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选聘一家劳务公司,提供食堂厨师及服务员的劳务服务,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共6人,服务费按实际提供劳务服务人数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服务时间为除春节假期外,全年无休。预算资金为36万元。
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自食堂正式运营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用1+1模式,即在合同期届满前1个月,中标人服务符合招标方要求、满意度达到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给予续签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不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 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4、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人请尽早办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7-897822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同级监管管理部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771072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600元整;
交付方式:转账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623259349900001013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木材公司关于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6月9日17 :00前将建议函密封后送至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0577-28877717)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258671700
联系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件:/upload/202006/03/202006031744523389.doc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
: |
GYJT-2020-24 |
招标项目 |
: |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招标方式 |
: |
公开招标 |
采购单位 |
: |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二0年六月
目 录
温州 TOC \o "1-3" \h \z \u 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木材集团关于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一、 说明 6
二、 招标文件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 开标和评标 10
六、 授予合同 12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14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 14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4
三、相关人员配置 15
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5
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15
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7
七、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9
八、劳动管理 19
九、双方承诺 20
十、权利和义务 21
十一、不可抗力 22
十一、合同生效和终止 22
十二、其他 23
十三、合同附件 23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格式 30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41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44
注:招标文件中加“▲”并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木材公司关于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自主)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选聘一家劳务公司,提供食堂厨师及服务员的劳务服务,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共6人,服务费按实际提供劳务服务人数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服务时间为除春节假期外,全年无休。预算资金为36万元。
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自食堂正式运营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用1+1模式,即在合同期届满前1个月,中标人服务符合招标方要求、满意度达到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给予续签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不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 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4、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人请尽早办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7-897822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同级监管管理部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771072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600元整;
交付方式:转账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623259349900001013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木材公司关于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
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6月9日17 :00前将建议函密封后送至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0577-28877717)送达,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258671700
联系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项目名称 |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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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GYJT-20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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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577-8978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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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0577-28877717,1525867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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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选聘一家劳务公司,提供食堂厨师及服务员的劳务服务,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共6人,服务费按实际提供劳务服务人数结算,服务时间为除春节假期外,全年无休。预算资金为36万元。 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自食堂正式运营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用1+1模式,即在合同期届满前1个月,中标人服务符合招标方要求、满意度达到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给予续签合同。 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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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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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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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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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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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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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证书原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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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原件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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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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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元):3600 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电汇、网银;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6232593499000010132 投标人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无需开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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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4:30 递交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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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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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开启技术资信标资格审查技术资信标评审开启商务标商务标评审提交评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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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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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
一、 说明
本次招标是按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组织和实施的。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现场勘察及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召开标前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标前会。
5.2 为了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要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除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图纸资料等组成。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2 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招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
(1)技术资信标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附件 三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附件 四 |
3) |
资格证明文件: |
附件 五 |
a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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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 |
附件 六 |
5) |
实施方案、培训计划、突发事情处理方案等 |
附件 七 |
a |
对本项目现有情况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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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针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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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人员配置及岗位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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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资产保护的承诺及设备和设施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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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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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服务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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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服务人员卫生、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制度 |
