五点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第3小点交纳磋商保证金事宜)

13.1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与磋商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磋商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3.3磋商保证金有效与否,将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作为判断依据。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分别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在相应的分包获取子账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13.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重新获取新的子账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磋商保证金,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3.6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3.7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14.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4.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5.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5.1 供应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当附在响应文件中。

15.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署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将投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每套响应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外包装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编号和“在(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6.2响应文件必须符合以下密封要求:在不对包装进行破坏的情况下,响应文件无法从包装内掉出或被取出,且他人无法看到响应文件的内文内容。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17.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18.响应文件的拒收

18.1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磋商、评审、成交(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六、质疑

19. 质疑

1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约定,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用户需求书(包括供应商资格、评审细则等)的合法、合理性进行询问和质疑,应当直接向本项目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受理并答复有关事项[联系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五)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宜];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除用户需求书外的内容以及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合法、合理性进行询问和质疑,应当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有关事项。

19.2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1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9.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9.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9.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9.3.4事实依据;

19.3.5必要的法律依据;

19.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9.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提交质疑函时应当附网上报名回执),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约定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后,才能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

19.5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二次或多次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受理。

19.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质疑函必须以原件现场提交的方式提交(格式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附件1.询问函格式和附件2.质疑函格式)。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必须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索取质疑受理回执书,受理日期以质疑受理回执日期为准。

19.7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联系部门:政府采购部

联系电话:0751-8379625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0. 合同的订立

2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0.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1. 合同的履行

21.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当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1.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0.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附件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一、询问供应商基本信息

询问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询问项目基本情况

询问项目的采购项目名称:

询问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 分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询问事项具体内容

询问事项1:

问题或条款内容: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询问事项2

……

四、与询问事项相关的询问请求或建议

请求或建议: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询问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询问时,应提交询问函。

2.询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的,询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询问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询问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询问,询问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询问函的询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5.询问函的询问请求或建议应与询问事项相关。

6.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由本人签字;询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询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约定,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用户需求书(包括供应商资格、评审细则等)的合法、合理性进行询问和质疑,应当直接向本项目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受理并答复有关事项[联系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五)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宜];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除用户需求书外的内容以及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合法、合理性进行询问和质疑,应当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有关事项。


附件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采购项目名称:

质疑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 分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约定,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用户需求书(包括供应商资格、评审细则等)的合法、合理性进行询问和质疑,应当直接向本项目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受理并答复有关事项[联系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五)采购人受理质疑联系事宜];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内除用户需求书外的内容以及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合法、合理性进行询问和质疑,应当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有关事项。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一、准备工作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组织磋商。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3.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并宣布磋商顺序及其它注意事项。

二、竞争性磋商小组

4.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当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7.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8.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价格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9.资格审查

9.1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表》(附表一)逐条对每家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每家供应商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条件。只有全部满足《资格审查表》(附表一)所列各项要求的供应商,才是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9.2只要不满足《资格审查表》(附表一)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9.3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者应当实行及时告知,竞争性磋商小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当事人。

10.符合性审查

10.1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逐条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符合性条件。只有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才是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10.2只要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所列各项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0.3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者应当实行及时告知,竞争性磋商小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当事人。无效响应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11.磋商程序

11.1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1.2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1.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1.5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响应文件的澄清

12.1 评审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专家签署)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作出。

12.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13.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分配详见附表三:《评分分值分配表》;

13.2技术评审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