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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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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检察院2020-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甘谷县检察院2020-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pdf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谷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委托的甘谷县检察院2020-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0-201

二、招标公告日期:2020 年 5 月 11 日

三、开标日期:2020 年 6 月 3 日

四、预算金额:80 万元

五、采购内容: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服务、卫生保洁绿化服务、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后勤服务、维修服务、司机服务、食堂服务(含人员及管理运行各项费用),服务期限:一年。

六、招标结果:废标

七、废标原因: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

八、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天水市甘谷县东大街22号

联系人:姚文峰

联系电话:0938-5622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成纪新城天水碧桂园一期 15 幢 702 室

联系人:马小莉

联系电话:0938-6865080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6 月 3 日

甘谷县检察院2020-2021年物业 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0-201 项目名称:甘谷县检察院 2020-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杨俊 2020年 5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 8 三、投标须知 ................................................................................................................... 9 第三部分 采购服务需求 .................................................................................................. 29 一、项目概况 ............................................................................................................... 29 二、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 29 三、商务要求 ............................................................................................................... 34 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36 一、资格审查 ............................................................................................................... 36 二、评标方法 ............................................................................................................... 36 三、评分标准 ............................................................................................................... 3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2 一、投标函(格式) ................................................................................................... 42 二、资格文件 ............................................................................................................... 43 三、开标报价一览表 ................................................................................................... 50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 51 五、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偏离表 .............................................................................. 52 六、服务方案 ............................................................................................................... 53 七、服务内容一览表 ................................................................................................... 54 八、投入本项目主要服务(保安、保洁)人员情况汇总表 ................................ 54 九、投入本项目的保洁设备表 .................................................................................. 55 十、商务条款偏离表 ................................................................................................... 56 十一、服务质量保证承诺 ........................................................................................... 57 十二、其它 .................................................................................................................... 57 第六部分 合同文件 .......................................................................................................... 61 一、合同协议书 ........................................................................................................... 62 二、合同条款 ............................................................................................................... 64 第七部分 附件 .................................................................................................................. 69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谷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委托的甘谷县检察院 2020-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 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0-201 二、招标预算及评标办法 1、预算金额:¥80万元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招标内容 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服务、卫生保洁绿化服务、物业服务管理、维修服务、司机服务、食堂服 务(含人员及管理运行各项费用),服务期限:一年。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 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 要求,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投 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 3 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 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 与项目进行投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 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后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登录 方式。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仍可 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0年5月12日 00:00:00—2020年5月18日23:59:59止均可免费获取。 2、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 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 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 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 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待定,具体见更正公告。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待定,具体见更正公告。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 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九、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4 开户银行: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 行 号:402825001017 银行查询电话:0938-829737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 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 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人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段(包)所对应子账号逐笔 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缴纳。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等相关政 策。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天水市甘谷县东大街 22号 联系人:姚文峰 联系电话:0938-5622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 1期 15幢 702室 联系人:马小莉 联系电话:0938-6865080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5月 11日 5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 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 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投标人制作的 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偏离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 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采购人: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天水市甘谷县东大街 22号 联系人:姚文峰 联系电话:0938-5622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 1期 15幢 702室 联系人:马小莉 联系电话:0938-6865080 6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要目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甘谷县检察院2020-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概况:名称、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3.招标范围:物业管理服务。 4.项目计划:签订一个总包合同。 2 资金来源 及预算 金额 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3 投标人 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 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 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开标现场需提供所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若未携带所要求的相关证件,造成 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 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算90个日历天。 5 投标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天水秦州农村合作银行 行 号:402825001017 银行查询电话:0938-8297375 7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 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 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 询。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 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 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人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段(包)所对 应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 缴纳。 6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前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 标文件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 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 消。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8 招标 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招标预备会。 9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0 现场陈述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陈述。 11 样品 不需要。 12 人员要求 本项目:物业人员数量至少达到22人,其中包含检察院现有临时服务人员13名。 (此人员配备数量为投标单位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投标单位所报价人员必须达 到或高于以下要求。如未达到,属于不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废标)。 