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2000-202005-wgs012-0015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中山市农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58号(B幢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 950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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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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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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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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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报价明细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陈艳英、邓广贤
采购人代表名单:梁冠平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1561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 ||||||
序号 | 供应商 | 资格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最终 得分 | 排名 |
1 | 中山市农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69.33 | 28.00 | 97.33 | 1 |
2 | 禄苑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60.33 | 27.54 | 87.88 | 4 |
3 | 广东誉森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46.50 | 28.54 | 75.04 | 5 |
4 | 广东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68.67 | 27.87 | 96.53 | 2 |
5 | 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通过 | 60.00 | 28.64 | 88.64 | 3 |
6 | 中山市凯翔贸易有限公司 | 通过 | 38.83 | 30.00 | 68.83 | 6 |
价格扣除情况:供应商“中山市农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均为小型企业,“中山市凯翔贸易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商业街80号
联系方式:0760-2318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
联系方式:0760-8612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0-86121898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
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
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温馨提示
一、供应商网上参与投标成功后应密切关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体(具体网站见第三章),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在上述网站上发布项目更正公告或澄清公告。
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进行签到,签到成功应及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三、磋商保证金必须于提交响应文件前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供应商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磋商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提前转账。
四、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包括证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也应编制页码)。
五、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要求签名、盖章、签署日期。
六、为顺利完成网上参与投标,供应商在网上参与投标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登记。
七、建议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83345601。
八、建议供应商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参与开标会议。
九、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响应文件。
十、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天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LED大屏幕安排。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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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4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7
第四章 评审标准 29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人应在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6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05-wgs012-0015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6,000
最高限价(如有):1,056,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代理编号:yxzbcj2020050873 采购表编号:J-2020-G002
3.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印发的《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14日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包含配送业务范围)》相关证书。
3.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函格式提供)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按响应函格式提供)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供应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参与投标操作。
3.8供应商在采购代理处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6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参与投标形式和具体操作:
1.1平台注册:本次采购标活动采用网上参与投标形式,对于首次参与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1.2系统参与投标:已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1.3缴纳保证金:供应商网上参与投标完成“我要投标”成功后,按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提供银行账号缴纳磋商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登录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管理—点击“子账号申请”—企业进入子账号申请列表页面—申请子账号。咨询电话:0760-89817351/89817287。
1.4投标签到: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商业街80号
联系方式:0760-2318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21号大东裕商业大厦1402室之一
联系方式:0760-8612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0-86121898
发布人:中山市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1.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确定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1名。
2.供货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签订合同后,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五桂山交警大队、五桂山长命水派出所、五桂山桂南警务区,取货次数不定。
3.本次竞争性磋商只进行供应商的供货资格的采购,本次采购为协议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货物已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数量。
4.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食物供货、运输、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5.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本采购文件中凡标有星号“★”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且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任何负偏离都将导致废标。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
1.1★优惠率:本项目以优惠率方式报价,供货优惠单价=市场单价×供货优惠率,即供货最高限价=市场单价×供货优惠率(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500斤,根据市场单价(或物价局定价)的价格,以3.7/斤为例,若中标优惠率为90%,需要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计算如下:500斤×3.7/斤×90%=1665元)
1.2投标报价优惠率包括标的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不能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1.3货币:人民币。
2.采购人配合条件:
2.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1.为方便整个项目的顺便进行,成交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中山市设定固定服务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资格确定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成交供应商采购其所需服务或货物,但采购人不保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数额。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协议期限内,给与采购人享受最优惠待遇,即在合同期内,若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受。同时供应商应满足采购方所需的品种和数量要求。
3.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验收、装卸、税费及相关服务等。
4.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格的、有生产许可认证、符合国家对食品监督规定的,在保质期内的,经过使用单位检验,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用户方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货物。
5.因产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省级质检部门与市级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7.采购时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实际供货价:
7.1实际采购价格≤市场货物价格。
7.2供货期内,协议供货价应低于销售给中山地区其他集团或个人等直接用户的供货价(包括各项折扣价)。
7.3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的所需的服务费用。
7.4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7.5成交供应商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单位。
8.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成交供应商的供货食品入货台账或进行市场调查,发现成交供应商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二)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及保险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中山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4.送货车辆须为供应商自有的冷链车,合同签订后需要提供专职配送车辆资料送采购人备案。
5.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总价内。
6.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验收完毕。
7.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食品都是正规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配送要求
1.★配送范围超过20公里必须采用冷链车配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质量要求
2.1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24小时内收成,必须提供检验报告书,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蔬菜类经过整理,利用率达95%以上。
2.2鱼类禽类必须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禽肉品须色泽鲜亮、无异味、无毛、表皮处理清洁;鱼类为活体。
2.3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3.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如出现需要调整送货清单情况的,成交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处理并将调整后的清单送至采购人。