|
h |
应急措施 |
|
i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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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信证明文件 |
附件 八 |
a |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 |
|
b |
投标人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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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投标人相关资质、资信证明、相关证书等 |
|
d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食堂承包、服务或经营项目业绩 |
|
7) |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说明:
投标人可按评分细则的顺序编制技术资信标。
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内容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
(2) 商务(报价)标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开标一览表 |
附件 一 |
2) |
投标分项价格构成表 |
附件 二 |
(3)原件递交说明:
证照、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建议装入密封袋中进行密封,外封面上按顺序编制目录列明材料清单、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证照、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按规定递送后,不能再对其进行补充或删减。
1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须按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针对评标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
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为期限壹年的服务费用报价,即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木材市场食堂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补贴、各种加班费、餐费、各种社会保险、住宿与交通、安全、健康证、管理费用、税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最终支付的服务费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12.2 投标人必须按附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价格构成表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2.3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2.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2.5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13.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且合同经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经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4.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4.3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六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派投标人代表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未购买招标文件;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评标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技术资信标。开标前,首先检查技术资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技术资信标。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及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合格投标人的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技术资信标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技术资信标不予评审。
▲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标准、技术要求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在“技术资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开启商务标
开商务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宣布对各投标人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等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检查有效投标人商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标,宣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宣读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开商务标时,采购人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商务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采购单位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评标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原则及方法》。
六、 授予合同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标时更改招标内容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签订合同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原件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否则会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陆仟元(¥:6000元),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转账。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甲方(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中标范围内食堂服务外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食堂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食堂服务外包合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如下:
1.方式及内容:本次服务内容为木材市场食堂服务外包,即乙方负责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每日运营管理,包括所需菜谱的配制、食材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
2.服务要求:符合木材市场员工及经营户的用餐要求。
3.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自食堂正式运营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用1+1模式,即在合同期届满前1个月,乙方服务符合招标方要求、满意度达到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给予续签合同。
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配合甲方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服务许可证》等与食堂经营相关的证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赔偿的责任。
5.乙方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的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调派乙方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乙方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服务费用按提供劳务服务人员工种分类:1主厨: 元/月;副厨: 元/月;改刀元/月;服务人员 元/月,以实际提供的劳务人员数量按月进行结算(包括提供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福利、人员培训费、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食宿费、体检费、交通费、服装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服务费按实际提供劳务服务人数结算,由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次月的10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度的款项(乙方提供上月度的服务费正式发票)。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满后无息退还。
3.服务单价除按本合同规定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也不会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等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乙方凭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三、相关人员配置
1.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食堂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资料。
2.相关工作人员:设主厨师长、副厨师长、改刀人员、服务员
3.厨师配备要求:
(1)聘请有经验能烧大锅菜的厨师长;
(2)要烧温州菜。
4.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共6人(主厨师长1名、副厨师长1名,改刀1名、食堂服务员3名);
服务人员数量将根据食堂运营情况由甲方调配,原则上食堂正式运营后先行投入4名服务人员(主厨师长1名,改刀1名、食堂服务员2名),服务期内甲方将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决定是否增加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标准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一)食堂设备、工具等
1.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交乙方使用时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改动。
2.食堂所需的桌椅、厨房设备,甲方提供给乙方免费使用,乙方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乙方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在服务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甲方管理人员核销。
(二)用餐时间及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除春节假期外,全年无休。
1.乙方提早餐、中餐。早餐服务时间为7:30-8:20,设稀饭、豆浆、糯米饭、包子、馒头、煮粉干、面条、大饼、油条、面包等服务;午餐服务时间为11:30-13:30;(具体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春节、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考虑到晚餐就餐人数不多,目前不安排,如有需要甲方不另外增加费用,乙方应当给予安排)。
2.乙方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每日的菜肴品种不少于10个,保证荤素搭配合理,菜单必须经甲方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乙方必须每天拟定菜单。
3.乙方在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乙方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人员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全部责任。
2.乙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乙方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7.乙方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木材市场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8.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9.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四)节能措施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甲方有关节能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各项节能项目的改造工作。
3.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节能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4.乙方所承担的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市场食堂的各项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节能要求来实施服务工作。
5.甲方已将节能内容列入对乙方100分考核制之中,甲方组织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对乙方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行检查考核。
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甲方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甲方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5.食品原料的验收
(1)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做好采购的食品及原料的登记、验收工作。
(2)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每次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甲方处理。