13 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只读光盘(加 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的PDF格式)一份和U盘(Word格式)一个。(四个文件独立 封装并加盖公章,光盘表面标注投标日期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4 投标 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 楼)。 8 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废标条款的摘 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况外,投标文件的其它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废标 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负责判定)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须知中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担保)的; 4.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分前 15 开标时间 地点 时间:2020年 月 日 分 地 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 16 政府采购 政策支持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 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8号) 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17 相同品牌 产品投标 处理办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 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 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8 履约 保证金 中标投标人具体与采购人协商履约保证金缴付事宜。 19 招标代理 服务费标 准及缴纳 账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5〕299号中:“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 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及此类项目招标代理市场价格确定,本项目招标 代服务费中含专家评审费和开、评标场地设施费。(招标服务费=中标价×1.5%)。 收款人: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天水分行营业室 账 号:62001630101051506302 20 未尽事宜 合同签订时双方另行约定。 9 5.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样品或者有效证明文件(证件)的(如果有),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审核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 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三)详细评审中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8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 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9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 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 3.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如果该投标人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其单价计算,如 果没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其它投标人相同项目的最高价计算,合计累计超过 其投标报价的5%(不含5%)的。 三、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 “采购人、甲方”指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1.2 “招标代理机构”指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4 “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乙方”指其投标被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 1.6 成交投标人: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0 1.7 “招标文件”指由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 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8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1.9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 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1.10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 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1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 等; 1.1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13 “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 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 性负责; 1.14 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 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1.15 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 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 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扣分或直接判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 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16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1.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 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19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 邮件。 2.招标说明 11 2.1 招标代理机构就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名称请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 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 力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 2.2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 投标文件。 2.3 招标代理机构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Office”系列软件制作。(光盘刻录PDF格式文件;U盘刻录可编辑Word格式) 3. 知识产权 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 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3.5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 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 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4.2 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 12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 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 人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 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 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 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 单位分公司的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 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 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13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 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 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同时投标的情形的,不得同时投标。 5.现场踏勘及投标费用 5.1 本项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 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 人及其代表踏勘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5.3 在现场踏勘中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代理 机构现有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5.4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 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招标会和招标文件 1.招标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 代表出席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会。 2.招标文件的内容 14 2.1 本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七部分 附件 2.2 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参数及参考资料。 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投标须知的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事项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之前,向招 标代理机构书面函件询问。 3.2 关于上述条款询问的答疑,不能用来解释合同。除非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了修改, 并以补遗书的形式在编标过程中发给每个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之前,如发现修改招标文件非常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则以补 遗书形式将修改颁发给每个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以书面的形式 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加以确认。 4.2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 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确认 收到通知,并将回执返回招标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1.1 投标函 1.2 资格文件 1.2.1 营业执照 15 1.2.2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5 投标人基本情况 1.2.6 书面声明 附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3:联合体投标声明 1.2.7 投标保证金 1.2.8 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 1.3 开标一览表 1.4 分项报价明细表 1.5 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1.6 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如果有) 1.7 技术条款偏离表 1.8 服务方案 1.9 服务内容一览表 1.10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服务人员 1.11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保洁设备 1.12 商务条款偏离表 1.13 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1.14 其 它 1.14.1 投标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 1.14.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14.3 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4.4 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14.5 微型企业承诺书 1.14.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4.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 1.15 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1.16 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供货清单及其它附件、资料的要求如 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 2.投标价格 2.1 投标人应按“第三部分采购服务需求”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服务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2 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 内,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2.3 投标人必须100%响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全部项目,如出现缺项、漏项、少报、 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它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 2.4 中标服务费由投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2.5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包干项目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 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 2.6 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2.7 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天水市要求最低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2.8 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单位又不能做出 合理的解释,则视为废标。 