4.★送货时间要求:配送时间为:每天06:30至07:00;遇到特殊情况(如接待、采购人特殊任务外出),成交供应商必须听从采购人的调度指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5.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有临时需要增加供货,按约定时间内执行。
6.★责任方面:如因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7.成交供应商需要有农药残留检测室和具备相关的检测仪器,供货时须提供检测结果报告。
8.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保证足够的货物供应,不能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供应。
9.★如果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送货的货物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有问题的货物立刻进行更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分钟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超过90分钟,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当天总菜款的10%作为违约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四)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
2.供应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应在90分钟内给予退货及追补。
(五)供货价格要求、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采购人根据采购需要,按采购计划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2.成交供应商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
3.成交供应商根据供货合同向采购人进行货物供货(含运输、包装、保险等相关服务);
4.成交供应商完成供货及相关服务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填报质量验收报告;
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优惠的价格,即不能高于当月市场的平均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由双方确定新的供货价格。
6.★成交供应商须设置1名协议联络员及1名配送员,专人专车配送,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送货冷链车须经采购人确认备案,送货员每月须提供在成交供应商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采购人备案登记。并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采购人报送上月协议服务统计表和有关资料。成交供应商应保存好所有的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的货款每个月25日结算,按实际供货量结算,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经采购人确认的收货单和等额发票后,经采购人确认后15天内支付该笔货款。
8.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9.供货价由供应商根据每个月食品市场价格(物价局规定的)及供货优惠率报采购人备案。当月供货价一般不得超过备案价。
10.如生产商或批发商统一调整价格或新增产品,供应商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相关资料。价格下调时,应给予采购人相同的价格下调幅度;价格上升幅度超5%以上时,须提供生产商或批发商调价通知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经采购人审核后执行新的价格。
11.成交供应商应每个月1号前提供一次或以上的食品市场价格给采购人查阅和备案;如采购人有需要采购海鲜类食品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海鲜食品的市场价格给采购人查阅和选择确定。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供货商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通过市场调查(以库充市场、壹加壹超市平均零售价格为准),发现供货商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尚未支付的货物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按本合同费用总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2.★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第一次出现质量问题或成交供应商当月送货准时率低于90%的(迟到超30分钟为不准时),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支付当月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第二次出现质量问题或成交供应商当月送货准时率低于80%的(迟到超30分钟为不准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尚未支付的项目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按本合同预算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出现农药超标或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尚未支付的项目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预算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六)★履约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若超过中标金额的10%则按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成交供应商账号汇出并到达采购单位专用账户,合同到期之后无息退还。如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合同期间,如成交供应商存在不履行合同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按情节轻重扣罚履约保证金,并以书面告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供应商按违约处理,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且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索(包括采购人遭受到的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行政处罚金等)。
(七)采购范围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种类低于以下采购清单的95%的,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供应商按违约处理。
2.本次采购配送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以下清单。
食品招标明细表一(副食品清单) |
||||||||||||||||
序号 |
货品名称 |
规格 |
序号 |
货品名称 |
规格 |
|||||||||||
1 |
双桥味精 |
388g×20包 |
64 |
保宁醋 |
1×20瓶 |
|||||||||||
2 |
双桥味精(细) |
1×10包×1KG |
65 |
大红浙醋 |
630ml×12瓶 |
|||||||||||
3 |
双桥味精(粗) |
1×10包×1KG |
66 |
美味鲜白醋 |
1×20瓶×500ML |
|||||||||||
4 |
益力味精 |
斤 |
67 |
美味鲜白醋 |
1×12.5KG |
|||||||||||
5 |
厨邦鸡粉 |
1×6罐×1KG |
68 |
