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20200521定稿).doc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的委托,拟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5116222020000184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3、采购人: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本项目采购预算:49.10万元。
3、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49.1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5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
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打印报名回执,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提供其他任何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其询价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武胜县中心镇西街38号。收件人:罗先生,邮编:638400,联系电话:19960011996。
3.询价时间:2020年6月9日10:0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供应商可以选择将响应文件邮寄到采购人,也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响应文件送至采购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在寄出响应文件前,应咨询快递公司所需时间,避免因快递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及时送达。
十、询价地点: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注: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实行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不需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取消开标现场环节。
十一、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地址:武胜县中心镇西街38号
采购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9960011996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9960011996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开标组织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传真电话:0826-6300558
2020年5月27日
采购项目编号:5116222020000184号
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中国·四川(武胜)
采购人: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41
第六章 评审方法…………………………………………………………53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0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的委托,拟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5116222020000184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3、采购人: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本项目采购预算:49.10万元。
3、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49.1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5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
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打印报名回执,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提供其他任何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其询价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武胜县中心镇西街38号。收件人:罗先生,邮编:638400,联系电话:19960011996。
3.询价时间:2020年6月9日10:0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供应商可以选择将响应文件邮寄到采购人,也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响应文件送至采购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在寄出响应文件前,应咨询快递公司所需时间,避免因快递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及时送达。
十、询价地点: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注: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实行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不需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取消开标现场环节。
十一、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地址:武胜县中心镇西街38号
采购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9960011996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9960011996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开标组织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传真电话:0826-6300558
2020年5月27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询价 供应商的方式 |
本次采购采用公告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49.1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49.1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联合体询价 |
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评审中如有需要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的,一律实行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专家澄清函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拍照发给需要书面说明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4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拍照反馈),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视为放弃。 |
6 |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之规定,本次采购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的工程、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10%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因此,如果符合此政策条件并且愿意享受此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文件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或《监狱企业证明》原件,否则询价小组将不予认可。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其询价和成交资格都将被依法取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并在响应文件中“诚信档案失信行为记录表”中进行如实填写(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
7 |
成交结果 公告 |
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为: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6.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8 |
询价保证金 |
金额:大写:0元整(小写:0.00元);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询价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转帐。 收款单位: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10 |
询价文件 咨询 |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
11 |
询价过程、结果 及保证金退还工作咨询 |
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
12 |
成交通知 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跟交易组织股联系后由组织股扫描成交通知书原件后通过网络传送给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
13 |
供应商 询问和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对询价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其他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并由采购单位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9960011996 地址:武胜县中心镇西街38号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如有询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询问事项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有质疑时,质疑书内容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附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询问、质疑和逾期询问、质疑恕不受理。 5.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询价文件之日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7.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6231553。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 邮编:638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5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后送一份合同(副本)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
16 |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根据财库〔2019〕9号、18号、19号等规定,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对节能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17 |
评审价 |
评审价=询价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符合采购文件环保、节能产品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评审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询价报价为准。 |
18 |
询价会说明 |
一、疫情期间本项目实行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不需再安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取消开标现场环节。 二、各供应商必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安排至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在响应文件密封封面上注明,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真实导致询价会期间无法正常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本项目具体询价会直播流程:下载“QQ”并注册账号→搜索QQ群号(10619770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申请加群→询价会直播。 如对本次询价会有异议的,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询价会主持人。 本项目主持人联系电话: 廖先生:18908283218 彭先生:18181820100 曹先生:18980337361 四、供应商未参与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的,视同认可询价会开标全过程及结果。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油烟净化一体机。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询价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4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以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由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报价表(1份)三部分构成。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2)企业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证或多证合一的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详见第四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
(5)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6)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7)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不属于的本项不提供),提供该产品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8)采购人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 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13.2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要求做出的技术及服务性应答,主要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及服务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及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产品的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4)商务应答表;
(5)诚信档案失信行为记录表;
(6)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填写“报价表” 。
本次询价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次人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18.2供应商应当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表(1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供应商应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分别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同时注明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
18.4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且必须为PDF格式(内容为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报价表的扫描版)。
18.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6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0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11单独提交的“报价表”(1份)应为原件(必须单独提供)且报价以此为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不须装订报价表。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供应商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表(1份)及电子文档(1份)分别封装在肆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表(1份)”、“电子文档”(1份)字样,并同时注明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紧急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报价表”(1份),单独密封,与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一并提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章询价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一份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合格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支付程序为:
(一)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将集中直接支付采购资金给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人的自有资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2)企业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证或多证合一的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详见第四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
(5)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6)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7)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不属于的本项不提供),提供该产品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8)采购人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 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资料)。
备注:
1、本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即为资格性响应文件的全部组成部分。
2、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1、 报价函
(实质性要求)
致: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1、我方全面研究了“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询价通知书(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表(1份)和电子文档(1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注:供应商应按照此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函。
二、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我公司获得成交资格,将在本项目成交公告上网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若未按本条承诺的时间履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贵中心可以不退还我公司在本项目的询价保证金。
九、我公司承诺为本次采购项目递交的电子文档为PDF格式,内容与递交的纸质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报价表完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承诺函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或签章),同时加盖供应商的鲜章。
三、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报价表(格式)
(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
1 |
|||||||
2 |
|||||||
3 |
|||||||
... |
|||||||
合计(元) |
大写: ; 小写: 元。 |
||||||
项目完成时间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实质性要求)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职 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同页,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必须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装订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
(实质性要求)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单位全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四川省武胜中心中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同页,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如是被授权代表参与谈判,必须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装订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无不良行为记录
及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实质性要求)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询价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或签章),同时加盖供应商的鲜章。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 职称 |
联系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 职称 |
联系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八、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
序号 |
货物(产品)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报价产品品牌、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注:
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九、商务应答表
(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