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 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4.2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转帐至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 4.3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户缴纳。 4.4 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和网银的两种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4.5 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携带开标现场备查,未按采购人规定缴纳投标 保证金者一律视为无效投标方。 4.6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需就此类事宜主动向招标代理机构来人或来电询问。 17 5.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5.1 投标人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 “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 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只读光盘和 U盘)分开密封,“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注: 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封装,所有副本封装在一起,电子版文件封装在一起,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封 装,投标资料共计 4个封包。) 5.2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 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5.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 标文件签署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 5.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加注页码,并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 件格式顺序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投 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 投标文件中的正本、副本、投标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密封包装,且密封袋上相 应注明: 正本/副本/投标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机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密封必须将公章加盖在骑缝处。 1.2 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中 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送达。 1.3 递交投标文件共四个封包,如不足者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4 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 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 1.5 接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妥善保管。不按上述密封标记规定投递 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将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一览表将在开标会 上当众打开,进行唱标。 1.6 投标文件应根据本条款的要求,超过接收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在递交投 标文件时应遵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 2.投标截止时间 2.1 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前6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即为接收递交文件的截止时 间。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地点和时间将投标文件交给甘肃骄阳采购招标 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 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 标截止期。 3.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递交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 责任。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 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 签字。 4.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密封、 标志(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发送。 4.3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4.4 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 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 人代表参加。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符合以下列情况之一: 2.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9 2.2 授权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未带上述证明及证件或证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3.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3.1 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3.2 开标时,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共同检查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3.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 不予承认。 3.4 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3.6 单独密封用于唱标的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与标书里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必须保持一致, 如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里的报价为准。 4.投标文件的受理 4.1 当投标文件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的相关规定 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后,未出现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 将视为有效投标,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评标、定标 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 更换。 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系统地评审。 20 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 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 效。 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4.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1.4.2 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1.4.3 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Excel格式); 1.4.4 其它评标必须的资料。 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2 投标文件有投标须知投标否决性条款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作无效 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离。投标偏离分 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3.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3.3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每项评审内容进行评审。 4.投标报价的调整方法 4.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如出现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得出评标价: 4.1.1 以价格卷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 4.1.2 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大者为准; 4.1.3 投标数量少报,单价不变,以招标数量调整合价; 4.1.4 缺项、漏项时以所有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者加入后调整; 4.1.5 其它情况均按照价格审核计算后,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调整。 4.2 如果出现多报或超出本招标项目“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列明项目的数量情况的,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具体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照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且投标人不 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4.3 按照本节规定的调整方法确定的调整后报价,须取得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签字确认。如果 投标人拒不接受调整方法以及调整后的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 4.4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按照本节相关规定的进行了调整的,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 定。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小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投 标报价的总价大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调整后的报价。 5.无效标和废标的处理 除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对答辩人的要求 6.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澄清、 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 投标人委派的答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6.3 拟进行投标答辩的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 6.4 答辩人须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其身份。答辩人务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投标 人拟委派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否则不得进入答辩室。 6.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的,评标委员会 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7.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和确定原则 7.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 过有效。 7.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已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已有评标结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中不再接受另外的中标 候选人,除非重新组织招标投标。 7.3 招标单位应当按照评标报告中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的,必须说明合 法理由。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7.4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否决无效投标或者界 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8.招标过程的保密性 22 8.1 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 量。否则,对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不良行为纪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 的,中标无效。 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否则,给予违反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专 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向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其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关人员不得向未中标人透露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9.评标方法: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见:第四部分资格 审查及评标办法。 (七)授予合同 1.投标文件的审核 1.1 采购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列出的规定和要求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 审查通过,采购人将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1.2 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1.3 审核和审查的原则:应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依据的文件有: 1.3.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1.3.2 经备案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等资料; 1.3.3 记录开标过程的招标开标记录表; 1.3.4 其它必须的资料。 1.4 投标文件的审核: 1.4.1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 款摘要”的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 1.4.2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离 1.4.2.1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 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 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4.2.2 可以对细微偏离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调整,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 议。 