美味鲜黑醋 |
1×12.5KG |
|||||||||||
6 |
厨邦鸡粉 |
1×10包×900G |
69 |
天地1号 |
1×12瓶 |
|||||||||||
7 |
精制盐 |
1×40包×500G |
70 |
大红醋 |
12支/件 |
|||||||||||
8 |
件海水盐 |
1×48包 |
71 |
李派林急汁 |
1×12瓶×290ML |
|||||||||||
9 |
国产白糖 |
1×50KG |
72 |
凤球唛鲍汁 |
1×12瓶×380G |
|||||||||||
10 |
韩国幼砂糖 |
1×30KG |
73 |
15度陈村枧水 |
1×4罐 |
|||||||||||
11 |
黄片糖 |
件 |
74 |
广合腐乳 |
1×36瓶×335克 |
|||||||||||
12 |
白冰糖 |
件 |
75 |
冬古南乳 |
罐 |
|||||||||||
13 |
海天蚝油 |
700g×12瓶 |
76 |
李锦记豆瓣酱 |
1×12瓶 |
|||||||||||
14 |
海天蚝油 |
1×2罐×6KG |
77 |
三妹子豆瓣酱 |
1×8罐×1.1KG |
|||||||||||
15 |
李锦记锦珍蚝油 |
1×2罐×7KG |
78 |
前飞豆瓣酱 |
1×8罐×1000克 |
|||||||||||
16 |
李锦记锦珍柱候酱 |
1×2罐×7KG |
79 |
筐装豆瓣酱 |
1×30斤 |
|||||||||||
17 |
一滴香麻油 |
2.5升×4罐 |
80 |
元老豆瓣 |
罐 |
|||||||||||
18 |
海峰香麻油 |
900ML/罐 |
81 |
柱候酱 |
15支/件 |
|||||||||||
19 |
花椒油 |
1×220ML |
82 |
桂林辣椒酱 |
1×20瓶×215G |
|||||||||||
20 |
汉斯茄汁 |
1×6罐×3.23KG |
83 |
筐装豆瓣酱 |
1×30斤 |
|||||||||||
21 |
地门茄汁 |
1×24瓶 |
84 |
湖南雄民辣椒酱 |
1×20瓶×230G |
|||||||||||
22 |
美嘉城西红柿茄汁 |
1×12瓶×630ML |
85 |
老兵剁辣椒 |
1×6罐 |
|||||||||||
23 |
家乐浓缩鸡汁 |
1×6罐×1KG |
86 |
军杰剁辣椒 |
1×6罐 |
|||||||||||
24 |
家乐黑椒汁 |
1×6罐×2.3千克 |
87 |
香叶 |
500g |
|||||||||||
25 |
味事达酱油 |
1×6罐×1.6L |
88 |
陈皮 |
500g |
|||||||||||
26 |
味事达酱油 |
1×20瓶×380G |
89 |
八角 |
500g |
|||||||||||
27 |
冬古一品鲜酱油 |
1×6罐×1.68L |
90 |
桂皮 |
500g |
|||||||||||
28 |
厨邦酱油 |
1×12瓶 |
91 |
草果 |
500g |
|||||||||||
29 |
美味鲜生抽 |
1×12瓶×620ML |
92 |
花椒 |
500g |
|||||||||||
30 |
美味鲜生抽王 |
1×6罐×1.43L |
93 |
小茴香 |
500g |
|||||||||||
31 |
美味鲜老抽 |
1×6罐×1.43L |
94 |
面包糠 |
包 |
|||||||||||
32 |
美味鲜草菇老抽 |
1×12瓶×620ML |
95 |
彩田麦芽糖 |
1×24×380G |
|||||||||||
33 |
海天草菇老抽 |
1×6罐×1900ML |
96 |
红月泡打粉 |
罐 |
|||||||||||
34 |
广东米酒 |
1×15瓶 |
97 |
龙口粉丝 |
1×50包×200G |
|||||||||||
35 |
九江米酒 |
1×8瓶 |
98 |
罐家乐鸡粉 |
1×6罐×1KG |
|||||||||||
36 |
甘竹米酒 |
1×12瓶×610ML |
99 |
家乐鸡粉 |
1×20包×450G |
|||||||||||
37 |
石湾米酒 |
1×15瓶 |
100 |
东江盐锔鸡粉 |
1×30盒×23G |
|||||||||||
38 |
红米酒 |
桶 |
101 |
家乐松肉粉 |
1×12罐×453.6克 |
|||||||||||
39 |
红荔米酒 |
1×12瓶 |
102 |
半岛万用香炸粉 |
1×24盒×150G |
|||||||||||
40 |
石岐米酒 |
1×40斤 |
103 |
金源自发粉 |
包 |
|||||||||||
41 |
宝和甘竹罐头 |
罐 |
104 |
狮唛牌吉士粉 |
罐 |
|||||||||||
42 |
甘竹鲜炸鱼 |
1×24罐×227G |
105 |
斧头牌食粉 |
1盒 |
|||||||||||
43 |
甘竹豆鼓鲮鱼 |
1×24罐 |
106 |
鹰栗粉 |
1×24盒 |
|||||||||||
44 |
机帆阳江豆豉 |
1×40盒×450g |
107 |
妙多咖喱粉 |
瓶 |
|||||||||||
45 |
阳帆阳江豆豉 |
160克/盒 |
108 |
妙多咖喱膏 |
瓶 |
|||||||||||
46 |
儿童榨菜 |
小包 |
109 |
洲星马蹄粉 |
1×24盒 |
|||||||||||
47 |
澄海酸菜 |
1×30包 |
110 |
半糖马蹄粉 |
1×30盒 |
|||||||||||
48 |
冬菜 |
件 |
111 |
三象糯米粉 |
1×20包×500G |
|||||||||||
49 |
红宇泡椒 |
200克×46包 |
112 |
荷花牌糯米粉 |
1×30包×500G |
|||||||||||
50 |
泸州芽菜 |
6包/件 |
113 |
荷花牌粘米粉 |
1×30包×500G |
|||||||||||
51 |
红油酸豆角 |
1×1件 |
114 |
排骨味王 |
包 |
|||||||||||
52 |
红油萝卜丁 |
1×1件 |
115 |
羊仔生粉 |
45斤/代 |
|||||||||||
53 |
华鹏橄榄菜 |
1×6罐×1000克 |
116 |
裕景五香粉 |
1×20包×400G |
|||||||||||
54 |
华鹏橄榄菜 |
1×12瓶×160G |
117 |
珍城咖喱粉 |
1×18瓶×50克 |
|||||||||||
55 |
起源榨菜 |
1×50包×128G |
118 |
绿湖胡椒粉 |
1×24罐×25G |
|||||||||||
56 |
绿湖顶好花生酱 |
1×12×454G |
119 |
南德调味料 |
1×60包×130G |
|||||||||||
57 |
金牌高达椰酱 |
1×24罐×400ML |
120 |
桥头牌水煮鱼料 |
包 |
|||||||||||
58 |
鹰唛炼奶 |
1×350克 |
121 |
酸姜 |
1×6罐×1.6KG |
|||||||||||
59 |
三花淡奶 |
瓶 |
122 |
半岛味椒盐 |
1×18瓶 |
|||||||||||
60 |
安旗孝母粉 |
1×500G |
123 |
家乐四季宝花生酱 |
1×12瓶×510G |
|||||||||||
61 |
梅林午餐肉 |
1×24罐×340G |
124 |
糯米醋 |
||||||||||||
62 |
甘竹玉米梗 |
1×24罐×425克 |
125 |
美味鲜顶方南乳 |
1×1桶×5.8KG |
|||||||||||
63 |
地扪玉米粳 |
1×24罐×425G |
126 |
风车牌生粉 |
1 ×250g |
|||||||||||
食品招标明细表二(农副产品清单) |
||||||||||||||||
序号 |
货品名称 |
单位 |
序号 |
货品名称 |
单位 |
|||||||||||
1 |
鲫鱼 |
斤 |
110 |
丝瓜 |
斤 |
|||||||||||
2 |
水库鱼 |
斤 |
111 |
木瓜 |
斤 |
|||||||||||
3 |
鲤鱼 |
斤 |
112 |
莲藕 |
斤 |
|||||||||||
4 |
塘虱鱼 |
斤 |
113 |
京葱 |
斤 |
|||||||||||
5 |
爪子仓鱼 |
斤 |
114 |
红枣 |
斤 |
|||||||||||
6 |
罗非鱼 |
斤 |
115 |
支竹 |
斤 |
|||||||||||
7 |
大头鱼 |
斤 |
116 |
木耳 |
斤 |
|||||||||||
8 |
尤鱼尾 |
斤 |
117 |
绿豆 |
斤 |
|||||||||||
9 |
瘦肉(温氏或白石) |
斤 |
118 |
紫菜 |
斤 |
|||||||||||
10 |
五花肉(温氏或白石) |
斤 |
119 |
花生米 |
斤 |
|||||||||||
11 |
上肉(温氏或白石) |
斤 |
120 |
无皮花生米 |
斤 |
|||||||||||
12 |
猪脚(温氏或白石) |
斤 |
121 |
干冬菇 |
斤 |
|||||||||||
13 |
肉排(温氏或白石) |
斤 |
122 |
梅菜 |
斤 |
|||||||||||
14 |
猪骨(温氏或白石) |
斤 |
123 |
云耳 |
斤 |
|||||||||||
15 |
猪舌(温氏或白石) |
斤 |
124 |
酸菜 |
斤 |
|||||||||||
16 |
猪肚(温氏或白石) |
斤 |
125 |
咸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