6.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度或低于1 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7.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公分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报甲方处理。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七、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甲方对乙方管理服务采用《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考核,百分考核制度小组由由相关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记录登记作为月度100分制考核的依据。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见考核评分细则)。
2.甲方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对乙方食堂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连续3个月低于80分或年度累计4个月低于8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每日的菜品(食材、调料等)均由外聘原材料配送单位负责采购,并移交乙方和甲方管理人员共同清点验收,乙方负责制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乙方要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保持服务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5.乙方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6.乙方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甲方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八、劳动管理
(1)乙方从实际出发,结合甲方运营情况对服务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人数,但总数最低不得少于4人,最高不得超过6人。
(2)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应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4)食堂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5)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甲方出示保险凭证,甲方与乙方工作人员没有劳动关系,如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乙方应当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九、双方承诺
(一)乙方对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2.乙方在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遇特殊情况,甲方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
3.乙方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区域服务工作。
4.乙方要为服务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每周的菜品(食材、调料等)由乙方拟定交甲方审核,由甲方指定原材料配送单位采购配送,乙方应专人负责做好清点验收,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乙方要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甲方意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7.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8.在服务期内乙方应保持服务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9.乙方应切实做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粮、节气、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0.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节电节水,非常温天气要保证冷暖气供应。
11.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2.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木材市场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乙方不得在服务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服务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服务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
(二)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服务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
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做好服务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乙方开展正常服务。
2、成立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乙方的经营和服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食堂人事、原材料的采购、营养搭配、菜肴的制作、口味、数量、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服务质量、设备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食堂意见征求会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整改,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保障和生活利益。
3、每月度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和满意度测评。
4、对乙方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职、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员工,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5、根据协议规定审核乙方服务中的有关收费标准和经营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将食堂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2、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反馈给甲方。
3、熟练掌握应对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的处理预案,如遇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4、严格遵守消防、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规定,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操作,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经营场所贮存有危险、违禁品,如因违反安全规定、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并按规定进行菜品留样。如因提供的餐饮给用餐者造成任何食物中毒、伤害、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责任。
6、严格按照各类食品的检验标准规范食品的接收、验收,协助甲方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源头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7、严格按照卫生管理标准,做好餐厅和厨房的清洁卫生、垃圾分类工作。
8、主动征求就餐人员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得当。每周菜单实行一周一排一报,下周菜单在每周四报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适当修调整。
9、加强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安全生产教育,统一着装、遵守礼仪及职业道德要求。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9、如甲方需查看乙方每月经营报表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准确的经营报表给甲方进行审核。
10、加强甲方委托给乙方使用的房产、设施、设备的管理,不得擅自占有和改变房屋、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要维修和购买新的设备须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负责维修和购买。
11、自觉遵守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终止以后,都不得将甲方各类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12、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任何劳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在服务期间发生地震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2)甲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服务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经营决策变动,甲方有可能将采购人变更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在原合同实质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该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合同履行方的变更(包括签订相关书面变更协议),并继续按原合同内容继续执行。
3.终止
(1)提前终止
① 因乙方连续三次服务或年度累计四次服务未达到甲方的要求,通知整改而不见成效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服务,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② 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服务,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③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合同。
④ 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无需通知乙方即可终止合同。
⑤ 服务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形象或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⑥ 合同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
(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后果
(1)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2)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服务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留置物品的所有权,甲方代理处理产生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收回甲方代理处理费及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十二、其他
1.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壹份送招标代理公司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采购人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5、考核制度
采购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一、厨房间环境卫生(20%);二、粗加工、配菜、烹调卫生(权值比重占20%);三、个人卫生及要求(15%)、四、专间卫生(权值比重占15%)、五、食品领用与贮存(权值比重占15%),六、餐具、餐厅卫生(权值比重占15%)。
检 查 考 核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分数 |
|
---|---|---|---|
一、厨房间环境卫生 |
1、地面、下水道、明沟积有污水、污物视情节 |
1-10分 |
|
2、墙壁、门窗、天花板有积尘、油污、蜘蛛网和涂层脱落; |
1-10分 |
||
3、有关设备、设施、用具没有保持卫生清洁,有污渍视情节 |
1-10分 |
||
4、垃圾桶没有及时加盖 |
1-10分 |
||
5、地面、灶台、厨具卫生保洁没有按规定每天定时清洗; |
1-10分 |
||
6、冷库没有按要求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及定时清洗; |
1-10分 |
||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如发现属于本工作人员带入视情节轻重 |
1-10分 |
||
8、发现厨房内部有异味,各种用具脏乱 |
1-5分 |
||
9、留样柜、消毒柜、橱柜、冰箱冰库、烤箱脏乱未及时清洗 |
1-5分 |
||
10、发现水池、水沟、滤网脏乱有垃圾 |
1-10分 |
||
11、未及时报备设备故障及维修 |
1-5分 |
||
12、厨房操作间、餐厅等地面潮湿有垃圾 |
1-5分 |
||
二、粗加工、配菜、烹调卫生 |
1、荤、素食品没有按要求做到分池(定位)清洗视情节 |
1-5分 |
|
2、清洗后的食品不能接触地面如发现视情节 |
1-5分 |
||
3、鸡蛋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发现不经清洗直接使用 |
1-5分 |
||
4、加工生、熟食品的刀、砧板及盛器要分开,如发现混用 |
1-5分 |
||
5、配菜没有做到科学合理(要求做到色、香、味俱全) |
1-5分 |
||
6、食物加工半生不熟的 |
1-10分 |
||
7、菜肴里或汤里、米饭里发现有杂物,按问题严重程度扣分 |
1-10分 |
||
8、各种盛调味品的容器没有按要求做到及时定期清洗 |
1-10分 |
||
9、每天配菜的数量要求在提供用餐人数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0%,如出现失误视情节轻重 |
1-5分 |
||
10、要提倡节约不浪费,发现无故浪费现象视情节轻重 |
1-10分 |
||
11、食堂没有按规定要求建立卫生台帐 |
1-5分 |
||
12、发现加工腐烂、过期食品 |
1-5分 |
||
13、是否保证三热:热菜、热饭、热汤 |
1-5分 |
||
14、有无制定日食谱,是否已达三分之一食谱多样变化 |
1-5分 |
||
15、食堂(含包厢)就餐根据人数合理安排,发现浪费情况 |
1-5分 |
||
16、是否已达每周推送一道全新菜品 |
1-5分 |
||
三、个人卫生及要求 |
1、员工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发现过期还在使用 |
1-5分 |
|
2、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新上岗的员工要求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发现未经培训直接上岗 |
1-5分 |
||
3、员工上班时间不能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及化生活装,经检查发现存在问题 |
1-5分 |
||
4、员工上班时间没有按要求穿戴工作服、衣帽、穿戴不整洁或穿拖鞋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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