23 1.4.3 重大偏离的处理 1.4.3.1 采购人有权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判定投标文件有无重大偏离,并 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判定结果进行监督检查。除第二部分二“投标文件 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应坚持谨慎确定无效标的原则; 1.4.3.2 在做出任何一项无效标的决定之前,都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应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书面澄清。 2)书面澄清应由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书面澄清或 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3)做出无效标的决定,应详细记录做出无效标的理由、依据。 4)做出无效标的,采购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1.4.4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结论确定之前,采购人应当暂停授予当事投标人合同。 2.采购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尽管有本须知的规定,在采购人授标前任何时候,不论任何原因,采购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任 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3.合同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如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或出现错误,采购人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及招 标文件按照下述原则修正,确定合同价。(但无论如何修正,合同价不能大于中标价) 3.1 合同价不超过中标价; 3.2 以价格部分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 3.3 各项汇总数额合计与上述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 3.4 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 3.5 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它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 不予增加; 3.6 按照上述调整后总额如果超出投标人的报价,则合同价仍为中标价,并按合同价调整分 项报价,以形成计算合理的价格构成; 3.7 如果按照上述修正后总额小于中标价,则多出的部分可以转为暂定金额,由甲方掌握使 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3.8 合同价为含税价格。 24 (八)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将中标结果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 2.公告发布后对评标结果若无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本招标 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接到有关投诉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可能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的签署 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 2.采购人与中标人一次性签订一个合同。 (十)履约保证金 1.如果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 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见招标文件第部分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2.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 开具。 3.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9款的规定,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在签 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则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并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十一)合同生效 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合同各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 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十二)中标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按有关规定,约定为中标金额的1.5%,由中标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 务费;缴款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三)采购人的权利 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数量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 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5 2.采购人追加的货物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件的前提下,应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 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3.采购人在和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对存在造假的中标候选人,采 购人有权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追究中标候选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在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对存在造假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追究中 标人的法律责任。 (十四)腐败和欺诈行为 1.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好处,影响与招标、评标 和合同执行事务有关人员的行为均属“腐败行为”。 2.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工作或合同执行,或投标人之间串通,影响公平竞标,均属“欺 诈行为”。 3.腐败或欺诈行为均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而且,将进一步取消 该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投标人参与采购人所有其它工程投标竞争的资格。 4.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额》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规定。 1.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2.质疑 2.1 质疑内容、时限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质疑材料。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容相 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它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 质疑书的投标人和其它有关投标人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 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26 (3)前款所说的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第十条,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2.1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2.2.2 提交质疑文件时要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 目投标的被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 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项目(招标编号:)质疑使用”字样,由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前来招标代理机构当面递交。(上述资料均须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2.3 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它有关投标人。 附:质疑函参考格式 质 疑 函(格式) 致 (招标代理公司): 我公司对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提出 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权益受到损害的理由: 1. 2. 请求及证明材料: 1. 2. 质疑人名称 (加盖公章): 27 质疑人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A.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红色鲜章)。 3.质疑函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或者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2 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解放路玩月巷 1号 联系人:马小莉 联系电话:0938-6865080 4.投诉 4.1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4.2 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 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4.3 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 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它 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 书。 4.4 投诉地点:甘谷县财政局采购办。 28 (十六)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 保留最终解释权。 2.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 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 3.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9 第三部分 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物业类型: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服务、卫生保洁绿化服务、物业服务 管理、维修维护服务、司机服务、食堂服务 2、座落位置:甘谷县东大街22号 3、基本情况: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物业 管理服务,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主楼、 大楼周围、停车场、绿化带、配电室、羽毛球场、职工食堂等公共区域部位 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绿化养护、司机服 务、食堂服务等服务。面积共计2897.73平方米,其中场地面积1677.47平方 米,食堂和车库面积共计230.34平方米。 4.管理总体要求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对安全性、规范性要求严格。物业管理 服务要高标准、高档次。成交人对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 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采购人有审核权。采购人对重 要岗位的设置、人员选派和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在 处理特殊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物业管理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总体要求是“管理无缺陷,服务无盲点”,成交人在管理期间,项目要 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确保大型设备完好率100%、业主投诉处理 率100%,绿化成活率95%、客户满意率高于95%。 二、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服务需求 一、甘谷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需求及要求 (一)单位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服务: 1. 基础设施设备、水电暖等公共管网设施的保障、运行、维护维修管 理服务(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箱、 共用照明、天线、空调、饮水机、楼内消防设施等)。 2. 对公共设施设备每天组织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公共设施设备 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 3. 零星维修维护,如更换门锁、灯泡、水龙头等,零星维修200元以 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乙方承担);200元以上维修,由甲方提 供材料,乙方负责维修。属于大、中维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乙方应及 时报告,由甲方确定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乙方须予以配合做 好维修工作。 4. 对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标志,责任到人;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 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5. 在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上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 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设立应急方案。 30 (二)公共秩序维护主要内容: 1、秩序人员每天必须统一着装。 2、秩序人员必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岗位, 不得交接班脱节,不得在值班室进行下棋、打牌等娱乐活动,更不得睡觉。 3、维护好机关院内的日常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 放;秩序员每天详细、准确记录外来车辆进出情况,对进出车辆实施严格的 检查、登记管理;不允许未经甲方同意的外来车辆停放。 4、外来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自行登记,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 放行。信访人员必须引导到办公楼一楼12309接访大厅接待,由接访人员接 待办理相关事宜。 5、对进出检察院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现临时出入证管理。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采取应急 措施,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 7、对检察院内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保证监控摄像头完好和无监控死 角,并保存一个月内监控摄像资料。 8、严禁闲杂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三)保洁服务,主要内容为: 1、每天保洁人员对办公楼所有会议室、卫生间、楼道、一楼大厅、楼 梯扶手等公共场所进行早晚各保洁1次,做到清洁无死角、无盲区、无水迹、 无垃圾、无尘土、无污垢,卫生间必须保证无污物、无异味。 2、按照甲方的通知,及时准备会议室开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茶水、 打开相关设施设备等)会议后,做好会后的卫生清扫及收检工作。 3、保洁人员不定时巡检公共场所的卫生,发现有污物、垃圾及时清扫 干净。 4、逢冰雪天气,保洁人员及时清扫通道,方便办公人员的车辆进出。 5、做好窗户、玻璃大门的清洗工作。 6、办公区域内的垃圾每日至少清运1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7、道路、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保洁1次,做到地面、路面无泥沙、无 明显垃圾、无积水、污渍;草地和绿化带的保洁,做到无大面积的枯枝落叶、 无垃圾;共用部位玻璃、路灯、楼道灯每周清洁1次,玻璃或镜面表面无污 渍、水印,通透无明显积尘。 8、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9、乙方工作中所需的保洁工具、保洁耗材均由乙方承担,并为卫生间 提供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等。 (四)司机服务,主要内容为: 1、驾驶汽车,随时准备被调遣;同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一般事务。 2、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和有关条例,做好用车及交通安全工作,确 保安全行车,因违反交通规则产生的违章、交通事故等,由乙方负全责,所 有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31 3、对车辆做好车辆维护及保养,做到勤保养、勤擦洗,及时发现并解 决问题。本着节省费用的原则,凡属于自行保养的事项,如换机油、防冻液 等要自行做好(材料由甲方承担),需到店进行维护保养的应及时向甲方汇 报,到甲方指定的保养点进行维修保养。 4、车辆有故障要及时汇报,安排检修,严禁开故障车上路。 5、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出车任务。 6、车辆要及时打扫,做到车内无异味、无尘土、无垃圾、保持车辆内 外整洁卫生。 (五)食堂服务,主要内容为: 1、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选用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 颁发的健康证,否则不准上岗。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以服务职工为主,注 重饭菜新鲜和营养结构。 2、工作时间要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营业时带口罩,所有穿戴 要保持干净整洁,工作场所、公共场所不吸烟。 3、食材采购要保证质地新鲜、品质可靠的主副食品、荤素菜及各种辅 料、调料,杜绝过时、变质的一切原辅料和调料,禁止烧熟蔬菜隔夜再卖。 4、做好各种主副食品、蔬菜和各种辅料、调料的入库验收,品种、数 量、价格、金额和有关情况记录齐全清晰,手续完备。 5、丰富花色品种,荤素搭配,建立备选菜谱,实行轮流搭配,根据用 餐人数情况,及时增减菜品数量,每月有特色品种。 6、做好食堂工作场所、就餐场所、仓库的文明洁净,主副食品分开, 生熟分开。 7、熟悉水电汽流程,按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各种厨卫、电器、消 费、设施。 (六)绿化服务 在甲方交付的原有绿化的基础上,要做好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包括定期 施肥、浇水、修剪、松土培土、防治病虫害等内容,确保花木成活率;同时 做好楼内盆栽植物布置、更换和养护,整合区域环境形象,形成花园式办公 环境。做好对办公楼内、庭院花卉、室外绿植的养护。 (七)其他委托服务事项 其他可委托乙方对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以外的服务,服务内容 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八)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物业服务标准应不低于《普通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 1号)所规定的二级以上标准。 成交方应进行顾客意见征询,征询项目包括: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维修服务等 方面。还可采取电话联系、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联谊活动、顾客联系 函、顾客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与采购方保持联系并征求意见。意见征询 32 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 二、承包责任 中标人派驻的水电工必须按照甘肃省特种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作 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要做好一系列的安全技术交 底,文明细致巡查,同时做好上岗前的指导工作,加强日常维护工作,确保 配电线路,设备的正常、可靠运行。 中标人按要求组织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解决由中标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建立和健全设备维护维修安装资料档案;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各备一份。 定期检查各个用电用水设备的运行情况,保障服务区域内每个系统的正常运 作。 定期对各层间配电箱漏电开关进行测试;如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向检察院反 映汇报情况,同时进行必要的维修或及时更换用电设备,确保人身安全及财 产安全。 注意文明施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技术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原始数据记录,向采购人提供维修 维护的相关资料以备存档。 要尽量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中标人服务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 中标人负全责。 三、物业服务工作岗位设置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22人,投标公司需 配备9名服务人员,还需聘用检察院现有临时服务人员13人,工资不低于现 有标准。) (二)中标人要求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四、人员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聘用的为本项目工作的人员为中标人的员工,与中标人 序 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保安人员 4 检察院现有临 时服务人员13 人 2 保洁人员 1 3 办公室文员 1 4 司机人员 5 5 食堂人员 2 6 物业管理人员 1 另计划招聘人 员9人 7 办公室文员 4 8 综合维修人员 3 9 保洁人员 1 合计 22人 33 存在劳动关系,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中标人应与这些人员签订书 面劳动合同,但不论中标人是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均由中标人向这些 人员承担用工责任,由中标人向这些人员支付劳动报酬、承担其因工意 外死亡的补偿责任及承担其发生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及其社保待遇之责 任。 (二)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应提前向采购人报备,经采购人同意后 方可派驻,派驻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由采购人负责,并将日常工作 表现的考核反馈给中标人,中标人根据派驻服务人员工作情况考核,按 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 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三)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人应按 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四)中标人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 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与采购人无关。 (五)中标人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 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六)投诉处理率 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七)派驻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安全围蔽措施,树立警示标志,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八)做好技术管理、服务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原始数据记录,向采 购人提供由中标人包料的所有材料之质量证明文件,负责收集项目中所 承担之工作的准备阶段、服务阶段形成的文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 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 (九)作过程中要尽量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中标人造成的 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十)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全部法律赔偿责任。在工作过程中因中标人或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原因造 成采购人人员、采购人财产和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均由中标人承担法律 赔偿责任。 (十一)中标人擅自分包或者转包本项目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 除部分协议或解除协议,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中 标人发生事实分包、转包情形,采购人未作出正式书面同意分包、转包 的,不能视为采购人已同意或默认分包、转包。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争议,应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 (十三)鼓励中标人贯彻执行在符合岗位条件下,“公益性岗位”优 先招用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和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 (十四)中标人应做好派驻服务人员的保密培训,严格做好保密工 34 作,不得询问、讨论、外传采购人的工作情况。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先支付总额的 20%,剩余服务费按季度结算(中标总 额的 20%),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 10号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中 标人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 票的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 日计算服务费。 六、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按一年合同总价的 3%计提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人。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期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1.有效期为 2020年 月 日至 2021年 月 日。如果双 方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继续合作时,甲方至少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 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合同,乙方至少在合同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是 否续签合同。 2.甲方如果对该公司服务质量不满意,次年需要重新招标时,应在 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告知乙方。 3.乙方如果因其它原因,次年不能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应在合同期 满三个月前告知甲方。 4.两个假期安全值班员和保洁员工作在本合同约定内,假期不再签 订临时合同;若甲方其它方面需要乙方提供保洁清扫时,双方签订临时 合同,费用标准参照本合同执行。 (二)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 人员数量至少达到 22人。(此人员配备数量为投标单位必须达到的 最低要求,投标单位所报价人员必须达到或高于以下要求。如未达到, 属于不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废标)。 35 2.人员到岗要求 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 30天内人员陆续到岗,达到服务项目要求。 (三)报价 报价为一年总费用。合同价格是基于合同服务内容在合同规定的地 点服务,并且乙方已正确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价格。交货价已包含保 险、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 括关税、增值税)。 (四)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先支付总额的20%,剩余服务费按季度结算(中标 总额的20%),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10号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中标 人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 费。 (五)合同期限及续延 1.合同提供服务时间为一年(即12个月)。 2.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如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认 为需要继续合作时,业主至少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通知外包方是否续 签合同,外包方至少在合同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业主是否续签合同。 3.业主如果对该公司服务质量不满意,合同期满后需要重新招标时, 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告知外包方。 4.外包方如果因其它原因,合同期满后不能为业主提供服务时,应 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告知业主。 5.因外包方未能在下一轮服务招标时中标,各项服务按合同要求续 延,在新外包方交接完成后方可撤出。相关费用按原合同执行。 36 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 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注:①投标人以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 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 定。 二、评标方法 (一)评审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 2.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计算评标价。 3.中标价为含税总价。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 人应 符合 的基 本资 格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 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www.g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它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7 (二)开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 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实施)。 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 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从本环节开始均由评标委员会实施)。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如下: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 (3)投标文件是否编制页码装订成册的;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 (6)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澄清有关问题 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4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 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较与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8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 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 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 惠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 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 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 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果有)。 3.4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格式详见第七部分附件(如果有)。 3.5 中标投标人数量:中标投标人数量为 1名。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 容包括: 5.1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5.2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3 评标方法和标准; 5.4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 5.6 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三、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只有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在最大限度地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 39 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总分为 100分,由价格分、服务分、商务分等三部分组成,详细评分细则见下表。合格投标 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 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它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 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服务得分+商务得分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售后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 权值等。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得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 (二)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报价 (15分) 价格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 价得分=15×(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 留两位。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有效投标人是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 废标的所有投标人。 15 40 服务 (70分) 物业服务 具体方案 (30分) 1.项目分析、整体设想及服务理念(满分5分) 对本项目服务设想、定位、服务目标、管理模式及服务的重点、 难点等方面,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对比后优得5分,良得2分,一 般得1分,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2. 保安服务工作方案(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 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良好的3分,一般得1分,差或者没有 不得分。 3. 清洁保洁服务工作方案(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检察院内的综合管理服务方案的针 对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良好的3分, 一般得1分,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4. 水电维修服务工作方案(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检察院大楼等室内管理方案的 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良好的3分, 一般得1分,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5. 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方案(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方案的针对性、 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良好的3分,一般得 1分,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6. 食堂服务工作方案(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堂服务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完整 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良好的3分,一般得1分, 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7.司机服务工作方案(2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司机服务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完整 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良好的2分,一般得1分, 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8.整体服务方案(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专业化整体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完 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良好的3分,一般得1 分,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9.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色服务方案(满分2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特色服务方案针对性、可行性等情 况进行报价良好的2分,一般得1分,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10.前期进退场接管验收方案(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进退场交接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完 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后良好的3分,一般得1 分,差或者没有不得分。 30 项目人员 配备和管 理(9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服务团队的组建等综合情 况评定,组建贴合本项目特点,人员经验丰富等,优秀得9分,良 好得5分,一般得2分。 9 应急预案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作预案及应急措施合理完善,针对性强,由 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对本项目工作预案及应急措施合理完善, 针对性强的得10分;对本项目工作预案及应急措施粗糙缺乏针对 性的得5分;无本项目工作预案及应急措施的不得分。 10 物业服务 质量承诺 及保证措 施(6分) 物业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由完整且有针对性的服务质量保 证措施得 满分,措施及承诺一般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满分6 分) 6 41 管理方案 (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完善;制 定详细的年度服务计划书;对安保人员安排分工明确以及管理职 责齐全合理;档案管理制度合理完善,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本项目的服务要求,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完善; 制定详细的年度服务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服务方案、实施细 则;对安保人员分工明确以及管理职责科学合理的得10 分;管理 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年度服务计划书设置较合理完善,分工较 明确或管理职责较科学合理得5分;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年 度服务计划书设置不合理,分工不明确或管理职责不完善的不得 分。 10 服务方案 响应 (5分) 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应答清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 服务内容应答清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服务内 容每负偏离一项扣 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5 商务 (15 分) 商务响应 (4分) 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付款条件及服务期限均响应要求得 2 分,一项不响应不得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附件齐全的,得2分;目录 不够明确,附件不够完整的,得1 分。 4 服务人员 工资的合 理性(人 员福利待 遇)(4分) 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人员工资合理,福利保障齐全,对比最 优得 4分; 对比一般得 2分; 对比差得 0分。 4 物业管理 人员的资 质和经验 (7分) 满分7分,其中: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分; 2.具有中级或 以上职称得1分; 3.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得1分; 4.具有安全 培训合格证书得1分;5.主要管理人员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得2 分,一般得 1 分。 7 4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 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 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报价一览表 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 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 注: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 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签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44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 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 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 字: 签字: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投 标 人 公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45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成立或注册日期: (3)注册号码: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4.近年物业服务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1) (用户名称和地址) (服务项目名称) (2) (用户名称和地址) (服务项目名称) 5.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并提供有关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6.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注册地人民银 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年度 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元)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46 7.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 明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47 (六)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附件1),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见附件2),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同时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果为非联合体投标,请做出书面声明(附件 4)。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以投标截止日一周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单位红色鲜章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 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 48 附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我单位郑 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如下: 一、设备 1. 2. 3. ……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1. 2. 3.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照片、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文件以作证明。 49 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那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 (采购人/代理机构)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果为非联合体投标,请做出书面声明。 特此声明。 申明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0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箱: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三、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请投标人将清晰可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张贴于此,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 构即按投标人在本文件下述的账号名称等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万元) 服务标准 备注 ¥ (大写)人民币 51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完成全部承诺的责任和义务的报酬,应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利润、 税金和风险、保险金等一切费用。 4.所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如出现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 含在投标的其它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 5.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 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6.此表必须单独提交一份,装在一个小信封内,密封并盖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用于 开标时唱标。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 标 人 ( 投 标 人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序号 名称 标准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总计 5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4.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应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利润、税金和风险、保险 金等一切费用。 五、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53 2.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货物的功能及技术要求(参数),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并提相应的支持文 件,未提供相应支持文件的视为虚假参数,按无效投标文件对待。 3.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货物/服务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等相关技术参数说明仅起 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 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4.若投标人的重要参数优于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要求,需在“响应/偏离”栏中特别标明“优 于”,同时提供支持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只能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出现负偏离的视为技术性 能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 5.若投标人的一般技术参数,根据负偏离的情况,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定,如负偏离超 过招标文件规定评审项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若投标人的技术参数完全粘贴、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该表可扩展。 六、服务方案 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格式自定) 1.服务响应程度; 2.质量保证措施; 3.服务能力; 4.项目执行计划。 ……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七、服务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注:该表可扩展。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入本项目主要服务(保安、保洁)人员情况汇总表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服务内容名称 单位 数量 标准 服务地点 备注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从事该工种时间 55 九、投入本项目的保洁设备表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备注 56 十、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包号: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人商务应答 响应/偏离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部分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响应/偏离”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 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响应”。 3.该表可扩展。 4.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57 十一、服务质量保证承诺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拟定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格式自定)。 投标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缴纳招标代理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58 (二)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微型企业承诺书 微型企业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微型企 业的认定标准,属于微型企业,并且对于本次项目我公司仅提供本企业或其它微型企业(企业名 称: )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三)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四)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1.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只读光盘(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一份 2.U盘(Word格式)一个。 59 (五)投标文件包装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第 包 投 标 文 件 (于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招标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注:1. 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合并封装递交; 2. 在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 标明: 正/副本 60 (六)电子版封面式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电子版(U盘、光盘)( 包) (于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注:1.电子版(U盘、光盘)用信封封装递交;2.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61 第六部分 合同文件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编号: 合同编号: 甲 方: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乙 方:× × × × × ×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2 一、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 “乙方”)共同签署。 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鉴于甲方为采购甘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己接受了 乙方提供上述设备和服务的投标,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二)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一并阅读和理解。 1.补充协议(如果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报价一览表; 6.分项报价表; 7.商务偏离表; 8.技术偏离表; 9.售后服务承诺; 10.投标文件、投标澄清文件及其它补充资料(如果有); 11.招标文件; 12.合同其它附件(如果有)。 (三)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若有不明确及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 为准。 (四)本合同为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总价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 (五)由于甲方将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立约,保证全部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 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六)作为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以及修补缺陷的报酬,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 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七)本合同项目不实施监理制度。 (八)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 正式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和乙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 63 (此页无正文) 乙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甲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代理机构(公章):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碧桂园1期15幢702室 邮编:7410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0938-6865080 64 二、合同条款 (一)定义 1.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 2.乙方:指提物业服务的 公司; 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4.货物: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需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例如提供技术援助; 6.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均用中文; 7.项目现场: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 8.天:指日历天数; ; 9.合同签订地点: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 。 (二)合同标的 甘谷县人民检察院保洁、安保等后期服务(含人员及管理运行各项费用),服务期限:一年。 (具 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备注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所述全部规定和要求。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应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检察院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四)管理服务期限 1.本项目招标要求服务时间共为一年。 2.本期管理服务合同有效期限为 12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五)服务费用 1.本项目一年期的服务费为:¥ 元/月×12个月,总计¥ 元, 大 65 写: 元整。 2.本条所规定的服务费用,为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标准提供检察院物业 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所包含的绿植补种费、清洁消耗品、劳保及设备工具维护费用、 专项工作费用、利润、管理费、税金以及乙方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计算并支付投入本项目 人员的各项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社保、 高温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法定必须 支付的费用。对投标文件中的漏项、错项、错算工作量等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甲方 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给乙方。 3.本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六)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物业服务服务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费用为人民币 。 2.服务费支付:按季度支付,在双方联合考勤的基础上,中标方于次月 5 日前向甘谷县人民检察 院提供完税发票及《服务工作总结》,次月 15 日前校方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的形式向中标方支付服务 费。 3.付款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则付款时间顺延至假期结束之后。 (七)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按照检察院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2.服务地点:依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规定区域。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根据乙方完成的物业服务服务情况,按月支付乙方管理服务费用。 1.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仓库用房。 1.3负责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的图纸资料和相关设施、设备清单,以及检察院有关检察院管理的规 定。参与制定物业服务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1.4协助乙方办理其工作人员、车辆进出检察院的有关证件。 1.5遇到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需用人时,可以协调调遣乙方现场人员。 1.6负责监督和检查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服务质量、工作成效和执行合同情况,对乙方进行 考核评估。评估分为每月评估和季度评估,每月评估结果与服务费挂钩,季度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续约的 依据。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业绩考核,成绩达到 80分(含 80分)以上视为合格,甲方全额支付物业费; 75-80分(不含)给予告诫,低于 75分(不含),则扣除物业费的 3%,低于 70分(不含)则扣除物业 费的 5%,并限期责令整改。日常考核时的书面通知书扣除物业服务费和季度考核结果扣除物业费相互 叠加,根据季度考核结果统一扣除。年度服务期满时,由检察院物业管理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满意 度测评会议。满意度测评采取百分制,按日常监管考核、使用单位评价和员工评价三部分组成,分值所 占比例分别为 7:2:1。满意度测评结果 80分(含 80分)以上则视为合格。 1.7乙方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承包合同。 (1)乙方放弃承包经营权。 66 (2)全年累计有三个月的评估结果低于 80分。 (3)如乙方有违法纵容、煽动工人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或因乙方无视工人权益引致工人有 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 (4)如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1.8服务期间内,因规划建设或其他原因,有必要调整作业量的,甲方有权进行作业量的增减调整, 并同时对服务费用进行相应调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和服从甲方安排和办理确认手续。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依据合同规定完成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按月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2.2每月向甲方缴交办公、仓库用房的水电费,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仓库用房。 2.3配合检察院做好节能管理工作,教育员工节约用水用电。 2.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物业服务的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 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考核措施和办法,建立物业服务工作档案。 2.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检察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合同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项目 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实现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每季度至少一次征询 甲方对各项服务的意见,保证服务目标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满足甲 方的管理要求。 2.6向甲方提供其管理服务本项目就业人员的名册和相应的身份证、婚育证、健康证、暂住证、上 岗证和资格证的复印件,以及进检察院工作的车辆清单。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密和礼仪教育,岗 前培训。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2.7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乙方应随时服从甲方的调配,做好相 应的管理服务项目,并接受检查。 2.8乙方必须遵守检察院规章制度,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及社会参保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 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若有违反,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以及连带责任;乙方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及省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法用工的各项要求,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待遇标准,若因乙方存在拖欠工资,不为员工购买社会 保险等原因引起的员工劳资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员工在聘用期间损坏或盗 窃甲方物品,乙方负责赔偿和追查。 2.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及定期的季度、月度考核评估,月度评估结果与服务费用的支付挂钩, 年度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续约的依据。 2.10对正常工作、营业有较大影响的操作,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告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 施。 2.11合期满时向甲方移交相关的物业管理档案及相应资料。 2.12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该为甲方在检察院新增物业内容进行管理。未尽事项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条款,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13 在履约期间,乙方必须因应作业量的增加按比例增加相应数量的作业人员、作业机械、工具 等以满足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 67 2.1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其它市政类问题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报告。 2.15 乙方必须成立至少由 1 名专职人员组成的服务质量自查队伍,每月 10 日前把上个月自查情 况书面上报甲方。 2.16乙方在服务期内的有关工作记录、管理资料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填报,每月按时送交甲方存档。 2.17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定的检查监督部门进行检查、监督。 2.18 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必须组织自身的人 员积极响应甲方要求参与工作。 2.19服务期满后,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交接工作。 (九)风险抵押 1.本项目签订服务合同后十五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每年度合同金额的 3%的作为履约保证金(不 接受银行保函)。合同期间,如乙方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严重违约行为,甲方除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外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2.因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除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要支付与履约保证金同 等金额的费用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合同期间,如乙方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严重违约行为,甲方除追 究乙方相关责任外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3.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达不到合同第二条有关的目标管理要求,接甲方通知后 10 天内仍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经三次正式通知、整改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的目标,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违反第五条有关付费的约定,不付或迟付管理费用的,乙方有权按应付款额的 0.5 ‰追 讨每日的滞纳金。如甲方拖欠费用超过 30天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3.任何一方没有充足理由单方中止本合同的,则需补偿对方一个月的管理费用。 4.本合同存续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单方或双方不能履约的,则免责。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共 同协商,合理分摊。 5.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其所管理物业财产损失或失窃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争端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 议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转让和分包 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 方。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68 (十四)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的条件 1.1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1.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2.本条款所述的两个条件较迟成立的日期视为合同生效日。 (十五)合同修改 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 任何变化或修改。 2.合同印刷费由乙方支付。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和乙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 69 第七部分 附件 附件1: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中标投标人 交货日期 验收日期 1.服务内容及质量是否符合合同书要求。 是 □ 否 □ 2.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是 □ 否 □ 情况说明: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采购单位意见: 本次交付的项目符合合同书要求,经组织验收质量合格。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服务内容见服务清单。 70 附件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 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 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投标人 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 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 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 不低于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 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 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71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 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 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 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它项目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 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 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 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 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72 附件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它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3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它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 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 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 型标准。 74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 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 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 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它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 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它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5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 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 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 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 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 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 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 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 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 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 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 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 76 的保养服务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 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 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部 司法部 2014年6月10日 2020-05-11T07:57:06+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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